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很不喜歡習興元。
她説:“已經有兩個孩子,他那離了婚的太太又出名的刁潑,動不動披頭散髮,口吐白沫地同人家拼命。這樣一個男人!實在看不出什麼地方吸引,聰明一點的女人早就敬鬼神而遠之,你真是糊塗。”
我不出聲。
説起這件事母親就不高興,通常我不敢搭嘴,免得她更不舒服。
“我並不是挑剔,像習興元,都身經百戰,同他在一起,自然懂得討你的歡心,他要利用你呀。我只希望你同年紀相仿的人來往,圖個一夫一妻,窮一點不要緊。”
我不敢説,習興元是個很有趣味的人,我跟他很談得來,他那兩個孩子現在也大了,又不用勞心。
每逢媽媽批評過習興元,我的心情便大受影響,要打個七折。
習興元往往看得出來。
我們來往已經有三年。
早兩年他已向我求過婚,我心神不定,徵求媽媽同意,結果如何,大家都心知肚明,兩年後心智較以前成熟!又不想與母親弄僵!一直拖著。
拖著也不好,媽媽認為越拖越糟,一則人人以為我屬於習興元,認識新朋友的機會等於零;二則女孩子的青春有限,一晃眼到廿八九,更無人問津。
這使我很懊惱,彷彿説得女孩子只有一個人生目標:努力把自己嫁出去。
這也是事實,除非是真正出色的女孩子,否則任何事情都沒有比嫁一個好丈夫更為重要,我明白。
從廿三拖到廿六,似乎我也要有所抉擇。
母親很堅決,説明女兒嫁習興元不成問題,但是要經過她這一關就很難,她不想看著我痛苦。
習興元很光火,認為母親無的放矢,一點根據都沒有。
“亂講!”他説:“怎麼見得你嫁我會痛苦?”
痛苦是一定有的,別説大的痛苦,像現在,一直置身於夾縫之中,已經夠痛苦。
還有見過習興元的前妻之後,我也不那麼確定母親是否百份之一百的頑固不化。
她是一個很可怕的女人。
火氣非常大,人非常妖冶,十分不講道理,我完全不是她的對手。
有幾次碰見她,她完全把我當作透明,對家中女傭司機呼呼喝喝,指揮如意,而習興元呢,非常怕她的樣子,努力的縮在一邊,十分尷尬,一句話也不説。
事後我怪他助長前妻的氣焰,他卻同我説:“我怎麼同她吵?你要看我們打架嗎?”
我很不滿意。
但説真的,我也不想興元同她吵。我怕看吵架,父母與我三口之家,從來不吵架,是以我一聽到別人聲音大,馬上心情緊張。
況且好的男人不會與女人吵架。
孩子們對我很好,十五歲的依蘭特別體貼。
她説:“媽那種不可一世其實是要遮掩她內心的恐懼。”
她有什麼恐懼?我恐懼才真。
我只好笑笑,這個小女孩子的心地十分善良。當我們小的時候,我們全部十分善良。但我對她的母親真的沒有好感。
今天,我與習興元約好在老地方見面。
他一看見我便説:“譁,色若玄檀,不用説,我未來岳母又在打我的毒針了。”
我嘆了口氣,“拖下去真不是辦法。”
“早就可以結婚了,我不是要離間你們母女感倩、實在是略為文明的人都不會干涉子女的婚姻,我弄不懂她的意思,還是你,你還在考慮什麼?”
“我不想跟她的關係更惡化。”
“她哪裏就會同你脱離關係了?”
“嘿!你別向她挑戰,你會後悔的。”我説:“她是一個倔強的人。”
“當然,我怎麼會不知道,你已經得了她的真傳。”
“我還沒過門,你就非議我們兩母女,你這個人太沒意思了。”我不高興的説。
“你愛她是不是?”
