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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

    我認為,所謂"真實生活"這四個字,它的所指是不明確的,事實上,每一時刻,在一個人身上有那麼多事發生,而且每一件都是真實的。比如:一個人走在街上,他的腿感到有點酸,心裏卻想着昨天晚上吃的飯,眼睛裏看到商店櫥窗裏的商品,你説,這幾件事哪一件更真實呢?

    對於這個題目,我一時半會兒還真不知該説些什麼,事實上,對於我,那些生活中重要

    的事情,都寫在小説裏了,還剩下什麼呢?我每天幾點起牀,吃的什麼,平時去哪裏購物,買了哪些書,聽了哪些唱片,看了哪些電影,我喜歡穿什麼式樣的衣服,理什麼樣的髮式,睡覺時採用什麼姿勢,遇到不高興的事情如何對付,見到朋友時説些什麼,看不慣什麼人,這些重要嗎?或是説,對於我,它有價值嗎?我認為沒有。

    無論如何,我覺得談論自認為沒有價值的事情是令人泄氣的,那是一些無聊話語,適合在朋友聚在一起時沒話找話時説,因為這些事情是如此地司空見慣,談話者之間很容易從中找到共同點,用以加深談話時的認同氣氛,眾所周知,與人相聚可不是為的吵架,而是為休息及娛樂,但是,在這裏,我不得不指出,那種談話是空洞的,其中絲毫沒有任何智力因素。大家在一起,神形渙散,説着或聽着一些不假思索、張嘴就來的廢話,以此混過時間,我認為,那不是在談話,而是一種不需付出任何勞動的愚蠢休閒。在這種休閒活動中,作為一個人最獨特的東西——思想,毫無用武之地,僅靠人類説話的本能便能完成。

    我喜歡另一種談話,比如説,幾個朋友分別看了幾本有價值的書,大家聚在一起,談一談那些書。這樣至少可以插上那些有頭腦的人的翅膀飛一飛,讓個人思想有個活動的餘地,藉着那些有價值的話題,人們可以展開自己的觀點與理解,最笨的人也能談談自己的感想,那些感想保不齊有一天就會成為他生活中的某種準則。不過,若是還沒被送進精神病院,那麼,對更多的人來説,上述談話簡直就是一種學術活動,老實的懶漢會認為可望而不可及,壞蛋會心懷妒恨,説出些什麼"就你會裝高雅"那一類令我討厭的農民觀點。

    因此,在這裏,我只能説些令我討厭的話,因為這是報紙嘛。人們翻動一版報紙,從裏面找些可讀的東西,若是從中讀到"你就是一個笨蛋,你的生活毫無意義,你還活個什麼勁呀?死了算了"這一類意思,那可沒個不生氣的。我可不想叫別人生氣,不管是生那些文字的氣,還是生自己的氣,總之,我覺得我應寫些叫他們高興的事兒。

    那麼,什麼才能叫他們高興呢?無非是那種話"哎,讀者,你活得不錯,至少比我強,我不如你,這裏有種商品,適合你精明的趣味,你買一買吧,這裏是我的一件倒黴事,你看,你沒遇到吧?瞧,我身體垮了,我的一個女朋友把我甩了,你卻不用為這些事擔心,因為你好好的,你狀態不錯"。

    這一類話,我説起來可真不費力氣,可也真覺得沒勁,為什麼呢?因為它完全是一種廢話。可是,按照羣眾邏輯,廢話總有廢話的道理,要不怎麼那麼多人願意聽呢?按照這種邏輯,我不得不説,我的真實生活過得挺慘的,每天一起牀就看書寫書,拿着一個十塊錢的計算器細數我的收入與支出,此刻,心中還會升起一種悲憤之情,掙錢真是太難太難了!要麼就是逛商場,自我安慰説,先把這種貴商品寄存在這裏,等有朝一日我有了錢——要是我的朋友們無聊,就聚在一起吃吃飯,説説無聊話,順便抒發一通感慨,朋友真是不能少啊!最開心的事情就是吃飽了以後找個看着順眼的婦女通通姦,然後相互看着,得意地一笑,一起感受生活的美好與舒適,更好的還能展望一下將來,想想下一次!不過,我不得不抱怨幾句,這樣的事情真是太少太少啦!要是每天都這樣該多麼好啊!

    除了這些,我的真實生活還剩下什麼呢?我想不出來了,若是非要硬講,再講下去也可以,那就是對於人生的憤怒與無奈,這是一種持續的狀態,它的內容是:若像某些人所説,人生是有價值的,是令人鼓舞的,總之,是美好的,那麼人們為什麼要死去呢?若是相反,説人生是令人痛恨的、可怕的、痛苦的,那麼為什麼大家都奮力地活着呢?若是人生既不美好,又不醜惡,而是通過一些沒完沒了的細節編織而成,那麼這細節的意義從何談起呢?

