某年某天某地
女孩説,她和她喜歡的人現在不能一起,她希望某年某天。他們可以在某地重新開始。
真的可以嗎?
我們説某年某天某地的時候,總是懷抱着一個希望,同時也有點絕望,如果現在可以,何須等到某年某天?
某年某天是什麼時候,誰又知道?有時候,時間對了,地點卻不對;地點對了,時間卻不對;時間和地點都對了,心情卻不對。
現在不自由,她只能寄望某年某天在某地跟他再開始。也許,當他自由了。她卻不自由;當她自由了,又輪到他不自由。當他和她都自由了,他們卻在兩個不同的地方,沒有遇上。地點對了,他和她都自由,可是,那時他們都變了。
他們不是説過“某年某天某地”的嗎?原來那是絕望時候的一星火光。我愛你,我深深相信我們的緣分未盡,某年某天某地,我們會再遇,你要好好的生活……我們含淚道別,努力活下去,迎接重逢的一刻。
可惜,所有的重逢,都是想像比現實美麗的。
期待重逢的兩個人,已經各自愛上另一個人。直到某年某天,他們在某地相遇,才想起某年某天,他們曾經有一個約定。
幸福總被思念所淹沒
台灣作家小野在他的小説《愛情解嚴》裏寫了這首歌詞。我覺得很動人,所以抄了下來——
“為什麼幸福的感覺總被思念所淹沒?
為什麼想要的承諾只能被微笑掠過?
如果得不到靈魂豈在乎耳鬢廝磨?
如果得不到永恆又何必長相廝守?
你可以重複着初戀,卻不可以重複着後悔。
你可以重複着後悔,卻不可以重複着最愛。”
幸福的感覺總被思念淹沒,因為思念有時候是苦的。
承諾只能被微笑掠過,因為他不想説謊。不想説謊,只好用微笑代替承諾。
沒有靈魂,耳鬢廝磨就變得很醜陋,但為什麼有些男人可以不要靈魂?
有時候,長相廝守並不代表永恆。他心裏牽掛着的,也許是另一個人。
初戀的感覺也許會重來,但是你最好不要再愛上不該愛的人。重複的後悔,太令人沮喪。
慧之後,並不代表可以重來。所謂最愛,只有一個人。天涯海角,就只有這麼一個人。
你今天幸福嗎?幸福的感覺曾否被思念淹沒?聽到承諾時,又是否只能微笑?
你就相信吧
一個二十歲的女孩子愛上一個比她大十八年,離過婚,有兩個孩子的男人。他曾説自己深深地愛着她,更要求她跟他同住。可是,四個月後,他提出分手。他説她太年輕,並不適合他。他現在回到舊女朋友的身邊。
分手的時候,他説自己絕對不會消失。當她失意的時候。他一定會在她身邊。然而,她昨天收到他的電郵,他説大家還是不要再聯絡好了。
她很傷心,所有她的朋友都跟她説這個男人是玩弄她,他根本不愛她。但她説,她肯定他是愛過她的。她從他望她的眼神里感覺到他的愛。難道她不應該相信自己的感覺嗎?
既然如此,你就相信吧。
他有沒有愛過你,對你的朋友一點都不重要,對你卻很重要。那你為什麼不相信自己?相信自己被愛過,總好過相信自己被人玩弄感情。
哪一樣比較快樂,你就相信吧。
這段愛情是你的,只有你有權去説這是真愛還是假愛。你有權懷抱着甜蜜的回憶堅持他曾經受過你,只是他愛得太短暫。
今天,你儘管相信吧。當你再大一點,也許你會開始懷疑他曾否真心愛過你。但這有什麼關係呢?那時你已經不愛他。
你什麼時候想家?
你什麼時候最想回家探望父母?
每次當爸爸媽媽打電話來問:“什麼時候回來?”我會説:“下個星期天吧。”、“等工作沒那麼忙的時候吧!”、“遲些吧!”其實我最想説的是這一句:
“遇到挫折的時候,我會回來。”
遇到挫折的時候,我們最想家。
春風得意,諸事順利的時候,我們不會想家。即使不是跟朋友和情人一起,也寧願一個人窩在自己家裏看書、看影碟、玩電腦。個人空間比什麼都重要。
然而,遇上挫折的時候、失意的時候、沮喪的時候,我們才會發現有一個老家可以回去,是多麼幸福的事。
晚菹跟男朋友吵了一頓,半夜三更跑回老家,爸爸媽媽一定很擔心。我們唯有等到第二天才回去。爸媽問:“為什麼忽然跑回來?”我們微笑着説:“今天放假嘛!”其實,我們是遇到挫折了。
被朋友出賣,工作不如意,我們打一通電話回家問:“媽,我回來吃飯可以嗎?”媽媽在電話那一頭開心的説:“好呀,今天不用上班嗎?”那一刻,好想坦白的説:“我厭倦了工作,好想回老家療傷,可以嗎?”
對不起,我們總是帶着一顆挫敗的心回家。
美麗的約定
人與人之間,到底是否有一種無形的約定?朋友之間、親人之間、情侶之間、夫妻之間、上司與下屬之間,是否都應該有一種不需要言明的約定?
