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名捕震關東前二部為:追殺、亡命。那大約是十六、七歲時在馬來西亞中學時期的遊戲之作,但卻在七十年代初期香港武俠春秋發表過,也在台灣出過書,反應出奇的好,其中追殺的橋段還成為武俠文學的一個例範:一個人在一座黑森林裏追殺/逃避十三個兇手(或慾望/陷阱/敵人諸如此類)成為了一種文學象徵、武俠公式,不知給多少人重複過。
第三部則為妖紅和第四部慘綠,分別是九五和九六年作品,曾刊登在發行均一百五十萬以上的聯合報(台灣)和新民晚報(上海,還是香港作家中第一個長篇武俠連載)。特別謝謝我的至交、好友、俠道中的同志曹正文,他約的稿,我寫的稿,他喜歡我,我尊敬他,我和他的交往,時並雄於俠境,時相忘於江湖,乾淨俐落,出入自如。
第五部仍是慘綠故事的下文,不過,書名暫不便公佈。以我的特殊情況,只要名字一發嘏,在一至三個月內中國大陸(以及其他地方)至少就會有三至五種同名(包括書名與作者名)的武俠小説出現,尉為奇觀。盜印、模仿、抄襲、乃至冒名、頂替、偽作,甚至是恐嚇、威脅、強取(最好的還是利誘,包起,或憑藉私交感動了我),本人是嚇大的,這種事四十年來江湖歲月,無奇不有,也無時不有,所以一概不怕,對凡此種種行為,一概當作恭維,十分受用,暫亦無意追討、訴訟、反擊。其實,文人的錢不好賺,文化生意不好搞,大家同是天涯文字囚又何必搞個紅鬚綠眼、劍拔弩張?只要不太過份,不要太過欺騙讀者和消費者的應有權利,我還誠心祝福他們藉此上坂躋,再出些好書,大家一本萬利。
百戰英雄遲暮日,温柔不住住何方?我未遲暮,但住温柔。我還是玩世而恭、蕞爾而羣,高高興興、熱熱鬧鬧、清清醒醒的活着,但活得神采飛揚,虎虎生風,妖紅慘綠,豪傑滿堂。
稿於一九九七年前半年:與我自成一派理事、一間頭頭、義弟餘銘相交莫逆,慷慨歡歌,眉來眼去,眉精眼企,隔空對聯,毛坑作詩,認真共事,談笑用兵。高手遲早都會在一起做大事的。其時恰好一級高手艾麗絲加入助陣,陣容大盛,三週內賺五十萬。又得雞飛狗走印度話湊合,更熱鬧非凡,金玉滿堂在金屋。
校於總統計去一年內光是在一家FC出版社取得版税已逾一百萬元/近月來購一流水晶、美石逾十二萬元。以為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