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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第一次注意藍剛,是因為他有一個美麗的名字。

    藍剛。

    英文名字,他們都叫KONG。金剛的那個剛。

    我在倫敦認識他,開中國同學會,他開一部紅色的贊臣希利,帶着一個洋妞,飛揚跋扈,做同學會副主席。

    他很沉默,因為我是乘公路車去的,並且沒有女朋友。

    我並沒有找到女朋友,一直沒有。

    有人介紹我們認識。

    介紹人這樣説:“家明,來來,你一定要認識藍剛,你們兩個人同念一科,並且都是那麼出色,念流體動力的學生並不很多。”

    我記得他們仰起頭笑,他説:“家明,真是天曉得!在中國,男人只懂得叫家明,女的只會叫美玲!”

    我沒有生氣,他們常常取笑我的名字,因為太普通了。可是我根本是一個普通的人,有個普通的名字,有什麼不好,我當時與他握手。

    他是一個非常漂亮的男孩子,二十五六歲,大概與我差不多。他給我們看他的學生證,IC的博士第二年。那大我們坐下來談了一點功課上的問題。我們做的論文都鑽了牛角尖,只佔流體動力一點點小題目,然後把這題目放大幾百倍來做。

    母親説:“我明白了,譬如你念的是電話科,先是念學士,那麼是整具電話裏裏外外都粗淺地研究一番,到修碩士,專門針對話筒來解剖,最後修博士,也許只是為寫部論文來講明改良一枚螺絲會引起什麼效果。”

    對了。

    我管我改良螺絲,他管他修正電線,我與藍剛的工作其實沒什麼關係。

    但是我喜歡他。他能幹。好勝。活潑,聰明,而且驕傲,善辯,愛笑,像他那樣的學生如果多一點,那一定為國爭光,我喜歡他,不是為了他,而是因他帶起的勁道,他是個自信的傢伙。

    那夜他與洋妞説:“我們中國人寫論文,不用超過兩年,三十歲之前,我早已身居要職了!”

    洋妞才不理他什麼時候拿學位,她們看得見的是他袋中的英鎊,他開的紅色跑車。

    我們很客氣地分手。

    他叫我與他聯絡,把電話地址留給我。

    他住在雪萊區,我住宿舍,我們之間的貧富懸殊,所以我沒有去找他。

    不久我便畢業了,臨走時我打電話給他,他不在家,我留話,他可沒有覆電,我不過是例行公事,向所有友人同學告別一番,其實是沒有意義的。

    可是就在我將走的前一夜,他的人來了。

    他拍着我的肩膀,叫找出去吃飯,我推辭不過,我們在意大利館子中吃得很飽,他還叫我去喝酒。

    我很高興,本來我也想喝個半醉,在英國最後一夜,值得紀念的事那麼多。

    藍剛問:“你的女友呢?叫她出來好不好?”

    我搖搖頭,應道:“我沒有女朋友。”

    “怎麼會沒有女朋友?”他愕然。

    “我自己也不知道,”我説,“説來話長。”

    “當然你不是處男!”他笑着推我一把。

    我也笑。

    “你在英國快樂嗎?”他問。

    “我也不知道。來這裏是為了奮鬥。也有快樂的時候,相信以後回了香港深夜會夢見英國——嗚嗚的風,紫色的天空。但那是以後的事。”

    “為什麼要回去?”藍剛問。

    “我倒不是愛國,我沒有國家,但是住在別人的國家,寄人籬下,那種滋味並不好。”

    “是嗎?真是民族自卑感。”他聳肩。

    “如果我有國籍,我便不會自卑,”我苦笑,“但是我的身分證明書上沒有國籍。”

    我們兩人沉默了一會兒。

    “寫信給我。”

    “好的。”我説道,“謝謝你這一番心意。”

    “我很少朋友,”藍剛説,“家明,我們是不是朋友?”