我當然愛母親。我點點頭。
我自幼在老式家庭長大,我當然愛父母。
“船到橋頭自會直。”他嘆一口氣。
我説:“不怕一萬,只怕萬一,總有不幸的例外吧,你抱著這種僥倖的心理,難怪會有一次離婚的記錄。”
他很不悦,過很久他説:“過去是過去,不能拉在一塊説。”
我頓時説:“對不起。”
“我怕我們的感情會變酸。”
“見了面好像除了爭執,就沒有其他談話的題材。”
“我們結婚吧。”
“我再跟媽媽商量一下。”
“是你嫁,不是你媽媽嫁,你媽若能夠找到個叫她稱心的好女婿來代替我,我沒話説,但是現在——”他住了嘴。
我不出聲。
“我比你大這麼多,”他苦笑,“我應當忍耐,怕又怕你母親説我故意推搪,不負責任,耽誤你的青春。”
我微笑,“我都廿六了,嚴格些説,青春早已不再。”
他無奈的説:“你回去再同她求求人情。”興元送我回去。
母親坐在一角抽煙看報紙,不知怎地,此刻地看上去便有點像銀幕上的反派中年婦女。
我打趣她,“當心中尼古丁毒。”
她見是我,笑了,一邊按熄香煙。
我親暱的走近去問:“想什麼?”
“沒有什麼。”她長長嘆口氣。
“是不是為我擔心?”我明知故問。
“我不為你擔心,為誰擔心?”
“媽,我已經廿六歲了,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你就放下心來吧。”
她很幽默:“是,廿六歲了,真是非常老了,一切事情可以自己作主了。”我笑。
“跟習興元在一起?”她問。
“是的,他又提出婚事。”
母親嘆一口氣,“有許多事是註定的,避也避不過,像這件事就是,看上去你是非嫁他不可,若果早兩三年要躲他,還躲得過,現在就難説了,每個人都知道你同他的事。”
“媽,我不介意人家怎麼説。”
“將來你會介意的,你會發覺,即使你到了英國,唐人街的人還是忍不住要把你的過去一直派司出去,傳到學校,傳到一切華人的耳朵裏去,讓你身無立足之地。”
“這些人,他們自己是純潔的嗎?”我微笑。
媽媽又點起一枝煙,“這我就不知道了。”
“現代人的嘴巴——”
“比以前更壞,”媽媽呼出一口煙,“以前還不敢過火,現在?”
“那看樣子我只好同習興元結婚了。”我微笑。
“是的,看樣子只好如此。”
“媽媽,你不反對?”我太驚奇意外。
“反對有什麼用,拖下去更不好。”她説。
“媽媽謝謝你。”我雀躍,“我叫他來同你説。”
媽媽拂袖而起,“同我説什麼?我與他沒有什麼好説的,這是你們兩個人的事。”
“媽媽——”
“我只是沒有能力反對,別以為我贊同。”她回房間裏去了。
習興元知道後,也不問母親有些什麼牢騷,我這個中間人自然一字不提。他跟我們母女倆相處這麼久,還有什麼不知道的,多説也無益。
他很振奮,立刻要籌備婚禮。
我問:“不是説越簡單越好嗎?”
“此刻仍然是很簡單,你放心好了。”他説:“舉行一個酒會,立刻乘飛機走。”
“什麼樣的酒會?”我笑問:“請一千多個人那種?”
“正是。”他吻我的手,“否則別人怎麼會知道我娶得一個美麗的女孩子?”
我的情緒也重新高漲起來,“隨你去辦,總而言之,我必然奉陪,那好了吧。”
沒想到我們的婚禮引起其餘人的不快,是習的前妻。
她趕了來大吵大鬧。
就當看我的臉與興元駁火。
“結婚?我的孩子怎麼辦?”
興元很耐心的説:“孩子跟以前一樣生活。”
“你們搬出去住?”
“不,我們仍然在此地住。”
“什麼?叫我的孩子跟一個陌生女人住?不可以!”
我冷笑,興元以懇求的眼光要求我冷靜。
她説下去,“不可以,我會找律師商量,我會領回我的孩子。”
“法官早就判了孩子由我撫養。”
“那是因為我不提出反對!”
