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那天黃昏的時候,於曼之來到海邊的公園。李維揚坐在石階上等她。他穿着一件灰色圓領棉衣,球棒和手套放在一旁,手上拿着一個棒球。
看到了她,他臉上流露燦爛的笑容。
他在開始時投出的幾個球,她都接不到。他取笑她,她扁起嘴巴為自己辯護。
我只是太久沒有練習罷了。
後來,她終於意態優美的擊中了他投出的一個好球。她扔下球棒,在草地上興奮地跑了一圈。
很高興你在天黑之前終於擊中了球。他説。
他把手上的棒球拋給她:給你!
給我幹什麼?她問。
你拿着這個棒球,將來可以到我的麪包店免費換麪包。
可以換多少個?
能吃多少,就換多少。
那麼可以用多久?
這是永遠通用的。
這算不算也是一個愚蠢的約定?她把棒球拋到半空,又用手接住了。
從那天以後,他們每個星期天下午都會來打棒球。就只有他們兩個。他打得比她好。他喜歡看到她擊不中球時扁起嘴巴的樣子。擊中的時候,她又會天真爛漫的一邊在草地上亂跑一邊大笑。
有時候,當太陽下山了,他們會朝相反的方向躺在草地上看天空,彼此的頭頂幾乎抵住對方的頭頂。
在他生命中,從來沒有一個女人帶給他那麼多的歡樂。
他從小就是個沉默的人。他有一個沉默的父親和一個老是愛向孩子抱怨丈夫的母親。在他們身上,他只能看到早已經在歲月裏消逝的愛情。
他喜歡一個人躲起來想事情。當他還是小學生的時候,老師就曾經説:
李維揚長大之後會是哲學家。
這個故事,他常常當成笑話説給他以前的女朋友聽。他談過好幾段戀愛,每一次,都是別人愛他多一點。五年多之前,他和一個愛看偵探小説的女孩子談戀愛。一天,她拿着一本暗紅色格子絨布封面的日記簿跟他説:
我們一起寫一本日記好嗎?將來可以留作回憶。
他雖然從來沒有寫日記的習慣,還是答應了。對於女孩的舉動,他不覺得奇怪。女人總是希望她每一段愛情都有一份紀念品留下來,也許是一枚戒指,也許是一個音樂盒,也許是一張唱片。
可是,當他看到了女孩每天想些什麼,他日漸發覺,他和她的距離竟是如此遙遠。他們各自有自己的世界。當大家那麼赤裸地剖白心事,反而更知道彼此並不是對方所期待的人。
那時候,是她提出要寫日記,讓日記成為回憶的一部分。今天,要把日記還給他的,偏偏又是她。
當愛情已經消逝,那份紀念品也就變得可有可無,甚至成為負擔。
拿到那本日記之後,他並沒有再看一次,他忘記了自己也曾經擁有日記的鑰匙。然而,日記的其中一頁鬆了,他於是抽出來看。那是關於酒保和那個女孩的。
就在重遇那本日記後不久,他便收到女孩從波士頓寫來的信。她患了胰臟癌,生命的日子不會太長了。她懇求他去見她一面,她有些東西想要交給他。他本來不一定要去,但他去了。他從來沒有看不起那個女孩。
在他重遇那本日記時,女孩和酒保的故事剛好繼續,而且已經有了結局。人生有時候的確很荒謬。
他打從心底同情那個女孩,也因此,他提早一點離開波士頓,他不願意看到她衰竭的容貌。
老師猜錯了。長大之後,他並沒有成為哲學家。他的工作很辛苦,差不多每天工作十二小時。當他拖着疲累的身軀回家,他看到牀邊有一扇窗子。從窗子看出去,可以看到他夢想中的那家麪包店。現在,他的窗子外面,又闖進了一個女孩子。她拿着他跟舊情人一起寫的日記,飄進他的生命裏,她傻氣而聰慧,帶給他許多快樂。
可惜,她已經有一個她愛的人了。
他要把自己對她的感情藏得深些不至於讓她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