    在生活中,個人通常總是處於情感之中的,人們被自己的情感所控制,而情感似乎是不請自來的怪客,它隨時隨地對人生中遇到的一切事情加以評判,從而使人感到難受或舒適,人們為了自己的情感而奔波,如同樹葉向陽光展開,如同猛獸撲向獵物。在我眼裏,情感的真實抵得上一切外物的真實,你可以不相信自己的伴侶或朋友,但你無法不相信自己的情感,情感始終對着自我説着真話,並設法使自我言聽計從,令人為着更好的狀態而努力。人們為遲遲不到的期望中的欣喜而憂愁,為降臨的成功而幹勁倍增,人的情感始終明白一件事,那就是無論如何,人們必須使自己對自己感到滿意,除此以外,別的都不算什麼。在我眼裏,似乎真實的生活背後有一種冥冥的力量安排着一切,使個人為着某個既不明又不清的目標而邁進。這種情況的討厭之處,在於你無法知道自己正在幹着什麼,在哪裏,意義如何,在我的生活中,我被這種情況困擾多時。讀寫之餘,仍不能消除我的不安與疑惑。我知道,我今天吃飯,明天會再吃。我還知道,我睡下,然後會醒來,只是為了捱到不再醒來的那一天。一切都是那樣的重複而繁瑣,我為某件具體的事務而欣喜,之後,再以同樣的熱情為另一件具體的事務而煩惱,然而這一切都是為什麼呢?可以説,我的生活被這種猜疑敗壞了,但是,連類似這種問題都得不到解答,我想我是無論如何也不會甘心的。

    我在二○○二年連着混了三個女友,都失敗了,連急帶氣,還得了抑鬱症,心情壞到了極點。睡眠八小時,竟能分成四段兒,中間都是渾身大汗地從惡夢中醒來,那惡夢惡得簡直不堪回首。當然,醒來後情況更壞,心頭猶如壓了一塊巨石,情緒無常,自卑得無以復加,頭腦中永遠轉動着與這三個女友的事兒。忽而難受忽而憤怒,無法控制,那是一種自動轉動,完全不停止。運動、會朋友、去歡場上散心,用什麼法子也沒有用。我就這麼過了兩個月,還吃了諸如百憂解之類的不管事兒的藥,就這樣折騰了一氣,我也無法回到正常狀態,我

    終於頹了,就這樣吧。

    因為腦子裏就這麼三個姑娘輪流轉,所以我也踏實,總結一下吧,全是自我否定。自我否定令我感到痛苦,叫我看到自己是多麼自私偏狹,不過,也可看出,與姑娘們很好地相處是多麼不容易。與第一個女友相處不好的主要原因是,我有一個黑暗的下層階級情感,那就是認為所有的人都應該去工作,而那個姑娘家境不錯,對工作嚴重缺乏興趣。她混在家裏就吃家裏,混在我這裏就吃我這裏,而她更願意與我在一起,於是叫我有一種不停地在消耗的感覺。為擺脱她,我找了第二個女友。第二個女友認識我不久,便買了一處房子。事實上,她有點力所不能及,眼看着身為男友,我必須為此盡力,於是半路出逃,找到第三個女友。第三個呢,大學剛畢業,正忙着找錢出國,對我倒是不錯,就是總愛獨自跑出去與有錢人來往。眼看着她一會兒找到房租,一會兒做了個近視眼手術,一會兒又弄來台筆記本電腦,叫我感到又嫉妒又壓抑,於是緣盡人散。三個姑娘的共同特點,就是小有姿色,我與她們相處失敗的原因,我想是我無力或不願意滿足她們的所有慾望,這也是我感到痛苦的原因。

    我不能説我不需要她們,我想我是無法應付她們,在我與這三個姑娘之間,除了情以外,出現了一個令我説出來有點臉紅的東西,那就是錢。我不得不説,在情與錢之間,很明顯是錢佔了上風,這是我在今年的發現,以至於我差點兒形成一個偏見,那就是把姑娘的姿色與錢掛上了鈎兒。這個鈎兒掛得我特不適應,但卻是一種我遇到的事實。這種事實,改變了我與姑娘們的關係,令我們雙方都感到難堪與不幸,叫我不得不這麼想,若是我的錢不夠多,那麼我便只能擁有一姿色平平的女友。如果我的錢夠多,且願意花在女友身上,那麼我便能擁有一個好看的女友。根據我的經驗,結論是,我想擁有一個什麼樣的女友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我想或者我能擁有多少錢。

    叫我討厭的是我自己不爭氣,偏以相貌取人,而遭致對方以錢取人的反擊。我只好説,在我們這個時代,金錢與美女之間在文化上建立的聯繫是牢固的,遠非個人力量所能拆除,還能怎麼樣呢?似乎去相貌平平的姑娘那裏尋找真情更合理些,也許我會試一試,看看自己能否與這樣的姑娘相處得更好一些。

    在日常生活中,怦然心動的時刻是如此之少,以至於我傾向於認為,生活在總體上風平浪靜,一成不變,枯燥乏味,不值一提。

    然而例外總是有的。

    九月底我去交養路費,因為是最後一天,大廳裏擠滿了人,人們排成兩大隊,向前緩緩

    地移動,我排了二十分鐘,兩支隊伍都不動了,前面窗口因為什麼事吵成一片,後面的人紛紛伸着脖子向前張望。我因為還有別的事,所以不停地看錶,感到很着急,本想先走,以後再來,但想到若是晚交了,就得接受罰款,還得跑到銀行去交,交完了罰款,還是得回到這裏來,再次交養路費,這件事兒我以前經歷過,那個麻煩勁兒,就別提了,於是心裏更加焦慮。

    前面的吵架聲越來越大,隊伍仍舊是一動不動,站在我前面的是一位戴眼鏡的小青年,他對我説到前面去看看,回來後仍站在我前面,我點點頭,他走了。也許湊近點看人打架會讓時間過得快點吧。我又等了一會兒,有點按捺不住,前面的罵人話傳到我耳朵裏,花哨而富於變化。而且其中有一個尖細的女聲,叫人聞了其聲,恨不得看看這個人長什麼樣,跟誰學的罵人?為什麼罵得那麼難聽而豐富多彩?最前面的隊伍早就沒了,圍成一個結結實實的小圈兒圈兒,像個死疙瘩,兩支隊伍倒像是從一個腦袋後面拉出的兩條小辮子,很可笑。

