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古木奇好像請了很多朋友,他們先後而來,一共買了我五十七瓶啤酒。不過他自己一瓶都沒有喝,他也不抽煙,只是坐在那裏沉思,聽任自己的一幫朋友在那裏興高采烈地胡鬧。又是一個“心事男”,看來不是老婆跟人跑了就是股票被套牢了,值得可憐。這期間我們的眼神交流無數次,直覺告訴我,這是個有錢的主兒。只是不知道,他是不是也有個唱歌像蚊子哼的女朋友。
我做了個手腳,買單的時候,五十七瓶弄成了七十七瓶。他眼皮都不眨地簽了單。我喜出望外分外熱情地把他們一行都送到大門口,“再見歡迎再來”説得我嘴皮都發麻,他的朋友們很快散掉,他卻折回身來對我説:“晚上幹嘛?”
我反問他:“幹嘛?”
他問:“你幾點下班?”
我答:“隨時。”
他朝我擺擺頭説:“那我們走吧。”
什麼什麼什麼?我疑心我聽錯了,雖然我蔣藍是開放型的,但如此這般快進入狀態對我而言還是第一次。他挑釁地看着我,臉上的表情分明在説:“是不是怕了?”
我怕過什麼?
我對他説了一個字:“等。”然後我飛快地跑到酒吧裏,飛快地換掉了我那身噁心的鮮黃色的工作服,飛快地拿上我的包,飛快地白了酒吧老闆一眼,飛快地跑回到門邊。
上帝保佑,他還在。
這回他抽煙了。靠在他的越野車旁,把一根煙抽得風聲水起。原來他是會抽煙的,這一晚上真是難為他了!
真是天下第一裝!在下不服都不行!
我拎着我的仿版香奈兒包,邁着貓步走到他面前,把聲帶調整到最迷人的區域,對他説:“先生貴姓?”
“噓。”他發出這個簡單的音節後,就轉身替我拉開了車門。我一屁股坐到那個寬大的真皮座位上,當時腦子裏忽然冒出一個極為妖豔的詞:“一夜情。”
這個詞讓我多少有些坐立難安。我這個人有個毛病,用阿布的話來説,那就是“愛惹事,惹了事卻又怕事”。是的,是的,我承認他總結得非常對,這是我一個致命的弱點,所以,當這位陌生男士的越野車深夜時分在北京的道路上飛馳起來的時候,我內心的恐懼已經不能抑制地開始冒頭了。
我開始尋找話題來撫慰自己躁動的心。於是我説了,開場白巨丟人:“我們這是去哪裏?”
他轉頭看了我一眼:“你很在意要去哪裏嗎?”
“好吧。”我故作鎮定大聲喊道,“看你長這麼帥,其實你賣掉我我也無所謂的。只要分點利潤給我,我可以替你數錢。”
他沒理會我的幽默,而是把車加速,開得飛快。
他的速度真的是太快了,我從來沒有坐過開得這麼快的車。我下意識地喊道:“慢點!”並下意識地把安全帶上好,下意識地尖叫,我做着這一切的時候他一直都不理我,嘴巴像是被誰不小心上了鎖。車子很快駛上了高架,在高架上它更加肆無忌憚,快到我幾乎看不清窗外的風景。我心裏猛地一拎!不好,搞不好今晚我遇到神經病了,大北京這麼大,什麼樣的主兒沒有呢?想到這裏,我身上開始一層一層地冒冷汗,而他卻沒有絲毫要減速的意思,就在我橫下一條心準備要跳車的時候,他忽然挑釁地看了我一眼,他不看我則已,一看我,把我骨子裏最反叛的東西給忽啦啦激發出來了,誰怕誰啊,大不了同歸於盡。於是我按下跳車的念頭,把眼睛閉起來,開始唱歌,我唱的是我最喜歡的蘇打綠:“就算大雨讓這座城市顛倒,我會給你懷抱,受不了,看見你背影來到,寫下我,度秒如年難捱的離騷!”
靠,我敢發誓,就算是在最豪華的卡拉OK包房,本小姐也沒有發揮過如此高的演唱水準,如果此時的歌聲被吳明明聽到,我估計她一定會為放棄我後悔得滿臉都長包!
在我無與倫比的歌聲的感召下,我陌生的瘋子先生終於把他的車停在了路邊,我閉了嘴,對着他嫵媚的一笑。然後他看着我説:“膽的確夠大,替我做件事,給你一萬塊。”
“多少?”我裝作沒聽清。
“你要多少?”他反問我。
“那要看做什麼事。”我把左手的五根手指豎起來,放在眼前遊移,“是陪你唱歌呢,跳舞呢,夜宵呢,還是……那個那個呢。”
他從我座位前面的車抽屜裏拿出一個黃色的信封,對我説:“我要你辦的事情很簡單,替我把這個東西送到我要求的地方就可以了。”
這個信封的重量實在太輕,輕到好像什麼也沒有。這正打消了我懷疑那是個微型炸彈的疑慮,我想起《新警察故事》裏的吳彥祖,他該不會是愛玩警察的那種心理變態吧?
我湊近他的臉問:“這個快遞費有點貴了吧,你腦子是不是燒壞了?”
“算是吧。”他笑了笑説,“你就説行還是不行。”
“不行!”我拒絕他後又飛快地繼續説道,“不過呢,我要是跟一萬塊過不去,我的腦子一定就是燒壞了,你説是不是?”
他又發動了車子,不過這一次,他沒有飆快車。如果他剛才那麼做只是為了探試我的膽量的話我覺得他的智商真的有問題,誰會跟自己的生命過不去呢?
