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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李甜甜今天真是精力過盛,變成為忙碌日。

    有文件要送到另一個部門,CALL秘書沒響應,一分鐘後,才記起秘書比提家有要事,請假兩小時。

    甜甜決定自己走一趟。

    近日冰淇淋吃得多,重了足足一千克,便放棄電梯不用,蹬着高跟鞋到十一樓,雖然兩層樓梯不算多,是減肥妙法,但高跟鞋也令她有輕微倦意。到十一樓,又經過大辦公室,才發覺自己拿的並非要送上來的文件,而是自己還未完成的計劃書。

    於是又沿樓梯走下去,一來一回四次,後來趕時間還要急步走。

    完成工作,下班啦!這回非乘電梯不可,但步出電梯才發覺,手上拿着的是公文袋,手袋仍留在辦公室。

    去赴男朋友的約會,帶公文袋幹什幺?又沒帶身份證,於是,又轉身回電梯,去拿手袋。

    終於到了停車場,拿車匙,翻了整個手袋都找不到車匙,發脾氣把東西扔回手袋,才記起今天早上上班,人未坐下便來了個長途電話,説得興奮,車匙沒放回手袋,隨手便放在計算機機下。

    好啦!開車啦!前往赴約地點啦!

    突然一聲爆響,車“吱”的一聲前衝,就停住不動了。

    她跳下車察看,果然車胎爆了。她用高跟鞋踢着車輪,隨口説了句英文粗話。

    車胎她不是沒換過,她在美國高速公路就換過了,但當時穿牛仔褲、皮靴,今天呢?看看自己。

    一件頭連身膝上裙,彩藍絲綢把身體包得緊緊的,一蹲下來,大概五分鐘就爆棚走光,還有那要命的奶黃高跟鞋。唉!怎能去換車胎?

    回到汽車裏,打手提電話通知車房。嘿!倒黴,手提電話吱吱叫,沒電啦!

    她發了一會火,還是把手袋背上,拿了奶黃外衣,推開車門,也沒看外面環境,拍上車門就走。

    “吱!”

    她抬頭看見一輛汽車駛向她,好意外、驚駭……還來不及叫就坐在地上。

    一個年輕人由車上下來,沒罵她是不是趕着去拿出世紙,盲眼蒼蠅般衝出馬路去,只是緊張地問:“你沒事吧?”

    她不知所措,答不出話。年輕人又説:“可以起來嗎?要不要我請救護車?”

    她定一定神,想想,哪兒都不痛,叫什幺救護車?

    再看一看:汽車在她身前約一尺處停下,還沒碰到她身體,叫救護車自找麻煩?

    “不。”

    “我送你去醫院驗傷?”

    她扶着站起來,年輕人也幫她一把,她終於站起來了。

    手腳都沒事,祖上積德。啊!屁股先下地呢!裙子爆開了?走光啦!

    “小姐,你可能有傷,我送你去醫院檢查。”

    裙子完好呢!當然不會走光了,真好運。有驚無險,一切都好。

    “我送你去醫院……”

    “不用了!你的車根本沒有碰倒我,是我受驚跌在地上罷了。”

    “可能跌傷了呢?檢查一下比較安全。”

    “我自己知道沒事,謝謝你。”她輕輕推開他,笑:這好心的年輕人。跟着,她走到他的汽車前。

    “你做什幺?”

    “召出租車,我趕着赴約。”

    “我送你一程,如果你坐下後發覺有什幺不舒服,還可以送你去看醫生。”

    “不麻煩你啦!可能目的地不同。”

    “不麻煩,而且我想確定你有沒有受傷,請上車吧。”

    “謝謝。”坐上車,報上目的地,甜甜想想剛才自己的清形,她不好意思地説:“真對不起你,剛才我那樣冒失的由車上下來,衝過去,幸而你技術好,否則,你傷不到我,也害你撞車。”

    “你可能心事重重,趕赴約,每一個人都有精神恍惚的時候。現在好了,大家都沒事。”

    “我今天……”陌生人前不便説那幺多,“我的車突然爆車胎,我又急又氣,衝出去想截出租車。”

    “你的車呢?”

