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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的時候

    這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了,算起來.是十二年前的一個暑假,那一年的暑假特別熱特別長,我與姐姐回台北過夏季,成日聽着蟬叫,泡在泳池裏,曬得金星亂冒,終於瞌睡,盹着了,還是不肯自水裏出來。真是最長的三個月,一天可以抵現在的三天來用。

    我認識了他。那一年他四十歲,我十七歲。他是父親的客人,那個時候父親的生意做得很大,也很好客,常常有朋友來住一、兩個月不稀奇,他也是其中的一個。當時陽明山並沒有幾幢別墅,主人都是可以叫得出名字來的,父親的屋子蓋得好,全新的現代建築物,不比當地的土屋子,四四方方一個項,白粉牆,單調而且貧乏。

    父親的錢由祖父留下來,祖父死得遲,父親做了大半輩子的太子,心有不甘,祖父一死,他馬上花錢,儘量的花,因此我十七八歲昀時候,是家裏的全盛時代,姊姊很快的覺得了,十分喜歡擺千金小姐的姿態,吃的用的穿的都是精品,挖空心思地趕排場。我與姊姊不一樣,我不懂這些。

    姊姊去過一年英國,一事無成的回來,又去一年美國,也是一事無成的回來,可是人家開玩笑地説她留英留美,她卻矜持地笑,笑得這樣的於心無愧,我真覺得她丟臉,可是一個人的本事是如何騙倒自己,姊姊既然有這樣本事,我不必替她擔心。

    她是這樣的人……很樂觀的,沒有大腦的……就像一頭蚱蜢,春天的時候儘量歡樂,她沒有冬天,自然也沒有明年,因此也沒有煩惱。

    到人台北後沒多久始識得一大班人,整天不是在李家就是王家,瘋瘋癲癲的開舞會看電影,她喜歡把頭髮梳成一條馬尾巴,穿各式各樣的大花裙子,後來大花裙子不流行了,她又改穿袋袋裝。

    很久很久之前的事了。

    然後有一天,舞會開在我們家裏,我自下午其便在房間了看武俠小説,不去打擾姐姐。姐姐進進出出的説:“……小豆,今天是中秋。”我説:“別瞎攪了,熱得發昏,怎麼是中秋?”姐姐説:“不騙你,傭人都在吃月餅。”我問:“那麼爸爸媽媽呢?往年中秋,大家至少在一起吃頓飯。”姐姐説:“他們也許在新加坡,有什麼關係呢?月餅哪一天不可以吃?你也太那個了。“

    我説:“聽説發財的父母才那麼忙,他們發了財嗎?”

    姐姐對着鏡子左顧右盼,她説:“我們家不是暴發户,咱們是一直有錢,你要記住。”她很驕傲。

    “有什麼分別?”我問。

    “分別很大。”她説。

    “你暑假後幹什麼?”我問她。

    “何必一定要幹什麼?”她反問:“什麼也不幹!不可以?”

    “我十五號要去倫敦,今天是十號了,爸爸媽媽總會回來吧?”我問姐姐。

    “錢已經替你匯到那邊銀行了,飛機票全訂好,又替你做了兩件皮大衣,你怕什麼?不敢去?”

    我説:“那感覺不好。”

    “真奇怪,咱們家裏人坐飛機,都是自來自去,比不得那些小家子氣,有什麼人遠遊,全家出動,哭哭啼啼──哼!”姐姐那種神情,簡直可以説是狂妄。

    我冷冷看她一眼,她長得美,她才廿一歲,我知道,可是……我揀起武俠小説,翻來翻去。

    “噯,我告訴你一件事。”姐姐很神秘的説。

    “什麼事?”我打一個呵欠,“你買了新衣服?換了新皮鞋?”

    “不,咱們家來了一個客人,早上到的。”

    “是嗎?”我抬起頭,“爸爸真是,有客人來,他也不在。”

    “他長得真漂亮。”姐姐壓低聲音。

    “是嗎?”我非常的感興趣,“多大年紀?””卅多歲──”

    “那不是老頭子嗎?”我又揀起武俠小説,“你別煩我,你管你打扮,做今天的皇後吧!”