至少有我這種智商的人都不會。
而且,遺憾的是,我智商一貫平平。我曾經進行過無數次關於智商的測試,分數都只能勉強到達及格的水準。這是我老媽一直最為心痛的一件事。不過她總是自我安慰地認為上天是公平的,給了你美貌,就不會給你什麼什麼什麼的。噢,一聲嘆息。如果她知道此時此刻她美貌如花的女兒在北京背時地要替別人“販毒”的時候,我不知道她會不會打開我家四樓的窗户直接一頭栽下去。
哦,我親愛的媽媽,我看你還是什麼都不知道比較好。
就這麼一直胡思亂想着,我們到了目的地,他把車停在小區外面,對我説:“進去後找十七棟2301,找一個姓黃的女的,把這個信封交給她就走。記住,不許拆開看,不然你一分錢都拿不到。我把車開到前面那裏去等你。你出來後往前走五分鐘,應該就會看到我。”
“等等,可是我送到了,你也溜了,我找誰去?”
“你可以選擇不幹。”他説,“不過你説得很對,誰會跟錢過不去呢,更何況是一個像你這麼喜歡錢的女人。”
“你什麼意思?”我問他。
他笑了笑説:“今晚的單子,我是不是應該讓你老闆先看一眼再簽單呢?”
靠!原來他什麼都知道。
“這裏面的東西值多少錢?”我揚起信封問他,“我是拿着東西走人,會不會更划算一點點?”
“你不敢。我總能找到你。”他説,“再説了,這裏面的東西對你而言一錢不值。”
OK。
OKOKOK,人窮氣短行不行?我下了車,看着他的車緩緩向前駛去後,我拿着那個信封走進了小區,我很容易地找到了他所説的17棟,我在樓下按了2301的通話鍵,很快有個聲音傳出來,是個男人,在問:“誰?”
“快遞公司。”我説,“黃小姐請收件。”
“她不在家。”男人説,“打她電話。”
“代收好嗎?”我話還沒問完,對方一定是掛了對講機,再也沒有任何消息。
為了剩下的五千塊,我繼續按門鈴,一下一下接一下。對方一直沒再接,過一會兒來的是小區的保安,很兇地問我説:“你是誰?業主告你騷擾。”
我把手裏的信封舉起來擋住半邊臉説:“送快遞。”
“他讓你留在門衞。”保安説,“請跟我來。”
“不。”我説,“重要的東西,我要親自交給黃小姐。”
保安讓我在門衞那裏等,估計去打電話了,過了半天才過來,交給我一個紙條,上面寫着一個手機號碼,對我説:“讓你打這個電話,黃小姐不住這裏了。”
我接過那張電話條,蹲在小區外的花台上反覆撥打,聽到的都是:“您所拔打的電話已停機!”
我靠!
看來這一萬塊一封的信的確不容易送出手。
我鬱悶地拿着信往外走,可是走了差不多有十分鐘那麼遠的路程,都沒有看到那傢伙的越野車。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當我的腳走到酸得不能再酸時,我停下了腳步。我輕呼一口氣,當機立斷地打開了那個信封。當我把裏面的東西拿出來,並看清它是什麼的時候,我差點沒在一秒種內背過氣去。
奶奶的,世界上有這麼搞的事情嗎?
當我把那個信封坐在屁股下面,在馬蘭拉麪吃着一碗香噴噴的牛肉麪的時候,終於慢慢理清楚了我的現況,那就是:我是被人利用了。哦不對,準確地講,是有人想要利用我了。雖然他長得還行,雖然我還不知道他姓啥,名啥,但直覺告訴我,他已經對我瞭如指掌。
他窺視我已久。
我在暗處,他在明處。這是一場蓄謀已久的棋局,我淪為一枚棋子不知不覺深陷其中。不過我並不驚慌,我也不着急。我用我算不上天資聰慧的大腦簡單思考了一下,就做出了一個英名的決定。既然已經這樣,還是按兵不動為上上策。我就不信那小子永遠不出現,作為棋手的他,遲早會有再來拿捏我的那一天。
我有足夠的耐心等着好戲上場。
所以,吃飽喝足後,我並沒有回酒吧再去找那小子。而是選擇了回家。不管發生了什麼事,先好好地睡一覺再説!
孟夢不在。家裏很亂,像被誰打劫過一樣,簡直就不是孟姑娘的風格嘛。不過我管不了那麼多了,我實在是太困了,把信封塞到枕頭下面倒頭就睡着了。那天晚上我夢到了吳明明,她拎着一把菜刀在我後面追,一面追一面聲嘶力竭地喊着:“還我錢,還我錢,還我錢!”我大汗淋漓地醒來,第一個反應是伸手去摸枕頭下的信封,還好,還在。然後我轉頭就看到了孟夢。她一隻手拎着一個沉重的箱子,用背書一樣沒有感情的語氣對我説:“房子還有三天到期,我先走了,你自己想辦法吧。”
我看了看手錶,清晨五點。又捏了捏自己的手臂,知道不是做夢。凌晨五點的孟夢小姐一臉菜色,她説完那句話,眼睛在我臉上停留了一秒,然後就拖着箱子走到了門口。
“喂,”我喊她,“你這是要住到哪裏去?”
“我,回老家。”她停在門口,遲疑了一下才答我。
“喂,”我説,“不是吧?”我很有些不信,在北京打拼這麼久,説放棄就放棄,這應該不是她的性格呢。
“我媽病了。”她説,“需要人照顧。”
我從牀上爬起來,走到她身邊。我以為自己從來就沒有喜歡孟夢,但不知道為什麼,那一刻的她,卻讓我有些莫名的留戀。我甚至覺得,她的皮膚很好,還有一雙很迷人的眼睛。於是我身不由己地問出了一句話:“會換號碼嗎?不換的話保持聯繫啊。”
她笑了一下:“換了我會短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