    我下定決心,到前面看看去。

    於是我回頭,想跟後面的人打一聲招呼。我回過頭,正看到一個小姑娘,個子很矮,穿着一身夏裝,頭髮梳得整整齊齊,一絲不亂,手裏捧着一本書在讀。不是一本雜誌,不是報紙,也不是一本什麼實用指南,更不是一本教人掙錢的讀物,而是一本厚厚的小説。我掃了一眼,是日本作家村上春樹的《海邊的卡夫卡》,她讀得十分專心,神態安詳,對於外界發生的事情不聞不問,如同與她毫無關係,我懷疑她甚至不知道前面已經亂成一團了。

    看到這一幕,我怦然心動。

    我欲言又止,終於轉回身來,怕打擾了她的閲讀。放眼前後,我發現,在大廳裏排隊的人多達上百,除了身後這位姑娘以外,沒有一個人手裏有一本讀物,甚至連報紙也沒有。大家都站在那裏,手裏空空的,估計腦子裏也一樣地空洞,有的人發着愣,有的人揹着或抱着包,有的人與其他人交談、議論着什麼。大家的神情都無奈而麻木。他們真是了不起,既生活在這個世界上,又對於這個世界熟視無睹,他們像是在忍受着什麼似的站立着、等待着,令人同情,卻又叫人感到無話可説。

    這是一段無聊而煩躁的時間,受到環境感染,人的心情會變得很壞。這個時刻人人必須經歷,因為它把所有人裹挾其中,除了她,我身後的這一位姑娘。她是倖存者,她活在想像的世界裏,在生命中不可重複的這一段時間內,她活在村上春樹的小説中,被書中的故事與人物深深地吸引。這是一位了不起的讀者,她與作者配合默契,共同在精神上抵禦這個世界的種種不如意,創造着一種與普通生活不同的另一種生活,我還能説什麼呢?

    我感到欣慰。

    前面的爭吵聲停了,隊伍又在向前緩慢移動了,我前面那個小青年也回來歸隊,臉上帶着一種心滿意足的神色,就像是告訴別人,"這場架我看過了,現場版!"我沒再回頭,一直排到在窗xx交完費,轉身離去,離去時又看了姑娘一眼,只見她一手捧着書,一手在包裏翻找着行駛本和錢包。

    回到家裏,我泡了杯茶,從散亂的書堆中找出那本《海邊的卡夫卡》,這本書我買了幾個月了,卻沒有翻開過一頁。

    人人喜歡遇到從頭至尾浪漫的事,雖然人人無法遇到這種事,事情一般分為開頭、中間與結尾。對於浪漫來講,中間與結尾很難,但開頭有時並沒有想像中那麼難。

    我仍能記得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夜晚,一頭短髮的巧克力是如何坐到我身邊的。當時是在舞曲震耳、光線黑暗的新88號的舞池邊。我坐在沙發裏,她穿着短裙,留着短髮,立志要在新年夜之前收一個帥哥回去慶祝新年,用以忘記她的泰國情人走後留給她的不高興。據她事後講,不幸的是,由於喝多了,錯過了時機,等她頭腦昏沉地從沙發上醒過來時,舞廳裏已沒有帥哥了。於是,她便把目光落在我臉上,決定破罐破摔:收不着帥的,難道還收不着不帥的嗎?

    她像具小殭屍那樣直挺挺地走過來,又直挺挺地坐在我的身邊,片刻,張了幾下嘴,由於沒話可説,又閉上了。終於,她伸過頭,乾巴巴地對我發出邀請:"咱們一起抽煙吧。"

    我遞給她一支煙,我們一起努力睜開眼睛,望着舞池裏扭動的人們,然後我點燃自己手中的香煙,又點燃她的。她把臉湊過來,在打火機的微光中,我看到她的臉,很好看。過了幾天,我有機會多次看她,發現那天我看她的角度真是選得巧,我是説,她只在那個角度是很好看的。

    "你長得像塊巧克力。"我説。

    "你像塊磚頭。"她對我説。

    我們就這麼認識了,相互留了手機號,當然,我們不僅認識了,還一起抽了好幾支煙呢。

    第二天夜裏,我在愚公移山枱球廳又碰到她,當時我和一個朋友正走到枱球案子邊想打枱球,只見她從不遠處的一個沙發裏站起身,向我這一邊看。於是衝她招招手,然後對她發出邀請:"新年夜跟我一起過吧?"

    "行。"話音未落,她的一個女伴便叫她,於是她轉身離去。

    三十一日晚上,我與朋友們在一起吃晚飯。在飯桌上,大家試圖搓合一對大齡男女。可氣的是,説了半天才知道,這兩人兒以前好過!現在倆人依然都是單身,心目中各有一個理想的男人與女人。當然他們一直在現實中沒有遇到,於是我懂得了,曠男和怨女經常是捏不到一塊兒去的。

    快到夜裏十二點的時候,我們一行人準備撲到錢櫃去玩。據朋友的可靠消息,他所在的包房裏有一幫美女,正在寂寞地唱着卡拉OK。電話裏,我問他:"這幫姑娘的情況你摸清了嗎?"

    朋友自豪地回答説:"有主兒的我都知道。"

    "沒主兒的呢?"