興元沉默了。
我實在忍不住,“你那麼愛孩子?興元,我們不要受她恐嚇,把孩子還給她。”
興元擺擺手,示意我噤聲。
她嘿嘿嘿地冷笑出來,“還沒過門,晚娘臉就拿出來了,要驅逐孩子了,好,還給我,給人虐待,不如我自己動手,還給我好了。”我氣得發抖。
興元非常沉著。“到底你要怎麼樣?”
她忽然哭了。
我像看一場戲似的,非常意外,鬧完了,別人沒反應,她自己先哭了起來。我真是沒有這種本事,是以母親説我是要吃虧的。
“你不外是要錢。”興元説。
“我要人,你肯跟我走嗎?”她百忙中還要飛出一個媚眼。
是有這樣的人的,我很受刺激:我未婚夫的前妻是個這樣的人才。
“要多少?”
“三十萬。”
“我勸你下次別再來吵。”
她苦笑,“到時米已成飯,我還吵得起來嗎?”很委屈的樣子,“她做了女主人,要趕我走,我也吭不了聲。”
這個女人真是全褂子的武藝,一點都不含糊。
“不得騷擾孩子。”
“別忘了,他們也是我的孩子。”
興元開出現金支票。
不知怎地,我有種感覺,如果嫁了習興元,這種場面會時常發生。
要不我就容忍下去,要不回頭是岸。忽然之間,這次肉帛相見,使我心亂如麻。
她凱旋離開之後,我意料之外的沉默。
興元説:“她是孩子的母親。”
“她這樣零零碎碎的上來勒索吵鬧,你不應慫恿她。”
“我怎會縱容她?”
“你當然有,否則她怎麼會來完一次又一次?”
“我説過,她是孩子們的母親。”
“你不會為我而改變?”
“這種小事——”
“興元,孩子都那麼大了,依蘭已是青少年,就算把她交還給她,依蘭也不一定肯。”
“何必把事情鬧大?”
“你一直護著她。”
“我是老式人,”他説:“我以前的女人,我也得負責,否則她淪落了,一家人面子都不好看,我要照顧她到底,我有這個能力。”
我更加沉默。
“這又無損於你的勢力範圍,除非你存心趕盡殺絕。”
什麼?我成了奸犯?
這個角色太難扮演了。
我勉強的笑一笑,“興元,我們的婚禮,還是押後一陣子吧。”
“你又生什麼氣呢?你應當同情我,瞭解我,明是非才對。”
我抬起頭説:“興元,説是容易,我很難做得到。我怎麼做一個有名無實的女主人呢?你受她控制,而我卻受你控制,難怪她那麼洋洋得意,原來我才是真正的奴隸。”
“你想怎麼樣?”興元問。
“我想靜一靜。”
他很痛苦的用手託著頭。
我離開習宅。我們的美滿婚姻之間充滿敵意災難的不講理女人。
開頭得不好,難免有無限紛爭會跟著來。將來他一定會有許多大事小事瞞著我,怕我同他吵。
很奇怪,在那一剎那,我決定離開習興元。
我相信如果母親早些答應這頭婚事,我會早些退出。
我呆在家中一個星期不出來,每個晚上都做惡夢。閉上眼睛,就看見習興元向我放飛刀,奇怪,怎麼會是他。
也許我終於發覺,一直傷害我的正是他。醒來的時候我心頭倏倏有種剜肉之痛,壓迫得呼吸都不暢通,但我忍著。
媽媽問:“怎麼就在家中不出去?很少有這樣的閒倩。”
我不出聲。
她笑問:“不是鬧翻了吧?”
我説:“是我自己害怕。”
“初生之犢還有恐懼?”
“也不是初生了。”我説:“這一兩年長大很多。”
“看出什麼瞄頭來了?”
“以前你一直反對!我非得護著他來對抗外敵不可。”
“哦,”母親點點頭,“女兒有了愛人,媽媽便成為外敵。”
我尷尬十分。
“説下去呀。”
我只得繼續,“現在沒人反對,我精神很集中,忽然發覺他不是德配,我們在一起不高興。”
“是因為他的前妻?”
“通過他的前妻,我發覺他不愛我。”
“他是愛你的,不然幹嘛追了三年整。”
“也許因為我比別人更純?”我苦笑。
媽媽笑,“這話可是你自己説的。”
“我不會快樂。”
“決定分手?”
