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得講,他的駕駛技術,確是一流的。
“你真的只還有九大就要走了?”他問。
“現在該説只有八天了。”我笑笑的答。
“去哪間學校唸書?”他問我。
“我不是去唸書。”
“什麼?”
“我去嫁人。”
“嫁——”他呆了。
“是的,嫁人。”
“你——?”他笑笑,“你騙人,你還那麼小。”
“我不小了,這年頭,十六七歲也可以嫁人。”
“可是你——”
“我今年二十一歲了。”我説,“足足二十一歲。”
“不相信。”他説,“你看上去只有十八歲。”
“不由你不信,那是事實。”我告訴他。
“嫁誰?”
“一個男人,我們認識得已有四五年了。”
“真的嫁他?”
“是的。”
“不會後悔?”
“唉,我們是相愛的。為什麼會後悔?”
“我還是不相信。”沈仲明説。
“怎麼會呢?”我説。
“昨天,我的車了撞了你,你出來發現之後,那種手足無措的表情,像一個小女孩子,幾乎沒有駕駛執照,這樣的女孩子,怎麼會去嫁人?”
我笑了,“這很恭維。”
“你看上去很小。”
“是因為我穿了妹妹的裙子?”
“無論你嫁給誰,那個人是不懂得欣賞你的。”
“我沒有什麼好值得欣賞的。”我説。
“有,你值得欣賞的地方太多太多了,”他笑笑,“我是比較懂的一個。”
我一呆。
“可惜我不想今年就結婚,否則我會叫你留下。”
“這是什麼話?”我有點氣。
“我心裏面的話,你不喜歡人家説假話吧?”
“當然不,但是有時候,生人裏面也得隱藏一點。”
“我不喜歡。”
“沈仲明,你説話説得像個孩子。”
“我二十歲了。”他笑笑的説:“你幾月出世?”
“十月。”
“看,五月,我是五月生的,你只比我大幾個月而已,別老説我是個孩子了,好不好?”
“你別嬉皮笑臉的了。”我説。
“多痛苦,我剛認識你,你就要去嫁人了。也許我真的應該小心駕駛的。”
他苦笑。
我留神他的表情,他好似真的沒有吹牛的意思。
“我們到什麼地方去吃飯?”他問我。
“隨你。”
他將車子兜了個圈子,泊好,看看我他説:“到了。”
我與他下車。妹妹的裙子太短,使我覺得難堪。
他看我幾眼,“嫁人。”他喃喃地説。
怎麼會叫我碰到了這個男孩子的呢?我想。
吃飯的時候他又沉默寡言了,不出聲。他的臉,現在有點沉沉的,但是笑起來的時候,就不同了,非常的稚氣。
我喜歡他,他可以做一個很好的男朋友,婉兒與他看上去很配對。
吃完飯,他付帳,我有點不好意思。
我比他大,幾個月也是大,似乎應該由我付帳。
但是我沒與他爭,我們畢竟還不太熟。
“你要去看電影?”他問,“去看一場吧。”
天地良心,我是很想去看的,但是我應不出口。
我並不想回家,與他在一起,有一種莫名其妙的情趣,那種感覺,那是我從來沒有試過的。
即使與國棟在一起,也是從來沒有的,我感覺到心跳,説但白話,我並不願意回去。
我與他去看了一場電影,戲説什麼,我並不清楚,我沒有留心的看戲,沒有一個女孩子與男朋友去看電影,是真的可以看到那場電影是在説什麼的。
我看着他,我覺得他非常漂亮,漂亮是沒有什麼水準的,我覺得這個人漂亮,這個人在其他眼光裏未必便是漂亮了,但我始終覺得他是漂亮的。
他有時轉頭向我笑笑,使我有大多的不好意思。我暗暗的責怪自己。
這算是什麼呢?還有幾天的工夫,幾天的時間而已,我便要離開這裏了,現在還在攪什麼鬼?
看電影?與一個陌生的男人看電影?算什麼?
國棟如果現在還與一個陌生女人看戲,我會怎麼想?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我忽然想到了這句很簡單的成語,我的天,我怎麼可以這樣?
我的心擔得很重。
看一場戲的快感,並不能代替我這種歉意。
而且這個男孩子,他又會怎麼想我呢?
