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戈被時尚圈的朋友拉去看服裝秀,每套衣服都好厲害,每個模特都好高好瘦,每個人的髮型都好誇張。看了前十套,小戈已經麻痹了,對他這個外行人來説,就是眼花繚亂、目不暇接。再過了十分鐘,小戈忍不住小小地打了個哈欠,趕緊用節目單遮住嘴巴,以免失禮,但其實小戈已經想出去走走,活動活動筋骨了。
就在這時,有個頂着巨大鳥窩般紅髮的女模,忽然滑了一大跤,跌倒在台上,觀眾還儘量保持鎮定,可是禍不單行,這位倒黴的女模特掙扎着要爬起來、繼續走秀時,卻不幸踩到自己的裙襬。這下可好,—挺身站起來,上衣竟然因此扯落,露出了胸貼。這下觀眾實在忍不住地“譁“了起來。只見這位女模狼狽地拉起衣服,趕快退到後台去了。
等到整場服裝秀結束,小戈跟朋友們去吃消夜,幾個人都在聊這位滑跤出糗的女模。明明她就不是當晚最出色的模特,可是大家實在忍不住一直聊她,她的名字被記得了,她的臉也馬上被登上了深夜的新聞畫面。
現在大家對這樣的事,可能都會猜疑是“有計劃的“失誤,認為是“搏出位“。可是,老實説,不管是不是故意搏出位,當所有人都照本宣科的時候,確實誰能帶來驚歎號,誰就會給大家留下深刻的印象。雖然未必是好印象,但似乎比起完全被忽視.還是比較好的事吧。
當然,這就牽涉到你犯的失誤是不是既有效果又無傷大雅。比方説歌唱比賽,高跟鞋的鞋跟卡在舞台的縫隙裏,但還是把歌唱完,這應該就比順利但平庸地唱完歌的人,要令人印象深刻。可是如果是大破音,那雖然是很大一個驚歎號,但歌唱比賽的成績就毀了。
在陌生的場合,自我介紹的時候,如果因為很緊張,把“期望的月薪“説錯,想講“我希望月薪能有四萬塊“,卻説成“我希望月薪能有四十萬“,面試官應該會因為詫異而和你多聊兩句,並且比較會記得你吧。
這種事似乎強求不得,因為如果用演的,必須演得很自然。可是,如果設身處地地替聽的人想一下,一定知道,用令人厭倦的方式説話,絕不會是優點的。
設計一下自己的台詞,與其説“我是某某年大學畢業的“,一定沒人記得住;但如果説“我畢業那年,《阿凡達》剛上映,很轟動,我們全班的畢業大頭照,都做成了藍色的納美人的樣子。“一旦你這樣説,對方一定比較記得住你何時畢業、念哪昕大學、什麼科系這些事的。
我有一年主持金馬獎典禮的時候,頒獎人曾志偉為了逗影星吳君如,還沒拆開得獎人信封,就把信封給撕了。把碎片灑在台上,直接宣佈得獎人是吳君如的另一半、陳可辛導演。
當時同為頒獎人的吳君如愣住,我看看覺得這場面需要收拾一下,就從主持人位置一路跑去頒獎人那邊,蹲在地上翻撿碎片,撿到一片碎紙,上面有個陳可辛導演的電影《如果愛》的“愛“字。我就根據這個“愛“字,向全場確認了得獎人是陳可辛沒錯。
果然曾志偉這個豪氣又令人意外的動作,成了次日報導的重點,大家都覺得很有趣。這是娛樂界大哥的膽識,玩得好就很出眾,玩不好也會尷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