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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

    沈嶽瑞是我的老朋友了,有人曾經笑我們是青梅竹馬,因為我們幼時是鄰居,又一起唸書,故此妻不大喜歡她。女人總是吃醋。

    再加上老瑞有些十三點兮兮,妻更加白眼有加。

    不過老瑞每次來找我,妻仍然客客氣氣,除非逼不得已,否則不會在我面前發牢騷。

    日子久了以後,她們也有説有笑,因為妻已看出來,我與老瑞之間真的什麼都沒有,要有也不會等到今天才有,根本我把她當作一個包袱,半個兄弟姐妹,在必要時扶她一把,如此而已。

    老瑞蠻可憐的,沒有父母,自幼跟着親戚過活,往往表兄弟姐妹有的,她沒有,因此造成一副好強心。自卑感與虛榮心,交織成為一片混亂。

    我記得當年她時常跑過來我們家吃飯,母親説不過多加筷子而已,我們是這樣泡熟的。

    日月如梭,光陰似箭,到目前,老瑞真老了,我也老了,都是三十出頭的人。

    不過老瑞每逢受了什麼剌激,還維持童真,愛嚷嚷:“我要結婚了。”

    彷彿一結婚立刻可以得道成仙,不同凡響。

    開頭的一兩次,大家都以為是真的,着實熱鬧一番,幾乎連禮物都備下了,又沒有下文,因此漸漸大家都不理會她。

    妻同我説:“會不會是慣性?”

    “你公司同事一大把,介紹個理想的人給她,應該是沒問題的,老瑞長得過得去,又有份職業,而且不見得在人前也這樣口無遮攔。一個人活到三十老幾還玉體無恙,一定有她的本事,不可能一無是處。”

    “你對這乾妹妹不錯嘛。”妻微笑。

    “不錯?是不錯。我也瞧不出有什麼好,這些年來,我有什麼好處給她?人與人之間,不過是這樣。欲想人雪中送炭,不如平日自己把炭儲藏起來,留待下雪時用,至於錦上添花,也不必了,織一幅織錦時,不如把花也織進去,凡事千萬不要求人。”

    妻説!“你看,牢騷一大堆。”

    我笑。

    “我看她自己很有辦法,不必旁人動腦筋。”

    説得很是。做媒做中做保都是難的,若當事人過河拆橋,倒也罷了,呆鵝還可以祝他幸福,最慘是一些當事人明明在河中央,已經打算拆板,急得保人一額汗。這位仁兄/仁姐最後失策掉在水裏,還照樣的抱怨保人。

    老瑞很快把男朋友帶來喝下午茶。

    我們家的下午茶是著名的,因為有很多點心相伴,有朋友説每星期六來,保證增肥。

    我們在週末下午客人常滿,像個沙龍,只可惜蝸居太小,有人滿之患。

    老瑞帶着男友來了。

    我一看就知道小尹只是吃飯跳舞的男朋友。

    老瑞當局者迷,我不便掃她的興。

    她把小尹帶來我冢,也是看得起我,認為我不使她蒙羞,我配見她的男朋友。

    男女在一起,開頭總是把最好的一面給對方看:男的一定把女的往他辦公的地方帶,好讓她知道他有事業。女的多數帶他見朋友,表示公開兩人之間的關係。

    男女之間的花樣,耍來要去不過是這幾道板斧,過來人都心知肚明,會心微笑。

    我殷勤地招呼老瑞與小尹。

    老瑞很陶醉,不時眼定定的青青男友,面泛春光,不勝其喜的模樣。

    我既好氣又好笑。

    真是的,這麼一大把年紀了,做也做夠,熬也熬慣,有什麼擔當不起,要樂得那個樣子。

    當然,現在這年代,男女也不必玩猜謎遊戲了,但始終雙方都要含蓄一點才好,將來留個餘地下台。

    她過來問我:“老杜,你看他如何?”

    “很好,任職何處?”我問。

    “大美銀行的副經理,留美學生,管理科碩士。”老瑞神氣活現的報告。

    “你們走了多久了?”

    “三個星期。”

    “啊!那麼怏。”

    “我們要結婚了。”

    “又結婚?”

    “死相!”她推我一下,“我幾時説過結婚?”

    “不止一次了。”

    “這次是真的。”

    “真的是真的?”我笑!“他向你求婚?”

