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的下午,想聽流行歌。
流行歌是我的日記。每一首我喜歡的歌,都清楚地反映了我當時的心情。人生中每一個時期都有特別的歌,也許我在當下沒有為心情寫下隻言片語,那時流行的歌卻能立刻喚醒當時的景象和聲音。每隔一陣子,我就會被生活追逐到麻痹的程度,滿腦子只想到下一個會議在幾點,手機還可以講多久就沒電。那時我會站到CD架旁邊,踮起腳,拿起最上面一層的CD,甚至卡帶,拍掉灰塵、打開音響,把自己拋回從前。
聽羅大佑的《之乎者也》,我想起了憤怒的1982年。那時身旁每一個人都虛偽,每一個三十歲以上的人都令我反胃。我擠在萬人的中華體育館演唱會,雖然是最高最便宜的位子,卻覺得自己在歌聲中變成上帝的兒子。聽周蕙的《約定》,我回到1999年的台大醫院,那時爸爸在住院,星期日的下午,我坐在病房外長廊的綠色塑料椅,彷彿聽到爸爸從病房中傳出的叮嚀:“你我約定難過的往事不許提,也答應永遠都不讓對方擔心,要做快樂的自己,照顧自己,就算有一天一個人孤寂。”
回到從前是很重要的,它讓我們重新建立起時間觀念。時間很長,我們每天出生入死、奉為極致的事,幾年後還記得的沒剩幾件。高中時認定要生死相許、天長地久的情人,三十歲後卻想不起她的名字。沉溺於今天的喜怒哀樂,沒有太大的意義。聽過去喜歡的歌,我們會突然瞭解人活着不只是為了今天和明天,也為了過去和未來十年。人活着不是為了眼前的愛恨,也為了記憶中曾經愛過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