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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故事

    隨著天氣暑熱,一枝筆便如千斤重,提不起來,不想爬格子。

    已經在巴黎住了一個月,足夠豪華。儘管寫稿的人那麼多,中文書報雜誌堆了一天一地,寫作人普遍的收入並不好,那些中學出來的女孩子這裏訪問一下明星,那裏主持一個專欄,賺個三五七千塊,工作時間自由,又能跟進跟出,揩些油在所謂上流場合見識一下,倒是比坐刻板的寫字樓好。

    但我是男人呢。

    男人不一樣。

    小女孩可以當娛記,接著看試片,與明星打交道,跟着去喝杯茶,輕輕鬆鬆過一天。男人也這麼樣,算什麼?

    寫作對男人來説,是一門自在的行業。

    弄得不好,便成為百無一用的壞鬼書生。

    這些年來,我也不是不爭氣的,卅一個月內出版廿一本書,平均下來幾乎個多月一本,如定期刊物一般,銷路也還過得去,收入也足夠我跑來歐洲休息,算起來,真是本行內頭三名的天之驕子。

    但是儀寶還是離開了我。

    如今的女孩子算盤多麼精刮。

    她同我説得多坦白。

    "……你如今的收入的確好,但長久計又有什麼安全感?總有一日江郎才盡。"

    她去嫁了個工程師。

    做創作就是這一點悲哀。

    連我自己也不能保證十年後是否尚能抓住讀者的心。

    況且我的工作按件收費,手停口停,心情不好,或是生病,那就什麼收入都沒有,什麼叫福利?什麼叫雙薪?聽也沒聽説過。

    老實説,比干戲行更無保障。

    當初是為了一股熱情,也有虛榮心的成份,如今三十出頭,要轉行已經來不及。

    我決定搞出版,看看有沒有轉機。

    儀寶結婚那日,我離開香港到巴黎渡假。

    如今已近一個月。

    説起來怪罪過的,什麼也沒做過,就在街上閒蕩,美其名言吸收。

    巴黎這種地方.很容易為戀愛而戀愛。

    天氣熱了,我愛在室內吃午餐,選那種有玻璃天幕的小館子,陽光透進來,照在我疲倦的面孔上,眯看雙眼吃煙三文魚與白酒。我何德何能,竟會得到這種享受,即使失戀也不那麼在乎。

    我到處逛得累了,盤算一下,打算到威尼斯去。

    巴黎美得精神,威尼斯就萎糜。

    我打算再舊地重遊。

    就在一個星期日,當我去買皮箱的時候,在路易維當的鋪子裏看見一個美麗的華籍少婦。

    一看就知道不是遊客。

    廿七八年紀(過了卅就不是少婦了,除非你願意叫她們為中年少婦),穿得很隨和,平跟鞋,梳馬尾巴,沒有化妝,面孔不是很美,但卻十分有氣質。

    尤其是一口法文,輕輕説來,發音無瑕可擊。

    我一向覺得法文是安琪兒所説的語言,自己斷斷續續學了幾年,毫無成績,如今見人説得不費吹灰之力,不禁衷心佩服。

    我多看她幾眼。

    她一時並沒有留意我。

    一套黑色的褲子與上衣,襯著白皙的皮膚,看上去神采飛揚。

    這時巴黎的華僑已經很多,貿貿然與人打招呼不是不可以,但若要施展"咱們是同胞"這一招,就不大新鮮。

    我猶豫一下,沒有什麼舉動。

    是她先與我攀談的。

    她説,"這一隻尺寸不好,不夠大,那邊那隻起碼可以多放兩枝酒一條煙。"

    我很喜悦,連忙聽從她的意見,雖然我不抽煙,亦不常喝酒,更不想買大箱子。

    "遊客?"她問。

    我點點頭。

    "上海人?"

    我又點點頭。聰明的女人。

    "我是無錫人,"她説,"然而沒去過無錫。"

    "我亦沒到過上海。"

    她取出一枝香煙,燃着了深深吸一口,左手無名指上一粒頗大的鑽石戒指,看得出是常常戴着,托子很舊了。咱們這些寫作由人,觀察入微的本事是有的。

    售貨員替我們包好了貨品,忙著去應付一隊操進來的日本客。

    我剛想告別,那位小姐卻問,"喝杯咖啡?"

