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流行一種舞,叫“哈騷”,從來沒有見過花樣道麼多而且又好看夠勁的舞,看小莉小芸她們跳起來,簡直日月無光,又漂亮又帥,先是那麼把腰扭三扭,手臂跟着晃幾晃,然後左右腳交叉往前走,雙腳並齊往左跳,往右跳,蹲下來搖,換方向,拉住對方的手,再一起跳……真看得人眼光撩亂,尤其是小莉,穿一條破牛仔褲,借了我最好的絲襯衫,跳得樂起來,連祖宗姓啥東西都忘了。青春就是這樣吧,小莉圓圓的臉,短短的頭髮,是這麼的動人。
他們跳“哈騷”跳得入了迷,索性每個星期六晚上舉行舞會,大家年輕人排成一排,一齊做體操似的,跳了又跳,跳了又跳。
有時候我對於這班表弟妹是很容忍的,我是大表姊,可以做他們的阿姨,對他們額外容忍,投資他們玩,幫他們向家長求情,他們喜歡我。
小莉有一次笑説:“丹姐雖然老了一點,但是卻沒有老姑婆脾氣,很可愛。”
她被我臭罵一頓,可不是,廿歲之後,就沒有青春了,但是我卻真沒有怪脾氣,我只是默默在一旁觀看,羨慕着。咱們小時候因為種種原因,好像永遠不會像他們那樣愉快過,我是一個責任性重,又頗有一點脾氣的人,所以生活非常緊張。
小芸小紫打電話來説:“丹姐,來跳舞好不好?”
“我老了,”我説:“跳不動。”
她們哈哈的笑,“丹姐真是大小姐,誰都請不動,別這樣,他們都説丹姐的舞跳得好。”
“我真是不行的。”我説:“跳你們這種舞,三天起不了牀。”我都笑了。
“丹姐,你一定要來,我們教會你,記得,穿牛仔褲,九點鍾。求求你,丹姐,你一定要來。”
好吧。我想,留在家中又能幹什麼!不如與小孩子去鬧鬧,消磨那麼一個晚上也好。可惜看到他們的幸福快樂,難免有點感慨。這叫做時光一去不復回,往事只能回味。我是老了,我知道,但是我老得滑稽。
那日我果然去了,聽他們的話,穿牛仔褲,以便練習跳舞,上身穿件絲的唐裝外衣,我特別喜歡這件絲唐裝,白色的,花樣是一段段比巴掌還大的雲,除卻巫山不是雲。一段雲。
可是臨時找不到外套,天氣又冷,只好披上銀狐大衣,是呀,我是大小姐,女孩子到了一定的年齡,還作小妞狀,那多可怕。我就算穿牛仔褲,也還是沒有牛仔褲的味道,一氣之下,穿個球鞋,開車就去了。
到他們那裏,節目已經開始,小莉一見我就笑,指着我説:“看丹姐,皮大衣加牛仔褲,丹姐最絕最可愛了,你看她被我們氣得臉紅了。”
“臉紅?發綠才是。”我脱了大衣。
“丹姐其實是個大美人,可惜架勢太大,是不是?沒有男朋友。”小紫笑。
小紅走過來,“你們別把丹姐氣走了,丹姐來這邊,彼得保羅他們已經放好唱片了,我們馬上開始。”
孩子們一大堆擁看我,我們排成一排,總共十來人,小芸發號使令,用英文喊着,“一二三四,扭你們的腰,一二三四,蹲下來!”
我開頭是笑,跟他們鬧,後來還真覺得有趣,而且這舞看上去難跳,其實很容易,一下子學得似模似樣,他們逼我一個人跳,我只好表演一下。
他們拍手,保羅説:“丹姐的身裁好,跳起舞來柔軟,如果多練習,一定是高手。”
我説:“誰有你們這種空閒,一天廿四小時,除了睡覺,就是跳舞。”
我走到一個角落去靠在牆上休息,有一個男孩子過來説:“丹姐,我請你跳個舞。”
我以為是彼得,馬上説:“好呀。”音樂在奏“愛我温柔”,我聽這首歌的時候,都還是個小孩子,時間竟過得這麼快,未免有點可怕。
等我起了步,抬頭一看,才發覺我的舞伴不是彼得,因為燈光黯,我看仔細了,才知道是個我不認識的男孩子。我驚訝的問:“你是誰?是他們的朋友嗎?”