    "沒主兒的長得都不怎麼樣。"

    聽他這麼一説,我一下子死心了。

    但因為無處可去,我們還是奔到錢櫃朋友的包房。兩夥無聊的人合到一處,可惜得到的仍是無聊。大家輪流上場唱情歌,一個比一個唱得好,可惜也只是唱唱而已。實際行動中,我看倒是一個比一個更無情。我聽卡拉OK一小時,直覺得比聽説瞎話還沒勁,於是來到自助餐廳吃東西,意外地再次碰到巧克力。巧克力笑眯眯的,手裏端着一杯飲料,我對她説新年好,她也對我説新年好,我説:"沒想到新年真的碰上了。我們一起怎麼過?"

    "我們一起抽支煙吧。"她仍對我這麼説。

    於是,我們就在走廊裏抽了一支煙,看着過年的人在眼前走來走去,煙抽完,我們告別離去。

    回頭想一想,不管別人怎麼説,反正我覺得這件事跟浪漫有關係。

    記憶裏,第一次產生完美的感受是在一九八六年的夏季。那時候,我是個時髦青年,或者説,是個虛榮愚蠢的中學生。當時的所謂時尚叫做反叛,而反叛的內容,便是與家長、老師、報紙、電視上所説的一切對着幹。那種對着幹是十分盲目的,但十分適合青春期。我認為在青春期,人們產生一種奇怪的要求,那就是建立自我,使自我獨立於整個世界。

    想要建立自我的第一件事,便是掙脱束縛,追求自由。與那個年齡聯繫起來,這第一件

    事便是去做一些似乎對自己有利,但以前卻從未做過的事。好在那時候,從未做過的事是如此之多,因此,反叛起來倒是挺容易的。

    記得在當時,曠課、看小説、打架、不學習之類的事做膩了,腦袋裏有一個奇妙的小詞兒便自動地轉了起來,那就是愛情。事實上,我得知這個小詞兒是從小説裏,當時,以我"不到考試前三天"絕不碰課內書的勁頭,倒是很有些富裕時間看課外書。因為當時糊塗幼稚,因此,所有的小説都被我當成是愛情小説來看,注意的全是男的和女的是怎麼好上的。在這過程中,兩人都説了些什麼。當然,小説是白紙黑字,滿可以盡情地想像,可老是想像來想像去,未免也太寒磣了,於是便躍躍欲試。而且,我的同齡人也都有點那個意思,也就是説,很多人都躍躍欲試。於是便出現了與"一個巴掌拍不響"相反的情況——在學校裏,"誰和誰好上了"這樣的閒言碎語比電視台的新聞聯播還要重要。一句話,中學生談戀愛的勢頭兒一下子就起來了。對於男生,有一個女朋友變得比什麼都重要,因為教學大綱里根本就沒有這麼一條兒。因此,能找個女生,給她寫寫情書,拉着手四處招搖一下,趁人不備親上一親,那簡直就是英雄。從反叛的角度講,這樣做,明面兒上無疑是與教育制度唱對台戲,暗地裏誰都知道,想談戀愛是因為到歲數了——男的毫無怨言地把女生放在自行車後面,不知疲倦地每天帶來帶去,想想看,這種事兒,換成一風燭殘年的老頭兒,怎麼着也幹不出來啊——不划算!無必要!更沒那心情!

    回憶當時談戀愛,還真有過完美的感受,記得初戀女友過生日,我頂着大風趕到她們家,送她生日禮物,她説她也有生日禮物送我。於是把我帶到她們樓下的一個工地上,當時天已經黑了,她左轉右轉便找到一個四下裏無人的地方,叫我離她三米遠,然後突然脱了上衣,向我展示了一下她的上半身。她站在我對面足足有半分鐘,我認為説她站得好不如説她站得巧,因為正好有月光照在她身上,於是我認為我看到了一些書本知識上沒有的東西——浪漫、愛情、純潔——簡直令人陶醉!總之,那是一種完美的感受,也就是好得不能再好了。不好意思地説,那月下的半裸一幕我悄悄地回味了好幾天,有説不出的來勁。我認為那女孩值得尊敬的是,她並沒有與現在靠這一招掙錢的各種女明星們同流合污,她只向我一個人展示而不是向所有人展示——那時候的社會風氣終於在今天被反叛得差不多了,不知下面一代人怎麼能再次給反叛回去——風水輪流轉。我估計現在若有女孩想給她的男朋友來這麼一下子,沒準兒會受到無情的打擊——快穿上快穿上,就這姿勢、這水平也好意思亮出來展示,比畫報上的那些女的差得也太遠了!

    我今年三十四歲,出於青春期莫名其妙的叛逆心理,混過了多年很爛的日子。回首往事,只覺得一片腐敗與自我放縱。有時,我翻看我寫的有關自己的小説,總結一下那似乎是被我無限拖延的漫長的青春期,不禁感到深深地吃驚,就像在看別人的故事。我曾以為那是自我肯定,其實我是根本不曾擁有自我;我覺得那是年輕生命的驕傲,其實只是弱軟和愚蠢;我認為那是勇敢與堅強,其實不過是為滿足我的私慾而奔波。

    現在,我為我迅速流逝的青春感到傷感與痛苦。我不認為那是一種富於創造性的叛逆,因為我並未建立起一種專門屬於自己的心安理得的生活,我沒有承擔起任何責任。甚至,我不曾正直地面對一切,就像遮在眼前的煙霧在風中散盡,那些本來模糊不清的東西顯現在我的眼前。那是一幅有關生活真相的圖景,什麼都沒有變,只是我變成中年人。忽然之間,我發現了傳統的堅韌而可貴的力量,事實上,我發現我開始對家庭抱有夢想。我希望知道我喜歡的姑娘每時每刻在哪裏,與什麼人在一起。我希望與人建立起相互信任、彼此忠誠的可靠而牢固的關係,通過這種關係,我希望能夠在人世間找到慰藉。

