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我媽一見我,劈頭就問:“聽説你在寫小説?”
我愣了一下,答道:“是啊。”
從我媽後來寫的一篇散文裏,我得知這件事是兔子告的密。當時的情景大致是這樣——
兔子在辦公室裏和我媽説,大頭馬在寫小説了,而且還是言情小説。你知道嗎?
我媽詫異:恩,有這事?
兔子:都貼到樂趣社區了,我打開給你看看吧!
然後我媽彎着腰,居高臨下地瀏覽了個大概,回家就衝我發飆:“你寫寫那些短小的隨筆,我就隨你去了!但小説,是你這種小破孩寫的嗎?”
“但小説”這三個字,被我媽咬得重重的。
“我寫着玩玩。”我説。
難道這也不行?
再説,我的小説在樂趣還是受歡迎的麼!
其實我很明白她的心理。她就覺得,小説這種東東,只該由她們那種頭上頂着“作家”頭銜的人來壟斷經營。我們這種草民,居然敢寫小説,有犯上之嫌!
“我看了,你寫得不好!”
我媽又武斷地説。
以前,我媽對我寫的東西,總是持鼓勵態度,今天她有些反常。
“以往的那種輕鬆幽默的風格都不見了……反正我就是不喜歡!”我媽不高興地對我説。
哦,原來是這樣。
憑心而論,我寫的時候從來沒想過要寫什麼樣的“風格”,想到哪裏寫到哪裏罷了。
“今晚收尾。”我簡潔地對我媽説。
今天是週末。
回到自己的房間,打開電腦,我又噼裏啪啦地敲起來。
現在想來,要不是網友的追捧,我的勇氣早就被我媽打趴下了。
後來,“她”發覺,其實“他”也有孤獨和辛酸,和她一樣。接着,他的父親死了;又接着,“她”與“他”剛剛可以做朋友的時候,他因為保護她,而被小混混殺死了!而她,開始了對自己的反思……
我飛快地敲着字,沉浸在自己營造的感傷氛圍中。
寫完,看都不看,就貼了上去。
好象辛苦半天,就為了這一個動作帶來的快感——發出!
“大頭馬,幾點了?還不睡覺!”我媽在外面喊,顯得有點急噪的樣子。
“睡了!”
我簡潔地應了一聲,“啪”地關了電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