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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痛苦的婚姻

    我們一家三口,又搬回到高雄去住了。這次,我們總算租了一幢房子一家住,這房子也很奇怪,是兩層樓,卻只有兩間房,樓下一大間是客廳兼書房,樓上一大間是卧室兼書房。我和慶筠,終於擁有了兩張書桌。他在樓下寫,我帶着兒子在樓上寫。慶筠繼續他的上班生活,寫作都是晚上的事。但是,在國外這樣東奔西跑了一年,再要收下心來,去過如此“孤獨”的“寫作”生活,他驟然間無法調適他的腳步。再加上,他走的時候,兒子並未出世,我和他兩人共有一個小天地。他回來時,兒子已經一歲,正是又吵又鬧又需要人一步一扶的時候。假若慶筠曾和我共同度過兒子出生後的第一年,他一定比較能適應兒子。但他跳掉了那一年。現在,突然間,我變成一個母親,注意力全在兒子身上,等兒子好不容易睡覺了,我就衝到書桌前去“寫作”,我忙得簡直分身乏術,對慶筠,我難免疏忽。如今再回憶起來,我和慶筠的婚姻,一開始可能就是個錯誤。我們之間沒有很深的愛情基礎,認識的時間又很短暫就結婚,彼此瞭解都不夠深入。但,我們婚姻中真正的致命傷,是不該輕易離別,更不該雙雙執迷不悟的寫作。

    重回到我身邊的慶筠,對“寫作”的“使命感”更加強烈。在國外走了一圈,他心有所感,極力想寫一些有意義有深度的作品。這種“使命感”把他煎熬得很苦。當他在“煎熬”中時,我無法分擔他的苦惱,也無法進入他的世界。我忙兒子,忙家務,忙自己的寫作就忙個沒完。我頂多能做到的,就是抱着兒子到屋外的草地上去玩,讓他耳根清靜,讓他有短暫的時間可以利用。

    我和兒子在外面玩了兩小時,回到家裏,他桌上的稿紙仍然空白,寫了字的稿紙,全在字紙簍中,堆了滿滿一字紙簍。而他,頭髮凌亂,眼神落寞。

    同一個時期的我,卻寫了好多篇中篇小説,我把它們寄給《皇冠》,都能刊載出來。《皇冠》的稿費不高(我後來才知道,這本雜誌是如何慘澹經營的)。稿費雖不高,對我的生活,卻已不無小補。最重要的,是我有一個發表的園地。我的中篇小説《尋夢園》、《黑繭》、《幸運草》……都是這時期發表的。有一天,我居然收到《皇冠》社長“平鑫濤”的一封信,信中寫着這樣幾句:

    “我們非常喜歡你的小説,讀者反應也十分熱烈。不知道你願不願意每期給《皇冠》寫一篇稿?長短字數都沒有關係,《皇冠》篇幅大,可容納較長的文稿……”

    我捧着信,雀躍三丈。這是我生平收到的第一封“邀稿”信!我把信拿給慶筠看,簡直“得意忘形”。慶筠看了信,十分納悶,他總覺得我的小説寫得很沒“深度”。這樣沒深度的作品怎會有人邀稿!他立刻把我發表的那些中篇小説,拿來重讀一番。看完了,他把雜誌丟在桌上説:“你不過是在説故事而已!”

    “對!”我承認。“我就是在説故事!”

    “你連故事都沒有説得很好!”他又批評。

    “對!”我仍然承認。“不過,我會慢慢進步的!”

    “如果你一天到晚寫這些沒深度的東西,你一輩子都不會進步!”他氣沖沖的説:“如果你以此為自滿,你就完了!你會陷在流行的、通俗的案臼裏,再也跳不出來!”

    我有些受傷了,抬頭看他,我語氣不佳:

    “你去寫那些藏諸名山、流傳後世的不朽名着,讓我去寫沒深度沒格調的故事!我只想説故事,只愛説故事。我才氣不高,學問不深。能寫得出來,能有地方發表,我就很滿足了!”慶筠看着我,不知道為什麼那樣生氣。他整晚坐在桌前想心事,偶爾塗塗寫寫,又都撕掉。第二天他去上班,到下班時沒有回家,我抱着兒子,站在門前等,越等越心慌。怕他出事了,怕他騎車太快了,怕他被車撞了……夜越深,我越怕。最後,我鐵定他出了意外,哭着跑到公用電話亭打電話,公司早就下班,沒人接電話。我又哭着打給麒麟,麒麟在工廠上班,或者知道下落。麒麟一接到電話就問我:

    “你是不是和他吵架了?”