    發生這種轉變的原因很簡單,因我在生活裏找到了一面屬於自己的鏡子。那是一個姑娘,與我十年前一樣年輕,一樣喜歡談情説愛,一樣好奇與驕傲,我對她一見鍾情。開頭的一切就像一個熟悉透頂的自然流程,浪漫、感動與美好。我愛上她,並努力試圖尋找那種愛的終點,我發現那終點不是別的,而是一種更為牢靠的關係。我對她提出同居要求,她拒絕了。於是,終點消失了,又是一次令人心碎的豔遇,就如同我在小説中描述的老一套的言情故事。我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出於自尊心,我也沒有詢問她,但我猜想可能是因為她不信任我,或是她仍想嘗試新的生活,仍想向前衝,去尋找那些在我看來不可能的未來。總之,相對於我過去的經歷,我忽然發現,角色顛倒過來,我處於另一端,處於不利的那一端。

    一切結束之後,我開始想這件事,不是把它當成一樁茶餘飯後的風流韻事,而是當成一件很嚴肅的事情去想。這一想,叫我感到挫敗,我的玩世不恭,我的憤世嫉俗在眨眼間破碎了。我感到自己的軟弱與腐敗。我的毫無力度的生活再一次孤零零地被寂寞所佔據。我用了很久才從自責中擺脱出來,我的思考也有了結果。我懂得了道德的力量,我知道了正直真誠乃是一切的基石。我不再會通過談情説愛來追歡逐樂了,我知道了那專屬於真摯情感的背後,必須是自我節制與責任,慾望必須得到理智的控制,我懂得了,家庭是愛情的目標而不是墳墓。我們談情説愛,是在為建立家庭做準備,是在為我們的情感找一個可以更為自然安放的地方。在那裏,我們可以得到休息與平靜。我們從家庭走出,不是為了擾亂另一個家庭,或是滿足我們異想天開的性幻想,而是為了我內心深處的利他主義理想——那就是為社會提供更有價值與目光長遠的工作。我敢肯定,對於堅強的人來説,家庭與孩子會教會我們更為長遠地計劃未來,把我們的人生籌劃得更富於情趣,教會我們堅韌頑強,耐受痛苦,默默努力,更有效率地安排我們在人世間為數不多的日子。

    今年北京六月的天氣還算不錯,有時傍晚站在街邊,被小風一吹,竟懷疑是身處秋天。三里屯酒吧被球迷佔得滿滿的,人們通過觀察中國隊的比賽來積極參與世界盃,當然,少數人也通過更加古老的方式更積極地參與,我是指賭博。比起前者來,後者參與的時間會更長一些。一般來講,我與幾個狐朋狗友每晚約到一個酒吧,邊打撲克,邊看電視球賽,邊聊天,世界盃期間,萬事停頓,倒是娛樂生活挺豐富。球賽期間,國際展覽中心還有車展,展出世界各國生產的各種汽車。我也去轉了一圈兒,車沒看清幾輛,倒是看見不少穿着性感裝的

    模特在車邊晃來晃去,臉上露出一副副討人喜歡的笑容,為那些汽車平添光彩,叫人不禁產生錯覺,以為能夠把車買回家,還會有運氣隨車捎帶上一個模特。

    然而真正叫人放心的是中國足球隊,由於發揮正常,一個球沒進,與上一屆世界盃冠軍法國隊平起平坐,叫我不禁引以為傲。隊員在賽後接受採訪時顯得十分謙虛,球隊中的帥哥楊晨在綠茵場上的英姿常常出現在報紙的彩頁上,與世界級的男性符號貝克漢姆平起平坐。不過,真的跑到賽場上,就顯得有點不如貝克漢姆瀟灑,本來是因為善於踢球出名的,可在眾目睽睽之下,卻很少有機會能踢到球,這有點讓崇拜者泄氣,真恨不得自己上去替他踢上兩腳。還有一個著名球員李鐵也令人眼花繚亂,他經常在球場上四處亂跑,像沒頭蒼蠅,但説句公平話,他比沒頭蒼蠅長得帥那是有目共睹的。最叫我不服的是教練米盧,掙錢掙得比我多得多,卻把球隊帶成這個樣子,直叫我偷偷懷疑,他是不是以領罰款名義冒領的薪水。中國隊的三場比賽,就給我留下這些印象,好在要想看到第四場比賽為時尚早,得等到六月以後了。

    足球比賽是這樣一種遊戲,場上有一個皮球及22名同性隊員,分成兩組,他們奔跑,蹦跳,不停地爭搶那個用一頓飯錢便能買下的皮球。所謂的勝利,便是一組隊員用腳或頭把皮球送入另一組隊員的大門。通常,場下還有幾萬名觀眾在興高采烈地觀看,少數更有情趣的觀眾還用賭博的方式使觀看與個人利益相連。這個遊戲的最高形式叫做世界盃,也就是每個球隊代表一個國家參與這種約定俗成的幼稚遊戲,也不知是代表這個國家的什麼東西。

    在冷戰時期,世界盃牽動巨大人羣的強烈情感,主要用於表現出一個個政治團體的政治傾向。現在,它成為一宗娛樂方面的大生意,金錢在其中扮演着一號角色。以後,它不知還會變成一種什麼東西。