    “求過。我想我快要答應他。”老瑞答得不含糊。

    我一怔。

    “你認為如何?”她問我。

    “無論如何,結婚是好的。”我説。

    我大力拍她的肩膀,祝她從此走上一條正路。

    無論對強人或弱考來説,結婚都是好的,生活可能仍然要面對許多困難,至少有個並肩作戰的伴侶。

    晚餐時分,這一對親親密密的走了。

    妻問我:“可是要結婚了?”

    我點點頭。

    “看樣子是非結不可,每個人都知道這件事。”

    “什麼時候?”

    “説是下個月。”

    “現在離下個月只有十天了。”我不置信。

    “馬上就揭盅,儘管走看瞧。”妻笑,“你信不信?”

    “不信。”

    “不信什麼?”

    “不信那個叫小尹的男人娶她。”

    “為什麼?”妻不以為然,“也許人家有緣份。”

    “緣份是什麼?”我反問。

    “是很支的一種説法,把男女拉在一起的一種無形力量。”

    “緣份也要憑因素的,洋人嘴裏的機會率便是緣份,要中機會,人為的因素多看呢!這是一個條件社會,小尹怎麼可能娶老瑞,對他根本沒幫助,像這種小夥子,理想中對象是小康之家出來,大學剛剛畢業,有嫁妝的小姐。”

    “你懂看相?”妻不服貼,“你怎麼知道小尹先生要的是什麼?”

    “像小尹先生這樣的年輕人,任何一家英資美資的銀行裏都可找到一兩打,他們的行動模式都有來歷,這並不需要一個料事如神的活神仙才可以預測到,他是不會娶老瑞的,老瑞不管他用,吃吃喝喝不要緊,結婚?那是兩碼子事。”

    妻反問:“他動了真情呢?”

    “現代人沒這麼容易動情。他要是會得動情,決不能拖到今日才羅曼蒂克起來,都三十出頭了。”

    妻不語。

    過很久她説:“下個月明明要到了。”

    是的,一煞時十月份便過去。

    小尹不見人,老瑞仍然孤家寡人。

    妻覺得我料事如神。“雖是勢利眼,不過眼光夠準。”

    怎麼能這麼説,這明明是擺在眼前的事實,怎麼好説我勢利。老瑞嫁個船王,我也不能沾她的光,她嫁乞丐,未必會向我借貸。

    不過老瑞那麼好勝,她非要嫁個她認為可以為她揚眉吐氣的男人不可,雪一雪“前恥”。

    她説:“明明提到婚嫁,後來見到離鄉別並的到美國去,算啦,我愛香港,捨不得。”

    就這樣找個梯子下台來。

    “結婚管結婚,以後別叫得通街都知。”

    “我明明決定,後來才改變心意。”她説。

    “後來是誰改變主意?”我問。

    “我!”

    “為什麼?”我直截了當的問。

    “我嫌他煩了,一直催我到美國去,當初,誰也沒有提過去美國。”

    我説:“到外國你們何以為生?”

    “他沒問題,他家人都在那裏,我可無聊了,這裏朋友多,美國不認識人。”

    “可以唸書。”

    “唔──臨老念什麼書?”她不耐煩起來,“我們説別的好不好?”

    我閉上尊嘴。

    妻給我一個“你好不識相”的表情。

    妻是對的。

    我太不識趣。

    我記得我與妻從相識到結婚,簡直沒有人知道,到私底下訂了婚,才告訴親人,旅行回來,便實事就是的組織家庭,直到如今。

    我從沒想過有人居然可以把結婚當中獎金似的大肆宣揚及慶祝。

    這未免太看低自己;像是沒人要的籮底燈,忽然獲得賞識,樂得暈頭轉向……這是不對的,老瑞一開頭就錯了。

    一個人,只要有一份好的職業與健康的體格,總會獲得理想的配偶,而終究可以為閣下揚眉吐氣的人,始終還是閣下自己。

    多少女人嫁入豪門(真的嫁了進去),因為不獲夫家賞識,還不是一無所獲的黯然離開。

    婚姻最重要是門當户對,志趣相投。

    老瑞經過這次之後,着實憔悴了一陣子。

    我很同情她。她“失戀”了,可以這樣形容她,不過用“失意”兩字,比較適合。

    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豈止八九!