    她站起來,又照了鏡子,説:“不用你擔心。”

    她出去的時候把我的房門帶上。我馬上放下小説,真是悶,還好還有幾天便得離開家去闖世界。銀行有那麼多匯款,世界不會難闖,況且又可以先住在親戚家中,直到找到理想的房子為止。我覺得非常的興奮。再悶幾天,我便可以自蛹內脱出,嘗試蝴蝶的滋味。

    我起牀,推開窗門,風吹來很涼爽,蟬聲不停的晌着,初來簡直睡不着覺。我順手關掉冷氣機。再躺到牀上,居然睡着了。

    一覺醒來天還大亮,夏天已經近尾聲,夏日卻還正長,時間不曉得怎樣打發才好,我換了泳衣,又再跳到泳池去,游泳是最容易疲倦的,而且肚子容易餓,一個夏天的游泳、吃、睡覺,起碼胖了十磅,姐姐老叫我當心我的肚子,我早已經哂得混身上下變咖啡色了。

    我在浮牀上眯着眼睛,想像着倫敦的風景。媽媽甚至替我制了兩件旗袍,預備我在重要的場合穿着。媽媽還是好媽媽,就是太忙了一點。

    就在這個時候,二樓的陽台的長窗被打開了,有一個人走出來,太陽剛剛落山,金光萬道,因此在不清楚他的頭臉,想必是那位客人。我心想,那個老頭子。

    如果他是客人,我比他更像客人,我也是過幾天馬上要走的。

    姐姐穿了長裙子走出來,揚聲問我,“喂!小豆,你參不參加我們?我叫他們不必弄晚餐,咱們在泳池旁烤肉吃,老實告訴你,你今夜可沒飯吃。”

    我游到池邊,抬頭一看,那人已經走進去了,我説:“我不參加。”

    姊姊聳聳肩,又去忙她的。我從泳池裏爬起來,這時候太陽已經完全下了山,天空有一抹藍紫色。我上樓洗澡換衣服,姊姊又説:“你簡直曬得熟了。”我穿上牛仔褲,開電視,吃蘋果,不去理她。

    “喂,”姊姊低聲説:“我問了他要不要參加,他也説不。但是他拒絕得很客氣,一點也不叫人難堪。”

    我看姊姊一眼,“他是誰?”我問。

    “唉呀,你這個人,就是爸爸的客人呀!”姊姊説。

    “哦?”我仍然不感興趣。

    姊姊自己的客人到了,她再也沒空跟我閒談。

    在七八點鐘的時候,我接了一個長途電話,是媽媽打來的,她在香港,叫我明天一早乘飛機回那邊的家,看看該收拾什麼東西,我很雀躍,她到底沒忘掉我,媽媽還是媽媽。母親接着説:“宋先生到了沒有?是爸爸的朋友,叫他聽聽電話好嗎?”我連忙找到客房,大力敲門,叫他聽電話,隨後我回自己房間,繼續看那電視節目。

    年輕的時候,特別容易適應環境,任何事都好像在掌握之中,不會吃驚,到外國去是我渴望的。

    我不知道宋先生是幾時聽完電話的,可是他膈沒多久便走到我房間來,坐在我身邊,陪我看電視。我看他一眼,他穿了一件白襯衫,長袖子捲起一半,正在吃三文治,他並不老,頭髮梳得很整齊,向我笑一笑,非常有震盪感,忽然之間我明白姐姐為什麼唸了他一整天,他是一個非常好看的男人,男性化。我並沒有男朋友,但如果要挑男朋友的話,我不會挑那些咀唇上頭帶點毛的男孩子,至少要有這位宋先生的可親感覺。

    於是我説:“三文治哪裏來的?”

    他馬上分了一半給我,我笑笑,便照吃不誤,他遞一瓶啤酒過來,我喝一口還給他。

    他坐在我的藤椅裏,看上去很舒適的樣子,但是也很沉默,頗有點寂寞。他不像爸爸的朋友,爸爸的朋友,都是……老頭子。

    電視上在演亨夫利鮑嘉的“加薩布蘭加”,但是我沒人説話已經有好些日子了,因此我顧不得看戲,我問:“你從哪裏來?”

