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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程

    我去過歐洲幾百次。我根本是在歐洲唸的書。因此時時要回歐洲去追求我的舊夢,在香港住上十個月便渾身不舒服,非回歐陸逛一逛,穿件最爛的衣服,坐在美術館門口抽枝煙,那麼回香港以後,又可以從頭再上寫字樓,委委曲由約繼續做人。

    我又不能長住在歐洲,因為找不到工作,到唐人餐館裏做工?還是回香港坐辦公室好,但是香港……連一個像樣的畫展都看不到。所以還是得往歐洲跑。做人為了求快樂,真是複雜。

    最近上歐洲,多數三加旅行團,飛機票便宜,又不必忙看租酒店。最怕在歐洲訂酒店,每個國家説不同的言語,搞半天,電報電話費都不止這數目。

    可是旅行團一到歐洲,我整個人就失蹤,無論他們在什麼地方。我都是在美術館,他們由他們做遊客,我呢,簡直像回到家鄉似的,樂不可支,直到飛機回香港,我才會重新出現。

    通常是沒問題的,領隊樂得少照顧一個人。飛機票我都自己拿看,又不遲到誤點。

    可是這一次復活節到歐洲,我遇到了一點麻煩,説來話長,因為同團有一個頗為可惡的男人。

    這男人姓陳。我在旅行社遇見他,他就像恨我。他與他妹妹與妹夫一起到歐洲旅行,異想天開,知道我單身旅行,想叫他妹妹與我同房,他與妹夫同房,省下單人房費用。我朝他白白眼睛,並不搭腔。

    我跟旅行社的負責人説:“旅行嗎,為了開心舒服,如果不痛快,那麼還不如不去。我一定要睡單人房。”

    他不出聲。這意思是,地也得住單人房,白白多花一千好幾百塊錢。

    我才不理這種小家子氣的算盤。我自己最怕與陌生人同房睡覺,管他是男是女。

    起程的時候,我照舊例牛仔褲一度。因為北歐天氣冷,我有兩件樽領品頂高毛衣與一件薄身短外套,南歐天氣暖,光穿T恤已經差不多了。

    看到其他的團友又手提又肩背又送倉又打包。我嘆口氣,又是鄉下人豪華逃難的時間了。

    我看到那姓陳的傢伙,他朝我瞪瞪眼,找他朝他瞪瞪眼,我才不怕他。我怕誰?哼。

    上飛機他坐在我身邊,真巧,同行廿二個人,他偏偏坐在我身邊,我打開皮包,取出一整套武俠小説,開始我的閲讀生涯。

    飛機到孟買,我告訴空中小姐腳痛,不想下機,我告訴她們我一直會腳痛到倫敦。

    她們讓我留在飛機上,姓陳的小子顯然很羨慕。到特拉維夫的時候,他的腳也開始痛。

    COPYCAT。沒一點新意。典型的香港人。

    飛過歐洲的時候,我那套武俠小説已經看到第十二集,廿六小時的飛機,開玩笑。睡又睡不着,一會兒又該吃東西,一會兒又該上洗手間,多煩,索性擱起腳看書。

    本來我不是那種人,但這個姓陳的惹火了我,我根本不肯把書借給他,讓他無聊的把菜單翻來覆去的閲讀。他的妹夫問他要不要賭十三張,我把頭上的燈關掉。這種時間還吵人,不要臉。

    結果他們沒賭起來。

    我則憩熟了。

    到歐洲去什麼都好,就是這程飛機受不了。

    引擎隆隆聲中,我腦袋晃來晃去,終於到達倫敦。大家興奮得不得了。歐洲就是有這個好處,來過一千次仍然還是值得興奮。

    我早説過,英國是我的老家。提着行李,我自己叫計程車到旅館去,誰還等他們一起走,飛機場離市區遠,計程車又貴,我到酒店放下行李,馬上去買票觀劇,打電話給熟朋友。

    他們照例的抱怨:“不住我們家!真討厭。”

    親友家那裏有住酒店方便,能在浴室撒一地的毛巾嗎?