    我詫異,打蛇隨棍上?我並不希企在今時今日才嚐到豔遇。

    我説,"啊,當然。什麼地方?在街上喝?"

    "出去再説。"她一笑,"提著這麼多行李像私奔。"

    我又一怔,説話這麼大膽。

    "我叫許言。"我説。

    我們握了握手。

    這就自我介紹完畢。

    結果因為午餐時間到了,我們共餐。

    她的話不多,我的話也不多。

    隔了很久,她説,"你的名字對我來説似乎很熟悉。"

    "是嗎?"

    "有位小説家也叫許言。"

    "你有看他的作品?"

    "有。你是他嗎?"她欠一欠身。

    我微笑,"我便是他。怎麼猜到的?"

    "你氣質不一樣。"

    "真有氣質這回事?"我失笑。

    "有。"她點點頭,"我很迷你的小説呢!"

    我有點靦腆。

    "不相信?隨便考我,我都可以背得出來。"她閒閒的説。

    我更窘了。

    "沒想到你這麼年輕,看上去似廿餘歲。"

    "有三十二歲了。"

    她呷一口白酒,用手撐著頭,"我收集你的小説,家人買了寄給我。"

    "你在這裏工作?進修?"我急於要改變話題。

    "我在這裏住,什麼也沒做。"她伸個懶腰,整個人像一隻貓,"我覺得每個人都應在巴黎住一陣子。"

    那種純小布爾喬亞的姿態,自有其矜貴驕縱之處。

    她又把話題兜回來,"我喜歡你的小説,每次都捨不得看,先擺一兩日,因看完就沒有了。"

    我默然。

    "人物很通靈,我最怕小説中男女主角一見面就撲上去痴戀,欲仙欲死,"她抿住嘴笑:"哪有這種事?早三五十年或許,但現在的社會是條件世界,還是你寫得有時代氣息,合情合理。"

    "謝謝。"我不是不尷尬的。

    "從什麼地方找題材?"她問。

    "太可怕了,"我坦白,"我們別説這個好不好?換個題材,不然吃不下飯。"

    她笑不可抑。

    她長得相當漂亮,笑起來尤其色如春曉。

    我靜下心來想了一想,卻又沒有印象,但現今很少有無名的美女,她也許是有來頭的明星?歌星?

    "你住什麼地方?"我問。

    "福克大道。"

    我肅然起敬。

    "你呢?"

    "亞歷山大酒店。"

    "也不賴呀!"她微微頜首。

    "我下了決心要縱壞自己。"

    "為什麼?"她略為訝異。

    "因為女友結婚了,新郎不是我。"

    "你看上去不似這麼計較的人。"

    "自尊心受創傷,面子上擱不下來!"我無奈的説,"倒不全為感情。"

    "感情?"她嘲弄的説,"你倒説説看,世上有沒有愛情?"

    我詫異説,"你如果是我的讀者,就當知道自一九七三年來,我的作品根本不算愛情小説。人的感情建築在千絲萬縷的社會關係上,什麼叫愛情?"

    她點點頭,"這就是了。"

    "現代人多麼精明,感情能放能收,稱得不到的慾望為-失戀-——少開玩笑了,哪有那麼多情種?"

    因不熟的緣故,我不好意思説:男女之間上牀玩,一方膩了,摔掉另一方,又説是失戀,別糟蹋這個-戀-字好不好。一於粗糙的人,連吃飯工作這種大前提還沒做好,就巴巴的學談戀愛,作出副柔腸千結的樣子,明明是小電影版本,號稱蕩氣迴腸文藝製作,真噁心。

    "感情是有的。"她説。

    "有,絕對有。我連對一張老沙發都有感情。"

    "那還不足夠?"

    "夠了。"我説,"咱們活在一個真實的世界中。"

    付鈔票的時候,她要請我,搶過了賬單。

    我嚴肅的説,"我是一個老式的男人,不允許女人請客。管她是否富甲一方,付賬仍是男人的事。"

    她一鬆手,賬單到我手中。

    她很感動的説,"如今這裏的男人,實在不多了。"

    我點點頭,"越是降格的男人,越是批評女人乏女人味,女人對牢沒有男人味的男人,又如何發揮女人味?"