    “英國。”他笑了一笑。

    “真的?我隔五天就去倫敦了。”我説:“地方好嗎?你為什麼回來?還去不去?”

    “地方……還可以。”

    “你回來幹什麼?”我一直問。

    他説:“為了一個女子。”

    “哦,她在台北。”

    “不,她在英國,為了她,不得不回來。”

    “我不明白,”我説:“為了她,你應該留下來。”

    他又笑,“事情沒有那麼簡單,你長大了自然知道。”

    “大人就喜歡這樣,把事情弄得很複雜。”我説。

    “説得很對,小豆,你説得很對。”他説。

    “你怎麼知道我名字?”我問。

    “我聽見你姊姊叫你。”

    “真的?”我笑,“我姊姊喜歡你,你為什麼不下去跳舞?她會很高興。”

    他在黑暗中搖搖頭。

    我開亮了一盞燈,他抬起頭來,我吃一驚,他真是漂亮,眼睛十分亮,眉毛很濃,重要的是,他百份之一百像個男人,高大強壯。

    於是我説:“你是個英俊的男人。”

    他莞爾,“老的可以做你父親。”但他有點高興。

    “真的?你有多老?”

    “四十。”他答。

    “真的很老了。”我問:“你覺得生命如河?是失望或是滿足?”我看着他。

    “你是一個很尖鋭的小孩。”他微笑。

    “我不是小女孩子。”我説:“我有很好的身裁,每個人都那麼説。我承認我年輕,但是我不小。”

    他笑了,他們大人都這個樣子,永遠不聽年輕人在説什麼,一直笑,只會笑,彷彿咱們説了最好笑的笑話,我斜眼看着他,很不服氣。

    “年輕真是好的,我願意付出一切代價,只要再年輕一天。”他説。

    我,不明白,我真的不明白。

    他喝完了啤酒,站起來,走到露台上去。

    我問:“有沒有螢火蟲?”

    “有。”他答。

    我關了電視,也走到露台去,姊姊的客人都到了,坐在泳池旁,有説有笑,放唱片,吃烤肉。

    他問我:“那條路是通到什麼地方去的?”

    “附近的一條村子。”我説,“要不要探險?可惜有蚊子咬。”

    他看看我,又微笑,他説,“夜了,不要走小路。”

    我問:“是不是真的?一個人年紀大了就會小心謹慎?”

    他説:“一點也不錯,不但小心,而且明哲保身,像我,年輕的時候,脾氣很壞,有一句説一句,現在越來越怕得罪人,含糊得很。”

    我笑,“那多可怕。”

    “並不可怕,年輕的一輩又成長了。在他們的身上我看到往日自己的影子。四十歲的人還能穿個牛仔褲到處跑?同樣的道理,我不想再暴躁發脾氣。”

    他的聲音是那麼温柔動人,只不過是穿着一件白襯衫、但看上去已經十分雍容,人家説男人是要到中年才會好看,恐怕一點也不假。

    “你有工作嗎?”我問。

    “我是教授。”

    “真的?”我問:“教什麼?”

    “物理。”

    “噢,物理,”我説:“我從沒修過物理,我沒興趣。喂,別告訴我爸爸我們談話的事情,他怪我沒禮貌。”

    “我不會説。”

    “你居然肯跟我説話──你不覺得無聊嗎?”我問:“媽媽説我講話一塊一塊,從這裏跳到那裏,莫名其妙,答非所問。”我哈哈的笑。

    “不,很有趣。至少你想什麼説什麼。”他在露台坐下來。

    我把蚊香點上了,黑暗裏看到一粒火星。

    “你來告訴我,你認為生命如何?”他問。

    “我不能説什麼,簡直無可奉告,我的生命要等到達倫敦才正式宣佈開幕,以前的十七歲只有作廢。”

    “你只有十七歲?”他問。

    我點點頭,“你覺得生活得如何?”我再問。

    他説:“要忘記的事太多。”

    “那才好呢,要是活到四十歲,連一件事也沒有發生過,那才痛苦。”

    “是的。”他微笑,“可是我的記性太好,忙着忘記這個那個,結果什麼也忘不了,時間都糟蹋掉。”

    “你是想忘記那個女子?她一定非常的美麗,是不是?”