    一般來講,那些成天追着皮球跑來跑去的小青年是很難有什麼可談論之處的,頂多説他們是一些大老粗,沒出息,貪玩,不幹正事兒,但是,世界盃可讓一切發生變化。這些人,我是指所謂的足球運動員,他們的特長是什麼呢?就是很會用腳踢皮球,利用這一特長,他們中的少數人成了名星,根據這一規律,我看在不遠的將來,一個很會放屁的人也可能會成為名星。這種可能性是存在的,只要世上有人願意出錢,從一個個國家中選拔出很會放屁的人,讓他們代表本國參加世界盃放屁比賽。到那時,全世界的眼睛就會從一個皮球上離開,轉而豎起耳朵,去傾聽一個個充滿想像力的美妙的屁聲,並從中挑出他們最愛聽的那一種。

    所謂的足球文化,便是伴隨着一個充滿氣的皮球所產生的各種議論。足球從一隻腳下滾動到另一隻腳下,最終目的,是被送入一個大門。有人説這是一種性暗示,有人從團隊合作的角度談論這一事實,還有人更願意談論踢球者,把用腳踢皮球這件事説得神乎其神,就如同金庸把人們之間的鬥毆説得神乎其神一樣。由於説法的千變萬化,會產生一種令普通人眼花繚亂的戲劇性,這就形而上到詩的高度。然而我們驀然回首,發現放屁聲也能用同樣的方法談論,我們可以説:"只見那滿頭金髮的英俊的放屁者,叉開腿,屁股只一歪,小腹一收,便把氣壓推入小腸中,那股子臭氣旋轉着,排山倒海般地衝過九曲迴腸,最後被肛門括約肌一擠,怒吼着衝出體外。啊,他勝利了!動聽的聲音,就像花朵的細語,又像表達人類激情的深沉的男低音,總之,一個字兒,美!再一個字兒,好!再再一個字兒,酷!"

    事實上,有關足球的狂熱一直令我感到不解。我也踢過球,踢的時候也很高興。我還看過一陣子足球,可以説,看的時候感覺還可以。我想我知道那東西大概是怎麼一回事兒,可隨着年齡增加,我感到我對足球越來越迷惑了。二○○二年世界盃就要踢起來了,我覺得,足球運動員、教練什麼的對此事很熱衷還能理解,因為那是他們的職業,不幹這個他們就沒飯吃。世界盃的組織者熱衷於此,我也沒話説,因為那是他們混飯吃的生活方式,也是他們的職業。但那麼多與此無關的人都在談論這事兒我就覺得不解了,明擺着,這個遊戲又簡單又缺情少味兒,參與方式還只能是"觀看式"。觀看一場就得了,可人們的目標是,五十二場!且場場大同小異。還是那句話,二十二個人,在一塊封閉場裏狂跑一氣,一個皮球滾來滾去,頂多加一個時常會擋住視線的裁判跟風跑,我就不明白了,這有什麼可看的?他們瞎激動個什麼勁呢?

    記得以前也從電視上看過一些世界盃的畫面,印象深的是一些長得很壯實的球星輸了球,竟當眾毫無體面地抱頭痛哭。我估計,他們哭的時候是挺真誠的。輸了,就意味着以後掙錢少了,或是其他利益方面的損失,這有情可原。但接着我發現,觀眾裏也有大量跟着哭的。要是賭錢賭輸了,我能理解,要是白白地跟着哭,那我可就太不理解了,我認為那是瞎哭一氣,或是感情太多沒地兒使。但你要是非説是他們的同情心過於旺盛,我就不服。電視上報道過一些人類生活的陰暗面兒,比如非洲饑民、戰爭什麼的,也沒見他們這麼哭過,説明他們的同情心也就是一般。我認為,那是一種不及物哭泣,也就是説,他們沒有什麼真正站得住腳的哭泣理由,卻能哭得出來,這説明人類的情感充滿了盲目性。也許,我猜測,這引起人們關注的世界盃,不過是一個使人們從空虛中擺脱出來的小藉口。人們通過集體無意識,來證明他們彼此之間的荒唐聯繫,也就是,明明沒什麼聯繫,卻硬是瞎聯繫。從共同行動中,人們不僅想證明他們作為個體的存在,還想試圖證明,他們作為一個整體的存在,儘管這種證明方式叫我覺得有點不可思議——難道大家真的就那麼無聊嗎?

    二○○二年就要過去了,一回頭,竟然有一種空落落的感覺,我不想問自己這種問題:這一年我幹了些什麼?因為這種問題是可怕的,若是把個人所做的那一點事情混入世界上其他人所做的事情中,那麼就會顯得可有可無,無聊透頂,甚至,十分好笑。〖JP〗

    很多時候,忙碌令人安心,忙碌之後什麼也不想,沉沉睡去,叫人感到一種麻木的充實。有一陣兒,我特喜歡那種充實,我出了兩本書,一本《雞一嘴鴨一嘴》,另一本《激情與

    迷茫》,那就是我忙碌的產物,但過後我卻沒能安下心來。拿着自己寫的書在手裏晃一晃,竟有一種垃圾的感覺,不知別人是否會有與我一樣的感受?

