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很愛自己的人,一點不肯吃虧,從小為自己定下了一套擇偶標準。我怕丟臉,所以一切都很挑剔,循規蹈矩的做事。像我這樣的人怎麼會去單戀一個男人呢?可是事情往往是不可思議的。今年我十五歲半,照中國人的算法是十六歲,我自認為是個大女孩子。我寫日記,練毛筆字,讀最好的英文書院,功課那麼緊,家裏還請了法文老師補習整個暑假練網球學游泳,唯一的缺憾是沒有音樂細胞。但我還是很驕矜的,在學校裏簡直沒有同學跟我要好。我們是女校沒有男生,有時候學校開舞會,別的地方有學生來,我都不喜歡他門,那些男學生的白校服是髒的,他們臉上長滿皰皰,好醜,戴眼鏡,聲音像小公雞,説英文帶廣東音,肉麻死了。所以我怎麼會單戀男人呢?我這麼驕傲。
有一天放學晚,爸爸下了班,與媽媽在説話,怪興奮的。爸説:“噯,俊東真是結婚了。”他把照片給媽媽看。
媽媽説.“天曉得,咱們女兒這麼大了,他還剛剛結婚?”
“可不就是。你瞧瞧。”
媽媽把照片看看,“唔,很好看,在家拍的?”
“是呀,就回來渡蜜月了。”
我過去説:“我也要看。”
媽媽笑道:“小毛就是這個樣子,百樣有份。”
我把照片看了,那個男人的臉背光看不清楚,那女人卻是漂亮的穿一件翠藍色絲絨面子的短襖,一排水晶套紐,笑得非常嫵媚,眼睛雪亮。
我放下照片説:“像媽媽。”
媽媽説:“我老太婆羅,人家才年輕貌美呢!”一邊笑。
爸爸説:“挑了十五年,挑到個才貌雙全的,也算難得,俊東這些年來守身如玉,原來如此。”
我問:“俊東是誰?”
“爸爸的同學。”媽媽説。
“老頭子?”我問。
爸説:“這什麼意思?媽媽算年輕貌美,爸爸的朋友是老頭子?”
我笑,“我沒有説你老呀!”
爸爸説:“是老了!女兒都這麼大啦,怎麼能不老呢?”
我聳聳肩,只好去做功課。
地理,加拿大的產麥丘陵地帶。國文,孟子論孝。英文,要寫一篇作文,題目:我的願望。老是這種題目,從小學到中學一樣,我打算寫我的願望將來是做個作家,可以寫不同題目的文章,免得老寫我的願望。英文:沙士比亞暴風雨第一幕。咆吼山莊第七章。希夫克里夫對凱芙琳真壞。希夫克里夫根本是個壞蛋,這本小説差極了,聽説某些作者還抄這種調調兒,變成中文版還暢銷得很呢!該不該成為一個女作家?好象不大高級!生物……代數……功課這麼多。物理最差勁了,音波那章老讀不熟。上星期媽媽帶我去詩韻。那裏的衣服不適合我穿,後來又去分店,終於買一條裙子,可是天天得穿校服,不穿校服又穿什麼呢?