    “還在那兒,連車蓋都沒揭起,雖然挨着行人道,但也會阻塞交通。”

    “為什幺不通知車房?他們會派人為你換車胎,並把車送回給你。”

    “我剛才也想這樣做,但手提電話剛巧又沒有電,真氣人。”

    “我有!這兒有汽車電話又有手提電話,請隨便。”

    甜甜也不客氣,打了電話給車房。

    “你趕着赴約,一定過了約會時間,打電話通知朋友吧。”

    “不用了,今天發生這幺多事,他應該諒解。”

    “前面就是你要到的地方,我還未備名片,你可以抄下我的手提電話號碼,覺得不舒服就通知我。我叫史柏高。”

    “我姓李,相信我不會找你了,因為就算我有傷也與你無關,我自己應該負責,沒有理由麻煩你。而且,我知道一定沒事。”甜甜解下安全帶,“謝謝你送我一程,史先生,很高興認識你,再見。”

    甜甜加快腳步進酒店,進扒房。馬立德已經在座,黑着臉。

    她沒留意,坐下,就叫侍應生給她一杯鮮橙汁。

    “好渴。”

    “你搞什幺鬼?遲到一個多小時,朋友都碰見一大堆,我像傻瓜一樣坐着。”

    “你以為我想遲到?出門忘了拿手袋,又忘拿車匙,走來走去,跑上跑下,好啦!開車啦!半路又爆車胎,若不是遇上位好心的年輕紳士,我和車都在……”

    “什幺年輕紳士?談生意談得過了頭?連約了我都差點忘記?”

    “談生意?我根本不認識他,他也不是我生意上的朋友……”

    “你不認識他,怎知道他好不好心?怎知道他是不是紳士?額頭寫着好人壞人、流氓、紳士?”

    “我差點害他撞車,若史柏高的心不好,他會擔心我身體,送我來?”

    “啊!”馬立德指住她,“你剛才説不認識他的,但你知道他叫史柏高……”

    “交談自然知道……”

    “他又擔心你身體……”

    “他怕我撞傷啊!蠢材。”

    “他還送你來呢!初相識怎知道你來這兒吃飯?”馬立德可能等得火起,又跑出個史伯高,火上加妒,語氣很差,那是發自內心的不快,“怕是你們吃完下午茶,聊夠啦才肯來,還依依不捨的直送到門口……”

    “喂!你哪一雙狗眼看見我和史柏高去吃下午茶?”甜甜一拍桌,真是忍無可忍,今天發生了那幺多事,夠她煩了,剛到來,馬立德嘮嘮叨叨她都不在意,算啦!但馬立德還冤枉她、指責她,令她也肝火冒升,不顧儀態。

    “你這幺大聲幹什幺?這兒是街市?”馬立德看看四周,面都紅了,“剛才傻瓜瓜等你,現在又大吵大鬧,想通告全世界?”

    “誰叫你冤枉我?哼!”甜甜仍氣着,把橙汁喝了。平平火嘛!她自己也有頭有面,不想變潑婦罵街。

    “你害我等了你一個多鐘頭,不應該道歉嗎?”

    “本來可以道個歉,但你態度惡劣,不諒解我又不關心我。拉平。”

    “一個多鐘頭,火呀!又尷尬。你出了事,為什幺不打電話通知我?反而去找別人?”

    “我的手提電話沒有電,打電話給車房,也是用史柏高的手提電話……”

    “你還説不認識他?他連手提電話都給你用了。”

    “你知道嗎,我和他只不過偶然在街上……”

    “好!我不冤枉你和他約會吃下午茶,但是,你既然可以打電話到車房,為什幺不順便給我電話?”

    “我……”她本想説,她是急着來赴約,人急心亂,況且都要見面了,但看看馬立德那張本來俊朗的面,因不信任及懷疑而變得醜陋,她突然不想説話。

    解釋也是多餘。

    “沒話説了。是不是?認識了新朋友就忘記我?既然心裏沒有我,又怎會想到給我電話?”

    “你,神經病。”甜甜俯身過去,壓着聲音,“小小事情故意誇大,你是小家種、八卦公……”

    “李小姐。”一位經理過來招待。他們因為忙着吵架,還未下單點晚餐,“今晚的糖心鮑魚和山雞扒都不錯……”

    “謝謝!我已經吃得好飽,正準備離去。”甜甜背上手袋,拿起外衣便走。

    馬立德想叫住她,但經理在,顧面子,正眼都不看她,還請經理替他點菜。

    足足三個星期,大家沒見面,也沒説過一句話。

    汪安莉開始重操舊業,來往奔去,做和事佬。

    但似乎仍未發生效用。

    馬立德從汪安莉那兒知道甜甜被車撞倒,漸有悔意。

    李甜甜固執堅持,強硬到底,拒絕汪安莉的和好安排。

    近一月沒拍拖,人空閒多了,這天,和汪安莉看完電影逛百貨公司。

    心情不好,狂買奢侈品泄憤。

    “差不多了吧!”汪安莉搖頭,“相同款式的耳環都買?”

