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大海,澎湃的潮水。
初夏,剛學會游泳,我期着海游出去,游出去,一舒心中的憂鬱。
在浮台上獨自躺下,仰起面孔看藍天白雲,又是另外一番情趣。
我當然知道什麼是寂寞。堅離開我已有兩年,我並沒有再找到男朋友。
也許是與堅走得太久了,人們在感覺上老以為我和他是一對,並不肯為我介紹新的朋友。
而我自己,永遠窩在那狹窄的工作範圍,見着那些同事,不論男女,已婚未婚,都變成兄弟姐妹。
漸漸尋找伴侶的心就淡下來。
告了兩星期假,也不過跑到海灘來游泳而已,我沒有其它的幻想。
學會游泳還是前半年的事。
那時堅一直叫我學,我懶得很,常常穿件厚厚的海綿潛水衣,讓他拉着浮出海,又舒服又方便。
後來離開他,反而發起奮來,參加兒童習泳班,教練見我一片苦心,倒是不嫌棄。
我買了一大堆泳衣,都顏色鮮豔,用以掩蓋我那顆寂寞的心。
很多時找不到好的人,還不如一個人。
體力運動的確於身心有益。
第二個禮拜的第一天,我看見了他。
他穿着短褲,在撿貝殼,帶着個極可愛的小女孩。
小女孩只有三歲左右,光着膀子,下身一條小小半截裙,模樣逗人發笑。
她大聲叫他“叔叔”。手中提一隻紅色小膠桶,把拾獲的貝殼一隻只扔進桶內。
整個沙灘添了他們,也不過只有三個人。
他們當然也看見我。
小女孩老實不客氣地跑過來説:“這盒糖可是-的?阿姨,請我吃一顆如何?”
我只好笑,把糖遞過去。
但那年輕的男人並沒有藉故過來搭訕,他遠遠的觀察我同小女孩之間的交易,卻絲毫不動心,並不想參加一份子。小女孩取了糖果便回到他身邊。
不知恁的,我分外覺得沙灘擠逼,像是被侵犯了似的。
因為這小小的沙灘是我先發現的?當然不。
因為他沒有與我説話?我答不上來。
難道是我老了,受到這種冷落?
姊姊説:“茵茵,-出去走動走動,這年頭,豬頭都找得到男朋友。”
偏我找不到。
現在更厲害了,人家連話也不願同我説。
我嘆口氣,用本雜誌遮住臉,迷迷糊糊的打瞌睡。
太陽已把我的皮膚曬為古銅色。
姊姊又説:“別再曬了,壞皮膚,當心雀斑與皺紋齊飛。”
我沒聽她的。
豬頭都找到男朋友,而我沒有,豈非更應自暴自棄?
那為男士一連三日都沒有與我説話。
倒是那小女孩,已與我混得爛熟,咱們有説有笑,倒也不愁寂寞。
有孩子多好,有家庭多好,能夠在家中看孩子,不必理會外界的風風雨雨又多好。
我的假期都快結束了,這些遐思也得收拾起來才是。
小女孩問我:“阿姨,-明天還來不來?”
“不來。”我悵惘的説:“大人要做事,不比你們孩子,自由自在。”
“那麼叔叔説,他可否請教-的貴姓大名。”
我微笑。“他不會自己過來請教嗎?”
身後響起聲音。“對不起,我叫範文原。”他伸着手待握。
“我叫席茵茵。”我大方的與他握握手。
“我們就住這條小路上面,”他問:“要不要來坐一下?”他伸手朝沙灘上的山坡一指。
遙遠我確是看到一片灰牆,是所老房子,環境很優美。
“我與母親以及老傭人同住。”他微笑,暗示我不必介意。
“好。”我爽快的説。“我正口渴。”
帶着小女孩的陌生人,不是危險的陌生人。
我挽起衣物,一行三人,向小路走去。
他是面目端正的年輕人,帶一、兩分憂鬱,原本以為他不會同我説話,誰知還是先開口了,由此可知世上沒有幾人可以敵得寂寞。
范家住在一層整潔的老房子內,裝修都是五十年代的,但維修得極好。
進屋便有女傭斟出茶,見到我,禁不住一呆,隨即低下頭走開。
不久一位老太太出來,範文原稱呼她“媽媽”,我連忙叫伯母。
剛在詫異這麼快便要見伯母,那位伯母的神色卻比我更訝異。
“-,”她指着我説:“---”
“媽,真像,是不是?”範文原唏噓的説。
我禁不住問:“像誰?”