學校裏沒有一個女老師穿得及格,大密斯王的旗袍都是花布的,小密斯王的絲襪勾破棹也不換。
我希望可以發育到五-五寸半,女孩子矮不好看,現在只是五尺四寸,不成問題吧?十五歲半了。明年要去買一塊蒂婀的香肥皂,貴得很,媽媽説不要緊,女孩子香噴噴才好。媽媽真是好媽媽。
要集中精神做功課真難。子曰……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夫子們説過的話都是對的,那天在十七歲雜誌上看到花襪子,香港就還買不到。香港日本時裝太多,我不喜歡日本衣服,穿起來永遠像個小女孩,娃娃似的老長不大。姐妹雜誌老騙人,一放下書就趕出去買那些示範過的裙子,可是老買不到,店家説賣光了。生氣。
張美芬叫我小毛,小毛是她叫得的嗎?我不高興每個人叫我小毛。牙醫東尼叔叔説:“小毛,你有四個牙壞了要補,別老吃瑭。”沒有呀,我才不像她們什麼糖都吃,我單吃杏仁洛加糧,將來有男朋友,要送一打玫瑰花與杏仁洛加,玫瑰花雖然俗氣,要是真有人天天送倒還是喜歡的。
幾時會有男孩子送我玫瑰花呢?有幾個?媽媽説女孩子十六歲才可以有社交活動,太早會十分賤相。可是也有人十多歲做電影明星的。媽媽説我非要念學士不可。女孩子沒知識,就除非靠臉靠大腿吃飯,那是很慘的。
將來做什麼呢?讀完書還沒有結婚,當中有一段日子,要選一個高貴獨特的職業。我希望我不要隨隨便便的戀愛,然後馬馬虎虎的失戀。
胸罩又不合身了。很緊。老師説要買那種墊薄薄纖維綿,不準透明,不雅觀。可是媽媽穿透明的不曉得多合貼。媽媽最漂亮,三十七歲看上去跟廿七歲以的,將來如果有媽媽那樣的身裁,太棒了,媽媽的香水用“查利”,她買一瓶可龍水給我,但是不準用化妝品,唉。
一天的功課總要做三、四小時。
做完後看一個很壞的電視節目,才睡了。
現在的生活像一隻蛹,我後年畢業,那時候會不會變一隻蝴蝶?太渴望了。
過幾天上課,郭雪珊説她哥哥請我看電影,我以為大家都去,馬上答應了。後來弄清楚只請我一個人,馬上又拒絕,真沒意思,第一個約會原來是這樣的。郭雪珊的哥哥好土,戴一個鐵鏈子的精工表,念工專,我才不去。因此生一天氣。回到家中拼命按鈴。
要命,這種人。亂約會,憑什麼嘛!不要臉。
女傭人來開門,我在門口放下書包,聽見客廳裏有客人,還有爸爸的聲音,他提早下班了。
我進去,媽媽説:“小毛放學了,小毛來見周叔叔周阿姨。”
我知道是照片上的兩夫妻來了。原來他們姓周。
我走過去説:“周叔叔周阿姨。”
那周阿姨一臉笑容,人比照片漂亮,迎上來拉住我的手。
我笑説:“周阿姨最美了。”
她轉頭説:“俊東,你瞧瞧這孩子多會説話!又長得秀氣,他們福氣真好,女兒如此出色,聽説功課也上等。”
那個周叔叔轉過頭來,我才看他一眼,就呆住了,怎知可以這麼好看!他長得實在太帥了。瘦瘦的臉,濃眉,秀氣的鼻子筆梃,眼睛閃閃生光,臉上沒笑,眼睛先笑,唉呀我想,怎麼辦呢?我明明是愛上他了,不是每一個女孩子都可以在一生之中碰到他那那樣的男人。他坐在沙發上,淺咖啡色凡立丁的褲子——爸也喜歡這種料子,扣布襯衫,米色套頭薄羊毛衫,深紫紅半靴子,打扮得那麼大方高貴,除卻薄薄的一隻白金錶,什麼也不戴。他連白髮也沒有。他看上去那麼舒服,很高,但是不很壯,最主要的是他臉上沒有皰皰,又不戴眼鏡,跟我平日有機會碰見的男生是完全不一樣的,太帥了。
他跟我説:“你叫小毛嗎?”
我點點頭。不知道為什麼,臉忽然全紅了。
他微笑,“你爸爸常説起你。”
媽媽説:“當然啦,只有她一個女兒。”
他跟他妻子説:“噯,咱們也生一個,叫二毛。”
周太太笑,“神經病!”
我才發覺他是結了婚的,有太太的。我低下頭。
那天晚上我寫日記:
他是最最完美的,連聲音都那麼好聽。他學問那麼好。爸爸才唸完學士,他卻是博士。説話那麼風趣,又幽默,與他在一起,像個美麗的春天,微微下點雨,沒有功課,可以去公園散步,是的,他就是那樣一種默然的狂喜可是怎麼辦呢?我才十五歲半。他怎麼會注意我?怎麼可能,他有妻子,他怎麼能約我看電影?世界已經令我失望了,令人噁心的郭玉珊的哥哥請我看戲,可是周叔叔是永遠不會叫我出去的,他們來度蜜月.兩個月就走了,我叫媽媽改天請他們吃飯,我希望見到周叔叔。甚至是周阿姨,她也那麼美,令人無從妒忌起,她對我那麼好,送我兩隻銀手鐲。太高興了。他們真是一對。我是愛上週叔叔還是周阿姨?還是兩個都愛?將來我會碰見周叔叔那樣的男朋友嗎?我不要郭家那種,不要不要不要!
