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內非常安靜。
孫妍歌喜歡這種寧靜舒服的氣氛,也很喜歡這種優雅的工作環境,唸的雖然是歷史系,但生性不擅經營人際關係,永遠嫺靜知足,安於現狀,知她甚深的教授便推薦她到這個規模半大不小的社區圖書館工作。
她坐在櫃抬內整理室友沈儷菱剛剛送還的書,五本書清一色全都是星座書,最近儷菱迷上了星座的研究,很喜歡用星座來運算自己未來的命運。
也許是從小到大一生都很順遂,所以孫妍歌不曾對算命有過任何興趣,但是這三年在感情上所遭受的挫折感漸漸動搖了她的想法,她開始想算一算自己的愛情世界究竟還要空白幾年了。
“妍歌,幫我登記這幾本。”儷菱把一疊書堆到她面前,嘻皮笑臉的。
妍歌一抬頭,就看見儷菱嘴唇上擦著的紫紅色口紅,以及一身金黑色的火辣低胸洋裝。
“你今晚是不是又要去‘那裏’上班了?”見她這一身裝扮,妍歌就知道她晚上又要去KTV當伴唱小姐。
“沒辦法,我老弟又被送進警察局了,要八萬塊才能保他出來。”她聳聳肩。
“你弟弟真是的,這回又幹了什麼轟轟烈烈的大事?偷汽車音響,還是搶歐巴桑的皮包?”她蹙了蹙眉。
“麻煩你的想象力再豐富一點,他要是真有這麼‘單純’就好了。”儷菱鼻哼了兩聲。
“什麼!”她頓時瞪大眼睛。“你弟弟難不成已經開始殺人放火了嗎?”
儷菱苦笑了笑。“聽説和另一個地盤的幫派械鬥,砍傷了一個人,所以被抓進警察局。哎,別提他了,説起他我就煩。”旋即轉開話題。“最近我算出自己有桃花運喔,説不定釣上一個有錢人,我就不必這麼辛苦了。”
“是嗎?那就祝福你嘍。”她看見儷菱借的書中有一本是“紫微斗數”,忍不住調侃她。“沈大師,等你研究出名堂以後,也順便替我算一算吧!”
“你這種千金小姐的命有什麼好算的。”
“亂講。”她白了好友一眼。“爸媽在美國開餐館就算是千金小姐了嗎?我爸媽都是白手起家的,我才不是含著金湯匙出生的千金小姐。”
“那也不差吧,比起我有個酗酒的老爸和愛賭的老媽好多了,你別不知足了好不好。”儷菱還沒點名她那個混黑社會的老弟,她的家庭簡直是災難大集合,不過她樂天知命,從來不怨天尤人,吭也不吭一聲就一肩扛起家計,前陣子還到KTV當伴唱小姐賺錢替老媽還債。
避免儷菱想起自己丑陋的家庭,妍歌輕巧地貢獻著自己悲慘的遭遇——“起碼你豔冠羣芳,追求者多如過江之鯽,愛情之路總是沒有我來得坎坷吧。”想起自己那兩段無疾而終的戀愛,妍歌的心還有著些微的痛。
“拜託,別再提那兩個死沒良心的傢伙了,還有啊,麻煩下次交男朋友的時候眼睛睜大一點,別再找浩宇和小梓那種貨色。”儷菱把書裝進背袋裏,一邊叮囑她説。“我把晚餐煮好了,回去記得微波來吃,我回去會檢查的喔,在台灣要是死於營養不良症是很丟臉的事,你再不正常進食,當心連胃都搞壞了。”她嘰嘰呱呱説完,便匆匆朝外走出去了。
妍歌在心底微微嘆息著,她也不想這樣啊,但是自從明鵑和小梓開始熱戀,她就好像得了厭食症,對食物再也提不起任何興趣,從學校畢業以後,她總算可以不必動不動就看見明鵑和小梓,食慾也才漸漸恢復過來。
她迷惘地望著玻璃窗,望著玻璃窗外搖動的樹影和人影,一陣風過,吹下了落葉紛紛,又到了會引發她憂鬱症的初秋時節了。
她的思緒飄回兩年前的秋日午後,從那天起,她不但失去了食慾,也失了眠,最後甚至連自信心都喪失殆盡了。
也許明鵑説得對,她是個不懂戀愛,也不懂男人的人,因此,她不再想戀愛,也不再想交男朋友,她只想從此簡簡單單過日子,不想傷人,也不想自傷。