“是的,丹姐”他説。
“你叫什麼名字?”我問。
他的眼睛亮得像星星,長長的濃眉,嘴角都是不羈。
他説:“我叫喬其。”
我笑,“你們都是這些名字,不洋不中的。”
他者我一眼,牽一牽嘴角,我馬上曉得説錯話了,他與他們不一樣,不曉得什麼不一樣,我看到他的眼光,忽然有一種預感,慌張起來,音樂停止,我連忙説:“我要回去了,你們年紀輕的人多玩玩。”
“我送你。”他説。
“不,我自己能回去,”我笑着拿起大衣,“我這麼大,還怕什麼?”
他拉住我,輕輕的,但是有把握的,他説:“不,我一定要送你,豬八戒的妹妹也該送的。”
我笑了,我説:“謝謝你,我有車子,很方便,你送其他的女孩子吧?。”
我穿上大衣,就走了。
我很高興,哼着音樂,跳着剛才練會的舞步,一二三四,一二三四。
開車回到家我倒頭便睡,寂寞成了習慣之後也不見得有多可怕。第二天我還是要上班的。我根本不需要工作,也不需要賺錢,可是我天天努力着上班,多多少少受着氣,卻是因為時間太多,沒有辦法打發,工作減掉八小時,總要好點,我怕失掉工作,一失落我會悶得慌,事情不能這樣子,所以我努力的去上班。
第二天我照例起牀喝咖啡,電話響了。我一手拿報紙一手接電話,“誰?”
“丹姐。”那邊沉沉的聲音。説也奇怪!我馬上記得這是誰,有點緊張,我把話筒換一隻手拿。我問:“是喬其?”他説:“你記性好,丹姐。”我説:“那自然,我弟弟妹妹多,習慣了。”他説:“丹姐,出來喝咖啡好嗎?”我説:“好呀。”然而立刻後悔了,在白天看來,他一定更年輕,但是我在太陽底下,那皺紋恐怕是一打一打的吧?
“丹姐,我六點來接你。”
“不行,我工作時間從下午三點半到晚上十二點。”
他詫異:“丹姐,你乾的是什麼?”
“舞女。”
“舞女也沒什麼不好,我跟一個舞女同居過兩年。”
我嚇了一跳,“小流氓。”我隨即笑説。
“你有沒有看過一個小説叫‘大小姐與小流氓’?”
我笑,“真多嚕嗦,我的工作是當夜班,要喝茶,要不三點三前,要不十二點之後。”
“那我的天,我永遠不能在白天見到你了。”他説:“十二點鐘,我來接你,你把你工作地點告訴我。”
我説了。不知道為什麼,我居然把地址告訴他了。掛電話之後,心裏是怔怔的,咖啡喝了半天,才發覺忘了放糖,放下杯子,我披上外套出門。
天氣很冷,早上冷,晚上也冷,更冷的是人的寂寞,怎麼樣在芸芸眾生中去找一個我喜歡的,又是喜歡我的人,真是太難太難了,恐怕是一種藝術,我把帽子拉一拉,把大衣裹一裹,這種獨來獨往、故作瀟灑狀的滋味,恐怕不是一般人可以瞭解得到的。
臨下班我才想到喬其的約會,恐怕不是真的吧?一個陌生小孩子,帶點流氣,要約我出來,後果會如何?我披上大衣,搭電梯到樓下,心頭有點緊張,不禁好笑起來,我走遍大江南北,什麼沒見過,倒在這種小事上頭緊張,太不像話。但是人站在街上,還是忍不住猶疑的抬頭看一看,這一抬頭卻看到了他。喬其是像個小流氓,穿一件短短的夾克,手放在口袋裏,長而濃的頭髮剪得很好,眼睛亮亮,正好在看我。在霓虹燈與街燈下我簡直有點手足無措,多久沒有人在這個地方等我了,多久了,我忽然一陣心酸,只覺得一向對男人太壞,活該做老姑婆,故此沒有後悔,只有內疚,決定對他好一點。
我戴着皮手套,一直想把手套拉平,他走過來,抓起我的手,吻了一下,我幾乎傻掉,又是呆呆的看着他,他有沒有弄錯?我們並不認識,我們不過是喝一杯咖啡的朋友,他怎度可以這樣!再洋派也不行。
他把手臂擱我肩上,一種“我們是兄弟”的感覺,小流氓也有好處,他們有他們的方針,什麼樣的女人,該怎麼對付,他們都有分數,不會弄錯。
風吹過來,狐狸大衣領子拂在臉上,有點癢癢的,這就是要穿皮大衣的理由吧,我轉頭看他,他低頭也看我,他一句話也不説,他甚至不説為什麼要請我喝咖啡,好像我們已經認識了幾百年似的。
我説:“我有車子──”
“我知道你有車子,我不要坐你的車子。”他説。
我微笑:“你聽着,你這小流氓,我也不喜歡坐計程車,計程車髒。”
“真是個大小姐,”他搖頭,“不過,小流氓也不肯坐女人的車子,咱們怎麼辦?”
