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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節

    (5)

    車子剛停好,顏舒舒就從車上跳了下來,她直接拉開車門,從後座上揪出洛丟丟,一句話不説,對着她披頭蓋臉就是一頓猛揍。看得出來顏舒舒下手很重,毫不留情,也活該洛丟丟倒黴,正撞上她心情不好。

    “殺人啦殺人啦!”瘦弱的洛丟丟顯然不是顏舒舒的對手,除了發出殺豬一般的叫喊外只能抱住頭任她宰割。想到她脖子上還有傷,怕出狀況,我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將二人分開,顏舒舒指着洛丟丟的鼻子厲聲罵道:“我出來混的時候,你丫還在唸幼兒園。跟我橫,別以為老孃怕你!”

    我當然知道她不怕,她這麼做,不過是為了我,為了我的護身符——她曾經送我多少華美的掛墜,我都不肯換下的東西。

    她當然知道它對我的重要性。

    趁我拉住顏舒舒,洛丟丟像猴子一樣從我們中間溜走,一面跑一面指着我們朝前方大喊:“你們要的東西在她們那裏,可別讓她們跑掉啦!”

    不過短短數秒,我們已經被七八個男人團團圍住,洛丟丟站在一個戴眼鏡的男人前面,一隻手抓住他的袖子,趾高氣昂地看着我們。一時間我有些搞不清楚狀況,自己趟的到底是那路渾水?

    “沒猜錯的話,有一位GPRS小姐吧?”眼睛男的眼光在我和顏舒舒身上掃過來掃過去,我已經聽出他的聲音,就是早些和我通電話的那一個。他眼睛還是金邊的,穿一件白色的羽絨服,髮型老土,身形瘦弱,光從造型上看和傳説中的“綁匪”實在是大相徑庭。

    “我是。”我説,“我來找我的東西,找到就走。”

    “真是巧,看來我們都丟了東西。”眼鏡男説,“要不我們都互相幫忙找一找?”

    我指着前方的一排途勝問眼鏡男:“請問今天洛丟丟坐過的是哪一輛?”

    他很配合地指給我。

    “我有項鍊也許掉在裏面了。”我説,“不介意的話,我想去看看。”

    “OK。”眼鏡男出乎我意料地爽快,竟然掏出鑰匙打開了車門。我走到車前,確認車牌號後,把車子整個翻了一遍,沒有我想要的東西。

    “你怎麼會相信那個撒謊精。”顏舒舒靠在車門邊,“那東西沒準在她身上。她明擺着就是在玩你。”

    她説得對

    我怒火中燒,一直走回到洛丟丟的面前。我發誓,她要是敢不把項鍊交出來,我就把她丟在這裏喂狼。

    洛丟丟知道大勢不好,拉着眼鏡男的袖子大喊:“她是葉賤賤的律師,她騙葉賤賤只要把東西交出來就可以無罪,這都是她乾的,你們找她算賬!”

    眼鏡男盯着我,我也盯着他。

    我説:“你要是相信她説的,你就是白痴。”

    “你居然敢罵東哥白痴?”洛丟丟舉起右手拳頭,對着站在她身邊的幾個男人叫囂道,“揍她揍她揍她!”

    很顯然,不過短短時間,她已經將“救命之恩”拋於腦後。

    還好,沒有人動。

    洛丟丟又開始換上可憐兮兮的口吻:“東哥哇,我知道我跑不掉的,可是那些東西真的不在我這裏,所以我才千方百計把她們騙到這裏來交給你們處置。不信你們可以去她們車上搜一搜,搞不好就有收穫哦。”

    洛丟丟話音剛落,那個叫東哥的使了個眼色,已經有幾個人往顏舒舒的車走過去。顏舒舒見狀,連忙上去護住她的愛車説:“誰也不許碰我的車。不然我報警。”

    她説着,已經掏出了她的手機,但別人動作比她更快,她轉眼就被兩個男人控制住,手機也活生生地被搶走了。“搜車搜車搜車!”洛丟丟像吃錯了什麼藥,繼續高舉着右手拳頭大喊大叫。我怕顏舒舒反抗吃虧,趕緊跟那個叫東哥的人商量:“車子讓你搜,你先放開我朋友。”

    顏舒舒重獲自由,看着幾個毛頭小子在她車上翻來翻去,氣乎乎地對我説:“明天給我換輛新車!”