    "説到我心坎裏去了。"

    "沒有安全感,怎麼叫女人死心塌地的生孩子呢?又得上班又得理家務,還得十月懷胎……那還象人嗎?"我嘆息一聲,"男人是越來越不像話了。"

    "做你的妻子一定是很幸福的。"

    "我沒有妻子。"

    "女朋友?"

    我笑笑,不願意回答。她簡直象是在採訪我哩。

    飯後她邀請我,"許先生到舍下去坐坐如何?"

    老實説,我有一個寫作人的好奇心,我想見見她在福克大道的公寓房子。

    我們坐她的車子前去。

    她的駕駛技術劣等。

    公寓是一等一的,女傭從香港帶來,漿得筆挺的白衣黑褲,與素色的傢俱襯在一起,也就像是傢俱之一。

    我俯身在窗品處看車如流水馬如龍。

    這是個神秘的女人。

    沒有一個能幹的男人,一個女人永遠不會達到這個地步。

    她可能會成為年薪三十萬的高級職員,可能會生活得非常舒適,但她不可能成為福克大道的住客。

    這個能幹的男人可能是她的父親、丈夫或男朋友。

    我想,該丕該開口問呢?

    也許應該等她先開口。

    我在精緻的客廳飲著茉莉香茶。天花板垂下一盞小小的古式水晶燈,琉璃墜上有些灰塵,春上去很含蓄,我伸手把玩瓔珞。

    "你來巴黎是遊玩?"她又問。

    "是的。"

    "要回去的吧?"

    "不得不如此。"我惆悵的説,"總要回去的。"

    "留下來住久了,也不過如此。"

    "也只有住久了的人,方有資格這麼説吧!"我很禮貌。

    "我在此地住了三年了。"

    "哦!"

    "丈夫逝世之後,我就住這裏。"

    我微微揚高一條眉,那麼年輕就已經做了寡婦,幾歲結的婚?對象是否一個老頭子?

    "我知道你在想什麼?"她笑。

    好一個傳奇人物。

    "想什麼?"我反問。

    "我把答案給你吧。廿一歲結婚,五年後先夫去世,至今三年。"她感喟的説,"悲傷已經過去,精神也再度振作,可惜人去樓空,一切都與以前大大不同。"

    "他身體一向不好?"

    "好得很,他並不是老頭子,只比我大六歲。腹中生了惡性腫瘤,不治,逝世。"

    我默然。我估計錯誤。

    "現在的生活,你可以看得出,華麗而寂寞。"

    我説,"香港比較熱鬧,真的,你可以生活得比較豐富。"

    "豐富?身邊一大堆牛鬼蛇神算得上豐富?"她嘲弄説,"我領教過。一個人最終要面對的,不過是他自己。在那種鬧哄哄的地方混,心靈更加空虛。"

    "在巴黎,你有沒有親人?"

    "沒有。"她説,"但是年輕的女人不愁沒有朋友。"

    "任何肯出錢請客吃飯的人都不愁沒有朋友。"我笑。

    "你做人非常通達,這是我喜歡看你作品的原因。"她説,"我有一大堆朋友也都喜歡看你的作品。"

    "謝謝。"

    "我很欣賞你的才華。"

    "謝謝。"

    "感覺上我彷佛已經認識你良久了。"她説,"所以説話間不覺對你露出親匿之情,請原諒我的冒昧。"

    我到此才釋然。"求之不得。"

    真的不稀奇,一個讀者如果看我的作品十餘年,對我的思路性格都一定有某種程度的瞭解,一旦見面,當然比對普通的初相識要親近得多。

    我太狷介。

    "如果我會寫小説就好了。"她説。

    "並不是太難的事,一疊紙一枝筆,加上胡思亂想,習慣成自然之後,難以停下來。"

    "有沒有靈感這回事?"

    "精神好心情好的時候,自然寫得比較快一點。"

    "沒有靈感?"

    "不大可靠。"我微笑着搖頭,"主要是靠用功。"

    "不是靠天才?"