“我的一個……朋友。”範文原説。
範伯母説:“文原前兩天跟我説起,我還不大相信,以為只有一、兩分相似,誰知果然像得十足。”她不好意思的笑。“故此我同文原説,不如把那位小姐請上來坐坐,看個清楚,對不起,席小姐。”
“呵,沒關係。”咦,有奇遇呢。
“你們年輕人多談談,我還有點事。”她藉故退開。
小女孩與同伴在寬大的走馬騎樓上奔走玩耍,這是一個很温暖的家。
我聳聳肩站起來。“你已經證明我的確像你以前的朋友,沒有別的事了吧?”
“席小姐,-總也想知道-像的是誰吧?”範文原説。
我微笑。“可想而知,是你以前的女朋友。”
“-,-怎麼知道?”
“不難猜呢。”我笑説。
他把我帶進書房,我看到書桌上銀相架裏的照片,不禁也呆住。
太像了。
我捧起照片細細的觀看。
“她人呢?”我問。“兩個人站在一起比比看,倒是有趣。”
範文原説:“她在去年去世了。”
我張大嘴。
“什麼病?”我問。
“心臟病。”
“活了幾歲?”
他猶疑,不願作答,別轉了臉。
我很替他難過。
“事先是毫無預兆?”我又問。
“一點也無。”他擺弄着銀相架,無限感傷。
我無語,這故事像篇小説。
“都快一年了。”他喃喃説。
我不知説什麼才好。
“-長得幾乎跟她一模一樣。”範文原説。“也許稍微成熟一點。”
我微笑。
他低下頭。
我説:“你也不要太難過,生死之間一線之隔,在她本人來説,毫無損失可言,生命那麼短,在時間無邊無涯的荒漠裏,二十五年與一百年毫無分別,我們縱使活到一百歲,也還是要去的。”
他訝異。“-怎麼會有這種論調?像是佛家的思想。”
“事實如此。”我攤攤手。“噯,我可要告辭了。”
“我送-一程。”
“我自己有車。”我説。
我告辭。
回到家把事情經過告訴姊姊,她就抱怨我太老實。
“老實?”我莫名其妙。
“有什麼説什麼。”姊姊嘮叨。“-説沒車,他不就送-出市區,到時兩人可以進一步瞭解對方。”
我啼笑皆非。“啊,我發花痴了,利用這種機會?”
姊姊冷笑。“告訴-,路是人走出來的,三、五年後-還嫁不出去,-就沒現在這麼樂觀了。”
我聳聳肩。
我並不相信世上會有兩個人長得一模一樣,照片不能作準,不外是範文原思念過度,見我神情與他的愛人有那麼一點相似,就愛屋及烏。
對於一個活在過去的男人,我沒有什麼好感,我亦不想做她的影子。
等到再次相逢,我對他的印象好得多,那是一個商業展覽,他是乙方的代表,他很親熱的跟我打招呼。
“記得我嗎?我是範文原。”
他精神奕奕,衣着整齊,一改當日婆媽形象。
我立刻知道自己太主觀,怎麼可以憑一次見面就武斷別人的性格?上次在沙灘,我何嘗不是鞋脱襪拉的,像個小子,今天他也許很驚異的想:怎麼她變成職業女性了?
我們談得很愉快,也有進一步約會的意思。
他不像要把我當作他以前那位女友,也許他願意從頭開始。
我們第一次約會是在山頂。
兩人暢談天南地北,非常高興。
他坦言道:“我喜歡爽朗的女子,所以頭一個女朋友是這樣的個性,第二個女朋友也是這樣的個性。”
“這不稀奇,”我温和的説。“但我與她是兩個人。”
他笑。“不消-提醒,我也知道。”
我釋然。
“-不是一個愛吃醋的人吧?”範問我。
我無奈的説:“我像嗎?”