    “沒有!”我哭着説:“我沒有跟他吵架。”

    “安心啦!”麒麟喊:“一個大男人,不會有事的!你回家去等就對了!”我只好抱着兒子回家。午夜,慶筠回來了,我聽到腳踏車聲,就衝到門口去看他,一看他四肢俱全,完完好好,我竟“哇”的一聲哭出來。慶筠把我一把抱住,連聲説:

    “對不起,對不起,我應該猜到你會着急。我只是和幾個朋友去玩橋牌,不知不覺就玩晚了!”

    我驚魂甫定,身子還在顫抖。那時候,家裏都沒電話,聯絡起來本就不便。丈夫一夜晚歸,我似乎也犯不着小題大作,只要他安好,就什麼都算了。我拭去淚,雖然心底仍然委屈,卻也不再多説什麼。誰知道,這種“晚歸”,竟逐漸變成一種“習慣”了。

    那年,麒麟和他的女友小霞結婚了,也定居在高雄,我們雙胞胎都已成家,又住在同一個城市,時相往來,實在是件很好的事。但,我和慶筠的感情,卻開始陷入風風雨雨之中。慶筠常常下了班就不知去向,歸家時已是夜深。頭幾次,我會哭,會着急。次數多了,我不再着急,隙化為一股怒氣。年輕的我,脾氣一向就不很好。現在,身上的工作又十分沉重。小慶已牙牙學語,而且飛快的學走路。小傢伙渾身有用不完的精力,爬高下低,跳來跳去,簡直沒片刻安靜。我每天僅僅帶他,已經筋疲力盡,何況我還要抽出能抽出的每一分鐘,去寫一些東西。現在,我寫的作品,幾乎大部分都能發表了。我有好幾個固定的地盤,是從不會退我稿的:一家報紙的副刊,香港的一本文學雜誌,和台灣的《皇冠》。我每月只要勤於耕耘,就會收到相當不錯的稿費,這對於我的生活和寫作來説,都是莫大的鼓勵。我就寫呀寫的,幾乎沒有停。我最大的錯,是從沒有去體會慶筠的“失落”。當他夜不歸家時,我就生很大的氣。我罵他沒有責任感,沒有良心,既不是好父親,更不是好丈夫!他被我罵急了,就怒衝衝的吼了回來:“你不要以為你現在能賺幾個臭稿費,就有什麼了不起!你知道嗎?如果我不是要上班養活你,如果我像你一樣,有那麼多時間可以寫作,我早就是大作家了!都是你!都是你!你害慘了我!你謀殺了我的寫作生命!我會夜不歸家,就因為你!因為我苦悶,因為我不要回家面對你!”

    這太殘忍了。夫妻一旦吵架,常會説些最刻薄的話,但是,這些話也正流露出對方的心態。他這樣一吼,我就被打倒了。我踉蹌着往後退,又氣又急又傷心,眼淚就奪眶而出。一面哭,一面就去抱兒子,要抱着兒子衝出家門,永不回來,免得讓他看了討厭。我抱着兒子跑,兒子看我哭,他也哭,用小手摸着我的眼淚説:“媽媽哭哭,小慶哭哭!”

    兒子這樣一説,我更是淚不可止,那場面實在慘烈。我抱着兒子奔到房門口,慶筠一下子攔過來,把我們母子都圈在他的臂彎裏,蒼白着臉説:

    “不許走!不要走!我吵架説的話,你怎麼能認真?你們母子兩個,是我整個的世界呀!我什麼都沒有,連寫作都沒有,我只有你們兩個!難道連你們兩個,也要遺棄我了嗎?”

    我站住,然後哭倒在他懷裏。聽了他這種話,我怎麼忍心走?走?又走到何處去?我不是下定決心,要和他恩恩愛愛過一生嗎?我們不是要用三百六十五日的相思,來奠定百年相守的美景嗎?連離別的日子都捱過了,怎麼相守的日子反而如此悲慘呢?我收住步子,不走了。但是,我們之間的情況,卻每況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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