    我説,"如果別人問起來,我不會這麼説,但見你問,坦白説一句,幹藝術多多少少要靠一些天份。"

    "天才加勤力?"

    "正是。"我説,"缺一不可。沒天份寫三千年還似牛屎,不用功老是交不出作品。"

    "通常你在什麼地方寫小説?"她又問。

    "桌子上。"我説。

    她笑了,知道把我問得倦了。

    我告辭地説,"有空再來。"

    我猶豫一刻,沒有告訴她,過一日我要離開巴黎。

    她認識我,我不認識她。她在明,我在暗,我不想與她混得太熟。

    我下樓打道回酒店。

    第二天夜裏,我在房裏看電視,電話打上來,説有人在樓下等我。

    我連行李都收拾好了,準備明天離開旅館租車駛往意大利境。

    是誰呢?電話接機生説是一位小姐。

    我馬上有些分數,穿上外套下樓。

    果然是她。

    "怎麼來了?"

    "剛剛經過,想也許你會在,便順道來看你。"

    "不,在劇院看莫里哀。"

    "可好?"

    "慘過做禮拜。悶死人。"

    我笑。"我們出去散散步。"

    來到亞歷山大三世橋下,她道,"我有種感覺,巴黎是不會天黑的,直到深夜,仍然被霓虹光管映得彩霞滿天。"

    我不響。

    她為什麼來看我?有什麼企圖?

    "你明天走?"

    "是。"她一定是向酒店大堂查詢過了。

    "可不可以留下來?"她很大膽的問。

    "留下來?"

    "正是。"

    為誰,為什麼?為她?我沒敢接口。

    "為我留下來,可以嗎?"

    "我們才是泛泛之交。"我很訝異她的大膽。

    "你不給機會,又怎知道事情不可能有進一步的發展?"她説,"況且你也承認,這世上已沒有一見鍾情的事。"

    我沉吟。

    她很悠然的等待我的答覆。

    "我很欣賞你的才華。"她又説。

    我不響。

    "我身邊有的是開銷。"她加一句。

    我微笑,"你這句話具侮辱性質。"

    她也笑,"如果你是個拘泥的人,我不會説,自然也不會喜歡你。"

    我點點頭。對一個寫作的男人來説,她是個太理想的情人:美麗、懂事、理智、富有、成熟、有情趣、懂得生活,什麼都不勞人操心……

    "你不想再婚?"

    "大事靠的是緣份。"她微笑。

    "為什麼選中我?"

    "也是緣份,"她輕輕送來舒適的高帽子,"聞名已久,如雷貫耳,有機會遇見,當然不想放棄機會。"

    我把雙手插在口袋中,慢慢與她踱步。

    "一切聽其自然吧!"我終於説。

    "聽其自然?"她失聲笑,"那是不是拒絕我?"

    我説,"我多留三天好不好?"

    "太好了。有這三天的機會,也許一切都不一樣。"

    我與她握手為定。

    "這三天,你仍住酒店?"

    "自然。"

    "你已經退了房間了。"

    "可以續訂。"我覺得她開始有點咄咄逼人。

    "是嗎?聽説滿了。"她狡猾地笑。

    我呆呆看著她,她打算怎麼樣?志在必得?

    我忙説,"我只是一個窮書生。"

    "錢我有。"

    "我不是一個使女人鈔票的窮書生。"

    "你使你自己的錢即可,我不會逼你用女人的錢。"她笑。

    "搬到你家去,還不是揩油。"我看住她,"你不是想我搬到你去嗎?"

    她有些靦碘,只是三秒鐘,又恢復自若。

    "朋友家住數日,也屬平常。"

    "好,我也不必太小家子氣。"我答應下來。

    "太好了。"她看我一眼,"我知道你會答應的。"

    她好像事事有先見之明,什麼都計算在內。

    一個聰明的女孩子,無疑。

    也許太聰明瞭,她到底對我有什麼企圖?真想把我留下來做情人?

    一個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她真的有這麼寂寞嗎?

