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約秉森在克佑公園的玫瑰圃等。
是深秋,飛機到倫敦,我趕到酒店,第一件事便是打電話給他。
“想我嗎?”
“想。”
“下午二時在克佑公園。”
“好。”
情人的對話大同小異,不外如此。我感慨的想:有多少人能堪破情關?
放下電話洗一把臉,叫一客三文治充飢,我看到梳妝枱上放着一盒紙包裹的禮物,上面有他的筆跡:給我所愛的人。
我拆開來,是一隻金手鐲,我戴上,躺在牀上。
椅背上搭着他換下來的外套。
這是我們一年一度的幽會。
我叫計程車到克佑公園,正下毛毛雨,空氣明澄清晰寒冷,玫瑰花尚且盛放,開得碗口大。
第一次遇見秉森就在這裏。我獨個兒,他陪朋友遊覽。
我請他替我拍照,他給我卡片。
在歐洲,但凡説英語的,都好算親人,碰上黃面孔,博士與唐人街餐館侍役都做朋友。我與他約好在夏蕙吃晚飯。
秉森在英國的生意做得很大。
他對我無微不至,我覺得有安全感,他成為我生活的一部份,一切變成習慣以後,我不想離開他。
我們在一起過了四年。
秉森遠遠的走來,他撐着黑色的雨傘,我趨向前去與他擁抱。
“你好嗎,我的小蝦。”他親吻我。
“你呢?”我問,“家居如何?”
“都很好,我已在夏蕙訂好桌子。”
我們散步,雨漸漸密了。
秉森下午告了假,我們回酒店休息。
“怎麼樣?你願意到大陸,還是留在英倫?”他笑問。
“什麼都好,只要與你在一起。”我説。
“我是一個幸運的人。”他點點頭。
“你妻子的健康如何?”我問。
“最近更不堪,”他的聲音低下去,“因為電療的緣故,頭髮脱落很多,看樣子只是拖時間。如果她沒有病,我反而可以名正言順的向她提出離婚-;——”
“我們出去逛逛馬路,”我温和的説:“有人託我買大衣。”
不想他説太多。
我繞着他的手臂,心中很愉快。我並不知道是否真正愛他,愛情是很奇妙的一件事,來了,當事人遲遲不發覺,去的時候,靜悄悄,不易知曉。
我們在夏蕙跳舞,秉森看上去很內疚,我早已習慣他的情緒,自管自享受着音樂。
我不認為我會與他結婚,婚姻關係至少在開頭的時候應是純潔的,不能摻雜,我與秉森比較像老朋友,無話不説,兩人大不避忌,我與他的感情有很多砂石。
我問:“要不要回去看看?”
他説:“我把酒店號碼留在家中,有什麼事,他們會找我。”
那意思是,最好不要離開倫敦。
去年我們在湖區。
我跳躍,為那漫山遍野的黃水仙與雲德米爾湖。
秉森問:“怎麼了,你不如去年快活。”
“我不知道,秉森,我心中還是很高興的。”我説。
他握着我的手,“你還是在等我的,是不是?”
嗯。
第二天,家中電話來了,他得趕到醫院去。
我在倫敦落了單,也沒覺得不值,一萬哩路趕來看情人,情人去看他病重的妻。
我利用空閒的時間去探訪女友。
“你仍與梁秉森在一起?”她問。
我微笑。
“我不打算勸你,有些女人因嫁得不錯,一副成則為王的樣子,批評女友的行為舉止,其實不過是運氣略好,沒什麼稀奇,不見得嫁得上等男人的女人都有德有能。”她説:“出來玩玩吧,今天晚上家裏有派對,有幾個不錯的單身漢,你不妨挑一挑。”
我點點頭。
女友道:“我是梁秉森,我就不敢讓你空下來,這些年來他佔你便宜佔慣佔盡,他沒想到你一旦離開,他會很空虛痛苦。”
“以他那個身份地位,找情人還不容易?”