邵雍背著豎琴走了三條街,走到夜幕緩緩籠罩了城市,還是找不到願意租房子給他的房東。
不願出租給他的房東都只有一個理由——“你的琴聲會吵到附近的鄰居”。
自從昨天夜裏開始,所有的倒黴事都找上了他,租的房子被另一户房客的一根煙蒂給燒了,除了搶救到琴和皮夾,其他衣物統統付之一炬,一夜沒睡,加上今天走了七、八棟公寓,現在已是深夜十點了,沮喪、失望加上飢餓,激怒了一向優雅冷靜的他。
該死的公寓、沒有藝術氣息的房東!沒聽過什麼叫天籟之音嗎?他忍不住在心裏詛咒著。
入冬後的夜有些濕冷,街道顯得十分悽清,他看見一家二十四小時營業的咖啡館,毫不考慮就走了進去,找不到住的地方,乾脆就在這家咖啡館窩到天亮算了。
喝完一杯醇濃的咖啡以後,邵雍疲憊不堪的心情才得到了些許的安慰,他拿了店內每份報紙,專心尋找租賃那一欄,看看在這個住宅區裏還有沒有他沒發現的漏網之魚。
咖啡館門上的風鈴一陣叮叮作響,他下意識抬頭望了一眼,推門而入的女孩子有點眼熟,他仔細確認,很驚訝這個女孩子居然是“妍歌”?!
第一次見到她的時候,當時的她“聽”起來像個沒有安全感、畏縮怯懦的女生;第二次見到她,那時候的她模樣看起來像被搶走了心愛的寵物那般可憐兮兮;現在又看見她,他已經是夜海豎琴樂團裏的豎琴手了,而她看起來卻像童話故事裏被軟禁在閣樓裏許久的少女,似乎極需要人疼惜,極需要人照顧。
她買了一份美式鬆餅,一手抓緊胸前的外套推門走出去。
十一點多的深夜,冷清的街道上她這樣的女孩子走著,讓他覺得不太放心,反正時間多得很,乾脆結帳陪她走一段路再回來。
她雖然並不認識他,但他卻已把她當成熟識的朋友了,不由自主想盡點基本的道義責任,安全護送她回家。
她和他之間隔了十步的距離,一前一後,慢慢走在紅磚道上,五分鐘後,她小心翼翼地回頭看了他一眼,眼中帶著戒慎和疑懼。
他善意地朝她笑了笑,不料她的神情卻顯得更為害怕,飛也似地奔跑起來。
邵雍肩上背著沉重的豎琴,沒辦法跟著她跑,正打算放棄護送時,驀然聽見前面傳來一聲短促的驚叫,他放下琴,疾奔過去,赫然看見一個身披風衣的裸體男子,把自己全裸的正面興奮地對著躲在牆角的妍歌,一面發出猥褻的笑聲。
邵雍一陣嚴重的反胃,同樣是男人,但這一幕還真是令他倒足了胃口。
“拜託——”他一把扯住暴露狂的風衣後領,用力朝後一扯,輕而易舉地把整件風衣全部扯了下來,他把風衣往後一扔,乾脆讓暴露狂一次露個夠。“別帶著一小根鑫鑫腸到處現實,你不丟臉,我還真替你覺得羞愧。”
沒有風衣遮蔽的暴露狂突然慌張失措起來,兩手緊緊捂住重要部位,嚇得像只驚弓之鳥,撿起地上的風衣立即拔腿就跑。
“等你磨練到博客火腿的等級時再出來秀啊!”邵雍對著倉皇而逃的背影笑著大喊。
妍歌瞠目結舌地看著邵雍,愣愣地上下打量他,歷經過暴露狂的驚懼過程,邵雍那一身雪白的V領T恤和黑色長褲的打扮,以及有著潔白牙齒的笑容,在她眼中呈現出乾淨清爽、完美可親得恍似天使的形象。
“還好嗎?住哪裏?我送你回去。”邵雍微彎著腰看她。
他的靠近,讓妍歌借著微弱的路燈仔細看清楚了他的長相,他有張很乾淨漂亮的臉,稱他帥哥都嫌俗氣了點,特別是他的眼睛,深邃得比黑夜還深,其中散落著點點星光,直教人淪陷。
“你等等,我去撿回我的琴。”邵雍拍拍她的肩,彷彿舊識,對她露出了安撫的笑容,回身跑向半躺在紅磚道上的琴箱。
妍歌怔怔地看著他修長的背影,陡然一呆,看見他把頭髮束成了馬尾巴,而且……那是一條好長好長的馬尾巴,這個男人的頭髮居然比她還長!