    “算我欠你的。”我説,“有錢給你換輛法拉利。”

    “我要勞斯萊斯。”她説,“馬卓,跟着你,真是見世面。”

    我真的抱歉,除了對她微笑別無他法。

    她白我一眼:“虧你笑得出。”

    他們當然沒搜到任何東西。

    洛丟丟瞪大眼睛繼續演戲:“不可能啊,你們腦殘還是智障啊,這麼多雙眼睛找個東西這麼困難啊,前座椅後面的口袋有沒有搜到啊……”

    她話音未落,已經被人打了一個耳刮子,喝令她:“住嘴!”

    “談筆交易好不?”我對眼鏡男説,“我現在要搜她的身。如果我搜到我要的東西,我就把我知道的都告訴你。”

    “你X媽真的腦殘智障啊,”洛丟丟捂着臉説,“居然敢這樣命令東哥,你知不知道他是大哥大,他才不會聽你的指揮。”

    東哥做了個手勢,兩個猛男上前一人抓住洛丟丟的一隻胳膊,讓她動彈不得。洛丟丟試圖反抗,但顯然毫無作用。

    “喂!馬小三兒,你X,媽農資是不是有問題啊,在我身上摸來摸去的幹什麼啊,你信不信我一封律師函告你非禮啊……”,她話沒喊完,我已經從她牛仔褲口袋裏摸到了我的護身符。早知道是這樣,我在醫院就應該搜她的身,哪會惹出這麼多麻煩事!

    我把護身符拎到她眼前,讓她看了一眼。然後迅速地將它戴到我的脖子上,對眼鏡男説:“東哥,謝謝。”

    “不客氣。”他説,“別忘了我們的交易。”

    “你要找的東西,我想我不知道在哪裏。”我説,“不過洛丟丟一定知道,你要是把她捆起來,打她幾頓,再餓她幾天,興許她就招了。”

    “馬小三,你有點職業道德好不好?”洛丟丟窮喊,“我要有什麼事,吳媚媚會要你的命!”

    “是你先不仁,何苦怪我不義?”

    “他們不會放過我的!”洛丟丟這回像是真的哭了,“葉賤賤收了他們的錢,卻沒給他們貨,還被抓起來了,他們認定貨在我這裏,我交不出來,只有死路一條!你問過葉賤賤,你一定什麼都知道,你把真相告訴他們,救我一次,我一定讓我媽感謝你!”

    “既然你媽有的是錢,就讓她感謝東哥吧。”我説,“我幫不了你。”

    “我X你八輩兒祖宗!”她又開始髒話連篇播放了,沒一般定力的人真是受不了她。幸虧旁邊有人,拿出膠帶來職業地封了她的嘴。

    “你放心,我不會報警,”我看着洛丟丟蒼白的小臉和睜得渾圓的充滿了恐懼的眼睛對東哥説,“要怎麼做,隨你便。不早了,我跟我朋友要回去休息了。所謂冤有頭,債有主,這事真和我們無關,您應該也不會為難我們兩個路人,對不對?”

    “聽上去有點道理。”那個叫東哥的捏着下巴説,“但我得確定你説的話也是真的。所以,對不起,我們也要搜一下你們的身。”

    顏舒舒發出一聲尖叫,我退後一步對東哥説道:“我想我有必要提醒你一下,根據民法四十條,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一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一下罰款。所以,如果你們非要這麼做,恐怕這件事就要鬧大了。”

    “你別忘了你剛才也搜了她!”東哥手一指,指到洛丟丟臉上。

    我説:“別忘了你也有參與,不過她確實有權利去告我們。如果你做了,我也有權去告你。”

    “威脅我?”

    “借一步説話可好?”我問他。

    他移步,和我走到遠一些的地方。他掏出紅雙喜來,遞給我一根,我搖搖頭告訴他我不抽煙。他自己點讓了,對我説道:“你最好替我轉告葉賤賤,把該交的都交出來,不然我和我的兄弟都不會善罷甘休的。”

    “據我所知,他的東西已經全被警方沒收。”我説,“更何況洛丟丟只是一個一無所知的未成年少女,你拿她出氣一點用都沒有。”

    “姓葉的差點把我們害死,有用沒用我也要試一試。”東哥説,“那女的她媽媽不是很有錢嗎,你去帶個話,拿錢財出來消災,我也認的。”

    “你要多少?”我問。

    “不多,一百萬。”

    “挺多的。”我説。

    他看着我,笑了一下説:“你膽也挺大的。”

    “謝謝。”我説,“你想過沒有,就算你拿到一百萬,可能這輩子都要躲躲藏藏,何必?”