女友説:“是,也得看是什麼樣的情人,沒有知識的他肯要?——不説了,準八時我派人來接你。”
“我自己來得了。”
“我不是那種小家子,請單身女人赴宴,叫人家萬山千水的自己叫車,還要埋怨別人住得遠,”
她乾脆説:“那還不如不請,誰沒吃過飯?不見得會在我這裏認識了威爾斯親王去。”
“很好。”我説。
我發了瘋,跑到時裝店去買的士夠晚裝,低領口的紅紗裙,釘滿珠子,那種傖俗的美。
派對很熱鬧,我很掛念秉森,卻沒有心痛的感覺,我變了。
以前想起他,心中總會牽動。
我自由地跳舞,跡近表演式地在人家客廳中轉動。
女友遞上一杯香檳,笑説:“你現在也很肯玩,大家都説你漂亮。”
“女人只要還年輕,打扮起來,人人差不多。”我説。
“今晚的男士怎麼樣?”她問。
我搖搖頭。
“書房裏還有一位,來看看。”她拉我。
書房裏一個年輕的男人用耳機在聽音樂,看見我們連忙站起來,忙中把耳機拉了出來,我忍不住笑。
他訕訕地説:“對不起。”
我坐下來,女主人為我們介紹。
張君達很年輕很有氣質,對我頗為冷淡,主要是我這身打扮,人們對於濃妝的女人沒信心。
他很爽直,女主人走開以後,忽然問我,“你眼睛為什麼畫得那樣?我打賭如果你把油彩洗掉之後,你會漂亮一半。”
我瞪着他,他有點害怕,忽然我狂笑起來。
“你很對。”我説:“我會洗掉。”
“不生氣?”他問。
“不。”我説。
“我陪你回家,這裏太吵,等你洗乾淨面孔,換上端正服裝,我們去吃意大利比薩。”
“OK。”我説。
我又要行桃花運了。
張君達濃眉大眼,有一種憨氣。他送我回酒店,我洗完臉穿上球衣粗布褲,他説:“我的天,你是個美女呢。”
因為説得誠心誠意,我很高興。
我們坐在小店中吃比薩,他把他一生的事告訴了我,他只用了幾句話:自從三歲進幼稚園,讀書讀到今天,現在做研究院,家中小康,他是獨子。
他説:“我母親希望早點看到我成家立室,養一打子女。”
“一打?”我吃驚。
“你不喜歡孩子?”他問。
“呵我喜歡孩子,很小的那種嬰兒,”我興奮的説:“除了睡覺什麼都不懂——”我停了停,“不過他們是無辜的,生到這個世界來痛苦多過快樂。”
張君達説:“你不應該這麼想,既來之則安之,我覺得生活很不錯,看,今天我認識了你。”他眨眨眼。
我笑。
他有他的好處,我懂得欣賞,如果我與他在一起,關係比較正常,也比較健康。
那日很夜才回到酒店,秉森的電話跟着來了,他很不高興,責問我:“你去了那裏?”
多年來我在時間上遷就他,他早已被縱壞,其實我有我的自由,不由他過問。
張君達約我到巧思郡去逛,我答應下來。
我很寂寞,心情也不好,我沒有理由把自己關在酒店裏發悶。
早幾年我會替秉森擔心,他的煩惱即是我的煩惱,可是日子過去,秉森的付出日少,我的想法不一樣了。
我與張君達在巧思郡玩了一整天,他與秉森有一個共同點,知道我有猶疑不決的毛病,因此小事從不徵求我同意,帶點命令式的語氣告訴我該怎麼做,我也樂得不動腦筋,言聽計從。
他的肩膀強壯有力,靠在上面很舒服。
“住酒店多浪費,”他説:“我的公寓有客房,你可以搬來。”
我笑,“人家説什麼不打緊,最糟是怕你將來會説:這女人,認識才三天就搬進我家來了。”
“如果你認為我們有將來,別那麼早回香港。”。
“為什麼?”