“站在這裏等天亮。”我乾脆的説。
“這樣好了,這次我坐你的車,下次你少穿那麼名貴的衣服,少擺你的架子,咱們搭公路車。”
他竟這樣跟我説話,可是我也竟然説:“好。”
他很愉快,笑一笑,眼睛亮得那麼令人不置信。
我開車門,大家上車,我開動引擎,車子駛出去。“哪裏喝咖啡?”我問。
“我喜歡你是因為你看上去寂寞。”他説。
“什麼?”我看他。
“你是那麼蒼白而美麗。”他説:“上帝忘了在你臉上染一點顏色,跳舞都跳得那麼不開心,開車也是那麼心不在焉,為什麼?”他放肆的問。
“你懂什麼?”我啼笑皆非,“我有什麼寂寞?我穿得好吃得好,有那麼好的工作,我跟你出來喝東西是因為我喜歡你,不是因為我寂寞。”
他笑笑,笑聲非常之諷刺。他問:“如果我要追求你呢?”
“追求?追求的目的是什麼?”我反問。
“得到你。”
我笑起來,“你要得到我幹什麼?我對你來説一點用處也沒有,可以跟你喝咖啡的人多着呢。”
“我選擇你。”
“你吃撐了。”我微笑。
“你真的很明白,與你在一起舒服。”他笑。
我把車了開進大酒店停車場,我們到了咖啡店,他喝咖啡,我喝威士忌。我以前只喝拔蘭地,但是最近也不能挑剔了,年紀大之後做人總得隨和一點。
“聽説你什麼都要最好的?”他問:“是不是?連茶葉都要上等的。”
“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我笑説:“誰告訴你這些事?”
“所以現在你肯跟我出來喝咖啡;以前你不會挑我,是不是?以前你多帥。”
我問:“現在不帥了?”
“我相信以前你也是個小流氓,是不是?”他側着頭看我,美麗的眼睛,臉頰是一條優美的弧線,“可是後來迫不得已,所以做了大小姐,對不對?”
“對對,”切都叫你説了,我怎麼辦?”我喝完─酒。
“我要追求你,丹姐。”
“別開玩笑了,像你這種年紀,應該好好的唸書,好好的找一個女朋友,花前月下,騙死人不償命,然後過那麼廿年卅年,怕老年無伴,才結婚不遲。”
他笑,“丹姐最瞭解了。”他説:“可是女孩子們都要嫁給我,我怎麼受得了?”
我也笑,“你以為我不想嫁人?我最最想嫁,都快想瘋了,只不過你知道我絕對不會嫁你這種人,所以你有安全感,所以你樂意與我來往,是不是?這年頭的人越來越壞,一個個鬼精靈似的。”我仰起頭。
“丹姐最明白了,”他忽然之間沉着下來,“但是你沒看出來,我對你的心意。”
我説:“咖啡喝完了,我明日還得早起,對不起。”
他站起來,付販,點一支煙抽,在徉火下抬起眼睛,星一般的閃亮。除了像星,他的眼睛什麼也不像。老實説,要是我今年十七八歲,我也會迷上他,跟他到處跑,希望他娶我,結婚不外是方便廿四小時在一起,日後相處不妥可以馬上離婚,生命那麼長,不想點辦法,日子怎麼過。但是現在不一樣,現在我是什麼年紀的人了,泡他這種小流氓,泡贏了,有什麼面子?泡輸了,我還活不活?他長得再美,是他家的事兒,我沒吃豹子膽,我不敢惹他。對他這種男孩子,只好微笑,微笑之後再微笑,咱們不是屬於同一代的人,永遠不是。
是呀,我喜歡他,不然幹嗎要出來喝咖啡,同樣地我也喜歡倫勃朗的畫,但是看管看,要想買下來就是個瘋子,這些日子,我臉上的皺紋長了,但是智慧也長一點。
他默默看我一眼,我們離開喝咖啡的地方,我開車送他,説再見,像他這種男孩子,家中永遠有女人在等她吧?妖豔的,胸脯高聳,雪白皮膚的女人。然後,他玩累了,也該娶一個像小花似的少女。我這一種類型的人是不能夠與地湊在一起的。他找我喝咖啡,是因為我懂得説話。我明白他。
把他送走之後,車子裏又空又寂寞,常常一個人來來去去,常常孤獨,為什麼在他離開之後特別寂寞?我嘆口氣,他這種男孩子像鴉片,常常叫人想他的一舉一動。他怎麼把手插在口袋裏,怎麼樣輕笑,怎麼樣皺眉。
一天的工作之後,牀顯得又軟又舒服,可惜只一個人躺着,我微笑,真是個老姑婆了,怎麼想法這麼古怪?