    從來沒有哪一年像這一年一樣,叫我覺得我們這個花樣繁多的物質世界令人泄氣。指導時尚與消費雜誌把幾樣商品往一起一湊,便能給人提供一種想像力。比如一個穿着時裝的美女,一間起居室,幾樣小擺設,這是一種關於安全、富足、舒適的想像,它是一種人們追求的結果,也不知人們有了那些大同小異的東西以後是否仍會感到單調?我知道,人們不會感到單調,換一種顏色,換上幾樣新東西,人們便覺得似乎一切都改變了。唉,這一年,真是給孩子們準備的一年,好在我估計下一年孩子會更滿意,因為所有人都在為此而奮鬥。我懷疑,這是否是所有那些追求成功的大人們的一個玩笑呢?如果真是,無疑,這個玩笑會開很久,人們對此真的不會厭倦嗎?我拭目以待。

    我一直不太喜歡照相,在我看來,每一張照片中的人都可用一個詞來形容,那就是裝腔作勢,叫我覺得很不舒服,因為照片中的臉所表現的不是自然與真誠,而是虛榮與毫不掩飾的愚蠢的自我表現欲。但這種想法是主觀的,因為我自己從未正兒八經地去拍過。

    身為文人,我有時會給一些雜誌報紙寫稿,出於版面安排,他們向我要照片。我推説沒有,事實上,我有一些,但拍得奇形怪狀,叫我恨不得覺得沒有才好。終於,我找到一張還

    算過得去的生活照,託人掃出來,傳向各處。但不久,這一招便不靈了,因為同一份報紙或雜誌不願一而再再而三地登發同一張照片。事實上,這件事嚴重地影響了我發表文章,於是下了決心,去拍一些照片,不就是玩帥裝嫩嗎?不就是丟人現眼嗎?不就是傻相畢露嗎?

    正好,時尚雜誌約了一個採訪,他們説還要拍照片,我一聽,暗地裏止不住地高興,一種佔小便宜的心理油然而生。忙向他們打聽能不能多拍一些屬於我私人的,他們説可以。於是我便跑到位於中糧廣場五層的時尚雜誌社,採訪過後,我被叫到一個房間裏。一個年僅二十一歲的女造型師開始給我做造型,她問我頭髮為什麼這麼短,我承認,來之前,跑到樓下的髮廊裏花十塊錢剪了一次頭。也許是錢花得太少了,造型師直搖頭,我估計她認為剪得不夠好,她往我頭髮上打了一些黏糊糊的像是糨糊的東西,用梳子梳了梳,又用手胡擼了幾下,髮型就算是做成了。接着,她又往我臉上打了一層粉,直叫我暗中害怕這一弄會不會把我變成一個老妖精。我不放心地問她,有沒有像我歲數一樣大的男人被這麼化裝過,她隨口説了一串名人的名字,一種同流合污的踏實感使我安靜下來。接着,我被要求站到一盞燈下,對面的攝影師忙碌起來,用測光表測光,而我也開始粉墨登場了。

    來之前,編輯曾叮囑,叫我帶上一身衣服,於是我把我最貴的衣服全帶來了。一件深灰色CK毛衣,五年前我妹妹送我的,一條米黃色LEECOOPER燈芯絨褲子,買於六年前的西單。一條黑色LEVI`S仔褲與同樣牌子與顏色的T恤,是我爸十年前出國時省下差旅費給我買的。編輯還為我從瑕步士專賣店借了一雙鞋、一條褲子、一件毛衣、一件馬甲,這就是我的拍照行頭兒,可惜的是,我成天穿着的牛仔褲沒用上。

    看得出來,攝影師、造型師、編輯都很專業。在他們眼中,對於時尚有一個很具體的概念。我按照他們的要求,擺出一個個我感到羞憤的造型,做出一個個我回想起來恨不得自殺的動作,做出一個個平常從來沒有在我臉上出現過的表情。有時候扮酷,有時候扮騷,有時候扮高興,現在想不過是出乖露醜而已。拍照時,攝影師還給我的表情起了些名兒,什麼"嚮往"之類的。中間為拍一個踢腿的動作,我還不慎摔了一跤,我暗叫了聲"活該"就站起來了,接着拍,心裏想着這是為我三十四歲了還老不正經而理應付出的代價。奇怪的是,越往後拍,我越放鬆,最後,我並沒有感到裝腔作勢後的羞憤難當,反倒是有一種奇怪的表現欲促使我完成了拍攝,我懷疑我也許本來就是照片上所表現出來的那個人,只不過以前沒機會暴露而已。

    拍攝在繼續,他們很努力地工作,與我談話,使我輕鬆,鼓勵我,跑前跑後,給我視線,讓我的眼睛有地方看,給我倒水,耐心地等我抽煙,把我換下的衣服疊得整整齊齊。總之,這是一幕認真工作的場景。兩個小時結束了,大約拍了四五卷反轉片,我知道,一組時尚照片出籠了,再過幾天,我就能親眼看到了,此刻我覺得憂心忡忡,因為我不知時尚是什麼,我也不知我在那些照片上是什麼樣子。叫我放心的是,據説他們知道,但願他們知道,他們要是不知道,那麼很多人就會指着那些照片笑話我,那我麻煩可就大了,我不禁偷偷地想:我靠,那,那以後可怎麼混吶?

    "非典"時期像是要過去了,起初是恐慌,漸漸地,恐慌被習慣了,最後,不管如何,"非典"被當成一件別人的事情,"非典"病人與醫生的事情,也就是與自己無關的事情。

    過程就是這樣。

    "非典"時期,儘量少出門,出門戴一個白口罩,每天上網看的第一條新聞是發生人數及

    死亡人數。為了略表心意,本來想找個地方捐點錢,也沒找到向哪裏捐,就算了。看看報紙,政府也沒宣佈"非典"病人一切免費,看來沒我什麼事兒。

    總是這樣,沒我什麼事兒。

    接到幾個寫"非典"的約稿,想想無甚可寫,就推了。

    總覺得要為"非典"做點什麼,終於行動起來,買了瓶維生素,吃了幾粒,就懶得再吃。

    與朋友打過一些與"非典"有關的電話,無非是把新聞裏説的事情再説一遍,打打也就打煩了,不打了。

    忽然發現,我仍像生活在封建社會的農民,沒有什麼社會生活,與社會的聯繫就是寫點字換點飯錢,自種自食,自產自銷,生死由天,後果自負。

    對了,有一點比農民強,那就是上網抱怨,網上就是我可去的教堂,所有讀者就是我的牧師。當然,我也順手當一當別人的牧師,把心裏想説的説一説,完事大吉,當然,也於事無補。不過,這也就是外國農民的水平。