她像個傻瓜一樣盯著他看,直到他背起琴箱優雅地回到她面前。
“走吧。”他又露出好看的笑容。
妍歌回過神,像被他的聲音給催眠了似的,恍恍然地往前走。
“這條街沒什麼商店,你一個人太晚出門很危險。”
他温暖的聲調讓妍歌有種錯覺,好像已和這個男人認識了不只一年。
“因為餓得有點胃痛,不得不出來買點東西吃。”她輕聲回答,態度並不如他那麼自然。
“噢,對了,你的鬆餅。”他把剛剛撿在手上的鬆餅遞給她。
“謝謝。”
兩個人默默走了一段路,昏黃的街燈將他們的影子投在地面,一高一低,她盯著他背著琴箱的影子,看起來就像個聖誕老人。
“你住在這附近嗎?”妍歌勉強自己問個問題來打破沉默。
“不是,我到這裏找房子住。”
“找房子?”
“嗯,不過很難找,被拒絕了一整天。”
“為什麼?”
“我是夜海豎琴樂團的成員,平常練琴的時間很多,房東怕我的琴聲吵到鄰居,所以不租給我,想不到這年頭琴聲倒變成噪音了。”他自我解嘲地一笑。
妍歌腳步漸漸放慢,然後尷尬地停下來。
“你家到了嗎?”邵雍望了望左右兩側同型同款、獨幢獨院的別墅型房子,微訝地望了她一眼。“這一區的房子蓋得相當漂亮。”他眼角餘光瞥見了掛著風鈴的那一幢樓門前貼著張紅紙,好奇地湊上前看了看——二樓分租,限單身年輕女性,意者電詢——××××—×××ד太好了!天無絕人之路。”邵雍喜出望外,見屋內亮滿了燈光,便急忙接了按門鈴。
在悠揚的門鈴聲中,他聽見身後的妍歌輕輕説:“你……不用按了,這裏就是我家。”
他驚訝地回過頭,愕然地看著她。
“真巧。”他大膽地看進她的眼底,她飛快地垂下眼睫,連忙避開他的注視。
“謝謝你送我回來。”她低著頭側身避開他,拿出口袋中的鑰匙插進鎖孔。
“喂、喂,你知道我在找房子,能不能把二樓分租給我?”他急忙攔下她。
妍歌咬著唇,手指指著紅紙上的“單身年輕女性”幾個字。
“你放心,我絕對是個你可以全心信賴的正人君子,我現在急需要找一間附近的房子住,你幫幫我的忙,好嗎?”他情急地握住她纖細的手臂。
妍歌指了指抓在她手臂上的那隻手,忍著笑,正經八百地説:“説自己是正人君子還動手動腳。”
“對不起。”他急忙放開。
“坦白告訴你好了,我父母已經移民美國,這間屋子裏只有我單獨一個人住,所以租給男人非常不方便。”
“既然你坦白告訴我,我也坦白告訴你好了,我受邀加入夜海豎琴樂團,這個樂團就在隔壁那條街,為了以後排演練習方便,只有這一區的房子最適合我住,請你相信,我真的不會對你有什麼不良的企圖。”他説得真摯誠懇,這是最後一個機會,非要抓住不可。
妍歌深深呼吸。
“我相信你是個正人君子,也相信你不會對我有什麼不良的企圖,我不相信的人其實是我自己。”她説話的表情變得坦然而且自在多了。“你是個太有魅力的男人,對我來説是個極危險的人物,不符合分租的要求。”
邵雍似笑非笑地看著她,明白了什麼。
“你怕愛上我?”他挑起半邊眉,眼神耐人尋味。
“或許。”她聳聳肩,略帶羞赧地一笑。“感情的事是很難説的,將來誰會愛上誰都是未知數,就算你篤定自己絕不會喜歡上我,但我卻不一定敢這麼對你説,我不想給自己愛上你的機會,所以請別為難我了。”