    他沒有回答,沉吟着。

    這時候姐姐在房間外問:“小豆?你跟宋先生説話?”她走進來,瞪我一眼,很有份量,很具敵意的向着我,“你懂什麼?老是煩人!”

    我冷冷的哼一聲。

    姐姐馬上笑着對宋説:“我們開始跳舞了,宋先生,你反正沒事,參加我們,好嗎?”

    宋忽然説:“好的,可是小豆能不能做我的舞伴?”

    我幾乎懷疑聽錯話,耳朵不管用,可是他正看着我呢,我連忙答:“是,我馬上換衣服。”

    姊姊很勉強的説:“小豆不會跳舞的。”

    我指着姐姐大聲説:“我會,七月份才學的,三步四步全行,我會跳。”

    宋笑起來,“好,我給你十分鐘。”

    我從櫥里拉出裙子,馬上到浴間去換,才三分鐘就好,衝出來找鞋子,一抬頭,姐姐已經走了,我問:“姐姐呢?氣跑了?”我裝個鬼臉。

    宋説:“我希望女孩子永遠不會長大,永遠不要長大。”他蹲下來幫我穿好鞋子。

    我是這麼感激他,他為我爭了這麼大的一口氣,又長得這麼漂亮,我還能要求什麼?忽然我愛上了他,因為我只得十七歲,因為我急於要戀愛。

    “好了,寶貝。”他放下我的腳。

    “現在下去?”我抬起頭問他。

    他站起來是這麼的高,至少有六尺一寸,我從來沒有見過這麼高的男人。好看的男人可以分兩種,一種是好看得非常孩子氣女性化的,所以女人一見就母性大發,忍不住要保護他愛他,還有一種就是像宋,大樹一樣的,百份之一百男性味道,使我馬上覺得,我是個女人,緊緊被他吸引着,年齡不重要,我呆呆的看着他。

    “可以。“他説:“我們下去跳舞。”他把我的手放在他臂彎裏。

    我是這樣的高興,好像生命中忽然出現了太陽,他是這樣子瞭解。我與父母間從來沒有如此融洽過,因為我連跟他們見面的機會都不多,不必説其他的了。真沒想到第一次接觸的外人會這麼可愛。

    我們到了客廳,我像小狗的跟着他,我們跳了兩隻舞,他的舞跳得很好,我穿了兩寸高的鞋子,可是才到他耳際,他並不瘦,可是看上去恰恰好。事實上我覺得他是十全十美的。十七歲的人總是這樣,做事不經大腦,但這樣又有什麼不快活呢?

    這是一個值得記念的晚上,我記得他説的每一句話,姊姊終於也參加了我們,她準我喝一點水果酒,我們坐在泳池邊,我帶點妒忌的問他女朋友的事。

    他很坦白的説:“她説話沒有一句是真的,可是都非常的好聽,她依然很浪漫,但決不流眼淚,她很美麗,但是不再年輕,主要的是,她的心不再年輕。”

    “她的樣子……她可瘦?”我問。

    “很瘦,很小的腰身。”他説。

    “我希望我可以見到她。”我説。

    他微笑。

    這時候泳池旁已經沒有人了,大家都在客廳裏跳舞。音樂微微的傳出來,忽然之間,我聽見蟋蟀叫,秋天來了,大概從明天起,蟬聲就要不見了。

    我説:“聽,聽這種尖叫,只有熱帶的地方才有。”

    他聽着,然後説:“是的,我也多年沒聽到了。”

    我問:“從這裏你要去哪裏?”

    他説:“不知道,真是還不知道。”

    我説:“如果你來英國,你要來找我,我一會兒把地址全抄給你。”

    “我即使寫信給你,你也不會看呢,”他説。

    我氣紅了臉,“怎麼不看!一定看,最怕你不寫,如果你肯寫的話,我馬上回,比你多寫三倍。”

    “像你這樣的女孩子,一到外國,什麼都忘得快,要吸收新的東西還來不及,真會讀一個老頭子的信?”

    “你不是老頭子。”我沒好氣的説:“我不知道跟你説過多少次了,而且我會讀你的信,回你的信,只是怕你不會記得我──你會記得我嗎?”

