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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結

    咦?「壞男人啓示錄」不是應該在汪迎鎧那一本就結束了嗎?這本《奇貨可居》又是怎麼冒出來的?

    其實,會冒出這本終結之章,有兩個很主要的原因。

    第一,我想寫一本書,真正的在內容上終結這個系列。

    所謂的「終結這個系列」,並不是指安排所有人物出來跑龍套之類的,而是在整體的主題性上做一個統合與終結。

    所以,壞男人啓示錄第一本,《十分鐘的女主角》,男主角章柏言對女主角的輕忽;第二本,《情在不能醒》,符揚自以為是的佔有,認為這樣就是愛,而且女主角還非接受不可;第三本,《壞心女配角》,成渤的自私與算計;第四本,《如何沒有妳?》男主角麥特和女主角漸漸突顯的性格差異;第五本,《書呆與賭徒》,汪迎鎧那先搶再説的土匪心態。

    這些重心,我或多或少,或明或暗,都結合在這本書裏面。

    因此,有興趣的讀友們不妨來找找看,您覺得本書的哪個部分呼應了其他幾本。

    當然,如果只是把一堆重點堆在一本書裏,它頂多只變成雜燴而已,失去了它自己之所以成書的重心。於是這來到了我想寫《奇貨可居》的第二個、也是和第一點同樣重要的理由——

    我想寫一個很純粹的言情的故事。

    凌某人自己有反省哦!我總覺得我的所有創作裏,總會有一些元素在裏面而讓它稍微偏離了言情的「正道」。

    畢竟,言情者,顧名思義就是要以愛情為主嘛!人家老是在裏面加些人性黑暗、婚姻現實什麼的,實在是太不「敬業」了啦!

    所以,這次凌某人很認真的在想:我一定要寫一個真的很言情、很言情、很言情的小説。

    要怎麼達到這個目標呢?首先要從一個很典型很典型的言情梗開始。

    我第一通電話,先打給一位平時固定會看小説的朋友,劈頭就問:「我問妳哦,如果人家跟妳講言情小説,妳腦子裏第一個浮現上來的故事大綱是什麼?」

    朋友A想也不想就説:「就是那種孤女與金錢的故事啊!」

    「孤女與金錢?」凌某人受教的問。

    「就是那種女主角因為某種原因需要一大筆錢,或是某種原因欠一大筆錢,這個時候男主角就以着那救世主之姿,捧了一堆錢砸在女主角面前,要女主角從此跟了他的那種故事。」

    「是哦?」凌某人眼睛一亮。

    好吧!那……那就從孤女與金錢的故事開始好了。如果對言情小説如此博學多聞的死黨如此説,那它應該是個很典型的言情小説才是。從這條路寫下去,還能寫到多岔題?讀友諸君,您説是吧?

    凌某人興致勃勃的開始寫了。

    寫了。

    寫了。

    寫到一半……

    不對喔!原先亮着的那盞燈泡被關掉,另外一盞亮起來。

    正常的情況,男主角挾着大恩於女主角,不管中間對她多惡劣,最後他大澈大悟,然後女主角含淚笑着擁抱他,兩個人就快樂大結局。

    可是凌某人寫小説有個習慣,在推測人物性格合理性時,我會把自己代入,以「假如我是女主角的話,我遇到這種事情會怎麼辦?」、「我身邊的人又會怎麼反應」這樣的方式去模擬。

    然後,我就發現,我很難在一個男人端着施恩、要脅的姿態出現時,還能告訴自己「我愛上他了」。

    我真的做不到耶!不論他再酷再帥再多金都一樣,好的外貌頂多能讓女孩子覺得,比起滿口黃牙的男人而言不那麼噁心之外,我很難去説服自己,女主角會這樣死心塌地的愛上他。

    可能因為凌某人的性格就不是會認定「愛情裏只要有愛情就好了」。當愛情本身只有「愛情」在支撐時,其實激情一旦燒盡就真的什麼都沒了,天長地久那些都只是空談。

    能走得下去的愛情,必須是有除了愛情以外的東西一起撐持,例如尊重,自由,互信,諒解等等。如果一段愛情不是基於尊重對方的立場,讓對方保有自由意志的空間,我不知道這樣的愛情要如何持續下去。

    所以男主角在中途也發現了這一點。

    總的來説,他找到了可能會毀掉這段感情的癥結,並改善了這一點,所以他最後抱得美人歸。

    但是陷入愛情並沒有讓他因此變成一個完人——而這一點也是「壞男人啓示錄」裏男主角共通的現實。

    愛情並沒有讓他們從此以後就變得完美無缺,他們仍然保留一些只要是人都改不掉的本性,只是他們學會了如何讓這些缺點更圓融,讓它們能與自己的人生和平共處。

    他們必須如此。不然凌某人不把女主角配給他們。

    這就是《奇貨可居》的來由與創作心情。

    壞男人啓示錄,到此,終於終結。

    請大家一起翻開書頁,來讀讀這最後一位壞男人的故事吧。

    ◎寫信給凌淑芬:台灣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在234號11樓之3凌淑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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