後來喬其一直沒再找我,我卻聽到不少關於他的事。小芸説:“喬其最不學好,他父親跟他母親不對,他偏偏又不爭氣,大學都沒撈到畢業,吊兒郎當,看不慣整個世界,幸虧整個世界也看不慣地,換三個系,人家博士都撈到了,他卻光棍似的回家來。”小紅説:“喬其人不壞,很有性格似的,但是他父親恨他。”小紫説:“他一回來就搭上個舞女,真好笑,喬其那樣的家世,怎麼可以去舞廳!結果他搬到那舞女冢去住了兩年,我的天,祖宗的臉都讓他丟光了。”小芸看着我笑説:“丹姐最恨這種人是不是?不學無術。”
小紅説:“但是他長得真漂亮,我喜歡他那副德性,窄窄的牛仔褲,一件到腰的夾克,他雖然花,要是請我看戲,我一定去,怕什麼,又不能吃了我。”
小紫説:“他真好看,特別是他那雙眼睛,濃眉是驚心動魄的。”
我維持沉默,這些小妞們也輕易地看到了他的優點,人人的眼光都好。那我有什麼機會?我為什麼不把他忘記?
每天下班到家,看見電話靜寂的放在地毯上,動也不動,響也不響,心裏覺得可怕,喬其不再來找我了。他這個人真是,沒想到他會找上門來的時候,他偏偏這麼做,等到希望他這樣做的時候,他又失了蹤,這個小孩子,對於他要容忍,他這麼年輕,他當然有權做他愛做的事。而我,我百分之一百可以跟別人出去玩,他也不會理我,我們都太自由。
一連七天沒有訊息,剛巧是週末,有人請我跳舞,我便去了。想到喬其也是在我跳舞的時候認識的,一整天晚上有點惆悵,請我的男人馬上覺得了,大家份外的沉默,我只是偶然的微笑,沒坐多久他便送我回去,建議喝咖啡,被我婉拒。跟喬其喝過咖啡,真是,其他的人還有什麼意思,我沒有愛上他,只是他的確比一般人要有趣得多。
我上牀上得早,很累,睡得很熱。
忽然之間電話鈴響起來,第二聲的時候我立刻睜開眼睛,取起話筒。
那邊是喬其的聲音,“怎麼,跳舞跳得這麼愉快?你是幾點鐘回來的?”
我嘆一口氣,終於聽到他的聲音了,啞啞的,等了多久,上次聽他電話彷彿已是一個世紀前的事,但是,等一等──我問:“你怎麼知道我去跳舞了?”
“我看見的。”他生氣的説。
我笑,“你也太霸道了,你還不是跟朋友去跳舞?不然你怎麼看得見我?憑什麼説我?”
“我知道我夠不上資格!我是個小流氓,你是大小姐,就憑你身上那套衣服,我一輩子買不起,你全身上下都是驕氣,你會在大庭廣眾之間認我是朋友嗎?你的朋友都是大商家大博士大詩人!”
我笑,“你三更半夜打電話來,就為了把我臭罵一頓?”
“我沒有罵你。”
“你這個人!”我嘆口氣,“你想怎麼樣?”
“沒有什麼。為什麼你是一個大小姐?為什麼你不可以生活簡單一點?為什麼你那麼盛氣凌人?為什麼人人要捧着你?”他一口氣的問。
“你這小子真瘋了。”我説。
“我不要再見你,讓我繼續做我的小流氓。”
“我很尊重你的選擇,你要怎麼樣做便怎麼樣做。譬如説你打電話來是你的自由,接不接電話是我的自由,你當然有權利打。”
“你太冷靜了。”
我無可奈何的説:“我不是小女孩子了呢。”
“我們是不能在一起的,是不是?我不敢喜歡你。”
“喬其,你是不是喝了酒?”
“胡説,我是從來不喝酒的!”他生氣的説:“再見!”就那樣把電話掛斷了。這人。
那一夜我並沒有再睡。那個孩子。我也不敢喜歡他,只是我沒有告訴他而已,他還説他不敢喜歡我,真是笑話。
第二天小芸來找我,她非常詫異,她説:“丹姐,你知不知道有一個男孩子,有時候跟我們一起泡的,叫做喬其?”