    我只打算在倫敦留兩日,最後一日要到劍橋去看教授。

    第一日看電影與觀劇,晚上吹牛吹到老夜才回旅館。第二天上午重温舊夢,在國家博物館,下午到“蒂特”畫廊。晚上與舊同學吃飯,跳舞。

    同學兩夫妻問我:“怎麼?又是獨自來歐?一年一度燕歸來,幾時帶多個伴?”

    “沒緣份,等多一陣再説。”

    “你也老大了,小姐。”

    “無奈何。”我説。

    “到底你小姐急還是不急?”他們笑。

    “急又如何?拿面銅鑼到街上去敲不成?”我咋道:“換個題目行不行?人家捱足一年苦工,好不容易來輕鬆輕鬆,偏偏又碰到你們這種朋友。”

    第二早我六點半就搭火車到劍橋去。心中奇怪其他的團員做過些什麼,到蘇豪看脱衣舞?大概不致於如此精采。恐怕是在國會,大笨鐘,比克的利廣場兜來兜去,可憐的遊客。

    在劍橋可以找到我要的一切,我躺在勞教授家的沙發上,喝紅茶吃餅乾。

    “你還快樂嗎?”勞教授問。

    “多麼複雜的問題,我拒絕回答。”我笑。

    他説:“年年遊一次歐洲,還不快樂,我活足五十六歲,還沒到過東方。”

    我笑笑。

    等我回倫敦,剛巧來得及在百貨公司關門之前買了三件絨大衣。寄在朋友家,待回程時取,晚上回酒店偕團友吃飯,那姓陳的又坐在我身邊,多麼可惡的人──

    他看着我的神色,彷佛我是個賊。

    倒是另一位太太,笑咪咪問我,“好玩嗎,你一個人逛到哪兒去了?”

    我説:“很好玩,謝謝。”

    “你不怕?”那位太大很好奇,“一個女孩子,在外國亂走。”

    我笑,“我不怕。”

    香港都不怕,全世界簡直沒有可怕的地方。

    “啐啐啐。”那位太太搖搖頭。

    彷佛我做過什麼大逆不道的事。

    這些老派太太,到歐洲來是探兒子。不知道她們的兒子戴着什麼面具來看她們。

    飛機到巴黎奧利機場,導遊笑着拉住我,“慢着,你先別走,你的法文好過我的,幫幫忙。”

    “我替你找個英文好的司機,”我也笑,“幫幫忙,我要趕到羅浮官去,現在都三點半了。”

    那個姓陳的趨向前來,“到羅浮宮?我也去。”

    我看着地半晌,不答他。

    他問導遊,“是不是去羅浮宮?”

    “我們回酒店,大多數團友打算去購物,我們不去羅浮宮,要去很容易,就在賽納河邊,你跟這位小姐走好了。”

    姓陳的又問我:“聽説羅浮宮外尚有一個印象派美術館。”

    我瞪他一眼,“你是跟我説話?”

    他的瞼漲紅了。

    我看在他也喜歡美術份上,不使他太難堪,我説:“把行李交給團長,跟我走吧,如果要洗臉淋浴的,就回酒店。”

    他説:“我跟你。”

    我佩服他知錯能改的勇氣,“走吧。”我説。

    他跟妹妹與妹夫説一聲,就真跟我走了。

    我們逛遍美術館,我並不跟他説話,嘴渴我到鳥噴泉處喝水。

    他問:“不喝可樂?”

    “沒有錢。”我簡單的説:“六個法郎一杯。”

    “我請你。”他説。

    “長貧難顧。”我説。

    我們進羅浮官,剛走到米路的維納斯像就要關門了。

    “屎!”我説:“明天再來。”

    我與他步行回旅館,説明要走半小時,如果他倦,他可以搭計程車。

    他結果跟在我身後,我買了條麪包邊走邊吃。

    “你的法語怎麼會説得這麼好?”他問。

    “學。”我答。

    “你在歐洲唸的書?”