“我覺得我們會有發展。”他很肯定。
“你知道什麼?”我笑:“我是一個陌生人。”
“我對自己有信心就行了。”他説。
我陷入沉思中。
我想我的感情生活需要一個大轉變,我並不見得會嫁給張君達,但這樣子無止境的遷就秉森,他不嫌煩,我都覺得煩。
應該是離開秉森的時候了。
那天回到酒店,我伸個懶腰。
想到兩年前,巴不得秉森會離了婚娶我——此一時也彼一時也。我很惆悵,是秉森不好,他沒有灌溉這一段感情,否則可以省下我不少麻煩:換男朋友需要太多的精力,是一種浪費。
我睡着了。半夜電話鈴響,我丟過去一隻枕頭罩住,不想聽秉森嚕囌。
沒想到他第二天就趕出來找我。
我剛預備離開酒店去買點東西,秉森怒氣衝衝地問我:“你又到什麼地方去?”
我若無其事的問:“你太太呢?健康情形還好嗎?”
“那不是問題。”
“那太是問題了。”我説:“回答我。”
“沒有好轉。”
“那意思是,我又得等下去,因為你要做一個理想的丈夫,所以我得一直忍耐。”
“這些年都這麼過了。”他的態度軟化。
“正是,我不想一輩子都這麼過。”
“再忍一忍。”
“有這種必要嗎?現在我的心不悦。”我説:“我看大家都不必再拖。你是不會離婚的,何必呢?你在我身上已得到了一切,不必負責任而享受權利,你絕不肯拋棄妻子做醜人,説句不好聽的話,你在等她死。”
他很吃驚。
我説:“我想説這句話很久了,只是説不出口,提不起勇氣,我們的感情早已變質,你沒有小心呵護之故,明白嗎?”
“你準備離開我?”他問。
“最後一次機會,”我説,“馬上離婚。”
“你知道我不受恐嚇。”他説。
“很好。”我取出空箱子,開始整理衣物
“你到什麼地方去?”他急問。
“不關你事。”
“我們就此分手?”
“我想是,除非你打算大排筵席。”
“你另外找到人了?”
“不關你事。”我説。
“告訴我!”
“沒有,”我説:“沒有其它的人,你對我的虐待還不夠?我尚不能離開你?”
“你不要聽外人的閒言閒語——”
我把所有的衣服一股腦兒塞進箱子,“你走不走?你不走我要走了。”
“你別後悔!”
“我或者會後悔,”我説:“但我不會再回來,你永遠不會跟我結婚,是不是,我到現在才明白。”
我走了出去。
他並沒有追上來。
以往我離開他的次數太多,他不相信我會真的走。
我問自己:“你真想結婚?”
並不,但一個男人真正尊重一個女人的時候,他會向她求婚。
張君達説不見得。
他説:“人們愛的一些人,與之結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些人。”
“那意思是,你即使與我結婚,也不愛我?”我笑問。
“什麼是愛?”他反問:“如果我處處為你着想,照顧你,不令你傷心,這就是愛。多少口中説愛妻子的丈夫動不動失業,叫她擔驚受怕,行為不端,叫她羞愧,嘴吧説愛有什麼用?”
我離開酒店搬到他家裏去住。
他放一星期的假陪我。
我們如朋友般的無所不談,感情倒也進展得很快,到我要回去的那天,他向我求婚。
我未料到有那麼快。
他把我們的共同朋友叫了來做説客。
我那女友説:“你不是老想結婚嗎?現成的對象,不結一次説不過去。”
“去你的!”我笑罵。
“真的,嫁張君達你不會吃虧,累了的話,休息一下也好。”
我説:“那天我看一部電影,女主角説:‘害怕?不,一個如我這麼美麗的女即,十七歲時已看遍一切,我並不害怕,我只是疲倦,非常疲倦’。我並不見得那麼美,不過我也確實很累。”
“結婚吧。”
“我不愛他。”
“你們迷信愛情——”女友冷笑,“實則上什麼是愛情?你愛梁秉森,還不是要離開他?”