我在他面前,無異的有點賤的,還用説?
他也已經知道我幾天後使要去嫁人的,可是現在,今天——依然與陌生人在一起。
我忍不住了。
我站起來。“怎麼了?”他問。
“我——不舒服,不想看下去了。”我但白的説。
“好的,反正這場戲不好看。”他也站起來。
我們離開了戲院。
“我想回去了。”我説。
他看着我。“你的態度改變得很突然。”他説。
“是嗎?”
“剛才你不是這樣的。”
“但是現在我是這樣的了。”我説,“對不起。”
“沒關係。”他笑笑,“我送你回去好了。”
“謝謝你。”我有點慚愧。
“但是記住,我不是壞人。”他指指自己説。我只好笑了。
“我妹妹,她長得很好看。”我説。
“是的,我看得出來,她的確很好看。”
“她可以與你做朋友嗎?”我問,“她今年十七歲。”
“什麼意思?”他問我。
“我覺得她應該到結識異性朋友的時間了,我也一直答應替她介紹一個男朋友,你願意嗎?”
“我?”他笑了。
“怎麼?”
“我看中的是你!”
“我?”我指着自己問他,“胡説八道。”
“對了,是你。”他説,“我是很但白的。”
我失笑,“仲明,你是個很可愛的男孩子,但是我説過,我有幾天就要去嫁人了。”
“還有八天半,是不是?”他抬起頭來問。
“是的。”
“那也該夠了。”他説。
“夠什麼?”我問。
“足夠時間叫你為我留下來。”他不假思索的説。
“你,”我結結巴巴的説,“你不是開玩笑吧?”
“開玩笑?我才沒有工夫開玩笑呢!”他説。
“這——”
“我説實話。”
“沈先生,我不以為我還會見你。”我説。
“你會的!”
我臉色發青。“不會!”
“如果不會,你今天不會出來,是嗎?”
“今天,我承認,是我自己的一個錯誤!”我説。
“那麼明天——”沈仲明説。
“沈先生,以後我都不會再見你了。”我説。
“真的?”他似笑非笑的看着我。
我實在氣了,“我現在要走了,而且不必你送,沈先生,希望你不要再上我家來。”
“還有八天半!”他説。
我揚手叫了一部車於,車於停下來,我跳上去。
“八天半?”
他還在後面嚷,笑着。
我簡直想哭了,我不知道怎麼辦才好,我後悔自己做錯了事,我是不應該與他搭訕的。
今天他送了車子來,我收下,就該與他説再見。
何必請他上樓坐呢?即使為了禮貌,我也應該拒絕他的要求。我怎麼可以跟他出去,與他約會?
他是個漂亮的男孩子,我承認,但是漂亮的男孩子那麼多,我是個要嫁人的女孩子,我這麼做簡直是下賤的。
我內疚。
國棟待我,是這麼的好,我這樣做,等於是欺騙他。
我想到國棟在那邊半工半讀,儲得多辛苦,才得了那麼一點錢,從來不想到自己,只是想到我。
他為我買機票,匯錢來叫我買應買的物品。他對我,真是沒話可説了。
國棟説:“你是我的人了,你不再是你母親的責任。”
所以他寄錢來給我用。
而我卻與別的男孩子在一起。
一個人對另外一個人好,不是瘟,也不是父下來的。
我應該時時刻刻提醒自己,我在幾天之後,將會是國棟的妻子。做人家的妻子,行為是該這樣的嗎?
我懊惱了一個晚上,深深的為自己輕桃難過。
在枕頭上翻來覆去,睡不着。
第二天早上,妹妹看見了我,很詫異。
“姊,”她説,“你的臉色,好白啊。”她看我。
是的,我想我有足夠的理由蒼白的,她發覺了。
“沒什麼。”
“姊,你不舒服嗎?”她問我,“怎麼會?”
“沒有,沒有不舒服。”我説,“不提也算下”
“昨天好玩嗎?”妹妹很天真,追問着。
“不好玩。”
我的心像被刺了一下似的,什麼好玩?
我這樣身分的人,還應該去玩的嗎?
還應該跟另外的一個男孩子説笑的嗎?
我太不應該了,我這麼做,倒合了媽那句話,“讓國棟家裏人看見了,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