    “英國。”

    “你連希臘都熟?”

    “我們這次不去希臘。”

    “你為什麼不買衣飾!”

    “香港有的東西不必在歐洲買。”

    他不響。

    回到酒店,團友照例買得箱子都寨不下。我不知她們買了些什麼,想把整個歐洲歐州都搬回去?

    飯後我又往外溜,這次很多人要求:“梅小姐,明天你到什麼地方去?帶我們一起去好不好?”

    導遊啼笑皆非。“喂喂喂,明天有明天的節目,明天你們要早起,不要亂跑。”

    我一笑置之,自己散步去鐵塔頂喝咖啡。陳跟在我身後。

    賬單來了,他替我付咖啡帳。我沒與他爭。

    我靠在鐵塔上往下看,真正車如流水馬如龍。

    “美麗。”我説:“花都之名得來豈是僥倖。”

    他點點頭。

    “第一次來歐洲?”我問。

    “是。”他説:“我是土蛋。”自己先承認了。

    “來過歐洲就不算土蛋?未必。”我説。

    臨走之前我買了幾本畫冊。

    然後我們到荷蘭。這時候我已經不太討厭陳某,只是尚未問他字甚名甚,只管他“陳某”,此人先踞而後恭,思想有問題。

    我們在阿姆斯特丹蔘觀梵哥的畫廊,陳對於美術的愛好使我驚異,我不知道他在學校唸的是什麼科目,我不問他,他也不説,也許他什麼也不讀,老土,誰管他。

    我知道旅行團去參觀鑽石廠,看打磨鑽石原本是很有味道的,只是鑽石美麗得心驚肉跳,沒有去。我到“賽特施”去看築堤。

    陳沒去。我獨自吹了陣海風,覺得寂寞。我的天,別告訴我那老土居然能解除我寂寞。

    我很早回酒店,陳來敲門,我頗喜悦。

    他説:“我買了件襯衫,你看好不好。”他通過來。

    我見是一件女裝襯衫,花邊領子、麻紗料子,以為他買給妹妹的,禮貌的説:“很好。”

    “合你的尺碼嗎?”

    “買給我?”我詫異,完全沒防這一招。

    “是,謝謝你陪我參觀美術館。”他説。

    我漲紅臉,因為太意外,所以只能説:“這種襯衫在布魯賽爾便宜很多。”

    他把手插在口袋中,微笑,不出聲。

    “我去換上看看。”

    “這樣吧,我們到別的地方吃飯。”

    “也好。”我説。

    “那麼我在酒店褸下等你。”

    我進房去換上那件衣服,照照鏡子,尺寸剛好,我很久沒有收到過禮物,這趟居然也有點歡喜相。

    我們在運河邊的小館子吃海鮮。

    他跟我説:“做人能像你這般自由自在,真是瀟酒。”

    “那不過是因為你沒見過我在辦公室受老闆吆喝的情形。”我説。“我一年中就這麼幾天的自由。”

    “但至少你懂得享受。”他羨慕的説。

    “你覺得是嗎?”我問。

    “我覺得是。”他説:“看見你,我才知道自己錯過了什麼。”

    我説:“各人的命運與生活趣味是不一樣的。一個少婦在筱箕灣的住宅廚房渡過半輩子,侍候丈夫兒子,誰能説她不愉快呢。也許她最遠只到過尖沙咀,但這有什麼分別?像我們走遍全世界,見得多識得多,把一生挑剔得全無幸福,你覺得好?”

    他驚異,“我從未想到這一點。”

    “那是因為你是男人。”我笑,“你未想到做女人在這年頭的痛苦。沒見識,被瞧不起。見識過廣,被抗拒。左右為人難。重視事業,疏忽家庭,重視家庭,全無事業。”我聳聳肩。

    “別這樣想,難道沒有男人接受有事業的女人?”