    “律師大人,難不成你會告發我?”他説。

    “那是當然。”我説。

    他丟掉煙頭,瞬間變臉:“今晚我就可以做掉你們三個,一點痕跡都不留。你信是不信?”

    “信。”我説,“但你不會。”

    “為什麼?”他很奇怪。

    “做掉我們,對你一點兒好處都沒有。”我説,“我和我朋友要先走一步了,因為我們要是再不回去,恐怕馬上就有人找來這裏,給東哥帶來麻煩,反而不好。”

    “我最不怕的就是麻煩,”他輕描淡寫地説,“要是怕麻煩,我也不會入這行。所以我要提醒你,今晚的事情要是傳出去,不管你是哪路神仙,你們全家的老底恐怕都得被掀出來曬曬陽光。”

    “放心吧東哥,”我説,“年關將近,律師證又這麼難考,我不會做損人不利己的事,倒是她,”我看了一眼洛丟丟,“是個定時炸彈,早拆早好。”

    他笑着點點頭,説:“好吧,我放你們走,洛丟丟留下。你是聰明人,應該知道壞我的事是什麼樣的後果。”

    “我明白。”我説。

    他揮手示意我快走。

    我跑回去,拉着顏舒舒就上了車。她發動車子,很快拐上大馬路。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很害怕。坦白説,我還是有一點。我突然想起很久以前,她喝醉的那一次,我把她從大幫人手裏解救出來,那時候的自己,倒還真是一點怯意都沒有。

    原來我不出來混,真的已經很多年。(6)

    深夜兩點半,路燈照耀下的柏油馬路像海底一樣安靜。

    經歷了這莫名其妙的一天,我的腦海卻怎麼也安靜不下來,不知道為什麼,心頭像被誰用槍打出一個缺口,呼呼啦啦湧出許多的前塵舊事,把我淹沒得快喘不過氣。自從來到北京,我感覺自己的人生又一次被割裂開來。像當初離開成都時一樣,那個小馬卓從此跌進歲月的漫漫長河再難尋回。不知道是記憶總是充滿不堪還是性格所致,反正我不喜歡回憶,寧願一往無前。所以大學四年期間,我的電話總是一週一次,例行公事。除去過年,我也基本很少回家,奇怪的是,阿南從不質問我什麼。我猜他多少能敏感地覺察到我的變化,但卻故意絕口不提。我們之間那道鴻溝不需隱藏,但卻誰都視而不見。

    對現在的我來説,那個家就像一副舊春聯,經年累月,本來的顏色早就褪盡,但似乎不到那個時候,怎麼也不能揭下它。

    只是“那個時候”不知道會是哪天?如果他真的選擇來北京,那一天會不會就永遠都不會到來?

    我無法解剖自己的內心,到底是害怕還是擔心着什麼,一直想做一隻自由的風箏,其實又擔心他放掉線我會找不到回家的路,真是患得患失。

    我坐在顏舒舒的車裏,車窗打開,任冰冷的風颳着我的臉,我覺得自己需要冷靜。

    顏舒舒卻關閉了車窗,語氣生硬地説:“會感冒。”

    “對不起。”我説,“今晚讓你受驚了。”

    “客氣個啥。”她説。“不過話又説回來,那個小三八,又是90後又是富二代,比定時炸彈還危險,認識她償命不夠。”説完,她又把臉湊過來,很嚴肅地壓低聲音説:“放心好了,今晚她要是被五馬分屍了,你我都不在場,我做證明。”

    我説:“她什麼事都不會有。”

    “你怎知,我看那幫人不好惹。”

    “我有把握。”我説。

    顏舒舒加快車速説:“你身上有種大姐大的風範,高一的時候我就發現了。好像沒什麼令你害怕的事情一樣。”

    “胡扯。”我説。

    她只是笑。

    那晚我住在顏舒舒的家,她填了一夜的單子,我也幾乎一夜沒睡,我們有一搭沒一搭地聊天。

    她説:“你猜針頭對準我的時候我在想啥?”

    “不知道。”

    她笑着點燃一根煙,吸了一口,説:“我在想,如果肖哲在的話,他會不會勇敢地衝上去和她搏鬥?”

    我還沒回答,她自己笑得彎下了腰,連連擺手説:“光是想想都可笑啊,絕對不可能,太不符合他的性格了!”

