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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聖旨到!沁夏

    我為什麼在這邊?

    都是因為……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

    查刁民沁夏,平常閒閒沒事,不寫文章,害其它人左等右等,等到牙齒髮黑,頭髮發白,就是等不到文章跑出來。

    反正在家也是隻會上網,朕決定……讓你幫辣媽寫一篇後記!

    「砰──」

    哎喲~~剛剛那是哪來的死太監啊!

    揉揉心愛的屁股,我從地上爬回牀上。

    剛剛那個夢真是有夠好笑,居然夢到一個太監跑來跟我説什麼聖旨到?!哈哈哈~~這大概是我放暑假第一天遇到最好笑的事了!

    就在我要離開我的牀去吃早餐的時候,手邊突然摸到了一個東西,拿起來仔細一看──聖旨!

    我的媽呀~~

    所以,我就在這邊了。

    嗯,跟辣媽認識不算久,大概是從國三到現在,有一、兩年了吧?!

    第一次看辣媽的小説,真的是讓我臉兒紅、心兒跳,再加上詼諧而逗趣的人物對話和故事內容,從那時起,我慢慢的喜歡上辣媽的小説了。

    有一天,我突然想不開……呃,不對不對!是懷着興奮的心情,寫了一封信給辣媽,再過沒多久之後,我就收到辣媽的回信啦~~歐耶!

    所以,我就跟辣媽變成好朋友啦!

    説真的,辣媽真的就像我們的媽媽一樣,雖然已經很久沒有出現在留言板上(辣媽,混喔~~),但是我們仍然感受得到,她在一邊趕小説的同時,一邊又惦記着我們,而且又能不顧被小鐵追殺的危險,放下手邊的工作,和我們一起聊聊最近的生活,辣媽真是一個好人啊~~(泣!)

    嗯……馬屁也拍夠了,現在來爆一下辣媽的秘密吧!

    嘿嘿嘿~~其實,辣媽她……很會畫畫喔!(哈哈!辣媽,看到這裏有沒有嚇一跳啊?)

    放心啦!我絕對不會把你晚上喜歡裸睡的事説出來的……啊!沒有啦,開個小玩笑,辣媽別生氣喲~~

    嗯,就跟大家抬槓到這裏啦,有機會的話,下次見啦!^O^

    辣媽注:

    一、基本上,辣媽並沒有裸睡的「好習慣」。聽説裸睡可以讓血液循環較佳,也不會因衣物的摩擦產生不安睡的現象,但,你們不覺得裸睡是一件很可怕的車嗎?如果單身或小家庭兩夫妻就罷了,可你們別忘了辣媽家的成員還有大魔王和小土撥鼠啊……(請謹記四個字:「兒童不宜」,OK?)

    二、聖旨到……看到這三個字,讓我不算小的腦袋脹成三倍大。親愛的沁小夏,辣媽的指令充其量只能稱之為「懿旨」(如果我以太皇太后自居的話),聖旨對我而言實在太遙遠了,或許下輩子用得到吧?(倘若我成了男兒身……)

    三、説實話,辣媽實在不得不承認沁小夏説的以實話居多。説我混,我認了;能讓温柔可人的小鐵怒髮衝冠,想必也沒多少人有這能耐,不巧辣媽我就佔了一個名額,着實感到「啪勢」萬分!説我掛心那些小讀者也沒錯;知道嗎?一顆心要分成多等分,着實有技術上的困難,除了工作和家庭之外,辣媽還得分出一部分的心思去注意這些讀者們的動向──哎,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辣媽突然感覺頭上多了圈光環……

    幸運的定義辣媽

    最近一位朋友説了一段話,讓我經常不經意想起,這段頗富深意且飽含智能的言辭,卻很難讓人在其中找到一個平衡點。

    一個人能和另一個人共同生活三、四十年,那是因為幸運,因為不曾遇到真心想要的人──

    這是那句話的排列組合,看似簡單明瞭,其間的寓意卻難以一語帶過。

    經常聽某些已婚的朋友提起,經過多年的婚姻生活,其實夫妻之間已經不能用「愛情」來形容,當年的愛情經過歲月的歷練,早已昇華成「親情」。

    親情使人温暖,卻不會讓人臉紅心跳,更不可能體會所謂小鹿亂撞的強烈衝擊,有的,只是安心和滿足;而那些既緊張又甜蜜的微妙心態,只有愛情可以讓人確確實實地感受。

    專家説,愛情是荷爾蒙作祟,通常可以維持二至三年已是極限。

    愛情明明是如此短暫的東西,為什麼還是有人前仆後繼,忍不住一嘗它所帶來的神經質和甜蜜?或許該説人類追求刺激的本能在作怪吧?!

    少男少女成長之初,對愛情懵懂無知,他們渴望愛情;成熟的成年男女,對愛情似懂非懂,也難以逃開愛情的魔障。

    那麼,已婚的男男女女呢?

    難道因為被婚姻和社會道德給束縛了,人生裏就不會再憧憬愛情?

    我認為並非如此。

    人類有追求愛情的權利,這也就是愛情小説之所以無遠弗屆的理由。

    我認為言情小説作家銷售的產品叫做「愛情夢想」,因為大家都渴望愛情的眷顧,所以情願淹沒在愛情小説的世界裏。

    就朋友所説的那段話而言,不可否認,能和另一個人共同生活那麼長久的時間,甚至是一輩子,那是種幸運;因為不必和自己的道德感拔河,不用面對接不接受愛情的掙扎和痛苦,對某些人而言,那的確是一種幸運。

    但反過來看呢?這種幸運真能不教自己遺憾嗎?

    恐怕見仁見智吧?!

    縱觀社會版新聞,多少人為情所苦,多少人為愛所傷、自傷傷人,愛情其實真有其魔力,教人忍不住飛蛾撲火的魔力。

    但在愛情過後呢?是甘心接受成為親情的愛情,還是再次追求另一段沒有結果的愛戀?

    每當夜闌人靜、一人獨遊在愛情的文字海里,偶爾,辣媽也會有些小小的懷想──

    如果我在這個年歲、這個已婚的身分裏再次觸碰愛情呢?這樣算是幸運還是不幸?

    到底幸運或不幸,沒有人可以斷言,全賴自己的智能去判斷、抉擇。

    愛情本身並沒有錯,錯在它不長久,和它誘人且無法抗拒的魔力。

    至於幸運的定義,事關個人情感作祟,辣媽着實無力置喙,那就各人自求多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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