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來的時候,我記得我在織絨線衣。正在為那隻極難收的小袖子皺眉頭,門鈴就響了。
大清早便有人來;我放下毛線衣開門,門外站着一個陌生人。
我們這裏對於陌生人,一向防範很嚴,我馬上起了戒備之心,問:“找誰?”有時候一個女孩子住在一個屋子裏,不能不小心一點。
“李君儀小姐?”他問。
“哦。”我馬上笑了一下,“是我,那一位?”
“我──從英國回來。”他説:“我姓趙。”
“請進來坐,趙先生。”我説。
“我是陳家均的朋友。”他又再詛明。
我不再懷疑了。“是家均的朋友,也就是我的朋友。”我説:“請進來。”
“好好。”他説:“我不客氣。”
他穿着一件長袖子襯衫,年紀不會比家均輕,但是廿多卅歲的男人,看上去總是像個大孩子一樣,女人就不行了,我忘提醒自己,已經廿五歲了。
我倒了一杯茶給他,另外切了一盤水果。
“謝謝。”他自椅子裏起來,欠了欠身。
我向他笑了笑,我心裏面焦急得不得了,既然是從家均那裏來,應該有點消息,我渴望知道。
果然他説:“是家均要我來看你的。”
“是嗎?”
“我跟家均是同學,我早回來,他給我這個地址,叫我來看看你,同時有一樣東西要交給你。”
“東西?”我問:“他也真是,還買什麼禮物呢,希望不是太貴重的東西就好了。”
他微笑了一下,凝視了我頗久,不出聲。
我稍稍有點一不耐煩,我問:“請問是什麼東西呢,趙先生?”
他掏一掏口袋,“唉呀,我忘了從旅館帶出來。”
我心裏想,這個人怎麼這樣粗心大意?家均就不會有這種毛病。
“那──我改天到你旅館去取好了。趙先生住在旅店裏,是不是此地沒有家人?”我問。
“是,我家人不在這裏。”
“哦。”我應了一聲,與一個陌生人,有什麼話好講呢?不過是客套幾句罷了。“自從我母親去世之後,我也是一個人了。”
“一個女孩子?”他的語氣帶點同情,四周打量了一下地方,又自己與自己點點頭。”
我不需要任何人同情,我年紀也不小了,但是無論如何,他是好意,我該領這個情。
“地方很大,收拾得很乾淨。”他説:“不怕冷清嗎?”
“這裏有三個房間,”我説:“屋子是家父多年前買下來的,只是光線暗了一點,是不是?”
“光線暗只有好,顯得涼快,而且這裏的屋子天花板高,很漂亮。”他説了很多。
“謝謝你。”我點了頭。然後我問我最關心的問題:“家均好嗎?他近況如何?”
“他──沒有寫信給你?”
“有,但是説的話,總是很不實際!”我帶點甜蜜的説:“也許他不想我擔心,但是我不以為一個留學生的生活全部通到那裏去。”
“是的,是相當清苦,我們都是半工讀的學生,拿的獎學金只夠温飽而已,生活享受是談也不要談了。”
我注視他一下,這位趙先生好像是個不錯約人,談吐也不俗,很有見解,我隨即想到,他是家均的同學,倒底也是大學生啊,不禁啞然失笑了。
他好像很留心看我的表情,這使我有點不好意思。
“趙先生沒有女朋友嗎?”我問。
“別叫我趙先生,我叫趙俊,朋友都叫我小趙。”
我笑了。
他説下去,“我沒有女朋友,一個都沒有,以前也認識過幾個女孩子,都沒有什麼結果。”
“沒關係,年輕時候戀愛,是比較靠不住的。”
“李小姐──你與家均認識有多久了?”他問我。
“五年。”我説。
“他到英國也有三年了吧?”他問。
“是的,有三年了。”
“他最近在信裏寫些什麼?有沒有提到過任何重要的事?”