    “當然會。”他説:“我的記性很好。”

    “那就行了,我們一言為定。”

    他忽然伸手摸了摸我的頭,這個人,他真的把我當作小孩子,受不了,假如我知道他會來,我或許會晚一點才去香港,書是天天可以讀的,但不一定天天會碰見這麼有趣的人。那個時候我已經有個感覺,知道像他這樣的人不多,所以特別留戀他。

    “明天我就要走了。”我説。

    “我知道,你父親託我送送你。”他説。

    “你呢?”我問他:“你去不去見他?”

    “你父親過一、二日便來找我。”他説。

    我不滿的説:“你將來有家庭,可別像他這麼忙。”

    “是,我聽教訓。”他又微笑。

    我笑,“你別這樣好不好?”我把腳伸到泳池水中,打水花,鞋子脱在一邊。

    他説:“我上去換泳衣,你等我等。”

    “喂,我也換,我陪你遊。”

    “不好吧?”他遲疑了一下,“你看着就行。”

    我好氣而又好笑,沒想到他那樣的人會是個大古板,我説:“不用怕,你那麼老,人家不會誤會的。”

    他笑,“你太聰明瞭。”

    我上樓把姐姐的兩件頭泳衣偷了出來穿,我比姐姐胖,所以繃得很緊,不過天黑黑的看不見。我回到泳池,把燈開了,一下跳進水,浮在池上看滿天的星,一會兒月亮出來了,像水晶球一樣,高高懸在天空,今天是中秋節呢。我是一個沒有心事的人.只覺得心曠神怡。

    宋站在泳池邊,慢慢走到水裏,他遊─兩個圈子,幾乎一點聲音也沒有,水花都沒有濺起來。他沒有説話,浮在我身邊,也看着天空。去年我才學會游泳,差點沒俺死,沒想到今年會有這麼異樣的享受,實在太高興了。

    這時候是深夜,水很涼,有種説不出的寫意,當時雖然年輕,也知道這樣的日子不可多得。人長大了,再活潑瀟灑,也難免有很多心事,宋就是個例子。

    我們兩個人在泳池裏泡了很久,後來我把燈也關了,只有月亮的顏色,游到肚子餓才起來,我們兩個人都沒有吃晚飯。我穿着毛巾衣到廚房去找吃的,舞會不知道是幾時散了,客廳裏散着杯子、紙巾,傭人要到明天才會收拾,我翻出罐頭,與宋兩個人合作火腿蛋炒飯,他很會弄,而且快,我也幫了不少的忙,一下子,就香噴噴的放在眼前,我們大吃一頓,坐在地上聽音樂。

    他笑説:“沒想到我找着一個忘年之交。”

    我懂得他意思。他四十歲、我十七歲,其實也差不到很遠,時間對男人來説很寬裕,很多四五十歲的男人,還娶廿歲出頭的老婆,我沒説出來。上半夜説了太多話,現在沉默一下。

    舞會過後的客廳很有意思,不知道誰把一隻口琴放在沙發上上,我拿起來吹一首民歌──

    蜜蜂本為採花死。

    梁山伯為祝英台,粱山伯為祝英台。

    學口琴也是學校教的,學校規定每個人要會一種樂器,我懶得緊,就挑一樣最簡單的,後來發覺也不容易,但已經上了當,十分無可奈何的學下去。

    宋反而説:“你真是個聰明伶俐的小女孩子。”

    我很疲倦,不過還是感動的説:“明天你一定要送我去機場。”

    回到房間我就睡着了。第二天很晚才被姊姊叫醒,宋正在等我呢!我洗臉刷牙,隨身邊沒有行李,胡亂套上襯衫牛仔褲,襪子也找不着,光腳穿雙橡皮鞋,宋又蹲下來為我縛鞋帶,我扶着他的肩膀,把我的地址偷偷塞給他。

    姊姊很生氣,她數落着我:“你幾時長大呢?連褡飛機都要人叫醒!偷穿我的衣服,剝肓下來就一扔,你這種人到外國去?沒三個月就叫救命逃回來。”

    我嬉皮笑臉,看見宋也在笑。他在白天還要更漂亮,臉上有青色的鬍髭渣。

    我輕輕問他,“那麼多鬍髭長在臉上,癢不癢?”