我沉默。
“與他訂婚。”女友説。
我搖頭,“我不愛他。”
“死硬派。”
我訂飛機票回香港。梁秉森出現在飛機場。
他説:“我每天在航空公司查你的名字。”
我不想看他的面孔。
我以新的目光看梁秉森,他年紀頗大了,又拿不起勇氣,我就是恨他這一點。
“留下來。”他懇求。
我搖搖頭。
“如果你愛我,陪我回香港。”我説。
“我不能放棄這裏的公司……”
我説:“不很久之前,曾經有人,為了他所愛的女人,放棄了皇位。”
他沉默,我説再見。
他又再叫住我,我只轉頭向他看一眼。
“我馬上辦離婚手續。”他説。
我搖搖頭,步入禁區。
他並沒有那個意思,他説説而已。
上到飛機我才覺得寂寞,花了那麼多時間在一個不值得的人身上。
克佑公園的約會從此中止。
飛機票是我自己付的,如果梁秉森不覺得是一項損失,我何必耿耿於懷,一向以來都是他得益。
如果能夠斤斤計較,算得這麼清楚,事情再容易不過,但是我愛他。
英國濡濕的空氣碧綠的青草地大叢的玫瑰花……我終於與他分手了。
開頭得很壞,我想:從此我不會再遷就男人。
回到家,以鑰匙打開小公寓的大門,我嘆一聲:“到家了!”
那夜特別的寂寞,我洗了衣服,放在乾衣機內烤乾,一件件的抱出來熨。
電視劇熱鬧非凡,提不起興趣來看。
過了週末得上班,我覺得那麼孤單。
在這種時候最容易結婚了。
星期一大清早起牀去上班,暗無天日的做足一天。
下班回到家中,門口有一個人竄出來,我大聲尖叫。
“是我!”
我瞪着他,是張君達!
“嚇壞我。”我拍着胸口,“你怎麼來了?”
“不歡迎?”他咧開嘴笑。
“喂,事先説明,你不能住我家。”我警惕説。
“恩將仇報。”他説。
“這是香港,人家會誤會。”我説。
“我專程來看你,你知道嗎?”他問。
“為什麼?”我間。
“追求呀。”他説:“表示我有誠意,你慢慢總會愛上我。”
我笑:“你很樂觀。”
他不但不生氣,還給我一個鬼臉。
我的心軟下來。
“追求到了又如何?”我問。
“結婚,婚後你可以在家中煮飯洗衣服,明白嗎?”他逼近我。
我問:“你是否願意住在香港,與我過簡單的生活——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我們不會有孩子,因為我不信任生命。有空的時候我只看書與看電視,拒絕扮成一隻蝴蝶到處撲着出風頭,你願意嗎?”
“聽上去還不錯,誰煮飯呢?”
“大家吃麪包。”我笑。
“不,”他咆哮:“你來煮。”
“放屁。”我推開他。
張君達住進青年會,開始找工作,天呵,他不打算回去了。
有空的時候,他去打球游泳逛古董店……他很會享受人生,明明是為一個女人來到香港,但是他做得很灑脱,乘機享受人生,這點我佩服他。
每天早上他跑步,下午接我下班,借我的打字機打求職信,他霸佔了我所有的時間,他是個有主見的男人。
正當我意亂情迷,秉森也趕着來了。
他給我看他那份分居協議書。
遲是遲了點,不過他終於離婚了。
他説:“她也很贊成分手,覺得我應該有新生活,我很慚愧。”
我點着一枝煙,“以前或者我會得分享你的慚愧,覺得有種榮譽,現在我不這麼想了。”
“別再玩了!”他説:“你還作弄我?”
“我不想結婚,那麼多人追求我,我覺得很愉快,我不想這麼快貶值,你明白嗎?”
他真的生氣了,“你決定跟那個小子結婚?”他問:“他養得起你?”
“話不能這樣説!”我也氣,“如果我愛他,我不在乎這些。”
“好得很,”他説:“那麼你為什麼臨上飛機也叫我離婚?”
“你第一次與我約會便答應我離婚——我不想再討論這些問題,我不慣瑣瑣碎碎的鬥嘴。”
“你是愛我的,你只是嘴硬!”秉森説,“你要一大堆不相干的男人釘在你身後幹什麼?”