我心裏有點奇怪,他一直問這個幹嗎?
“沒有呀,除了提一下考試之外,沒有其他的事。”
“考試?”趙俊問:“那個考試是一個月前的事了。”
“啊,那封信的確是三星期以前的。”我説:“他很忙,平均兩個星期寫一封信。”
“啊。”他應了一聲,沒有下文。
“你怎麼了?”我笑,“你以為家均非得每天給我一封信不可嗎?我們到底是大人了啊。”
“是是是。”他又一疊連聲的説。
我覺得我袒護家均有點過了份,老實説:兩星期一封信實在不算太勤,但是他畢竟是很忙的。
他看看手錶,“李小姐,假如你不反對,我想明天同樣的時間再來,現在先告辭了。”
“好,請你明天來吧,不過,趙先生,請記得把家均託你帶來的東西帶來。”我説。
他低下了頭:“好!明天見,李小姐。”
“謝謝你。”我送他到門口。
他又向我微微欠了欠身子,走了。
我關上了門,收拾了桌上的杯碟,呆坐在沙發裏。
那堆毛線仍在我身邊,但是我不想再去碰它。
家均走了三年,也該回來了吧?這個趙俊,不是也學成歸國了嗎?我記得在家均去的時候,他叫我等他。我説:“家均,我會等,等到你回來。”
後來我便一直在等。
我的心念很決,儘管有一些男孩子來約會我,是總是設法避開他們,我自己也沒料到意志會這麼強。但我總是想,家均實在待我太好,我要對他忠誠。
幾乎每一個人都曉得我有一個男朋友在英國,他回來之後,我們隨時可以結婚。
母親去世,對我來説,是很大的打擊,但是我也克服了這一點。媽畢竟也是六七十歲的人,傷心有什麼用。憑着親戚的幫助,與我教書兩年的積蓄,居然也將喪事辦得很體面。
但是就如那個趙俊所説,我是寂寞下來了。
一間老屋子裏,只住我一個人。要超出去,又怕房客難,更不方便。反正我的收入夠開銷,也就算了。這些日子來,唯一的快樂,就是希望家均能快點回來陪我。
這一次他叫這位趙先生來,事先也沒有通知我一聲,不知道叫他帶什麼給我?
但是這無異是意外的驚喜,我馬上寫了一封信給家均,説趙先生已經來過了。另外我又提了一些瑣瑣碎碎的事情。三年來只憑看相片與寫信,這種日子,實在蠻難受2
今天又是星期六,星期六的下午,全層樓的人都出去了,我想,只剩我一個人在家裏。
如果我那些女同學不是每個有了家庭,倒也可以請她們來與我作個伴。我拿起了絨線又織了兩針,終於放了下來。
我跑到窗口去站了一會兒,然後開了電視,看了兩個節目。廿五歲的獨身女子,實在沒有什麼可做的。
我希望下一封信,下一封信,家均會告訴我他一個回來的確定日子。
本來很平靜的心情,被這個陌生的客人攪得有點盪漾了。
第二天是星期天,趙俊很準時。
我替他開門,他經過一夜的休息,精神好得多了,他實在是一個很年輕的男人,但是因為態度穩重,所以感覺上好像比實際年齡大。
他帶來了一大籃水果,我抿着嘴唇笑。
“幹嗎那麼客氣?”我問。
“哦,應該的應該的。”他説:“外邊真熱,忽然回到這樣天氣的地方來,有點不習慣。”
“請坐吧。”我説:“我替你去倒杯水。”
我拿着水出來,他坐得舒服的樣子,已在用手絹擦汗,隨和得叫人產生一種親切感。
“要進洗手間嗎?”我問他。
“不用咻,把這裏當自己家,像什麼話?”他笑。
我看着他。他今天把家均所託的東西帶來了吧?