    “當然。”我很詫異,“為什麼?”

    “很多人不喜歡我。”他説道,“你喜歡我嗎?”

    “當然。”我説,“我欣賞你的活力。”

    “你説得對,我們確是在奮鬥,是我無意做出一副被鬥垮了的樣子,我也無意訴苦,洋鬼子最會乘虛而入,你明白我説什麼。”

    “那自然。”我説。

    “我們保持聯絡吧。”他説。

    “好的。”

    我們並沒有分手,他開車,我們在深夜遊倫敦。他説:“反正也不能睡多少時候,索性在飛機上睡也罷。”我們經過大笨鐘、國會。西敏寺,經過街道,倫敦橋,甚至是熟悉的戲院、酒館。美術館、校院。宿舍。

    我們都沒有睡意。

    最後天亮了,是一個罕有的太陽天,太陽第一條光線照在大笨鐘上,金光四射。我們在七彩的匹克狄利兜一個圈子,回到宿舍,他幫我搬了行李下來。

    “就這麼多?”他問。

    “其餘的已海運寄出去了。”我説。

    “走吧。”他説。

    他送我到機場。

    我真沒想到他這麼熱心。

    我們在候機室擁抱,他仰起頭笑,向我擺擺手,走了

    他真是灑脱、漂亮,所做的事出人意表,但是又合情合理,如果不是妒忌他,那麼一定會喜歡他。

    我回了家。

    一年之後,才在理工學院找到一份講師的工作,在這一年中,因與現實初初接觸,非常壯志消沉,再且寂寞得很,社會上怪異現象大多,錯愕之餘交不到朋友。因此長篇大論地寫信給英國的同學,只有藍剛的回信最頻最快,我們真成了莫逆。

    好不容易生活安定下來,已是兩年之後的事。

    這兩年中發生很多的事。

    藍剛畢業後在外國人的工廠中做管事,他升得很快,並且彼他們派到香港的分廠來做管事。

    我接到他的信高興得幾乎跳起來。

    藍剛這人永遠是這麼一帆風順,但是我知道他為他的生命做了太詳盡的安排,他是經過一番苦心的。

    等他到香港的時候,我開着我的福上去機場接他。

    廠方早有人在等他、藍剛是有點辦法的。

    好小子!精神奕奕的走出來。

    “藍剛!”我忍不住大喝一聲。

    他舉起兩隻手,“家明!”

    我們又在一起擁抱。

    “你好不好?”他問我。

    “我好。”我説,“你比什麼時候都神氣!”

    “我永遠不會打敗仗,別給自己這種機會!”他揚揚拳頭。

    我笑,“怎麼?我們今晚可不可以安排節目?”

    “我們去喝個賊死!”藍剛喊叫。

    安頓好了我們去喝,並沒有醉倒,我們撫着啤酒杯,緩緩地喝着,嚼着花生。

    “香港怎麼樣?”他間。

    “對你來説不會差到什麼地方去。”我説。

    “對你呢?”他問。

    “也不薄,我的奮鬥,掙扎都已成過去,從此以後我將老死在理工學院。”我並不是開玩笑。

    “那是間好學校是不是?”他問。

    “不錯。學生聽話得令人憐憫,程度卻與大學不相等。”我自覺説得很得體,“寧為雞口,他們很尊重我。”我拿起啤酒杯子,“乾杯。”

    “家明,”他笑,“別這樣好不好?全世界只有台灣人是乾啤酒的。”

    “是嘛?那時候我們不是也喝乾過一整隻靴子?”我詫異。

    “我們是比賽——家明,你這個人什麼都好,就是説話不通感覺遲鈍!”他取笑我。

    我笑了,“你去過台灣?”

    “自然。”他説,“誰像你,要多土便有多土。”

    “這麼大的房子你一個住?”我問,“廠方對你這麼好的。”

    “還不錯。”他的驕傲如日中大。

    我説:“這些日子你從來沒告訴我,你家住哪裏。”

    他沉默一會兒。“我沒有家人,”他説。

    “呵?”我一呆,“父母呢?”