朋友之間的真誠是不需約定的。既然是朋友,就要彼此信任,互相關心。這是不需多説的了。出賣朋友,就是破壞約定。
親人之間,即使大家的關係不是很親密。但是,只要其中一個人有需要,家人還是會首先站出來保護他和支持他。我們是一家人,我們不是已經約好的嗎?
情侶之間,根本不需要承諾。我們相愛,就是一項約定。男人要保護女人,不是男人比女人強,而是愛情的約定。你不需要説你會照顧我、愛我、關心我,這是我們的默契。我們沒有婚書,卻有約定。到分手的那一天。我們的約定也就到此為止。
夫妻是由情侶開始,一切約定也就跟從前一樣,但我們多了一項約定,就是盡最大的努力去維持一段婚姻,絕不輕言放棄。你不用天天説:“老婆,我愛你。”我們不是約好的嗎?
上司與下馬之間,也有約定。上司給下屬發展機會和合理的回報,下屬努力為公司工作。除了薪水和合約,這應該是有情有義的約定。
我寧願相信,人與人之間,是有許多美麗的約定的。
在掌心裏,在子宮裏
女孩子説,她很愛她男朋友,她男朋友也很愛她。跟他一起,她覺得自己好像被他捧在掌心裏愛着一樣。
被捧在掌心裏愛,一定很幸福吧?他是巨人國的巨人。一隻手掌比屋頂還要大,她被他捧在掌心裏,就像走進遊樂場一樣,可以隨便蹦蹦跳跳。他也像如來佛祖,他的手掌廣闊得像一片草原,她可以在上面奔跑和歇息。萬一她不小心掉進他的指縫裏,他會把她接住,不會讓她掉下來。
一個男人能夠翻手為雲,覆手為雨,還是不夠的。他要把他的女人捧在掌心裏呵護,她倦了可以在他掌心裏睡,不開心的時候可以咬他的手指頭。
女人愛一個男人,不是把他捧在掌心裏,而是把他收進子宮裏。女人的子宮是最温暖最安全的,男人也不過是從那個地方走出來。她愛他是愛到好像把他藏在子宮裏,他是她身體的一部分。他能聽到她的呼吸,她也聽到他的心跳。他可以頑皮的在她的子宮裏翻筋斗,也可以在她的子宮裏哭泣。她願意用身體保護他,願意為他提供養分。只要他有需要,他隨時可以回去她的子宮裏。
什麼是愛情?也許就是你知道有一個地方可以去。或者是掌心,或者是子宮。
你不必徵求我同意
有些事情,你是不必徵求我同意的,譬如:
“我可不可以吻你?”
“今天晚上,我可不可以留下來?”
“我可不可以打電話給你?”
“我可不可以拖着你的手?”
“我可不可以再找你?”
男人問女人:“我可不可以吻你?”真是太笨了。她説:“可以。”那就顯得太沒矜持。她只能夠選擇説:“不可以。”或者默不作聲。男人想吻女人,應該吻了再説,不必徵求她同意。他未得到她同意就吻她,頂多捱一記耳光,但是也可能得到一個擁抱。然而,他問:“我可不可以吻你?”女人只會在心裏罵他是個蠢材。他什麼也得不到。
他想留在她家裏過夜,也不必問可不可以。她想你留下,她會向你暗示。她想你走,她也會向你暗示。什麼情況下應該留下,男人難道不知道嗎?
他問:“我可不可以拖着你的手?”這真是令人生氣。除了説:“不可以。”她根本沒有別的選擇。女人被自己喜歡的男人第一次拖着手,是一輩子也不會忘記的驚喜,男人先徵求同意,那就再沒有驚喜可言。
男人什麼時候才會弄清楚哪些事情應該徵求女人同意,哪些事情不必徵求她同意?
這個缺點好啊!
我們常常説,喜歡一個人,除了愛他的優點之外,還要接受他的缺點。
“接受”這兩個字聽起來很無奈。“接受”是不夠的,我們應該愛上他的缺點。
他這個人好是好了,但是沒什麼情趣,做人一板一眼。沒情趣也不錯啊!起碼他這個缺點很好啊。
他這個人佔有慾很強,要你完全屬於他。他妒忌你和其他異性。他要天天都見你。他給你的空間並不多。這個缺點好啊!總好過他一個星期才見你一天。
他這個人沒什麼野心,不夠勤力,也不夠進取。最討厭的,是他常常説:“這麼勤力幹嘛,隨遇而安就好了。”這個缺點不算缺點啊!誰説做人一定要有野心?
他是個冒失鬼,常常遺失東西,不是忘記這件事,就是忘記另一件事。坐飛機也忘記帶機票。這個缺點好可愛啊!這麼冒失的人一定沒什麼機心。
他不修邊幅。吃飯的時候常常把衣服弄髒,穿得隨便,吃東西也沒品味,又不會享受人生。這個缺點好特別啊!這種可愛的冒失鬼很難找的。
他情緒化、任性、敏感、多情、不能給你安全感。這個缺點好浪漫啊!