不久我就知道他這樣説是有原因的,範文原與“我的前身”實在是不可分割的一對情人,他留有她的一切:小學成績單、舊衣服、紀念冊、照片、信件,他的房間簡直是一間小型紀念館,紀念已故的舊情人。
他家人絲毫不覺奇怪,乾脆當我是一個還魂的人,一為二,二為一,我就是她,她就是我,我自己卻覺得尷尬了。
我有種進入蝴蝶世界的感覺。
一個陌生的女人,留下這麼多物件。開頭是我好奇,伸出腳踏進她的皮鞋裏,剛剛是一腳,我便穿了她的鞋子走動起來。
她有上打的漂亮鞋子,高跟的、平跟的,全是纖巧的式樣,顏色特別,我尤其喜歡一雙珠光粉紅的半跟鞋,鞋頭是空的,鑲着銀邊與雲頭圖案。
於是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打開櫃子取出相配的衣裳,一併穿上。
沒想到一下子貪好玩,令得范家的女傭人大驚失色。
因是傍晚,我在老房子的走廊裏出現,女傭一轉頭,瞪大眼看牢我,雙腳釘在地下,驚得説不出話來,手直髮抖,捧着的一碗茶潑翻在地。
“是我,”我知道她是嚇到了。“我是茵茵。”
過半晌她噓出氣來。“是茵茵小姐……”彎身拾茶盅。
我問:“真有那麼像?”
“呵,”她拍拍胸口。“簡直一模一樣。”
我蹲下幫她。“我穿上她的衣服。”
“怪不得。”女傭説。“茵小姐,下次請別這樣做。”
“我不怕。”我安慰她。
回到房間裏我攬鏡自照。她顯然去世沒多久,一切衣服式樣尚未過時,很合我身,雖然我平時的品味要比她隨和,但是並不介意偶爾穿一、兩件女性化的衣裳。老實説,我覺得好玩。
文原進來,看見我,呆住,我轉過身來,他鬆口氣。“茵茵!”
“你以為她回來了?”我問。
“淘氣。”文原説。
我坐下來。“認識你也已經三、五個月,不妨問你一句話,倘若她回來,你選擇誰?”
文原臉上現出一種厭惡的神色。“幸虧這種事情永遠不會發生。”他説。
我覺得很寬慰。因我喜歡範文原,亦喜歡範伯母。
文原説:“這批東西,明天我也該叫人收拾收拾,扔掉它們。”
“扔掉?那多可惜。”
“-管不着。”他佯怒。
也好,他終於忘記我的前身了。
我們兩人的關係進展得很好,如無意外,談論婚嫁也不過是年內的事。
我們之間沒有太激烈的愛、十分羅曼蒂克的情調,相反來説是種非常和煦的感情,永生不滅。
姊姊説:“我才替-放下一顆心,又妒忌。”
“算了吧,範文原只是一個很平凡的男人。”我笑説。
為什麼不呢,我自己也是一個平凡的女人。
過沒多久,文原果然把屋裏所有的東西都收拾乾淨,不知搬到什麼地方去。
我見那麼大的空間留出來,忍不住要霸佔,於是把自己的畫具畫筆都移到文原家,大模大樣地在范家寫生。
忽然之間,我覺得我是我,不再是她了。
而範伯母與女傭也開始認為茵小姐是另外一個人,茵小姐不穿紗裙高跟鞋,茵小姐老是髒兮兮的粗布與球鞋打扮。
就在一切都進行得很順利的時候,晴空霹靂來臨。
一日下班,我照例開車進范家,來替我開門的女傭一臉迷茫。
“茵……小姐?”女傭扶着門很遲疑。
“-怎麼了?”我問。
“-……進去看看。”她伸手指著書房。
我連忙問:“太太呢?”