他也看着我好一會兒,我老覺得他的神情有點怪怪的,好像一直在擔心着什麼,隱瞞些什麼。但是這種感覺,一閃而過,我也沒有詳加研究。
“哦,對了,”他説:〔我給你帶來了這個。”他從口袋裏摸出一隻小盒子,遞給我。
這是家均給我的,一眼看就曉得是隻首飾盒子。
我打開一看,裏面是一條項鍊,細細的,下面墜一個雞心,那條鏈子的花紋很特別。我很開心心。老遠帶來一件這樣的禮物,不可以説他沒有記念我的心,但是買這樣的東西,卻不是他的性格。
我把那條鏈子扣好在脖子上,又欣賞了一會兒。
“喜歡嗎?”他温和的問。
我點點頭。
“我想今天晚上請你吃一頓飯。”
“吃飯?何必這樣客氣?”我驚異的問。
“我從老遠來,沒有人作伴,特別請你,”他説:“希望你不要拒絕,而且你還説過,家均的朋友,也就是你的朋友。”
“好,好吧!”我笑,“陪你出去。”
他大喜過望,“那麼我現在先回去,稍遲來接你,可好?”
“好吧。”我説:“不過慢慢來好了,千萬別跑得滿頭大汗的,知道不?”
“遵命遵命。”他説。
我又説,“聽説你們學理科的人!都很少有幽默感,現在我看你與家均,都不是例子。”
“小姐,念理科的人,比文科還活哩。”他説。
“我現在相信了。”我説。
“你別客氣,我自己去開門,你在家等着,別出去啊。”他一連串的説着,像當我小孩子一樣。
等地出去了,我才發覺,這是我三年來的第一個約會。三年來沒有跟男孩子去過,一個女人不會有太多的廿二多廿三歲,我一生中最青春的日子,是花在家均身上了。
我想那是值得的,因為我愛家均。
我換上了我比較考究的一套衣服,照照鏡子,再稍微化妝一下,看看還過得去,再加上家均老
遠帶回來的項鍊,又懸在我胸口,我的心寬不少。
如果他帶回來的是一枚戒指,我會更開心。
趙俊是在六點半來到的。他穿了一套淺灰色西裝,一條灰紅條子的領帶。
我一向認為淺色西裝比較輕浮,但是穿在他身上,倒不覺得。
他一進門便説:“你果然都準備好了,多年來我沒有約會女孩子了,今天我好緊張。”
他的感覺,倒與我差不多。只不過我不便説出來罷了。
我帶了皮包問他:“我們到哪裏去?”
“吃飯。”他簡單的答。
沒想到他會把我帶到這麼華貴的地方去。到了那邊,晚飯時間還沒有開始,我們喝着咖啡聊天。
他説了關於自己很多的事情給我聽,本來一些童年、少年時代的故事,不會引起我的注意,但是他實在説得很幽默很風趣,也就使我聽得津津有味。
我忽然想,誰家的女孩子要是認得了他,倒也是很幸福的。
他長得相當好看,一管鼻子很挺。我記得媽在世的時候,一直説家均的鼻樑上有個“節”,雖然我不覺得什麼,但是趙俊長得又不同。
又有人説男人最重要的是儀表,那麼趙俊的風度也不錯,不會讓人覺得陌生隔膜。
到吃飯的時候,我們已經相當熟絡了。
他問我很多,我也一一作答,一頓飯吃得很熱鬧。
我問他:“為什麼請我到夜總會來?”