    我微笑。不出聲。

    我以前也有一個可愛的男朋友。我們在楓丹白露島分手。那年秋天,黃葉遍地,我們在拿破崙約會情婦的涼亭中攤牌。他説他要結婚去了。

    我沒有太傷心,也沒有妒忌,“她?”我只是問:“你選擇她?人家説除卻巫山不是雲,你竟選了她?”全是問號。

    他答:“因為我能夠控制她。”

    男人喜歡易於控制的女人。

    到了今日,我想起來反而惆悵而沉默。如果當年沒有那麼囂張,如今……“如果”什麼什麼是最可悲的。

    我們回旅館,第二站是翡冷翠。

    陳的妹妹與妹夫約我吃飯,我們在小比薩店叫了瓶契安蒂白酒。

    我禮貌的説:“令兄竟對美術這麼有興趣。”

    “誰?”他妹妹問:“他?”

    陳的面孔漲紅了。

    “他對美術有興趣?他以為梵高是一種法國蘋果批,米開蘭蓋羅是巴黎最流行的牌子。”陳的妹夫瞪大眼睛,“他怎麼會對美術有興趣,這個人是天文館的助理館長,他對蟹形星雲與宇宙黑洞也許有點見解,但──”

    説到這裏,他被妻子大力錫一腳,住了嘴。

    我連忙看陳。

    我從不知道一個人的面孔可以像霓虹燈那樣地迅速變顏色,因此很驚異。

    這土蛋,居然是天文學家呢。

    他妹妹咳嗽一聲,“我哥哥是康乃爾大學念天文物理的。”她解釋,“人是呆一點,但不能説他對美術沒興趣。”

    如果他對印象派畫館沒興趣,那麼他跟着我走遍巴黎的畫廊幹什麼?

    答案如一加一那麼簡單,那麼他是對我有興趣?

    我?

    我悶聲大發財,拚命吃比薩。這老小子倒是真人不露相,原來他一直吊我膀子,我還不知道,我以為他瞪着我瞧是因為痛恨我這個人。

    奇怪。

    那夜我沒多話,回酒店早睡覺。

    我的態度忽然斯文起來。

    他訕訕的問:“聽説翡冷翠有問烏菲茲美術館?”

    “然。”我答:“不過你別浪費寶貴的時間,我勸你去買幾隻漂亮的皮手袋帶回去送女朋友,別選鮑蒂昔裏恤,你不會找得到。”

    “別諷刺我好不好?”他難為清。

    “晚間你是不是在旅館中惡補美術科?”我問。

    他低頭看皮鞋,踢起一塊石子。

    我的心軟下來,畢竟他是為了我才做這些傻事的。女人最高興的事,莫如能夠令男人傻氣。

    我因此一問:“你真的想去?”

    他但笑不語。

    自美術館出來我們在路邊吃冰淇淋。

    我解釋:“很容易生黃疸病,意大利是黃疸病國。”但是我們吃得來得個高興。

    黃昏在小巷子中散步,空氣裏全是橘子花香。美麗的少年男女騎在摩托車上嘻笑地飛馳而過。

    陳驚歎:“歐洲竟是這麼美麗!”

    “如果不必尋生活的話,香港也很美麗。”我説。

    香港人很勢利。”陳説。

    “歐洲人也勢利。”我説:“做遊客不容易發覺而已。不過我承認在歐洲做小老百姓是開心得多,在香港,除了吃飯喝茶,簡直無處可去。”

    “你──有沒有男朋友?”他問。

    “我有男朋友的話,尚會單獨在此嗎?”我攤攤手。

    “這論調證明你是個倚賴性很重的女人,有男朋友就不能獨自遊歐?”

    我反問:“這意思是,你是有女朋友的了?”

    他沉默一會兒:“我剛離婚,前妻是美術學生。”

    我意外,“對不起。”

    他不響。

    “有孩子嗎?”

    “幸虧沒有。”

    “婚姻維持了多久?”

    “三年。”

    “發生了什麼事?”