“太太與少爺都出外未返。”
我走進書房。
就算看見一隻三個頭三十隻腳的怪物,我也不會如此吃驚,但是我見到書房那個人,卻尖叫起來。
--我看到了我自己--
“-是誰?”我喝問。
那個女子長得幾乎與我一模一樣,我望向她,就等於對着鏡子一般。但書房裏明明沒有那麼大的鏡子,而且兩個人的衣飾也不同。
她短髮,我長髮,她穿女性化的衣服,我仍是牛仔褲。
她看上去也很迷茫,過半晌,她神色轉為冷傲,她問我:“我是誰?-又是誰?”
我啼笑皆非,我倆的對白像是在上演真假鯉魚精。
“我是席茵茵。”
“呵,原來-便是席茵茵!”她冷笑。“我道是誰,原來是我的替身。”
“誰是-的替身!”我也哼的一聲,故意把她自頭到腳重新再打量一遍。“你又回來做什麼?-不是早死了嗎?”
“誰説的?”她大為震驚。
“文原説的,-死於心臟病,”我哈哈的冷笑。“真沒想到殭屍也會復活。”
“他咒我死了?”
“不在話下。”我在畫架邊坐下,瞪着她。
我完全明白了,不需要文原的解釋,我也知道先前那些話都是他編出來騙他自己的,什麼以前的女朋友心臟病故世,心是與心有關,只是變了心,撇下他走掉,現在不知為甚,又回到這裏來。
我則成了整齣戲的配角。
心中存着氣,説話當然不好聽。
她説:“居然説我死了,乾脆得很。”
我不出聲。
“我倒要看看真人回來,他怎麼對付冒牌貨。”
我看她。“-真的肯坐在這裏任憑他挑選?選上了還得大肆慶祝?”
她回看。
我站起來嘆口氣。“我不奉陪了,-在此地任他挑吧。”
我撇下她,走到門口,遇見文原氣急敗壞的回來。
我同他一照臉,他説:“茵茵--”
“她回來了。”我簡單的説。“在裏邊等你。”
“茵茵,-聽我説。”
“沒什麼好説的,”我很平靜。“再見。”
他追上來。
後邊有人叫他:“文原,你給我站住!”
連聲音都像,真沒什麼好説的。
我踏出范家大門,自己駕車打道回府。
躺在牀上想半晌,不知好氣還是好笑。把這件事寫成讀者信投給玫瑰夫人信箱,不知算不算“慘遭愛情騙子設局相欺。”
範文原這小子!
女朋友跑了也沒什麼大不了,偏偏捏造一個神奇的故事來哄我,我也自問是半隻老狐狸,不知恁地還是上了他的當。
這人一臉的老實樣,真看不出來。
一百歲不死都有被騙的機會。
電話不到一會兒就響起來。
我索性大方到底,看他有什麼話要説。
我接過聽筒。
“席小姐?”是我自己的聲音。
“-?-到底叫什麼名字?”我懊惱的問。“-找我幹什麼?”
“我想見見。”
“剛才不是見過了?”
“我尚有話説。”
“沒什麼好説的。”我説。“有話在電話裏講好了。”我等她開口。
“喂!”
“不説算數。”我把話筒擱下。
最恨就是兩個女人為爭一個男人而談判。有什麼好談的?塞翁失馬,焉知非福,掉了他,再找別人,自從與堅分手之後,我也老皮老肉了。
隔沒多久,門鈴響,我心一跳,怕是範文原。去打開門,原來是她,雖然明明知道是另外一個人,也不禁嚇了一跳。
我諷刺的説:“到今日,我才發覺我不喜歡自己的樣子。”
她聳聳肩。“不請我進來?”
她遠道找上門來,一定有她的意思。
我伸伸手。
她坐下。“不介意我抽煙?”
“請便。”
“範文原叫我來向-道歉。”
“啊。”我心一抽緊,不怕預言一句,看樣子患心臟病故世的將是我。
我呆半晌。“也不需道歉,”我低下頭。“既然你們和好如初,皆大歡喜,我不過……是他一個很普通的朋友。”説到這裏忍不住黯然。
她睜大眼睛。“不,-完全誤會了。”
我誤會?
