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的下午,想聽搖滾樂。
我講的不是pub裡那種沒頭沒腦、會鼓勵長得不怎麼樣的女生爬到吧檯上熱舞的節奏。也不是一個人關在家中、獨自享受價值一百萬的擴大器傳出的噪音。我講的是在海邊,在沒有廁所和旅館的草叢,和一票披頭散髮的陌生人一同搖滾的感覺。
“春天吶喊”露天演唱會每年四月在臺灣南端的墾丁舉行,令我想起了所有演唱會的鼻祖——美國的“Woodstock”。1969年8月15日禮拜五,當越戰在另一個大陸打得如火如荼,五十萬人擠進了紐約州北方荒郊野外的Woodstock,展開“音樂與和平”的狂歡。三天後,三個人被踩死,三個嬰兒在現場誕生。
露營式演唱會最美的是:它打破pub裡那些裝腔作勢的嘴臉,讓你體會到水乳交融的滋味。
在pub,大家穿意大利的皮鞋,身上有濃郁的古龍水。在野外,大家臉上都是泥巴,沒有人交換名片。在pub,大家眼神遊移,每分每秒都在演戲。在野外,大家只看舞臺,沒有人會偷偷瞄你。在野外,大家都是頭上戴著花的小孩。在pub,每個人都變成花痴。在野外,你和來自世界各地的陌生人躺在大地,徹夜不眠地談論和體驗著愛、性、雨、泥、音樂、自由,和其它各種不著邊際的東西。最棒的是,如果你有門路、敢於冒險,這一切都不用花錢。當我們不在乎一件東西是不是免費時,我們就不再年輕。
電吉他刷起,群眾歡呼,那一剎那,你似乎感覺到你會永遠年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