    “她找到志同道合的美術家,懂得欣賞她氣質的人。”

    大多如此,女人如不是找到更好的,根本不會答應離婚。女人始終是女人,永遠被遺棄,絕少有這麼幸運。

    “你不是唯一的倒黴人。”我説。

    “你結過婚沒有?”他問得很可愛。

    “沒有。”我説:“真是,老被瞧不起。”我語氣非常惋惜。

    “你是一個非常好看的女孩子,應該早就名花有主。”

    “我?漂亮?謝謝。”我裝個鬼臉。

    “真的。”他説:“沒有人會否認。”

    “謝謝。”我説。

    他已經很嚴肅了,我有點擔心。我怕負責任。我有一個女朋友,她喜歡與有婦之天來往,我問她為什麼,她説:“怕負責任。”有妻子的丈夫、永遠是別人的責任,她不必但心他的事業,他的前途,他的心事,他的經濟,他生活上的細節……

    我也自由慣了,丈夫到哪裏跟到哪裏的生活,我不習慣,為一個男人犧牲,在目前我的智慧與心理不允許我這麼做,除非我很愛他。但愛本身已是最大的犧牲,一生愛一次已經太多太苦。

    所以我逃避,連看一次電影都儘可能避免,免得引起不更後果。但這次我英雄被困旅行團,還有三分之一的地方要逛,真沒想到要對牢這個人。

    “你在香港一個人住?”他想知道關於我更多的事。危險。

    “是。”我説:“一層小小公寓,七百尺,隔成一房一廳。”

    “開銷很大。”他説:“你的收入那麼好?”

    本來我想説笑地告訴他,我偶然也客串“一女一樓”“小姐徵友”來幫補開銷,但終於沒説出口,他不是那麼有幽默感的人。

    我只説:“我很努力賺錢。”

    “那麼你是一個能幹的女孩子。”他説:“比男人還能幹。”

    他的口氣很老派,彷佛男人是一直應該比女人能幹,偶而有個女人出色,已經像奇蹟。

    他不是我那杯茶。

    回到香港,偶而出去一次看場戲,或者是可以的,但我很懷疑他是否會喜歡看我選擇的電影,天天勉強着遷就一個人;沒多久就厭倦了。

    無疑他想再婚,第一,因為他前妻已經再婚了,第二,已婚的人不習慣孤單的生活,他們習慣身邊有個人出雙入對。

    我們的年齡外表或者很相配,但是心境完全不同,難怪他嚮往我的自由。

    很多男人嫌離婚婦人,我也嫌離婚男人。結過婚的人都沒新鮮感,做事過活都像習慣,把新伴侶也往他們的老習慣裏帶,有窒息感。

    像陳,誰做他的二任妻子還得兼任醫生,醫治他一顆破碎的心。再遲三五年吧,我現在還能穿牛仔褲,何必妥協於他這樣的男人,錯過這個機會,損失也不算大。

    因為前途加水晶一般清,所以我對他冷淡下來。像他這樣的男人,不必但心沒人嫁,他月薪是不會低的,也不會高到什麼地方去,我把自己的生活負但得很好,結婚是尋伴侶,沒有好的伴侶索性寂寞一點算數。

    我一冷下來,他很快覺得了,馬上放緩步子,他也知道對女人太急進是不行的,除非那女人渴望結婚,或是她正在戀愛中。

    在羅馬,我已經歸隊,所以兩人交談的機會很少,客觀地看陳君,我覺得他不是沒有好處的,他很老實,很有涵養,耐性佳,教養好。

    有些男人簡直離譜。不久之前有個人約我吃茶,約過七八次,幾乎沒眼淚鼻涕的懇求,總算答應下來,完了他硬要送我回家,在樓下又説要送到樓上,在樓上他一個身子硬是塞在鐵門口不肯走,蠢裏村氣神經兮兮的咭咭笑,這座高大的一個男人,令我毛骨悚然,只好推他出去,我記得我嚴詞説:“再不走,我大聲叫嚷。”他總算退出鐵門,我關上大門時聽見他用英語粗口罵我。