寫完這段日記之後一天,媽媽就請周叔叔吃飯,請在一間很靜的夜總會。我很翻遍衣櫥,沒有衣服好穿。煩死人,能買的時候不去買,現在怎麼辦?
莫沅君説她曉得有一家店有,我們放學馬上去。結果有件粉紅色的長裙子,一層層的花邊,我嫌花邊太多,我不要像個洋娃娃,我説過多次了。女店員拿出一件黑色絲絨露背的,看上去真不錯。但是媽媽一定不讓我穿黑色的。我怎麼辦呢?小孩子的年齡過去了,大人的年齡沒到。
跟莫沅君跑得累死,功課也沒做。西洋歷史要寫一篇玫瑰戰爭的結論。失望地回家,匆匆作功課,連飯都沒吃好。
媽媽問:“小毛怎麼心情不好?功課太忙了?”
我説:“媽媽,我這個童花頭留了十三年啦,換個髮型好不好?請周叔叔吃飯,我也沒衣服穿。”
媽媽詫異的説:“什麼吃飯?你小孩子也去?我們沒打算請你。”
我一聽,臉先臊紅了,握着拳頭,忽然忍都忍不住,氣急攻心,哭起來。
媽媽莫名其妙,呆呆的一直叫:“小毛小毛!”
後來她總算讓我去,我已經很失望,一切不如意的事都是在這段時候發生的,怎麼媽媽會這麼疏忽?她該知道我是多麼渴望去這個晚會,她應該知道。我傷心了一個晚上,也沒睡好。
第二天上課沒精打采。老師説英文小説要測驗,那本“奇異故事”都是希臘神話,名字非常難記,不過我很有興趣,還有一本“符”是華德史葛爵士的,不好讀。週末自那個晚會回來非得再各重讀一次不可,分數拿得壞,同學不尊重我,老師也不喜歡我,太重要。
我幾時才十六歲呢?十五歲半,説出去永遠被人當小毛。誰讓我的名字叫小毛?
放學走過一家公司,見到我要的裙子,雪白,麻紗繡有小孔的,最好就是還有件鬥蓬配,在這種天氣不怕涼,斗篷是同料,只有肩膀繡花,以下是淨麻紗,輕盈而秀氣。我非常高興,奔進去問價錢,太可怕了,竟要八百五十塊。我口袋只有一百,我怕有人會買走,問店員可不可以付定金留在一邊,我隔一小時馬上來取。店員很好,她説不用定金,但一小時後如果有人買,她就不留給我。
我叫計程車回家拿了自己的銀行存摺去銀行。一共才只有一千五,提了九百出來,馬上去買那套衣服。那店員很高興讓我試,連一針也不用改-碼剛剛是十號,太幸運了。周叔叔會請我跳舞的,一定會。包好衣服我去看鞋子。我要配雙淺藍低跟的鞋子,居然也買到了,花得只剩車錢,回家媽媽很急,她説以後遲那麼多回家,一定要先通知她。
我把理由敍述一下,她説我太花費,十五歲就買那麼名貴的衣服,廿五歲怎麼辦?我只好陪笑。那存摺裏的錢是我好幾年的壓歲錢節蓄的,一下子都幾乎用光了。怎麼捨得?都為周叔叔。
我要看上去像大女孩,他太會請我跳舞。
果然,那天周阿姨一見我立刻稱讚説漂亮。
我們到了夜總會,吃法國菜,爸爸不讓我自己點菜,爸爸最可惡。
周阿姨穿一件繡花軟緞旗袍,那麼特別。我覺得她這種年紀才好穿衣服,什麼都合適。媽媽穿洋裝,料子十分考究,一比之下,我這身衣服像是畢業舞會的衣服。我又失望了,而且一整個晚上沒人跳舞,我坐在周叔叔隔媽媽一個位置,既不是對面,又不是旁邊,什麼也沒説,他們四個講的話我也插不上口,默默的坐了半夜。