    老瑞喝醉了酒就到我們家來,我們騰出沙發來讓她躺着,對她很好。

    真是的,一個完全沒有背景的女子,在社會要闖出名堂來,太不容易了。誰關心她的病痛、需要、挫折,以及死活?一切都憑她自己,做得好,是應該的,做得不好,立刻成為笑柄。

    這就是老瑞一直渴望出人頭地以及揚眉吐氣的原因。

    她想嫁得一個社會上公認的好男人,不是生理上的需要,而是心理上的。

    她對婚姻的憧憬很大,很不着邊際,老以為婚後可以一步昇天,吐盡一口鳥氣,添增一種被需要的好感覺,出嫁從夫,她樂意在小家庭裏做一個主婦。

    但請看看妻。

    她何嘗不是嫁予一個社會公認的好男人,但是她不但有一份全職,回到家來,還不是什麼都得她動手,有幾次累得她僅叫,向我跳腳,控訴我不幫手。

    別以為這算勞苦功高,公公婆婆還嫌她不趕快替咱們家添個男孫!

    瞧,為人妻豈是易做的。

    嫁到外國,即使有房子有車子,也夠悶的,五六十歲的退休人土都説吃不消,更不用説是年輕主婦了,一天到晚對本洗衣機洗碗機……老瑞這次失意,難保不是幸運。

    妻都常常説:“唉,我嫁了你,你們家便多了條不用吃草、忠心不貳的牛。”

    嫁人與享福沒有絲毫的關連。

    所以不要説是生孩子,這年頭肯嫁人的女子也不多了,越有資格,越夠知識的,越不肯嫁。

    有一陣子,家裏特別的靜。

    我對妻説:“莫非老瑞又有男朋友了?”

    “看樣子是。”

    “這樣也好,屢戰屢敗,失敗乃成功之母。”

    不知道這次是啥人。

    “是誰?”我問。

    妻説:“除了自己妹妹,誰敢問誰?不要緊,她一向喜歡宣揚,她一定會自己説出來。”

    我們等了一個禮拜。

    老瑞把她的男友帶出來見面。

    這人還真有一手,男朋友外表都不錯。

    他姓魯。

    小魯一表人才,西裝畢挺,説話有紋有路。

    但是結婚仍然是另外一件事。

    一看就明白,吃頓飯,奮場戲,小魯樂於奉陪,但結婚,嗯,怕還需要一段日子。她老遇到這種男人。

    雙方總得互相觀察清楚,認為切合需要,那才可以談論婚配。

    剛認識就提到婚嫁,哪個男人會不被嚇跑?希望老瑞理智一點。

    大家吃了一頓豐富而愉快的晚餐。

    由我付脹。怎麼好意思叫陌生人拿錢出來。

    飯後我們去喝咖啡。

    我與小魯有一搭沒一搭的説話:“閣下哪裏人?”

    “廣東,不過自小在香港生活。”

    老瑞加一句:“他是獨子,家裏是老式家庭,父親過世了,母親打理一家藥行。”

    我皺一皺眉頭:“魯先生幹哪一行?”

    那小魯稚氣的説:“我此刻念博士,還沒出來做事。”

    我嚇一跳!這麼小?還沒畢業?

    老瑞連忙説:“他也有二十九歲了。”

    廿九歲還沒考到博士。我弟弟廿五歲就拿到這銜頭。

    看樣子老瑞還要放多一陣太子賬。這是很累的一件事,不知她有沒有心理準備。

    吃完茶我們也就散會。

    妻坐在梳妝始前把頭髮拆開梳通。

    我靠在牀上看她理妝,忽然心中漲鼓鼓地充滿幸福。茫茫人海,能夠找到一個相配相愛的伴侶,真不是這麼容易的事。

    我很滿足地睡了,覺得諸人苦海無邊,我則經已回頭是岸,上天待我不薄。

    第二天起來,對妻特別的温柔體貼。

    這年頭,男人找妻子難,女人嫁丈夫也難。

    人挑你,你挑人,難得大冢閤眼緣,又要家庭允許,太不容易。

    我們等老瑞帶來好消息。

    這次她同這男人走了很久,總有三五個月。這對老瑞來説,已是半輩子那麼長久,很難得了。

    一日下班回家,看見妻在同她説話。

    妻説了一半:“……你也不小了,一晃眼三十出頭,也得為自己打算打算,一夫一妻,圖個正經,天天過着春意鬧的日子,多累。”

    “我們快要結婚。”老瑞説。

    “他有經濟獨立的本事?”妻問。

    “也許可以住他家。”她低下頭。

    “別開玩笑了,天長地久,你能跟申一個廣東老寡婆住?也許人家每天早上六點正要起來上香給神主牌呢!叫你陪她,你肯不肯?”