    “不同顏色不同種類呢!一對是紫水晶,一對是人造綠寶石。”

    “二千多元一對。”

    “八折了!超值,復古宮廷式,流行。”甜甜心情不平靜,“我們到樓上。”

    甜甜喜歡水晶,每次逛百貨公司,一定到水晶品部。

    那兒有許多名貴、漂亮的水晶擺設。

    甜甜正看得入迷。

    汪安莉百無聊賴。

    “李小姐!”

    甜甜驀地迴轉頭,看見一個年輕人,中等身材,白皮膚,兩個酒窩,斯文光潔,穿一套芥菜黃的西裝。

    “你是?”

    “我叫史柏高!記不起我了?”

    甜甜尷尬一笑。

    “那天我差點把你撞倒,後來又送你赴約。”

    “我記起來了,史先生!那天多虧你,不然我第二天一定沒車用。”

    史柏高有禮貌地端詳一下她:“沒事吧?”

    “什幺事?”

    “那天你撞倒在地上,有沒有碰傷?”

    “沒事。在學校打棒球搶壘,分分鐘滾地葫蘆。”汪安莉好奇地過來,李甜甜也為他介紹。

    “啊!原來是史先生,世界真細小。”汪安莉並不太喜歡史柏高,她站在馬立德的那一方,“陪女朋友逛公司?”

    他尷尬地笑,雪白的臉微紅:“我一個人來的,只想買東西。”

    “買水晶?”甜甜皺眉看汪安莉一眼。

    “我媽-最喜歡水晶。李小姐,你可不可以幫我一個忙?”

    “能做的我不會拒絕。”

    “我不大懂女性心理,我想請你替我選一份擺設給我媽咪。”

    “樂意效勞!我自己也最喜歡水晶。令壽堂喜歡哪一類?動物?車?瓶子?”

    “她都喜歡,相同的她也有幾個。你呢?李小姐,如果是你,你喜歡什幺?”

    “我也是所有水晶擺設都喜歡,我喜歡它晶瑩通透、潔白無瑕。這盆水晶百合怎樣?剛才售貨員小姐説,插上電,花芯會亮光,應該很美。”

    “是嗎?”史柏高很高興。

    “而且這兒只有一盆,獨一無二。”

    “我不能買了李小姐心愛的東西。”

    “我今天不打算買,剛才買東西太狂,花了不少冤枉錢。你買下吧。”

    這盆花要好幾萬呢!若是幾千早就毫不考慮的買了,畢竟是打工仔,用錢不可過分,何況,人家一片孝心送給母親,有錢也不該爭,又不是必需品。

    史柏高開開心心地把它買下了。

    “我請兩位吃飯,答謝李小姐為我費神挑選禮物。”

    “我們今天有約。”江安莉迫不及待,“還有,明天、後天都沒有空。哈,謝謝。”

    “史先生,上次你幫了我一個大忙,這次就讓我效點小勞。”甜甜向他微笑,“下一次吧,下一次若是我們那幺巧又碰上了,你請我吃茶,好嗎?”

    “好。”他失望,但仍然很有風度,“我希望很快可以見到李小姐。”

    “再見了。”

    “再見。”史柏高惘然目送。

    “快走嘛。”汪安莉拉住甜甜就走,“別讓他纏上。”

    吃飯的時候,甜甜問汪安莉:“你好象不喜歡史柏高?”

    “不是我不喜歡史柏高,是立德。”

    “他又不認識史柏高,關他什幺事?”

    “上次是立德冤枉你,因為你今天連他都認不出來,但沒冤枉史柏高。”

    “人家才冤枉,連馬立德是高是矮都不知道。”

    “但他喜歡你。”

    “傻的!馬立德又説了什幺鬼話?”

    “不關立德的事,剛才我自己親眼見到的,你感覺不到他喜歡你嗎?”

    “你神經過敏,他連我叫什幺名字都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他想請我們吃飯?人家有風度,客套而已。”

    “絕對有根據,旁觀者清,他看你的眼神充滿愛慕。”

    “譁!”甜甜笑起來,“是你看上他,盯着他不放吧?喂!”

    “啐!”汪安莉打她,“史柏高有什幺了不起。”

    “雖然,或者立德高大些、俊朗些,但是,史柏高其實長得也很好看。”

    “皮膚那幺白,沒有男子氣概。這種人肯定不愛運動,哪有立德健康?”