還是臨走的時候,周叔叔笑説:“小毛疲倦了。快回家休息吧。”他的笑容十分温柔。
他的黑西裝那麼瑞正。
還是值得的,就是來看他這麼一眼,聽他説這句話還是值得的。
回到家我脱下衣服小心掛好,淋浴出來,聽見媽媽低聲與爸爸説話。
媽媽説:“小毛到尷尬年齡了,情緒非常不穩定。”
爸爸説:“我知道。”
媽媽又説:“像今天,硬是要跟我們去,什麼意思?去了也不高興。”
爸爸説:“順着她一點,過這一、兩年就好了。”
媽媽説:“但願如此。”
我鑽進毯子之前很有點歉意。
叫爸媽遷就我,太難為情了,也太不應該。
整個晚上夢見周叔叔。有聲音對我説:“復活節有假,去約他出來,復活節功課沒那麼忙,他人那麼好,不會拒絕你的。”做了一夜的夢,那聲音彷彿是媽媽的聲音。
醒來之後,想到復活節他就要離開香港,不曉得回哪裏,我怎麼找得到他?恐怕以後再也見不到他了呢!馬上又哭了,我從來沒有為男人哭過。感覺壞到極點,但願沒有這種經驗。
反正再也睡不看,便起牀温習,把那兩本書裏的人名全抄下來,一遍遍的背。老師最喜歡抽人名來問,常常出一句沒頭沒腦的對白,問我們(一)是誰説的?(一分)(二)説給誰聽?(一分)(三)為什麼要説這個話(一分)(四)説完之後發生什麼?(一分)。不讀得熟是不行的。
等媽媽八點半起牀,我已經看完半本書。媽媽很感動,馬上叫傭人去做我喜歡的早餐:冰糖蒸蛋。做媽媽的真是,女兒肯用功她就那麼樂。她有什麼好處?我做媽媽以後也會這麼偉大?
吃完早餐反而困,結果躺在小牀上睡着了。
迷迷糊糊聽見爸爸説:“小毛功課吃緊,難為她年年十名內,不用咱們擔心,物理怕要補習。”
媽媽説:“現在的孩子物質享受給比我們好,但是功課太辛苦。”
找心裏説:我不是孩子,不要“孩子”我。
我把鬧鐘撥到十一點。
但是王君穗的電話十點半就來了。
我去接聽。她説:我們去看早場。”
我説:“我有事,不去。”
“温習嗎?死用功。”她嘲笑我。
我怎麼肯讓她知道我温習?要是她知道我啃書,她一定會緊張,人人那麼用功,拿第一就難了,我也很自私,於是説:“不,爸媽帶我去郊遊,今天天氣好。”
她放下心,“哦,那麼改天去。你幾時温習?”
我説:“明天星期天好了,翻一翻。”
“好,再見。”
我放下電話,回房馬上拿起書,讀得十二分仔細。
也不知道怎麼學壞的,對同學不説老實話,每個學生都想作瀟灑狀,其實不讀書怎麼可以成績好?人人都默默的用功。要是會考考得不好,便沒有希望進香港大學。我不願意到英、美去升學,離家好幾萬裏,苦都苦死。誰曉得?也許到十八歲,會喜歡去外國見識見識也説不定。
熬到下午四點實在不行,放下希臘神話就閉上眼睛,還有一本。心裏暗暗好笑,玩三天三夜都不累,看書就像受了催眠術似的。
測驗完之後我很有把握,到底一整個週末都花了心血。
日子一天天過去,我幾時可以再見周叔叔?
他回請爸媽的時候,能不能也連我也請在內。
我問媽媽:“周叔叔怎麼不來?”
媽媽説:“人家要做的事多看呢,怎麼好常來?”
“他忙什麼?”
“渡蜜月,見親戚朋友呀!”
“我們也是他的朋友。”
“他不是見了我們嗎?”