“他説-與我是不同的兩個人,一眼看上去很相似,相處久了,根本不是那回事,很明顯,席小姐,有些優點-有我無,”她仰起傲氣的下巴。“當然有很多優點我有-無。不過範文原比較欣賞-的優點而已。”
她説得對,叫我向一個敵對的女人道歉,我就做不到。
她這一番話,把我説得既驚又喜,怔在當地。
“是不是?我同-説我有要緊的話要講。文原是個死心腸的好男人,略欠衝勁,但十分可靠,其實我這次回來,不過是探望他--他沒有告訴-吧?我是她的遠房表妹--我沒有吃回頭草的意思,我已經訂婚了。”她伸出手,展示那枚晶光燦爛的戒指。
我的心漸漸踏實,全身的細胞漸漸恢復生機。
她説下去。“可是他不應告訴全世界的人説我已死。男女分手是很普通的事,都咒對方死了,那麼傷亡豈非太過慘重?也許我把他傷得實在太厲害,也許只有這樣,他才能徹底忘掉我,算了,過去的一切都算了,早知我也不必再回來看他。”她揚揚手。
我問:“-叫什麼名字?”
“他沒有告訴過-?”她訝異。
“沒有。”
“-也沒追問?”
我搖搖頭。“我並沒有太強的好奇心,他不説的事,我從來不問。”
“好耐力!”
“-到底叫什麼名字?”
“好了,我來過了,現在又是我退出的時候,-若真對範文原有意思,與他通一個消息,若無意思,也憑-自己。”
她站起來。
“-的名字--”
“我是-的影子。”她開玩笑説。“名字代表什麼?知來作甚?大家都忘了我,豈不是好?”
“大家都忘了-,-豈非異常寂寞?”
“也不會,我另有我的世界。”她笑得很瀟灑。
“再見。”我替她打開門。
她再細細端詳我。“文原説得對,我與-絕對是兩個人,我的皮膚比-好。”她哈哈大笑,拂袖而去。
文原説得對。
她比我囂張、大方、爽快,拿得起放得下,我比她小心眼、計較,以及多思想。
這一切,是否因為我比她更重視文原?
我想也是原因之一。
當-重視及在乎一個人的時候,再也大方不起來,這簡直是可以肯定的。
我的確重視範文原。
“我的影子”走後,我情緒波動不已,覺得最好不要在這種時候作出任何匆忙的決定,於是斟了杯啤酒,佯裝看電視,靜靜思考。
是否該與範文原通個電話?
如果由我主動與他通消息,只表示一件事:我原諒他的一切。
但這老小子明明欺騙我,連同一家,同口異聲説他舊情人已經死亡,真正老套。
我吞下一大口冰凍啤酒,真是老套,我竟會入了他的局。
簡直不可恕。
等他跟我通消息是真,我萬萬不可送上門去。這不是故弄玄虛,這是原則問題。
思想搞通之後,內心比較安逸,我便關熄電視。
範文原這個人,我長嘆一聲。
姊姊又來了。“一點點小事長吁短嘆,”其實她並不知道真相。“沒男朋友又嘆,有男朋友又嘆,到底想怎麼樣才滿足?”
“人是永遠不會滿足的,人生便是這樣。”
過數日,文原焦急的來求情。
我搶白他。“你乾脆也告訴人我得了血癌死掉,豈不是好?一筆勾銷。”
他作不了聲。
隔很久,他説:“我是逼不得已。”
“將來還有很多逼不得已的故事待你來編呢。”我説。“講得活靈活現。”
“過去的事……”
“既往不咎?”
“茵茵,請-高抬貴手。”
“那就得看你如何將功贖罪了。”
他既是歡喜,又是懊惱。“都是我不好。”
“一次謊言,終生受罪。”我笑。
“但請相信我,我心中只有一個人。”
這我是相信的。
“我過來見-好不好?”
“好。”我説。
但願我的“影子”永遠別再出現。
我是我,她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