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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路易威登

    第一次見到他,是在一家又髒又破的小館子裏。那天我和同事一起吃飯,吃到一半,我拿出一支派克筆來顯擺,説這筆真好寫,你猜值多少錢?這舉動確實有點輕佻,我同事撇撇嘴,嘲諷地笑了一下,什麼話也沒説。我十分沒趣,訕笑着給自己找台階下,説其實不值什麼錢,這是吉利剃鬚刀的贈品,那剃鬚刀才賣 25元。這時感覺有人看我,我扭過頭,一個又瘦又幹的中年人正盯着我笑,説你喜歡筆啊,我點點頭,他走過來坐下,掏出一支黑底白花的鋼筆來,説喜歡筆的肯定不是壞人,這個就送給你吧。我又詫異又害羞,紅着臉推辭,説這怎麼好意思。他一直笑,説拿着吧拿着吧,這筆挺好寫的。然後神神秘秘地問我:“你有沒有發現咱倆挺像的?”

    我那時剛大學畢業,總以為自己有兩米多高,其實決不會比北大的雙料博士懂事更多,也不知道這筆值多少錢,糊里糊塗就收下了。不過我可沒發現自己有哪一點像他,我雖然長得不太像人大代表,畢竟青春逼人,比他年輕,也比他健康,要拿他跟我換,我還真就不大願意。當然,他要有個千兒八百萬的,那就另説。天知道我多想當個有錢人。再説他長得也不特別像李嘉誠,再説李嘉誠也不會到這種地方吃飯,再説,嘿,我倒是認識李嘉誠,可惜李嘉誠不認識我。

    過了不久,我就從原來那家單位辭了職,在一個小公司找了份人事管理員的差事,每天拿着那隻筆寫寫劃劃的,感覺確實是好寫,又流暢又順滑,拿在手裏也沉甸甸的,頂部還鑲了一塊玻璃,每當太陽照上我的桌子,它就一閃一閃地發亮,看起來是挺不錯的。

    有一天公司開會,我作會議紀錄,記完了拿給老闆簽字,順手把那支筆遞了過去,他開始沒在意,拿起來龍飛鳳舞地畫了個押。然後表情就有點不對,拿着那支筆上下端詳,端詳了半天,陰沉沉地開了口:“你這麼有錢還打什麼工?”這話一聽就不是好話,我心想這老闆是吃錯藥了吧,結結巴巴地跟他解釋,説我大學剛畢業,父母都是普通職工,哪有什麼錢?他撇着嘴冷笑,説你裝得倒挺像,不過你這樣的人,我見得多了,我們廟小,容不下大神,你還是走吧。

    這樣我一下子就失業了兩三個月,心裏一直納悶,不明白老闆為什麼炒我,更不明白他為什麼説我有錢,説實話,我做夢的時候倒是有不少錢,可惜政府不準那錢流通。就我這模樣,身穿地攤貨,腳蹬温州鞋,全身上下加起來不超過200元,只有手裏的包算是高級皮包,因為它的英文名就叫 “Gaojipibao”,夜市上買的,值40元呢。想來想去,肯定是那支筆出了問題,但一支筆貴又能貴到哪裏去?又不是汽車。一支派克賣二十五,這支筆即使翻上十倍,二百五也頂天了。我身穿地攤貨,腳蹬温州鞋,手提Gaojipibao,再加上一個二百五,怎麼就成了有錢人?

    大城市的生存壓力實在是大,我身上就那麼幾個錢,連着幾個月沒工作,眼看着就要彈盡糧絕。我雖然長得不怎麼樣,自尊心還挺強,不到萬不得已不肯跟家裏開口,一天天地硬捱,吃也不敢吃,穿也不敢穿,買包洗衣粉都得計算半天性價比。一到晚上我就躺在牀上激勵自己,想秦瓊賣過馬,孔子斷過糧,老梵高都差點餓死,我這點困難又算什麼?況且我兜裏還有幾百塊呢。不過心裏確實焦躁,又急又愁,天天低着個頭在路上撒摸,想要是能撿個錢包就好了,説來可憐,那些日子我把脖子都扭錯位了,糊了一頭膏藥,也沒看見那個該死的錢包。

    有一天在人才市場擠了幾個鐘頭,總共也沒遞出去幾份簡歷,心裏又懊喪又委屈,只想找個沒人的地方大哭一場。早飯沒吃,又忙活了一個上午,我又渴又餓,看別人在那裏大吃大喝,肚子響得像有千軍萬馬在那兒擂鼓,恨不能等他們走了過去舔盤子底兒。我頂着大太陽走了半天,好不容易看見一個賣菠蘿的,花一塊錢買了根鹽水菠蘿,幾口咬嚼下肚,感覺稍微舒坦了點。這時突然有人拍我肩膀,説又看見你了,最近還好吧?