“你的論調實在很奇怪,你不想愛上的究竟是‘男人’還是‘我’?”他雙目炯炯地注視著她。
她蹙了蹙眉,咬著嘴唇説:“這有什麼分別嗎?你就是男人,男人就是你。”
邵雍大大地嘆了口氣,這個怪女孩該不會是因為那兩次的背叛事件而把自己搞成這麼怪的吧?簡直把男人當成變種蜥蜴那樣惟恐閃躲不及。
他的視線投向這間爬滿了紫蔓的雙層樓別墅,淡色系的窗簾、木質的窗框,窗前的花架上栽滿了花草,他的心已經愛上這幢雅緻的小屋了。
“你家這樣的獨幢別墅真的非常適合我,練琴也不容易吵到左右鄰居,真的不願意考慮租給我?只肯租給單身年輕女性?”他攤開手,再一次請求她,神情已有明顯的失落。
妍歌側頭想了想,半認真半開玩笑地説:“我也會考慮租給同志朋友,同志朋友大部分都很温柔可親,比一般男人和女人都更沒有殺傷力。”
就是那麼電光石火的衝動,邵雍毅然決然豁出去,決定不擇手段也要租到這間房子。
“嗨,我叫邵雍,雍容華貴的雍,很高興認識你,I-mgay!”他伸出手用力握了握她的手,露出陽光般璀璨的笑容。
“你騙人!”妍歌驚呼,錯愕地瞪著他,根本不相信。
“沒有騙你,如果不是你這麼歡迎同志成為你的室友,我也不敢正大光明承認自己的性取向啊。太好了,總算找到房子可以住了,小姐,像你這樣願意大方接納gay的人不多,我真是太幸運了。”他開心地倚在門邊等她開門。
妍歌用懷疑的眼光看他,他的確擁有gay的某些特質;帶著柔性的俊美、温柔的眼神、體貼的舉止、比例完美的修長身材,他甚至還彈奏女性化的樂器——豎琴,可信度是很高了。
前陣子她和儷菱還曾經開過玩笑,惋嘆著完美的帥男人為什麼好多都是不喜歡女人的gay,害她們只能遠遠欣賞卻近身不得,想不到此時此刻,在她面前就活生生出現了這號人物。
她無論如何也沒想到,隨口亂説的話居然被他當真了。
“不必怕我,你只要用平常對待同性朋友的方式對待我就行了,説不定我們能成為好朋友喔。”邵雍再接再厲,試圖説服她。
好朋友,這個名詞曾經是怎麼樣的傷害過她。妍歌在心底微微嘆著氣,也好,知道他是gay以後,情緒明顯不再那麼緊繃不安了,多數男人應該還是喜歡女人居多的吧,總不至於連gay都有本事搶走她未來的男朋友。
“歡迎你,請進。”她打開門,大方地邀他入內。
邵雍如釋重負,扛著偌大的琴箱走進屋裏。
“你的客廳好可愛。”他環視一圈,衷心地讚美。
這一句讚美,讓妍歌愈來愈肯定他的性取向了,果然是gay,一般男人哪會欣賞她這種充滿夢幻少女的浪漫裝飾。
“很高興你喜歡。”她陪他在柔軟的雙人布沙發上坐下,以前和儷菱兩個人窩在雙人沙發上看電視也從來不覺得擠,可是現在邵雍的長手長腳就佔據了沙發的三分之二,她莫名其妙被擠到了沙發的邊邊去。
兩個人靠得太近了,只隔著一束月光的距離。
“好香的味道。”他忽然轉過頭湊近她,用一種無邪的口吻問:“是你身上的香味嗎?”
“噢,那只是沐浴侞的香味,不是什麼特別的香水。”妍歌渾身感到一陣燥熱,見他身邊除了琴箱以外什麼多餘的東西都沒有,立即掉開令她尷尬的話題。“你的行李呢?”