媽媽好不詫異。
看樣子沒辦法,只好靠自己的。
怎麼靠法?打電話找他。一定要老着麪皮。
在爸爸的記事本翻到周家的電話號碼,我搖過去,“請周俊東先生聽”心比平常跳得急,手也冷了。幾乎馬上想扔下話筒走。可是他的聲音已經傳過來。
我説:“我是小毛,周叔叔。”聲音像蚊子叫。
他想一會兒,“哦,小毛。”他是那麼愉快。
我能説什麼呢?聽到他的聲音已經夠了。我拿着電話不曉得説什麼才好,第一次給男人打電話,原來結果是這樣子,我一切的第一次都是這麼尷尬。
“小毛,”他温和的説“有什磨事嗎?”
如果沒事也説上半天,太十三點,我可不要給他那樣的印象,怎麼辦呢?
我隨機應變的説:“周叔叔,爸爸媽媽説你好些時候不來我們家,讓我問問你是不是很忙。”
“都是無事忙罷了,你跟他們説我一有時間馬上來打擾。”
“周叔叔,你就要走的吧?”
“可不是,匆匆忙忙,身在異鄉為異客,不是滋味。”
“周叔叔為什麼不長久住在這裏?”
“有很多道理。小毛,你中學快畢業了吧?”
“快了,還有兩年。”我説:“功課很多。”
“升哪裏的大學?”
“香港大學。”我説。
“好得很,然後暑假的時候到歐美去旅行一下,香港的孩子知識很好,就是見識差點,連一年四季都看不見,你可別犯這毛病。”
“是的,周叔叔。”
“好,小毛,再談吧。”
“周叔叔,”我急道:“那麼你幾時來我們家呢?”
“小毛,我説不定噯,有空一定來,好不好?”
“好的,再見周叔叔。”我只好那麼説。
我掛上電話。
我等了很久很久,像做賊似的,偷偷走回房間,心裏面很是憂傷。我喜歡他,可是不能見到他,為什麼?大不公平了。這是我第一次覺得做人不能順心。
測驗卷子發下來,五十分中拿四十五分,成績實在很好,做人那麼多事當中,讀書是最容易的,只要下過功夫就可以拿好的成績,難怪有些人一輩子離不了學校,一直念一直念,總比想見一個人而見不到容易。
好郭的又來請我去郊遊,我才不要去,跟他到哪裏我都不高興。不喜歡就是不喜歡。他請我去巴黎我也不要去,肉麻死了。
一點新事也沒有,天天是上學放學。換好校服就走。校服熨得好,可以兩天換一套,去年親做的,今年又緊了。上次鄭婉如説她媽媽罵她,年年要做校服,就是長得比人快!這種媽媽也會有的!後來婉如不敢再提做新校服,把舊的繃在身上,十分不雅觀。家長加果這樣不體諒孩子,幹嘛要生養孩子?
太多的父母把小孩子看為一種負擔,真是可怕,孩子們是十分無辜被生產下的既然活在世界上,需要温暖瞭解與愛心,這世界這麼大這麼冷酷,如果不能自父母那麼取到應得的温暖,叫我們何去何從?鄭婉如説她一輩子也不會忘了這件事!這些父母天天埋怨子女,卻年年把不幸的生命帶到世界來,天下最無恥的是這些人了。
我的爸媽不是這樣的,我很幸運。
我還應該為周叔叔的事情煩惱嗎?
爸爸這麼盡責,媽媽這麼能幹,他們又長得瑞正票亮,我是家中唯一的孩子,他們待我如朋友一樣,十五年來我沒有受過一點委屈,每樣事都獲得他們的諒解,他們提供的意見永遠有益於我。可是為了周叔叔。
我也懂得這是沒有希望的,我是小女孩,他是中年男人。這種感覺不正常的,周叔叔做夢也沒想到我會日日夜夜的想念他,製造機會來與他見面。但是我不能夠控制自己,我身不由主啊。
班上鄭婉如與我最談得來。碗如比我大一歲,她是很有思想的一個人,她説話很有味道。
她説:“有一次我説同學小毛一個人睡一個房間,我哥哥叫我住到小毛家裏去,別空自羨慕人家!”