我豈止知道他,
“什麼事?”我問。
“丹姐,他來打聽你,關於你的一切,你有過多少個男朋友,你賺多少錢,你喜歡些什麼──發生了什麼事?”小芸也問。
“我不知道。”
“我卻知道,丹姐,”小芸説:“他對你有興趣,丹姐,假如她約你出去,你會不會去?”
我一呆,猶疑的説:“是的,假如有空的話。”
小芸留意着我的神色,她説:“丹姐,你是一個非常拘謹的人,是不是?可是你為了這拘謹已經孤獨了很久,你這種人又不是大眾可以懂得欣賞的。”
“你在説什麼?”我詫異的問。在那一剎那,我發覺小芸已經長大了。
“我的意思是説,”小芸説下去,“如果喬其約你,你可以出來走走,把他當普通朋友。”
我微笑,“怎麼,你做了他的説客了?”
“沒有的事,我跟他也不熟。只是丹姐,你幹嗎老裝老大姐的樣子?把人拒於千里之外?你一直跟那些老頭上街,把人都弄老了,那天你跳‘哈騷’的時候,還不是跟我們一樣?可是──唉,丹姐,喬其是個很奇怪的男孩子,他有他的道理,你總要給自己一個機會,重新嗅嗅新鮮空氣。”
鬱鬱不樂,你愛上了人了,是不是?”
“有誰是值得我愛的?”我反問這小表妹。
“不是這樣説的。愛與值不值得無關,愛是發生了的事,控制不了的,何必壓抑?”
我忍不住説:“愛是年輕的藝術,要是我愛一個人,很怕那個人不愛我,怎麼辦?”
“愛是沒有懼怕的。”小芸不在乎的説。
“我怕自己。”我微笑:“小芸,希望你以後不要問這個問題。”
“很有趣,昨天看見喬其,他也問我同樣的問題。”
“什麼?”
“喬其,他説他愛上了一個驕傲的女子,譁,那麼架高勢大,他在她面前顯得好低好低,什麼都不懂,他不敢愛她,又不能不愛她,真絕。”小芸聳聳肩,“哪來那麼多的小膽鬼?弄不懂。”
“你們常常去那間咖啡店?”
“嗯,菲菲咖啡。”
“坐在那裏很久很久?”
“直到被趕走為止。”
“為什麼?”
“因為生命很短!丹姐,我們要盡情享受,我們要快樂,我們不要理會社會怎麼説,我們不要管親戚朋友怎麼説,我們還年輕。”
我發呆。
小芸年輕,年輕的人永遠理直氣壯。
她走了以後,我坐在屋子裏長久。我想我的過去,十來年的事都緩緩的回來,我微笑,又喝酒,我從來不醉,永遠是剛剛好,這麼理智,又有什麼快樂呢?
我終於蛄起來,換上牛仔褲,套上球鞋,穿上大衣。我知道“菲菲”在什麼地方,我沒有開車,我是走着去的。我做人實在太謹慎了,簡直不肯多付出一點,今天假如他不在那裏,我會喝杯愛爾蘭咖啡走,假如他在的話,我會跟他坐在一個桌子。為什麼,為什麼我要理別人説什麼?
我到菲菲咖啡店的時候走得渾身發熱,店裏的暖氣又足,黑壓壓坐滿年輕人,一個貼着一個,我馬上熱出汗珠,我一桌一桌的找,小芸先看見我,她馬上站起來,“丹姐!”其他的孩子們都轉頭看我,拉開椅子叫我坐,然後我看到喬其了,他凝視我很久,我走過他那裏,他把位子讓給我,我坐下來,他靠在我身邊,什麼也沒説,握住我的手,他並沒再看我,但是我的心温暖了,聽着他與朋友説話,我靜坐一個角落不出聲。
隔了很久很久,他轉過頭來,他輕聲説:“大小姐,我在這裏等你多天了,小芸有沒有説?”
我微笑,我覺得我應該寬一寬衣服,於是脱了大衣。
他吻了我的手一下,這次沒有隔着手套。
是,他是小流氓,又怎麼樣呢,或者他會改過自新,或者不。他的眼睛裏都是星,他是什麼一點不重要,我最什麼也不重要。
但是在芸芸眾生中我找到了他,他也找到了我。
我們今夜會散步回家,我想。我知道天氣很冷很冷,但是我們不介意,我會告訴他我不怕冷,只不過大家以為我是大小姐,所以我就裝怕冷。
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