“燒光了。”
“什麼!”她嚇了一跳。
邵雍微微一笑。“之前租的房子燒掉了,只搶救到我最重要的財產,就是這把琴,無所謂,衣服雜物重新買過就行了。”
“噢。”她的眼珠瞪得圓滾滾的,驚異地打量著他,很同情地説:“想不到你有這麼坎坷的遭遇。”
“是啊,如果你再不把房子租給我,我今天可能就要露宿街頭了。”雖然可以在二十四小時咖啡館待上一夜,但他還是誇張了點,企圖誘發她的同情心。
“我不知道你的遭遇呀。”妍歌垂下頭,有些抱歉。
邵雍微怔,沒想到她居然把他所開的玩笑和所説的謊言全部當真了,她到底是心無城府,還是太天真爛漫,竟然毫無防備之心,他不由自主的注視那張帶著歉意的柔美臉龐,心臟忽然間急跳了一下。
為了能住進這幢屋子裏,他覺得自己彷彿對她説了一個泯滅人性的謊言。
“你呀,千萬別濫用你的同情心,別老是當個爛好人。”他忽有所感地訓誡起她,順便減輕自己的一點罪惡感。
妍歌眨了眨眼睫,霧煞煞地看著他。
突然間,她張大了口,把自己擠向沙發的更邊邊去。“你難道在暗示我……你其實是個壞人。”
邵雍微怔,大笑了兩聲。
“你想太多了,壞人是那個暴露狂,我可是個有紳士風度的好男人。”
“誰知道你是不是一隻披著羊皮的狼,説不定你和那個暴露狂是一夥的。”她抱緊沙發的扶手,小心謹慎地盯著他看。
邵雍挑了挑眉,不以為意,反而露齒而笑,十分讚賞地説:“會朝這個方向想是正確的,也許社會上就真有這樣的人,小心駛得萬年船不會錯,不過我從裏到外都是羊,這你可以放一百八十個心。”
妍歌被他逗笑了。
“先告訴我,租金貴不貴?”他問。
三樓全部歸你使用,有陽台、衞浴,還有一個小廚房,租金一萬五千,押金兩個月。”她機械般地説完,旋即想到了什麼,鄭重地加上一句:“別把男朋友帶回來,我不喜歡太多不相干的人介入我的生活,你跟男朋友想做些什麼事請另外找地點進行。”
“OK!沒問題。”他似笑非笑地望了她一眼,然後拿出皮夾,抓了一把鈔票放在桌上。“先給你三萬,其餘的能不能讓我欠著?我已經快累瘋了,先讓我上樓休息好不好?”
妍歌都還沒來得及點頭答應,他就逕自扛起琴箱走上樓了。
她盯著那疊鈔票,發呆了好一陣子,至今仍不敢相信一個名叫邵雍的gay會成為她的房客,要是被儷菱知道了肯定會指著她的鼻子狂笑不止。
雖然圖書館裏有個男同事是gay,但面對每天朝夕相處的gay畢竟不同,不過擦不出火花是絕對肯定的。
她把錢隨手塞進怞屜裏,準備泡杯咖啡配鬆餅吃,忽然想起樓上的彈簧牀還沒鋪上牀單和牀罩。
她立刻從置物櫃中搬出一套乾淨的牀單和棉被,猜想他應該連毛巾和牙刷都沒有,於是順便挑了一支牙刷和一條厚毛巾一起送上樓。
琴箱直挺挺地站在牆邊,她在虛掩的門外輕喊了兩聲——“邵雍、邵雍。”
門內沒有回應,她輕輕推開門,看見邵雍躺在什麼都沒鋪的彈簧墊上沉沉地睡著了。
這是她住了六年,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房間,卻因為他的出現而變得陌生起來,月光透過窗子柔淡地灑在他身上,增添了不真實的神秘色彩。
她按捺著不安的心跳,動作很輕很輕的替他蓋上棉被,唉,像邵雍這種男人不當女人的情人是太暴殄天物了。
他身上有種深沉卻又善良的氣質,那種光芒即使在白天也擋不住,她不自覺地湧起一股心碎的感覺,這男人——是個gay呀!
她把牀單放在椅子上,把毛巾和牙刷放進浴室裏,悄悄地關上門下樓,想起了他幽默的“鑫鑫腸”和“博客火腿”,忍不住噗哧一聲笑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