“是的,再吵下去沒意思,他説除非我要趕盡殺絕,否則他不能不理不睬他前妻,我真明白,兩個人感情那麼好,離什麼婚?”
媽媽的眼睛看著窗外,“早提醒過你,他們倆很複雜,你應付不來,除非你打算做他的影子。”
“我有我的前途,我要好好的想一想。”
“習天天打電話來。”
“我知道。”
“他人為什麼不來?”媽媽問:“追求要有追求的樣子呀,未婚妻要臨陣退縮,他似沒事人,什麼意思?”
我詫異,“你一直不要他來——”
“我不稀罕他!但是他要尊重你才是。”媽媽怒道:“我最看不順他把你當小雞小鴨似看待。”
“是我自己不好,我太大方。”
“你自己想清楚。”媽媽叮囑。
習興元沒來,依蘭倒來了。
依蘭眉宇間非常像她的母親,但態度大方得多。
“是你爸爸叫你來的?”
“他怎麼會叫我,他煩得不得了,是我自己要來的。”
“你來幹什麼?”我問。
“有話同你説。”她很可愛。
“什麼話?”
“別跟爸吵了。”她説:“你是他唯一的安慰。”
“依蘭,我知道你很懂事。但我不要做別人的安慰,我要做別人的伴侶,你明白嗎?你父親根本不欲過新生活,他只想在舊日的痛苦中過活,不過他要我在旁邊安慰他,那麼我呢?誰安慰我?”
依蘭呆一呆,隔一會兒她説:“如果你愛他,就不該計較那麼多。”
“這個我真的得怪自己,我沒有那麼偉大,我也愛我自己,我不願犧牲到底。”
“想想他的好處。”
“如果他不愛我,再大的好處,與我有什麼關係呢?”我絕望的説。
“這倒是真的。”依蘭很為難。
“回去吧。”我説:“不關你的事。”
“你們就這麼散了?天呀。”
我也苦笑。
“或者你可以改變他。”依蘭又説。
“女人最大的痛苦便是由此而生,妄想可以改變一個男人,或是覺得這個男人會得因她而變。依蘭!你要好好記住我的話,千萬不要認為自己有這個魅力。我知道有一位女士,照顧家庭無微不至,兼三份職.做得一身汗與淚,出錢出力,結果她丈夫甚至不肯戒煙,這種一面倒的付出,日子久了,非常苦悶。”依蘭呆呆的聽著。
説完這些話,我自已忍不住笑起來,我這口氣多麼像母親,我簡直得了她的真傳。
“這麼説來,你是決定放棄父親了?”她急急追問。
我不想説,我想是的。
我心頭雖然慼慼然,但並沒有意思因此退縮,雖然食慾與睡眠都大減,但相信仍可以支持得下去。
“依蘭,回去吧。”我説。
她不得不走了。
母親問:“那是習興元的女兒?這麼大了,亭亭玉立,看上去像跟你差不多大。”
我説:“我才不要做那個年紀的女孩子!旁徨得要死。我甚至不要做三年前的自己。現在這一刻雖然肩負重壓,我還是情願做現在的我。”
母親笑説:“可是現在你的終身問題尚沒有解決。”
“嘿,遲早可以解決的。”
媽媽説:“時間過得快,再隔些日子還沒追逐的人,你就知道了。”
“從來沒有人追我,想想也真氣餒。”我笑,有些女同學,在高中時期就被男生譽為“四大美人”之一什麼的,但我就永久像只醜小鴨,每次舞會都胡亂結伴而往,人家陣仗又各不同,人家有專車接送,還有鮮花糖果。我完全沒有經歷過這樣的好日子。
“別胡説,誰誰誰不是也迫你?”
“哦,那幾個,那幾個是逢人追,哪裏作得了數,只要穿裙子的他們都上去,哈哈哈。”我居然大笑起來,“不不,我沒有什麼選擇,一晃眼青春小鳥已經振翅欲飛,總共也只不過一個習興元。”
母親不以為然,“你比較端莊。”
“不得不端莊呀!有男人向我獻媚的話,我照樣的輕骨頭。”
電話鈴響。
媽媽問:“如果是習興元,説你在還是不在?”