    他但笑不語。

    他送我到機場。我沉默下來。

    我説:“將來我們還要見面的,不要忘記我,跟我寫信。”

    他摸摸我的頭髮。

    我抱住他很久。

    他是一個大好人,一定有很多很多的女子愛他。

    我回到香港家裏,見到媽媽,媽媽怪叫起來,説我太胖太胖,連忙不讓我吃太多,又叫我去剪頭髮,又帶我去買一大堆夏天衣服,才把我送到英國去。

    我的行李超重超得很厲害,有幾隻箱子根本沒有打開過,學生生活很樸素,穿不了那許多衣服,而且一到英國人家胖,我反而瘦了下來,直到聖誕下雪的時候,才有空到處看名勝。

    我一直在等宋的來信。

    他並沒有寫信給我。

    我寫了信回家給媽媽,問她要宋的地址。

    但是媽媽説爸爸的朋友太多,根本不曉得我指的是誰。我很失望。

    十八歲的時候,親戚朋友們,開始為我介紹男朋友,但是這些男生都普通得很,我還是努力的在找像宋那樣類型的男人,成熟、可靠、温柔。我常常記得他為我穿鞋,常常記得他的笑,但是他失蹤了。

    在英國第三年,父親的生意失敗,欠下一大筆債,把一切部賣掉,只剩一點點錢過日子,姊姊連忙嫁人,生活並不好,我幾乎不相信這一切是事實,台北那個游泳池──我竟不能再回去了。留學生活馬上成了問題,父母叫我放棄學業,立刻回家,親戚們看不過眼,才叫我在英國讀下去,完成最後一年。那一年我的功課一落千丈,而且在什麼時候都想念宋。我有種感覺,覺得如果他在我們身邊,他會替我們出主意的,我與他相處只四十小時,但是我記得他很清楚,每年夏季將結束的時候,他的微笑總會湧上我的心頭。

    畢業之後我找到一份工作,薪水極低,還得儲蓄起來還給親戚。那年我用掉近一萬港幣,可真要還到頭髮也白了。我們一家歡樂很少,我與姐姐不再吵嘴,要把家恢復以前的樣子是太難了。那麼多的錢,究竟是怎麼花掉的?難怪爸爸要悔恨。

    我還是沒有見到宋。

    我也問過姐姐:“你記不記得那一年在陽明山?我們家來了個客人,姓宋,你記得嗎?”

    姊姊黯然的説:“還提以前的事幹什麼?”她存心要把以前的事忘記,叫我怎麼提醒她?

    她忙着過她的新生活,爸爸媽媽也是,只有我,念念不忘那一天晚上,當我年輕的時候,所碰見的一個陌生人。我連他的名字也不知道。

    現在我也老了,吃過很多苦,父母更不用説,有時候爸爸還會提提以前,都帶一種不堪回首的感覺。宋今年該五十上下,可是像他那樣的人是不會老的,我多麼希望可以再見到他,與他説一夜話,説我們的生活,現在我有很多很多的事可以告訴他。

    他可記得我?

    也許他記得的,像他那種人……

    我沒有結婚,債還清以後,我把錢帶回家中,日子一天一天過去。我的生命並不空虛,我其實並沒有長大,常常做夢,回到那個星夜,那個游泳池旁,那一夜實在比任何夢更像一個夢,永遠的失去了。

    我想過很多辦法,要再見宋一面,到處打聽,可是沒有人記得他,他彷佛是失蹤了,他隨着我的青春失了蹤,再也見不到,碰不着。

    可是我一生中遇到的男人,都沒有他好,我很固執的堅持,我與他的關係是純潔的,跟其他的男人,就是一般的男女關係,日子久了以後,我再也不清楚我找的是一個人,還是失落的過去。

    我登了報紙,在英國登,在香港登,在台北登。廣告上這麼説:“宋,請寫信,小豆。”附着報館的信箱,但是沒有人回答。我仍然在等,等他的電話來,告訴我,我是又聰明又伶俐的,一直等下去……希望他會看到這一篇東西,寫信給我,他答應過寫信的,很久很久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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