從今天開始,不要接受他的缺點,要愛上他的缺點。
祖先的一棍
聽,在原始初民社會里,男人看上了女人,只要一棍把她打昏,拖回洞裏,大家從此就可以住在一起,快快樂樂地生活。
一虧走天涯的時代已經變成考古學。男人想獲得女人芳心,必須有一技傍身。那一技當然是指專業技能,最好是靠讀很多書而獲得的專業資格,而不是靠當學徒學回來的技能。
漸漸,一技傍身也是不足夠的。男人想得到女人垂青,最好還有一層物業、一車和一筆可觀的積蓄,有物業的男人是最有安全感的。
一技、一層物業、一車、一筆可觀的積蓄,只是基本條件。男人要得到女人,還要有一顆不變的心。光是提供物質是不足夠的,他必須讓她覺得幸福。他必須承諾不會變心。他要很愛她,體貼她,照顧她。
有了一顆不變的心,他還要嚴格遵守一夫一妻的制度,與她一生相依。
今天的男人,為了把女人拖回洞裏,先要苦學成材,然後要一技、一層物業、一車、一筆積蓄、一顆不變的心、一夫一妻,一生相依。最後,男人悲痛地發現。自己付出那麼多,只換來晚上一宿。他們一定很羨慕祖先的那一棍。
都是看在愛情的份上
男人都自以為有幽默感,這不是他們的錯。是女人的錯。
孵相識的時候,男人説笑話,女人為了討他歡心,總是掩着嘴巴笑個不停,還豎起大拇指恭維他:
“你真的很有幽默感。”
男人受到鼓勵,更努力的説笑話。
兩個人開始談戀愛,男人説笑話,女人總是呵呵大笑。她愛他,他説什麼都是好笑的,他説笑話特別幽默,他説悲劇也特別感人。男人看到女人笑得流下眼淚來,誤以為她聽懂他的笑話。其實她根本聽不懂,她只是愛他。
熱戀的時候,男人説笑話,女人捧腹大笑。她愛他,即使他説的笑話不好笑。她還是努力裝出很好笑的樣子,免得他難堪。
兩個人吵架的時候,男人忽然説了一句自以為很幽默的説話來哄她,女人破涕為笑,一邊用拳頭捶他的胸口一邊説:
“很好笑嗎?很好笑嗎?”
男人以為是他的幽默感化解了一場戰爭,實際上,是女人找藉口原諒他。
後來,當男人和女人結了婚,當愛情已經消逝,男人説笑話,女人連笑都懶得笑,並且老實地告訴他:“我覺得這個笑話一點也不好笑。”
男人以為女人不再欣賞他的幽默感,事實上,他由始至終都沒有什麼幽默感。女人曾經笑得那麼開懷,都是看在愛情的份上。
“?”,“!”
大文豪雨果寫成《孤星淚》之後,很牽掛書的銷量,他寄了一張卡片給出版社。上面什麼也不寫,只寫上一個問號“?”。出版社馬上會意,回了一張卡片給他,上面也是什麼也不寫,只寫一個感嘆號“!”,意思是好極了。
符號有時候比文字更有力。今天,我們也可以用符號來回答情人的問題。
“你愛我麼?”
他不是回她一個“!”而是寫滿一張紙的“!”,是愛得很緊要了。
“你是不是不再愛我?”
他回她一個“?”,他自己也很迷惘。
“你願意嫁給我嗎?”
她回他一雙感嘆號“!!”,我要嫁給你,長相廝守。
“我身材好嗎?”
他回她“!”、“!”、“!”,三圍都令人驚歎,愛不釋手。
“你明天可以陪我嗎?”
他回她“!”“?”、“!”,他很想陪她,但是他不知道可不可以把工作做完;但,為了見她,管他呢!他一定來。
愛,總是有條件的
不要説你無條件地愛一個人,愛,總是有條件的。
你可以什麼也不要,但是你要他愛你,這難道不是條件嗎?
父母愛子女,也是有條件的,條件就是他們必須是他的兒女,如果是別人的兒女,他不會愛他們,不會用生命保護他們。
女孩説:“我的確是無條件地愛他,我甚至不需要他愛我。”是的,即使他不愛她,她還是願意守候在他身邊一輩子,她愛他的才華。如果他沒有才華,她還會那樣義無反顧地愛他嗎?不會了。她的愛,還是有條件的。
女人可以愛一個頂沒用的男人,他沒才華,沒出息。女人説:“這還不算無條件嗎?”但她要他承諾永遠和她一起,要他承諾改過缺點。要一個男人付出承諾。這不是條件又是什麼?
男人説:“我就是愛她這個人。”如果她不是長得不難看,如果她不是那麼聰明,不是有他喜歡的性格,他還會愛她嗎?她必須符合他的條件才會被愛。
我們每一個人都是被有條件地愛着,也是有條件地愛着別人。不必心灰意冷。既然知道世上沒有無條件的愛,你應該努力使自己更具備條件去被愛,同時也該學習忘記一些條件去愛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