“我不想跟你結婚了!”我大聲吼叫。
他沒有張君達的耐心,他大力關上我公寓的門離開。我也沒有問他住在什麼地方。
我與他有歷史有感情,與張君達不一樣。他走掉以後,我頗有點悔意。
最後他離婚了,為了我,或者我應該在地上拾回碎片,不應做得太過份。
晚上有人來按門鈴,我渴望是秉森,拖鞋都沒穿上,就奔去開門,門外是一箇中年女人。
她很憔悴,很端莊,面孔很熟悉。
她説:“我是秉森的妻子,我們已經離婚。”
我很警惕,我問:“你來找我做什麼?”
“讓我坐着説給你聽好嗎?”她禮貌的問。
“自然。”我説。
她坐下,我給她倒一杯茶。
她説:“我這身病拖了四年,這痛苦快要結束了。”
“為什麼?”我驚問。
“腸癌可以拖好些日子,醫生已給我最後警告,不會有救了。”
“你——”我驚駭地看着她。
“我一直知道你與秉森在一起,這幾年來你是唯一給他安慰的人,我不能再盡妻子的責任,眼看沒有希望,我不致於自私得要秉森犧牲他下半輩子的幸福。”她娓娓地説到生死,彷彿事不關己似的,“他告訴我,你等得太久,傷害太深,已不願與他結婚,我來勸你,想跟你説他是深愛你的,你們在一起會快樂。”
我目停口呆,“你——”
“真的,”她握住我的手,“答應我,他不是故意傷害你。”
“你與他一起回來的?”我問。
“我在這裏出生,我想死在這裏,是我建議回來的,你不能怪秉森,要離開一個垂死的妻子,不是那麼容易的事,他是一個有情有義的人。”
“他現在在什麼地方?”我急問。
“你答應我了?”她問我。
我低下頭。
她看着窗外,“這世界是美麗的,活着真好,但是我要死了……”她轉頭看着我,“我們都會死,別再為一時的意氣喪失你需要的東西,他在等你。”
“是。”
“我的話已經説完,”她低下頭,“我該走了。”
“你——”
“不礙事,”她説:“司機在樓下等我,你不必送。”
我送她到門口。
百感交集的回到牀上,再也睡不着,秉森打電話來,聲音沙啞地叫我出去喝咖啡,我推他第二天清晨。
想了一夜,我終於不再借張君達的力與秉森打仗。
我情願做失敗者。
我並沒有合上眼睛,一早便到酒店咖啡室去等秉森吃早餐,他比我略遲些到。
一坐下來,我把手按住他的手。
他沒有説話,我也沒有開口,我們有太多的話要講,不如不講。
過很久,我們默默聞着咖啡與丹麥甜卷的香味,我捧着杯子暖住雙手。
他緩緩的説:“你現在知道了,我很難離開一個垂死的人,而我總覺得我們的時間還長得很。”
我動動嘴唇,依然沉默。
“她下午又得入院,這次想很難出來了。”秉森説:“你再等我一陣子。”
我點點頭。
“我終於獲得你的諒解了。”他嘆口氣,把臉埋在我的手中。
我説;“你去照顧她這最後幾天,我等你。”
秉森鬆口氣,這麼大的一個男人,已是中年了,忽然流下眼淚。
我心定了下來,這麼多年的盼望與期待,總算沒有落空。
張君達來找我的時候,一眼便看出我臉上不尋常的地方。
這小子真聰明。
他沮喪的問:“我失敗了?”
我點點頭,“對不起。”
“沒關係。”他説:“讓我擁抱你一下,並祝你幸福。”
他温柔地把我抱在懷中。
“謝謝你。”我説。
“我會來參加你的婚禮。”張君達説。
我説:“一個人的心屬於誰,大概上輩子已經算準的了。”
他説:“我想也是。”
後來我便嫁了給梁秉森。
我們很少吵嘴,每次想到我們在一起的滄桑,便不想吵嘴。
生命中的快樂並不多,而我又等了他那麼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