“不在。”
“你這樣避下去可不是辦法。”
“避一陣子再説,他又不是小孩子,只有小孩子才問十萬個為什麼,避完之後他淡下來,便就此煙飛灰滅,豈不是好。”
媽媽搖著頭去接電話,鈴聲早已停止。
她咕噥:“為什麼不多響幾下?”
中年男人談戀愛,再熱烈還似温開水,中年男人失戀,猶如失去的金手錶,慨嘆之餘,立刻作罷。
男女間年齡的鉅額差距,致命傷不是誰比誰先死,而是心懷的相差。
興元對我,算是盡過一番力的了。
我對母親説:“不能怪他!他公務實在纏身。”我停一停,“況且剛才那個電話,可能
是李伯母喚你去做牌搭子的。”母親不置可否。
以後的幾日,我在辦公室比較活躍。
敏感的男同事馬上覺得了。
廿多歲的女孩子,找約會的出路是不愁的,嫁不嫁得到理想的配偶,又是另外一件事。
我零星的跟男伴出去看戲吃飯。表現並不是那麼好,但也許他們見得一團火太多,偶而找個清淡的伴,也算是轉變口味。
我仍然牽記著習興元,不過他沒有同我聯絡,每晚睡前難免有不值的感覺,但並不強烈,時間抹除一切傷痕。我單身出來走的情況不到半個月就傳開,約會排得密密麻麻,另外有一種苦悶,天天穿了不同衣裳同不一樣的男人並排走是一件相當落魄的事,感覺很壞,大家都彷彿在看貨。
也許我是過份了。
回到習興元那裏去?我沒有想過。
終於有一日,我同公司裏的小陳在一間海鮮館子吃飯時,遇到了習。
他同朋友説公事,一桌上有男有女.吃完為我們也結了賬。過來打招呼。
我沒有同他介紹小陳。
他向我點點頭,轉個身走開。
我們之間好像很陌生,但空氣中又有那種親暱感,相信旁人不難覺察得到。
他走後,小陳問我,“那是習興元大律師吧?”
“是的。”
“你們以前……聽説是好朋友。”
我不知是哪裏來的智慧,立刻説:“不,我與他才不是好朋友,他是家父的好朋友,他那麼老,怎麼會是我的朋友,説閒話的人一點常識都沒有。”説得極之流利,一點也不像謊言。
小陳很訝異。“什麼,但很多人説你們在一起很久。”
“我七歲上頭就認得他了,真無聊,我大了才不好意思叫他叔叔,他女兒依蘭同我才是朋友。”我笑。
小陳驚異的説:“你看這些人的嘴巴!”
我笑説:“前些日子,家父託習律師追討一宗錢債,派我做代表,謠言是那時候傳出來的。”
但凡當事人不承認的,都是謠言。
小陳説:“真是的,女孩子的名譽很容易受損。”
“可不是,不過像你這樣明理人是有的。”
小陳很高興。
我心底很感喟。
不流行了,説實話的時代已經過去,誰説要把過去未來細細全部向伴侶數説坦白?
過去的事是過去的事。
那夜電話鈴響,我知道是習興元,我去接聽。
他説:“好嗎?”
“還過得去。”
“看得出開始你的新生活了。”
“嗯。”
“那位不會是你的新男朋友吧?”
“不是,當然不是。”
“有沒有怪我?”
“沒有,沒有前途便要分手,已經拖了很久。”
“我很想念你。”
“我也是。”
“有什麼事,你知道,我總還是在這裏的。”
“我知道。”我很幽默的説:“你對你過去的女人,都照顧得很好。”
他沉默,過一會兒他又説:“願你早日找到歸宿。”
“我想多看看這個世界,這年頭,關在屋裏久了,難保不落伍,來這麼一場,多看多划算。”
“有一兩日,我們已經談到婚事了,沒想到因那麼小的事——”
“——大家趁機臨陣退縮。”我笑替他接上去。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他説。
“再見,興元。”
“再見。”他説。
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