    老瑞不出聲。

    妻笑一聲,“怕不怕?”

    “什麼都被你料中。”

    “你自己好好考慮,沒有好的對象之前,不必談婚論嫁。”

    “人家會笑我嫁不出去。”

    “人家未必有空笑你,有那麼無聊的人,你也不必理會他們説些什麼。何必擔心,人家黃築君張敏儀還沒有嫁人,你急什麼?”

    “但是人家有事業。”

    “事業是自己努力得來的。”妻説:“一個人的時間用在什麼地方是看得見的,你老掛着談戀愛,人家埋頭苦幹,當然人家有事業。”

    老瑞發呆。

    我捧了某進去。

    妻向我道謝,接過茶杯。

    老瑞很感嘆的説:“你們真的相敬如賓。”

    我微笑,“這樣默默地快樂不為人知的生活,你過不慣。你是個不斷尋找刺激的人。”

    老瑞白我一眼,“別尋我開心了。”

    我説:“這種事急也急不來,該你碰見的,你一定會碰見。”

    老瑞説:“再遲,遲到幾時呢?這些日子來,穿衣服賠化妝品也蝕得光光的,又住在親戚家,自己連公寓都租不起,做了七年工也不見有升職機會,再不嫁,更加山窮水盡,我連申請到美國旅行,領事館都不批下來,”她頓足哭喪着面孔,“分明嫌我不夠資格。”

    我未想到她的處境尷尬到這種地步。

    妻與我面面相覷。

    我説:“先要解決住的問題。不能再住在人家家裏。”

    “出來怎麼辦?租人家一間房間,不如住他們那裏。”

    “可以租層小公寓。”我説。

    妻不耐碩,“你這等於教人食肉糜。”

    “最要緊是自己有個窩,有私人的活動範圍,那麼你就不會那麼渴望結婚,”我説:“真的。”

    “誰不知道真的?要是經濟能力不夠,也不能有這種享受。”妻説。

    “現在房子便宜了,要是狠得下心來,不過三四千塊月租,花一兩萬裝修便可以入夥,如果你工作七年,連這個節蓄都沒有,那就不值得原諒了,我知道有位小姐返來六年間,不但自置一千三百尺面積的樓宇,還有十萬美金以上的現款節蓄,而且皮裘鑽表一應俱全──別想歪了,人家不是做偏門的。”

    老瑞暴跳,“你這個人,廢話怎麼如此之多!”

    我瞪看她,“別告訴我,你都穿在身上了,你的衣服,並不見得出色。”

    妻説:“出色的衣服,兩三萬元一件,別開玩笑了。”

    我再一次閉上尊嘴。

    老瑞低下頭:“你説得對,我的確是太沒有打算。”

    “錢花到哪裏去了?”妻抱怨她。

    “根本沒有賺多少,一個月才幾千塊錢,吃吃喝喝已經完蛋。”

    三個人無言相對。

    隨後老瑞説:“發奮已經太遲,我還是結婚算了。”

    我説:“他能負責你全部開銷?”

    “是,我很快不必再工作,有他出去做便可以。”

    “他還是個學生哪!”

    “不是他,是另外一個。”

    我真的被弄糊塗了,我怪叫,“你倒嫁什麼人?”

    “一個有獨立資格的人。”她説。

    “誰?”我與妻齊齊問。

    “你們沒見過。”她答。

    “老瑞,別這樣二百五兮兮的好不好?婚姻到底是人生大事,雖然説如今可以離婚,離了再給,難免元氣大傷,況且有多少個女人有資格結三四次婚?”

    妻也説:“為生活為出路結婚,都不是好辦法。”

    “那麼為什麼呢?”老瑞問。

    “自然是為認為跟這個人生活比一個人生活愉快。”我説:“狂戀是不需要的,別太戲劇化。”

    老瑞怔怔的説:“兩個人生活當然是比一個人好。”

    “是嗎,那麼為何那麼多人鬧分居?”我問。

    老瑞説:“你這個人最討厭,非但沒有解決我的問題,還引起那麼多難題,老聽你説話,已經頭髮白。”她勃然大怒。

    妻説:“你別理他,他也是為你着急。”

    老瑞説:“我走了。”

    “吃完飯再走。”

    “我不是沒有地方吃飯的。”

    她走了。

    妻責備我:“你看你,太過份了。”

    是的,我是有點過份,我為她看急。明明看她走條錯路,又不能舉出什麼具體的方法來幫她,眼睜睜看着她像沒頭蒼蠅似的亂碰亂撞。

    “在這個關口不適合説話。”妻説:“一切話都變成諷刺她譏笑她。”

    “那麼,朋友要來有什麼用?”