    我贊同:“偷偷地撥110比較符合他的風格。”

    我們笑作一團。

    其實也不是那麼好笑的事,但可以讓人好笑的事彷彿越來越少,於是笑點就變得越來越低。總的説來,和顏舒舒在一起的時間是輕鬆的。她也算是我舊的記憶裏最捨不得剔除的那一部分。

    快清晨時,她睡着了。睡之前,她無數次囑咐我要叫她起來送我去機場。但我還是沒忍心,替她做了一個三明治放在廚房,就躡手躡腳地離開了。

    我定的是早上八點的航班,我到機場的時候才六點半不到,機場人煙稀少。選擇在這個時候出發的多是商務人士,個個表情嚴峻,或是端着咖啡,或是看手機和手錶,表情拒人於千里之外。登機之後,我的座位靠近窗户,陽光漸漸開始加劇。我摸摸腫脹的眼皮,戴上眼罩,打算睡一覺。

    可是卻怎麼也睡不着。

    飛機起飛的那一刻,我忽然想起十八歲那年,坐在飛機上,我握着他給我買的新手機,立下的誓言——“請等我回來。我一定會回來。”

    但現在,我早就決定不回去了,不是嗎?

    我喜歡上了北京,喜歡了這個城市的巨大、忙碌、空蕩,甚至無情。因為在這裏,我才有足夠的能力生長,爆發,從而真正長出一個全新的我。

    下了飛機,我就給方律師打了一個電話請假。告訴他家中有事,我要後天才能去上班。他關心地問我需不需要幫忙,我説不必只是小事不用擔心。就在電話放回口袋的那一剎那,我一抬頭,好像看到了一個似曾相識的身影,心快要跳出胸腔。

    彷彿記憶中他第一次出現在我的視野裏,帽檐扣得低低的,但呢個下巴獨特的輪廓卻叫我永生難忘。

    茫茫人海,竟然能在異地的機場憑着他那副下巴彼此重逢?電視劇這麼演都會被罵的。我譏笑自己,看來這四年,我忘記的事情不只一句誓言。

    我買了機場大巴的車票,登上車,尋到最後一排的位子坐下。連續24小時沒有睡意的我,摁着發痛的太陽穴,戴上了IPOD的耳機。

    陳奕迅唱:

    “頭沾濕無可避免

    倫敦總依戀雨點

    乘早機忍耐着呵欠

    完全為見你一面”

    我看向窗外,南京的空氣不見得比北京新鮮,到處灰撲撲的,早晨九點,城市準時甦醒,排放污染物,矇蔽一切。

    “尋得到塵封小店

    回不到相戀那天

    靈氣大概早被污染

    誰為了生活不變”

    把音量調小,我微閉着眼睛,揉着太陽穴。

    “越渴望見面然後發現

    中間隔着那十年

    我想見的笑臉只有懷念

    不懂怎去再聊天”

    恍惚中,竟然又看到那個熟悉的人,跟我同一輛大巴。可惜等我張大眼睛,他已經落座,第一排的位置。車子發動,我只能看到他的後腦勺,我稍微側頭,看到他的穿着——是現在流行的英倫小西裝。

    夏澤,西裝?

    我笑了。

    怎麼可能是他?

    我閉着眼睛繼續聽這首叫做《不如不見》的歌。胸口離開我十幾個小時的護身符回到應有的温度,總算令我心安。

    到站後,我睜開眼,下意識地往前看,那個座位上的人已經不見了。我下了車,遲疑着要不要打個電話提前告訴阿南,最終還是決定放棄。既然都“驚喜”了,就索性“驚喜”到底吧。

    我到長途車站去買票,很不巧,上一班已經開走,要等一個多小時才有下一班車。我不想吃飯,就到水果攤買了兩個蘋果,又去超市買了一瓶酸奶,透過潮濕的玻璃窗,我好想又看到那個穿英倫西裝的人,轉頭,卻誰也沒有。

    一夜沒睡,只能怪這舊環境舊空氣讓我產生不該產生的幻覺。

    喝掉一大瓶酸奶,輾轉數小時,終於回到熟悉的城市,熟悉的小區,可是,門口的那個熟悉的“果果超市”卻憑空消失了,變成了一家美容院。

    我站在那裏,看着那個美容院的大招牌,心像被誰無端挖去了一大塊,疼得快不能呼吸。

    如果説他賣掉縣裏的那個超市,是為了在市裏開一家更大的,那如今他又賣掉這家市裏的超市,難不成就是為了把超市開到北京去麼?還是應為北京房子的壓力,讓他不得不做出這樣的一個選擇?

    看來,我回來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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