    我並沒有想太久,便挽了行李走進她的家門。

    外國人為了省錢,常在朋友親戚家住宿,香港人就很少有這樣的習慣。

    與這位女士在一起住三天,並不表示有什麼蹊蹺之處,相信我與她都不致於慾火焚身。

    她把我招呼得很好。

    娓娓把她的身世道來,她經過了一番很寂寞的日子,如今平靜下來,想找一個伴。

    條件是清高的人,端正的相貌,有一份很好的職業,但不是忙得不可開交的那種,有藝術修養以及懂得生活情趣,陪著她。

    本來想找個畫家,後來發覺畫家太髒太過任性,又決定科學家會好一點,後來知道他們很悶很理性,直至碰到了我,她認為她找對了人。

    她此舉是很風雅的。

    不是為愛情也不是為歸宿,只是為有個伴侶。

    我呢,剛巧感情在遊離狀態,並不是傷心欲絕,但多少有一絲失望,如果與她相處一段日子,倒真的可以得益非淺。

    一切合情合理,單身的男人與單身的女人,在這個美麗繁忙的大都會相逢,留下一段故事。

    不過我是一個老式的男人,我同她説過。

    我不可能在福克大道住她的房子,遊手好閒,光為了陪她而留下來。

    三天是可以的。

    三個月就不必了,我不想看到我們之間瀟灑的感情發酸。日子久了,男女總為錢財擔憂紛爭,不會有什麼好的結果。

    我幾乎已經決定了結局,一如我寫小説的習慣,開始一個長篇之前,總是先打好草稿,安排結局。

    這是我的一貫作風,可以説是職業病。

    她很取悦我,我們整個上午坐在圖畫室內上天入地的閒聊,一天彷佛一世紀那麼長久,咖啡跟着白酒,再跟著咖啡,大家都那麼享受。

    她很清醒,知道留不住我。

    很坦白,"也許留得住你,我會看不起你。"

    "這是必然的,"我點點頭,"女人的通病如此。"

    她笑了。

    "你是一個美麗的女人。"我説。

    "這話出於一個不是沒有名氣的小説家。特別動聽。"她問。"你會不會寫我的故事,"

    我欠一欠身,"未免有點過於平凡。"

    她頹然,"當事人認為轟烈的事,旁人眼中看來最普通不過。"笑了。

    "那是因為人最自我中心。"

    她解嘲的説,"像你與我這件事,我們認為浪漫——"

    我接上去,"別人必會認為猥瑣。"

    "是,"她説,"一個寡婦去勾搭男人。"

    "而那個男人是窮書生,趁勢就搬進她屋子裏去了。"

    她仰頭大笑。

    "所以在別人嘴裏,一切都是不堪的,根本不用刻意去討好任何人,"我説,"我行我素。"

    "在香港也可以嗎?"

    "為什麼不可以?"我説,"在世界任何一個角落都可以,這不是地區的問題,這是性格的問題。"

    她惻着頭,陷入沉思中.

    "但是我父母與公婆都住香港。"

    "瞧性格問題,是你天生不夠開放。"我拍拍她手臂,"我何嘗不是?失去這一次機會,也許會後悔一世,但礙於性格問題,我不能留下。"

    "已經決定了?"她惋惜的説。

    我點點頭。

    "那為什麼還進來往?"她問。

    "喜歡與你相處幾天,你不覺得我們很投機?"

    "覺得。"

    "那就好了。"我説。

    三天後,我收拾行李離開她的家,我們交換了地址。人怎麼可能真的來去如一陣風?總有蹤跡留下,這個便是例子。

    "有空來看我。"她很認真的説。

    我不捨得她,拉起她的手深深吻下去。

    "你這個人!"她嗔怪我,"明明不捨得,卻又要走。"

    "我回香港,想通了再來找你。"我説:"一定。"

    "不去威尼斯了?"

    我搖搖頭,我彷彿又心有所寄,"我們或許可以正式開始,不必如此偷偷摸摸,你説是不是?"而威尼斯是一個最頹喪的地方,不配合我此刻的心情,我決定回香港。

    她點點頭。

    "或許我不配你?"我加一句。

    她斜眼睨我,我們兩人都笑了。

    "到香港來,"我説,"住我家,你會喜歡我的家。"

    我們並不是分離,我要扭轉局面,反客為主,訂下一次的約會。

    我倆緊緊的擁抱,期待更好的將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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