    “朋友,朋友是要來陪着吃飯用的。”妻立刻答。

    我呆半晌。

    以後的日子裏,我努力與老瑞聯絡,想叫她來吃飯。

    老瑞對我非常冷淡,甚至不耐煩。

    我心中有氣。我是一片好心,我有正經職業,我有家庭,我可不愁孤獨。

    妻説:“你與她鬥氣,你瘋了。”

    我翻過報紙,“我在閲報,看看有什麼結婚啓事,也許老瑞真結婚了,想通知親友也説不定。”

    “啊?會這樣嗎?倒真要留神。”

    “到今日尚未登出來。”

    我們一直期待發生的事,並沒有發生,不過老瑞絕足不來,是個事實。

    她終於被得罪了,也難怪,我把她説得一文不值:沒事業、沒房產、沒丈夫、沒現款、沒青春,又不美貌,要死,簡直把她踩成柿餅,難怪她生氣。

    活該。三十年的交情,毀於一旦。

    你別説,家裏少了老瑞來坐,頓時像欠缺什麼似的,靜了下來。

    怎麼能不寂寞呢?她那麼勇敢,我們太過自愛,不敢説不敢做的事,她全部付之於行動,光是做觀眾,都能駭笑,這麼精彩的一個人物,忽然絕足不來,損失不少人生樂趣。

    而且多多少少我有點擔心她。

    老瑞能不能在三十高齡修成正果呢,就要看過不過得了這一關了。

    結婚以後,若能克守婦道,克勤克儉,那是不成問題的,若還出什麼花樣,話就很難説了。

    我口氣老到,到現在還常常想以長輩姿態出現,指出她的不當,當然她要不高興。

    玩火,是她的事,淪落,是她的身體,她不需要朋友來教導她指揮她。

    索性孤立自己,少聽許多閒言閒語,任性地過她認為值得的生活,有什麼不好呢?

    妻説:“看樣子,她是真的不來了。”

    我心惻然。

    “明天她嫁個百萬富翁,你就不會有這麼難看的表情了。”妻笑;“也難怪她一天到晚要出人頭地,這些年來,無論誰説起她都要皺眉頭,她氣苦。”

    “你看人家誰誰誰情況其實跟她差不多,但是人家值得尊敬,她不。”

    “因為你同老瑞太熟了,熟稔帶來輕蔑,那是一定的。”

    “她也看不起我。”

    “算了算了,別老説她,她要打噴嚏的。”

    我説:“從此不説她。”

    後來也漸漸淡忘這件事。

    事不關己,己不勞心。

    很久很久之後(感覺上像已是很久很久),開信箱跌出一張帖子來,是老瑞的結婚請帖!

    哇!我叫起來。

    那男人叫什麼?我連忙盯着看:叫張文新。

    “我們訂於九月十五日在香港大會堂註冊處登記結婚。”

    我奔上樓去給妻者。

    “真的結婚了,真的結婚了。”我叫。

    妻接過帖子,喃喃的説:“真的結婚了。”

    “偉大偉大,無論如何,結婚總是好的。”我説。

    “那人是誰?幹哪一行?出色不出色?能不能為她出口氣?”妻一連串問。

    “不知道。”

    “她怎麼不把他帶來給我們瞧瞧?”

    “這次她實行守秘。”我説。

    “可不是。”妻埋怨,“都是你。”

    “算了,朋友也有緣份,緣份盡的時候,多説無益,能收到帖子,已經算很不錯了。

    我茫然若失。

    結婚了。

    從此以後,我們都沒有與她聯絡上。

    誰知道,也許她恨我們。也許她真正要顯點顏色的,就是我們兩夫妻。

    她沒有給我們新電話地址。

    我們一直不知道她的對象是個怎樣的人。

    不過我心中暗想:也許婚姻一觸礁,她又會出現在我們家──那還是不要出現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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