    我當時並沒認出他來,還以為是打劫的呢,雙手緊緊地抓着我的高級皮包。他笑得也有點不自然,説我上次送過你一支筆,你忘了?我恍然大悟,趕緊説你好,你好你好。他點點頭,説我正想找人陪我吃飯,不知道你有沒有空?這真是乾柴遇上烈火,瞌睡碰到枕頭,我也顧不上矜持了,連聲説好啊好啊,跟着他就進了飯店。

    還是那種又髒又破的小館子。我不歇氣地幹光了一盤紅燒肥腸,一盤迴鍋肉,一大碗湯,吃了滿滿三碗米飯,撐得直打飽嗝。他一直沒怎麼動筷子,就喝了幾口礦泉水,笑嘻嘻地看着我猛啃大嚼。買完單後我有點臉紅,羞答答地説你都沒吃什麼,還讓你花錢。他笑,説我胃口不大好,不過看你吃得那麼香,心裏可真高興。

    吃完飯他開車送我,那車不知道什麼牌子,反正不是桑塔納,又寬敞又舒適,開起來也沒什麼聲音,我問他:“你一定很有錢吧?”他搖搖頭,説有什麼錢,我現在就是個開車的。一聽這話我就覺得親切,説我爸也是開車的,還是他們廠長的專職司機哩。他嘿嘿地笑了一聲,説那他開得肯定比我好,我只敢開小車,還開得很爛。我有點驕傲,想那當然了,我爸可是他們廠裏的安全標兵,幾十萬公里無事故,剎車也不會這麼一軸一軸的。轉念想起爸爸的名言,隨嘴就教訓起他來:“給領導開車,眼要亮,耳要明,嘴要緊……”他頭也不回,説這是你爸教的吧,我點點頭,他白牙一閃,微微地笑了一下,笑得我有點尷尬,想連人家的名字都不知道,我説這些幹什麼。忽然想起了那隻筆,就掏出來問他:“這筆是不是很值錢?”他説咳,不值什麼錢。我説總比派克值錢吧,他點點頭又搖搖頭,奇怪地看看我,連聲説差不多,差不多。然後就不理我了,全神貫注地盯着前方。我心想也是,一個司機,用我爸的話説,一個車伕,能用多貴的筆呢?不過還是挺感激他的,不管怎麼説,人家都算請你吃了一頓飽飯。

    下車時他給我寫了一個電話,説有什麼事就來找我吧,大忙幫不上,小來小去的不要客氣。我鄭重其事地把那張紙揣進兜裏,他又露出了那副神神秘秘的表情,再一次問我:“你有沒有發現咱倆挺像的?”我心裏好笑,臉上也在笑,説是,發現了,咱倆是挺像的。他大笑起來,很得意的樣子,揮揮手開走了,我想一定是他們老闆等着用車,這人倒真不錯,不認不識的,開這麼遠送我,又幫我省了四塊錢。

    幾天後我就找到了工作,那是一家英國公司,給的工資不錯,當然活兒也夠累。我失業了那麼久,找到工作跟找到親媽一樣,加班加點地幹,老闆也比較欣賞我,試用期滿加了一次薪,到年底又加了一次,很快又提拔我當了個小頭目。我腰裏有錢,手上有權,慢慢地就有點志得意滿,對下屬也不大客氣,每天吆五喝六的,還覺得自己挺上檔次。有一次坐公司的車出門辦事,忽然想起了那個人,這麼久沒聯繫,也不知道他混得怎麼樣,要不介紹他到公司來開車吧,那樣我就成了他的上司啦。想到這裏不知為什麼就笑了起來,搞得司機都有點困惑,説你沒事傻笑什麼。我的領導權威受到侵犯,老臉十分掛不住,訓斥他:“好好開你的車,話那麼多!”他一下子轉過了頭,臉上連連抽筋,像個被上帝狠扁了一頓的唯物犯。

    過了一個月,公司安排我接待一位倫敦來的客户,聊了一會兒,那客户突然把我的筆要了過去,打開,合上,合上,打開,足足揣摸了有五分鐘,然後抬起頭來誇我:“Oh,rich guy”(有錢佬)。鬼佬想必是識貨的,我心裏一動,問他:“這支筆很值錢?”他點點頭,指着自己的皮包,説你這支筆啊,足夠買下五個這種皮包。我心裏又是一動,拿過他的皮包上下打量,研究了半天也沒發現什麼真妙奧義,紅着臉又問:“你這皮包是什麼牌子?”旁邊他的助理一下子笑起來,説可憐的傢伙,你連 LV,路易威登都不知道?世界聞名的奢侈品啊,至少值人民幣一萬元。

    我的天啊。

    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簡稱LV,創始於1854年,以做工精細華美的旅行箱包聞名於世,產品包括皮件、皮箱、旅行用品、男裝女裝、筆、手錶等。一百五十餘年來,路易威登精緻、品質、舒適的“旅行哲學”廣受推崇,深得各國名流喜愛。2004年LV在香港舉辦新產品發佈會,模特章子儀一身服飾價值76萬美元,合人民幣六百餘萬元。在中國大陸專賣店中,一隻拉桿旅行箱售價超過人民幣18000元,如果買普通旅行箱,可以買兩百個;如果買成大米,可以買八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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