    “有些人的皮膚是曬不黑的。”

    “酒窩那幺大,女孩子一樣。”

    “但他並不娘娘腔,他大方、瀟灑。”

    “眼帶桃花,這史柏高很風流的。”

    “這門子事我就不懂了,只知道他很懂得尊重別人。”

    “你對他印象似乎不錯?”

    “是不錯!如果不是有了男友,我第一個就考慮他。”

    “這幺説,立德仍然地位穩固,他根本無須擔心什幺?你其實很愛立德的?”

    “不愛他就不會選他,只是他的大男人令人討厭。”

    “算了,世界上沒有十全十美的人。”

    “你知道嗎?他有時候實在好過分……”

    開會、討論增加澳洲分公司的職位。

    澳洲的經濟近期似乎漸有起色,反而人才有限,總公司要加一個營業及市場部的高級經理。

    人選由總公司提升,留在澳洲二年,成績好,回港可再升為副總經理助理。

    經過一番討論,都認為應該派一個年輕又有衝勁的人前去。

    於是,有人提議李甜甜。

    李甜甜雖然也有出席會議,但由於是紅股董事,職位又不太高,她極少發言,只負責報告。

    聆聽提名道姓,先是一呆,去澳洲,一去就三年,還算是“開荒牛”呢!

    澳洲的平凡、冷寂、慢調子,還有“拜拜”!澳洲人的手勢是趕蒼蠅。澳洲除了堪培垃牛羊多之外,到處都風涼水冷又清靜,獨有蒼蠅。

    澳洲沒親人,沒朋友,唐人街又短,電影一放幾個月不換畫。那間雪梨百貨公司很大,去三、五次無所謂,但要三年啊!

    想想也心寒。

    怎樣去打發下了班的日子?

    她是男性還好?何解?

    澳洲人叫星期五為PAYDAY,中國音是悲DAY。因為星期萬發了週薪,就要把一星期辛辛苦苦賺來的錢交給妻子。

    男士們一下了班,就約幾個好友知己去酒吧喝啤酒,聊發泄。

    甜甜不知是否有周五PAYDAY,因為可能照總公司規矩發月薪。就算有,她也不能去狂飲啤酒,不是不夠豪邁,是怕影響美好身材,總之苦。澳洲賭場多,偏她又不愛賭。

    幸而總經理反對,因為甜甜是他轄下的一名猛將。

    一番辯論後,主席董事認為應該由甜甜本人決定。

    “我願意去。”説出這句話,連甜甜本人也吃驚。

    但她沒有反悔。

    一切決定,一個月後啓程赴任,因為李甜甜還要完成一項任務,交代一切才能離港。

    由會議室出來,許多人向她恭賀,當然,也有人依依不捨。

    講真的,她是有點飄飄然了。畢竟,恭賀和羨慕的人多,升職加薪啊!

    不過,首先要得到馬立德的諒解,因為他始終是她的男朋友。

    她主動提出要汪安莉任調停大使。由汪安莉安排,馬立德和李甜甜分別到汪安莉家吃晚飯。

    汪安莉居中拉攏他們談話後,便識趣地避向房間去聽音樂。

    “你要到澳洲公幹?什幺時候去?”馬立德開心地問。

    “一個月後。”

    “還有一個月,看看我能不能抽出時間陪你去。去多久?”這些日子馬立德都很想她,希望公私兩便,陪陪她,補救感倩。

    甜甜咬咬下唇:“三年。”

    “三年?你説三年?”馬立德懷疑自己的耳朵,“公幹要三年?幹什幺?建酒店?你又不是工程師。”

    “去工作。那兒會加一個新職位,但只須三年,我仍可回總公司。”

    “三年是一個很長的日子,澳洲那幺清靜、寂寞,除了花草樹木還有什幺?你捱得住嗎?公司怎會這樣放逐你?辭職,別幹了。你嫌我的保險公司不夠大,來國際,憑我的股份和你的工作能力,當個經理不成問題。”馬立德緊緊捉住她雙手,怕一滑,她就溜了。

    “只要我肯去澳洲,馬上可以當高級經理。”

    “我們好象沒有這個職位。”

    “三年後回港,我就可以做副總經理助理。”

    “我們股份少,我也只不過當個副總經理,恐怕……”

    “所以,只不過耽三年,我就連跳兩級,做副總經理助理。”

    “甜甜,你不是真的要去澳洲吧?”

    “你知道我不會開玩笑,在會議上我已經答應了大老闆。”

    “那我怎幺辦?”馬立德嘆口氣,好煩惱,“一對戀人分開三年,而且我們不是老情人,相識相戀才一年半。”

    “我並不是上星球,我不過去澳洲,你分分鐘可以去看我,到雪梨直航才八小時,晚上上機,第二天天亮就降落。”

    “人家移民,兩夫妻分開才兩年就鬧離婚。航天員的悲慘故事,你聽過沒有?”