婉如最不幸,什麼人都可以罵她,她母親相當鼓勵這種作風,不但不阻止哥哥罵妹妹,還覺得既然兒子代她教訓了女兒,就不用她費心。婉如一點自尊也沒有。可是婉如的功課好極了。
她説:“唯有如此,我做人才有信心。”
我説:“婉如你做人一定有成就,人家説只有受過苦的人才可以成熟得快。”
婉如説:“我也沒受廾麼苦,我哪裏敢説受過苦?只是我太希望家人給我一點温暖,不要把我當一件傢俱。想了這麼些年”
“不要緊,將來你嫁一個好丈夫,必然會得到補償。”
婉如笑了。
我想把周叔叔的故事告訴她,想了一想,終於沒説。
周叔叔走了!
媽媽説的:“俊東真是,連送也不讓送,就這麼走了,只來個電話!”
我聽到這句話整個人像五雷轟頂一樣,手上的書本撒了一地。他走了,他沒有告訴我一聲。他心裏根本沒有我這個人。啊!我真的如此微不足道?真的一點想念的價值也沒有?但是我卻會記得他一輩子。他知不知道,除了父母之外,我只愛他一個人。
我哭了。就這樣子他走了,連一片雲彩也沒帶走。怎麼會有這麼殘忍的人。我哭了又哭。我為他告一天假沒上課。媽媽請一醫生來看我。我硬是説頭痛,醫生無可奈何留下藥走了。我躺在未上不肯起身。我不停的想着周叔叔的一言一笑,心上像有塊大石壓着。
鄭婉如取學來看我,帶來筆記。我又哭。
婉如説:“吃完藥就舒服,別哭。”
我馬上明白父母朋友再對我好,有很多痛苦是要自己承擔的。
我還是去上課了。什麼比什麼重要,我是非常明白的。但是我胃口很不佳,常常嫌菜不好。幾何測驗幾乎不及格。
卷子發回來,爸爸媽媽與我討論。
“是不是對算學沒有興趣?”他們問。
我説:“的確是沒有,但平常也不會這麼差,我一向比較喜歡新數。這次平衡等邊問題沒做熟。”
“請人來補習好不好?”他們問。
“好的,只補這一科,一星期補兩小時夠了。”我還得讀法文呢!
“那麼要請大學生,我們去問問。”媽媽説。
爸爸説:“小毛的數學一向是最弱一環,女孩子大多數這樣,可是她英國文學與中文都好。”
我低下頭,很難為情。婉如替人補習賺外快,我還得找人替我補習,一進一出差太遠了。一定要要用功。
週末正在學織毛衣,媽媽説補習先生來了。我放下織針出去,看見一個很年青的男子。
媽媽説:“這是江哥哥,江哥哥是中文大學的,你要聽江哥哥教。”
“是。”我低聲説。
江大哥廿多歲,數學好極了,像電腦一樣,出了很多例題給我做,他説我不明白原理,做破頭也沒用,死背例子是最笨的方法。
他教書很耐心,而且很有辦法,一教就通,一星期下來,我的頭緒漸漸歸一,有時候也可以發問了,江大哥不漂亮,但是……他不是電影明星式的人。坐在那裏不出聲的時候,他很普通!但是笑起來他是完全另一個人,很少有笑得這麼明朗開心的面孔。
過了一個月,他已經來過四次。媽媽問我有沒有開心一點。
我答:“對於幾何是開心得多了。”
媽媽笑問:“你還有什麼不開心的?”
我不響。
漸漸我與江大哥也有些話好説。江大哥會問:“你為什麼老低看頭?”他笑,“除了小毛外,你還有沒有別的名字。”
我不怕他,我説:“我最不服氣人家做算術不費腦筋了,我再低頭也想不通。”
有一次他回家的時候剛巧我也要出去,於是大家一起出門,他在門口問我:“小毛,我學校有個舞會,你要不要來?如果你來我後天接你。”
我猛然抬起頭。“你請我做舞伴?”我意外的問。
“不,”他幽默的説:“我請你做保姆。”
我笑,“你真會欺侮人。”
“去不去?”
“去。”我説。
那夭回到家中,我馬上翻出那件白色的麻紗裙,天氣還沒涼透,還可以穿一次。我把裙子放在牀上,心中想:啊周叔叔對不起,本來我想以後都不碰這裙子了,但是江哥哥他請我去跳舞呢,媽媽一定會贊成的。
我想周叔叔不會反對,我懷疑他是否會記得我。我只有十五歲半,我怎麼能夠以後都不跳舞呢?還是快快把這件衣服熨一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