    據説國家因為"非典"損失了不少錢,本來覺得挺可惜的,再一想,像我這樣的人,沒什麼錢可損失,而像我這樣的人又佔絕大多數,損失錢的一定是少數人。那些人錢多,損失了一部分也沒什麼了不起,最多也不過淪落到多數人的地步,即使這樣,對於我,也談不到可惜,這樣一想,也就覺得沒什麼了。

    歷史上的所謂古代農業國家,也不過就是有那麼一羣人湊巧住在一塊地上,他們懶得換地兒,還説着同一種相互能聽懂的話,彼此間的聯繫就是食色兩件事。仔細看一看,就知道,他們簡直就是不得不相互交往,不得不呆在一起,力求為自己打小算盤時別傷着別人,對於這樣的人來講,國不國的似乎意義也不大,就那麼回事兒。

    有點消沉。除了社會分工以外,我能為別人做什麼呢?別人能允許我為他們做些什麼呢?他們又能為我做些什麼呢?不知道。

    這是個政治問題。

    美國人是這麼做的,他們願意把國家搞成一個大家庭,每一個人儘可能地去幫助別人,並接受別人的幫助。在家庭裏,所有成員一律平等相處,相互尊重,他們如此地抱團兒,在家庭內部,什麼事兒都是大家商量着來。而對外部,他們統一行動,據説他們是現在最強大的國家。

    希望有一天,有一種東西能把我與大家聯繫起來,叫我感到我與誰誰誰是一夥兒的,那樣,就不會這麼冷冷清清的了。若是出了點什麼事,就是起鬨也能找到人和地方,那就好了。這是一個可維持小農經濟的農民的希望,這希望源於一種無法擺脱的小農孤獨。不過,我知道,這希望定會落空,因為時候還沒到,也不知要等到哪一天。

    我悄悄地相信,當很多自信的而自足的小農都感到了我感受的那一種孤獨之後,便會蠢蠢欲動,到那時,也許我的希望就會有機會實現。

    醒來已是下午三點,北京依然下着雨,這次秋雨出奇地漫長,天天都是陰天,一股一股的小陰風在窗外徘徊,久久不散去,叫人向外看一眼,便頓覺十分泄氣。

    女友見我要出門辦事,便吵吵着搭車去逛商場,我把她放在國貿飯店,那裏有數也數不清的各式服裝,好叫她迷失在裏面。

    四點半,我來到位於國際展覽中心附近的皇家大飯店,與知己公司的石頭還有華夏出版社高蘇幾個人一起商談再版我的小説的有關事宜。看得出來,華夏出版社對於文學書的出版仍帶有一股多年前才能看到的熱情,雖然大家更多的談到的是對於圖書盜版的無奈,以及如何才能通過商業運作使書贏利。

    我們聊到晚上七點才散去,我接到女友的電話,她正在陽光100,一個叫三樂的朋友家,大家自己動手做飯。我趕去,正碰到新菜上桌,於是毫不客氣地大吃起來。飯桌周圍有我的朋友唐大年,女作家趙趙,趙趙的兩個女朋友小弛和三樂。小弛是個演員經紀人,三樂供職於一家廣告公司,現已結婚生子,生活步入正軌,這次吃飯的由頭兒是給小弛介紹男朋友,小弛雖身為一個成功的演員經紀人,卻在個人問題上嚴重地缺乏經紀。前一個男朋友是個日本人,兩人好了兩年後,關係無疾而終。小弛因單身生活過於貧乏,日漸憔悴,作為朋友,趙趙和三樂看在眼裏,疼在心頭,於是大家幫她物色新對象。

    新對象正在廚房裏炒菜,叫小康,糖醋蝦、煮螃蟹、羅宋湯,每一樣做得都很好。唐大年鬥志高昂,以一當十,風捲殘雲,一盤盤地吃掉所有菜,最後把菜湯兒都吃了。小康出來後,面對的一桌子剩菜,但他很為自己的成績高興。他在某演出公司工作,長得不錯,經濟條件與小弛相差無幾。小弛開本田、他開福特,從細節上觀察,生活作風也都屬於勤儉持家型的,我們紛紛張羅着叫他們定了算了,但兩人都很穩健,既看不出同意,也看不出不同意,我們天南地北地聊天,最後小弛説她太累了,想回去睡覺,於是大家決定散去。

    此時,唐大年又嚷嚷餓了,於是我們一行人從三樂家開車前往東直門苗嶺酸湯魚吃火鍋,吃着吃着説起筆仙的事來。據説是確有其事,有的筆仙聰明,有的筆仙笨,有的人請來筆仙容易,有的人半天請不來。筆仙也很調皮,有的請來不願走,要跟他呆到很晚才行,這種神神鬼鬼的事兒説來有趣,我真想試一試,三樂打電話給她的一個會請筆仙的朋友,可惜太晚了,那人已睡下了,於是留待以後。

    深夜三點多,我困得要命,帶着女友回家,上網玩了一小時聯眾圍棋,睡去。

    一天就這麼渾渾噩噩地混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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