“我自己也好久沒來了。”他笑笑説。
“這地方很花錢。”我説:“叫人肉痛,如果請的是愛人,還説得過去。”我笑了。
“人不可以這樣勢利。”他笑,“請好朋友,更值得。”
“咦,你這論調,很新鮮。”
“愛人會變心,朋友不會變。”他一本正經的説。
我聽了既好奇又好笑,“那你是一輩子不談戀愛的?”我問他。
“不見得,”他温柔的説:“談戀愛要認清對象。”
他好像言中有物,我不明白。“你是什麼意思呢,趙先生。”我再問。
“你沒聽出來?”他的眼光,是那樣的磷惜。
我更加心裏起了疑團。
“陪我跳個舞好嗎?”他微笑的問。
我點點頭。
趙俊的舞也跳得不錯,開頭的時候他很禮貌,後來他稍微把我擁得緊一點,我見他並沒有過份,也裝得大方一點。
“家均──”他説:“在倫敦有很多女朋友一
我先是一怔,然後看他的臉,“啊!是真的?”我笑問。
“你對他真信任。”趙俊説:“這令我妒忌,我這一輩子,就沒碰到過像你這樣好的女孩子。”
我看着地的眼珠,他不像在開玩笑。
“當家均告訴我,有一個女孩子對他這樣的死心塌地,我還不相信。如今親眼看見了,只好佩服他。”
“你們──還説了些什麼?”
“沒有什麼。其實我與他並不太接近,因為我們性格不一樣,但是同學之中只有我一個人回來,所以他託我來看你。”趙俊説。
我覺得他有話要説,我聽得很仔細。
“他的交際手腕很好,不愁寂寞,每個週末都有女朋友陪着,然後”
“趙先生,”我問:“既然你們倆不接近,你又怎麼知道他每個週末都與女孩子出去?”
“君儀”他忽然叫我的名字,“我是與他同房的,我説的不接近,是指感情,不是身體。”
“你為什麼在我面前説他壞話?”我不悦,不肯再把舞跳下去。
她隨我返回桌子坐下,有半刻的沉默。
“君儀,這三年來,我再清楚家均沒有了。坦白的説,他對你的感情很特別,他認為家裏有一個女孩子對他死心塌地,只是值得炫耀,可是他並不愛你。”
我臉上變了色,連話都講不出來,我沒料個文質彬彬的客人會在忽然之間説出這種謊言。
“你還是不相信吧?”他問。
我“霍”地站起來,預備離開這間夜總會,但是他把我拉住了。
“君儀,你坐下來,我給你看一樣東西。”
我緩緩的坐下來,我到底廿五歲了,會節制自己。
他自口袋裏拿出一個信封遞給我。“君儀,家均叫我帶來的,不是那條項鍊,而是這個,你看吧。”
“我相信你是一個很堅強的女孩子,你不要讓我失望。人活在這個世界上,為的是生活,生活包括很多,不止是一個男人,君儀,你聽懂了嗎?”
“懂,”我嗚咽的説:“但是這種話,我也會講出來安慰別人,要自己做到,實在太困難了。”
“我明白,我明白。”他站起來,踱了開去,“如果你認為可以的話,我願意陪你,兩個人一齊去忘記一件事,總比較容易。”
我心裏苦澀,“你一定覺得我很可憐吧?”我低聲問。
“沒有,我為什麼可憐你?我只是替你不值。”
他的話講得很明顯,他又是一個很好的人,但是我現在的心情──
“我會在這裏找到一份工作,我們還是好朋友,是不是?”他的微笑,一片寧靜。
我呆呆的看看他。我好像見到一絲救星。
“君儀,你好好的睡一覺,把這件事完全忘記掉,明天一早,我會來看你,我們到郊外去走一趟,離開家多年,我都忘了,你得陪我走走,我們養足精神才出發,你要聽我的話。”
我還是垂着頭。
“世界末日可沒有到,要不相信,你看好了,明天的陽光一定比今天更好。”他拍拍我的肩,“我回去了,記住我的話。”
我替他開門,“謝謝你。”我説。
“謝,嘿,認識你才兩天,你已經説了多少聲謝了,這是應該的,記得,明天一早。”
他走了。
我回到房間,倒在牀上。
忽然之間,我的心裏好過得多了。是的,我失去了家均,但是仔細一想,從開始到現在,我又何嘗得到過他?單方面的感情,如何能算感情?
也許趙俊説得對,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我擦乾了眼淚。明天,我想,我一早還要起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