    這個癟三。

    比起這種男人,天文館的館長自然是文質彬彬,不同凡響。一個獨身女人在婚前會碰到各式各樣的男人,但好的男人不一定就是未來丈夫,兩個人如果不是多方面配合得天衣無縫,很難做一門子的好夫妻。

    陳是好人,毫無疑問,但缺乏生活情趣。毫無疑問,這就是他前妻離開他的原因。我也不喜歡這種男人。

    女人喜歡的男人是風趣的,有學問,有事業,經濟異常具基礎。最主要是討人歡喜。陳某這樣的男人,與他在外國生活是不錯的,香港太過多彩多姿──我是怎麼了,人家又沒向我求婚,我想得太遠太多,這證明我對他也有點意思。

    我們兜一個大圈子,乘飛機返倫敦,他在機場幫我抱行李,同行諸人發出會心微笑,我覺得我們很俗氣──兩人單身男女出門旅行,結識,在短短時日中便感情萌芽,回到家中可以結婚……比流行小説更不能忍受。

    我們到海德公園坐長凳被遮在大而不知名的樹下,樹葉有風吹得沙沙聲,一條沙地有人騎馬。

    就要回去了,我想。

    一條牛仔褲穿足三星期,味道不大好,布料穿得軟棉棉地搭在腿上。就要回去了,陳在中環遇見我,他不會把我認出來,在中環,我穿絲襪高跟鞋,中等價錢的洋裝,頭髮樣子做得保守,乖乖地上午九點坐到下午五點半,日日風雨不改……他再也不會認得我,我自己也不會認得自己。

    陳還是老話:“歐洲很美麗。”

    “是的,吸過這陣新鮮空氣,回去再工作,又可以熬一段日子。受上司氣的時候,想想遙遠的名畫與風景……做人就是這樣子的吧。”

    “你很消極。”他説:“你一定是念文科的人。我們觀星宿,認為暝暝中自有主宰,因此我把大部份的時間埋頭工作,這次若不是被妹妹拉着來,我也不會到歐洲,我很鈍,不大用腦筋。”

    “我的腦筋全用在鑽牛角尖上,”我説:“陳先生,你是對的,我是錯了。”

    他深深注視我一眼,雙目中充滿智慧,科學家自有他們的天地,不是常人可以瞭解。

    “鑽研宇宙的啓發性很大吧。”我找話説。

    “日日夜夜看着望遠鏡?這是我失去妻子的原因。”他笑,“我們説些愉快的事。”

    “也好。”我説:“今天天氣哈哈哈。”

    他被我逗得笑起來。

    “你喜歡我什麼?”我坦白的問:“抑或因為我是團中唯一的單身女子?”

    “我喜歡你的氣質。”他説:“你知道,是有氣質這回事的。”

    “謝謝你對我好。”我説……

    “不,謝謝你對我好。”他説。

    “認識你很高興。”他説:“我可以有你香港的電話嗎?”

    我把公司的電話告訴他。“你有空打來。”

    “你會接聽?”他微笑。

    我也微笑不語。

    在街撞見我,他不會認識我,他不會喜歡香港的我。三十萬女白領中的一名。芸芸眾生。在區區薪水中我早已迷失了自己。

    就有這幾天我是真的。

    回到香港,化好妝,入了模型,跟其他庸脂俗粉完全相同,什麼氣質都埋沒在五斗米之中,他為什麼還會對我有興趣。

    可憐。

    我們回航的時候,沒坐在一起,下飛機後,人一混,我自己取了行李,也沒等他們,轉身就走,揚手搶部計程車回家,我渴望用蒂婀肥皂洗澡痛痛快快漠上大半小時,然後睡到天亮,假期很緊,明天就要上班的。

    陳會不會打電話給我?

    或者會,或者不會。

    他是天上的一團雲,偶然投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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