    “去世了。”他説。

    “對不起。”我連忙補一句。

    “沒關係。”他笑笑。

    我覺得很奇怪,我一直以為他是富家子弟,但是我知道,即使是最好的朋友,還是適宜保持一定的距離。我沒有問下去。

    “藍剛,”我説,“我們兩個人都在香港了,一定得好好維持友誼。”

    “那一定。”他説。

    “我有空來看你。”我説。

    “喂!你有了女朋友沒有?”他問。

    我搖搖頭。

    “一個也沒有?總有約會女孩子吧?”他不置信。

    “沒有,”我説,“我覺得沒有這種必要。”

    “怎麼會有這種事,你什麼地方有毛病,嗯?”他大笑。

    我只好也笑。

    我們分手。

    之後的三個月,他一直忙,我們問中也通過電話。但是沒見面,事情就這麼擱下來。

    天氣漸漸熱,終於有一天放學,藍剛在校門口等我。

    藍剛開着一部黑色的保時捷,無懈可擊。

    我搖搖頭,只能夠笑,他真的永遠不會刻薄自己。

    “今天我生日,到我家來吃飯。”他笑。

    “好傢伙!讓我去買禮物。”我嚷,“從來不告訴我!”

    “家明,你真是娘娘腔,上車吧!”藍剛説。

    我只好身不由主的上了車。

    “等等!”我説,“藍剛,先到我家停一停,有兩瓶上好的不知年干邑,我去取來慶祝。”

    “你幾時成為秘飲者的?”他愕然。

    “苦悶之餘。”我笑。

    “一瓶夠了。”他説,“如果想喝醉,三星就夠了。”

    “好的。”

    取了酒到他家,已有一個女孩子在指揮女傭人做沙拉。燒鵝,一大堆食物。

    他為我介紹,她叫寶兒,是一個很美麗的女孩子。在一間酒店做公共關係,看那打扮,知道賺錢不過是買花戴,不用替她擔心,父母自有供給。

    我要了啤酒,坐在一角看雜誌聽音樂,其樂融融。

    藍剛與他最新女朋友在廚房幫忙。

    後來那女孩子出來坐,與我閒談。

    我説:“這屋子裝修得很舒服。”

    “是呀,他向公司借了錢重新裝修的,才剛剛弄好,又在這裏請客,我説不如出去吃,一下子就弄髒了。傢俱全是米白色的。”寶兒顯得很賢惠。

    女人在想結婚的時候,特別賢惠。

    我説:“他是洋派,喜歡把朋友招呼到家中來。”

    “真累。”寶兒笑説。

    “誰在説我累?”藍剛走出來問。

    “你呀。”寶兒笑他。

    “嘿!”藍剛取過我的啤酒喝一口。

    我説:“我們在説你的家裝修得很好。”

    “你呢?”寶兒問,“你住在什麼地方?”

    “我與父母住。”我説,“古老作風。”

    “你是獨於吧?”藍剛笑問,“我記得你以前説過。”

    “是。”我説。

    寶兒説:“難怪能成為好朋友,兩個人都那麼孤僻。”

    我笑笑。

    她是個可愛的女子,但不是我心中那種,她似乎不十分運用思想。

    我只是笑。

    沒坐了多久,客人陸續來了,我反而覺得很寂寞。

    我不是不喜歡交際,而是不善交際,只好坐在一角里看人。

    有一個很美麗的女孩子,短頭髮,聲音很大,她在説一個笑話:“……他打電話該來,説我答應會嫁他。我問:那是幾時的事?他説:去年。我查了查筆記簿,我説:下星期三下午四點到五點我有空,你要不要來?我們可以談一談。他説不用了,算了,我真的忘了,我;真的答應過嫁他?我並不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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