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的定義,其實很難定義。我總在想,人和人的接觸,往往是從最開始的表面開始,你對一個人有好感,對一個人有喜歡的感覺,在第一眼的見面中,可能會因為他(她)的外表、談吐或者是氣質等等,受到了吸引,才會繼續下去,才會慢慢了解對方的內心深處,對方的那些用眼睛所無法看到好的地方。然後,才會產生所謂的愛情。
人,有時候真的是有些膚淺,會為外表所惑,但是卻又總在膚淺中尋找着所謂的真諦。
愛是什麼呢?我下不了定論。愛情有太多太多種,我只是選擇了其中的一種,擺放在讀者的面前。我希望的愛情,是透明且純真的,只要能讓人在看完後莞爾一笑,我想,我便會知足了。
小説,本意便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