    氣氛越來越緊迫,甜甜把手抽出來:“是你對我沒有信心。”

    “我對你是信心不足,甚至對自己也有懷疑。戀人分開三年,絕不是小事。”

    “我説過了,你可以去看我,我每年放大假也要回來總公司開每年董事大會,又不是三年斷絕來往,你煩什幺?”

    “那些航天員也一年數次會妻會夫,結果還不是分手收場?”

    “我還不是你妻子,你不支持我,不讓我上進,不給我機會。你大男人,怕我比你強,壓制我。”

    “我不支持你?”馬立德對她的指責不滿,“把我的保險公司全間交由你管理,你嫌它規模不夠大。好吧!支持你到國際集團做經理,你又嫌職位低。小姐!我應該怎樣做?請指教。”

    “我從來不要求你為我做任何事,特別是事業,我要自已闖天下,你只要支持我就夠了。”

    “支持你去澳洲三年?為了滿足你的慾望和野心?”

    “有野心不是壞事,適當的野心可推動人前進,我又不是不擇手段,又沒傷害他人。”

    “甜甜,我實在好懷疑,你到底還愛不愛我?如果你還愛我,怎捨得離開我一千個日子?”馬立德苦惱地説,“還記得我的同學朱迪與米高?”

    “聽過,忘了。”

    “朱迪先去紐約,米高在香港。一年後,米高耐不住寂寞交上個女朋友,一年半後,朱迪又在美國另結新歡……”

    “好極,大團圓結局,各自找到新歡,由一對夫妻變成兩對佳偶。”甜甜忽然問:“你是不是暗示我去澳洲一年後,你耐不住寂寞,會另戀別人?”

    “我不敢保證完全沒有可能。如果你真的愛我,就留下來不要去,甜甜。”

    “NOWAY。”

    “那一切後果你自負!”

    “我馬上承擔。”甜甜點了點頭,冷笑,“我們分手。”

    “分手?”馬立德一愕,雖然這一年半來,三天好,兩天吵,但甜甜從未提過分手兩字,“分手是你説的……”

    “不錯!我説的,我願意承擔後果。由今天起,你自由了,不必做假航天員,放心去另結新歡,悲劇也不會發生在你身上。”

    “你……”馬立德一揮拳頭,鼻子都酸了,“你為了爬升就放棄我,還説野心不傷人?”

    “不要説得那幺嚴重,立德,你太抬舉我了。”

    “你這個人好殘忍,自私自利……”

    “不見得,只是觀點與角度不同。”甜甜吸一口氣,心真是有點累,“其實,我們經常吵吵鬧鬧,危機早已存在,分開三年,應該是一件好事。如果三年後我未婚,你未娶,我們有緣,可能仍會在一起。”

    “你對感情根本不負責任,説分就分。”馬立德扶着窗框,“真無情!”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若你要把責任推在我身上,我也負擔得起。”甜甜拿回手袋,“我還有很多大事等着要辦,沒空跟你聊天。請你告訴安莉,我不吃飯了……”

    立德伸出手想叫住她,終於又忍住了,眼巴巴看着她離去。

    不是不想她留下,實在不願意看她離去,但她太固執太有野心,就算求她、叩她,她也不會改變初衷,反而會增加她的氣焰。

    他警告自己,不能再縱寵她了。

    甜甜呢,其實並不是想和馬立德分手。在美國十八年,追求她的地道美國少爺、混血兒、留美中國男生,數之不盡,拖是拍過,但誰也牽不動她的感情。

    風花雪月,嬉戲耍樂、消遣時光,獨未留下一點情。

    回來香港半年,加入商界,亦有不少商業奇才、年輕名流追求她,無奈神女無心,襄王痴心枉送。

    直至遇見馬立德,兩個人不約而同地被對方的外表吸引,一見鍾情。

    從此情根深種,歡樂時光如風飛逝,就過了一年半。

    不愛馬立德?假的!

    但她真的不能忍受他的大男人主義,如果他追出來求她、親她,分手的事就算了。

    但澳洲非去不可,她覺得,若馬立德真的愛她,就應該支持她。

    大家都年輕,尤其是她,三年後只不過二十四歲。分開三年,有什幺大不了?又不是不回來。

    不是有:“兩情若是長久時,又豈在朝朝暮暮。”這兩句話嗎?

    她在電梯口等了一會,馬立德沒追出來,她絕望了,毅然離去不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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