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迅速放下電話,我留意剛才温寶裕所接的電話號碼,那一區離我的住所相當遠,至少需要半小時以上的車程,反正沒有事,就聽白素講古九非的扒竊史中,最為人稱頌的幾宗。
有一宗,是他曾在當年日軍憲兵懷裏的公文包中,把一份要逮捕的黑名單偷了出來,使數名的愛國志士能及時躲避,救了不少人,而失竊的憲兵,一直不知文件是如何失竊的。
還有一宗,他竟然可以把一個美女的肚兜,在那美女不知不覺的情形下,偷到手中——這一宗,人人懷疑他和那美女是事先串通了的,他為了維護自己扒手的名譽,要和人決鬥。
等等,都相當有趣,温寶裕道:“可不是,我早就知道他是江湖異人。”
我打了一個呵欠,看看鐘,時間已過了半小時有餘:“我們的江湖異人,應該來了吧。”
温寶裕道:“他説有一件奇怪之極的事要告訴你,不知道是什麼事?”
我笑:“可以是任何事。”
温寶裕道:“範圍可以縮小一點——一定和他的扒手生涯有關。”
我一揮手:“那也可以是任何事,對了,阿加酋長最近的活動是什麼?”
白素一直在翻着一本時事雜誌,所以我才這樣問她,白素立時回答:“做了四十枚中程飛彈的生意,買方是伊朗和伊拉克。”
我悶哼了一聲,軍火掮客和戰爭販子,沒有什麼分別。白素又道:“估計他在這單買賣中,可以獲利兩億美元,不過據揣測,還有更龐大的交易,同時在進行,買、賣雙方,都保持極度的秘密。”
我霍然站起:“那小盒子中若是有關這項秘密,哼,十個古九非,再加十温寶裕,也不夠死。”温寶裕面色蒼白,可是又擺出一副倔強的樣子,白素皺着眉,温寶裕看到白素的神情也那麼嚴肅,面色變得更加蒼白。
白素緩緩吁了一口氣:“完全是偶然的事,可以發展成為不知是什麼樣的事件。”
温寶裕叫起來:“別……嚇我。”
我用力一擊桌了:“古九非到現在還沒有來,就可能出了意外。”
一時之間人人都靜了下來,靜默維持了足足三分鐘,我已經在按電話號碼,又向温寶裕要了古九非的電話,去問我的一個朋友——他有根據電話號碼,立時查出電話所在地址的本領。
我得到了那個地址,温寶裕道:“可以再等一會。”
我搖頭:“可能已經太遲——”
温寶裕也接了電話,一直沒有人接聽,我正色道:“小寶,你不準離開這裏,事情可大可小,可能只是一場虛驚,可能——”
我才講到這裏,門鈴聲已然響起,温寶裕動作快絕,自樓梯的扶手上直滑下去,衝到門前,打開門,門外站着一個樣貌普通之極的老年人,温寶裕站定,長長吁了一口氣,立時轉身向我望來。那老年人自然就是古九非,我也鬆了一口氣,我並不認為剛才的擔心多餘,事情究竟會怎麼發展,誰也不知道。
白素也已走下樓去:“古大叔嗎?常聽得家父提起你。”温寶裕也笑:“才聽了你很多傳奇故事。”
古九非走進來,他顯然早已知道白素的身份,所以向白素行了一個十分古怪的禮——那多半是他們扒手所行的大禮。
然後,他和我握手,自我介紹:“古九非,扒手。”
我曾聽過不少人在我面前自我介紹,但自稱扒手的,倒還是第一遭。我忙道:“衞斯理……”可是一時之間,我難以向自己的身份,下一個簡單的介紹,所以只好支吾了事。
温寶裕一看到我和古九非握手,立時就向古九非攤開了手——他已安排了我們的見面,古九非就該把答應給他的東西給他了。
白素顯然還堅持她原來的意見,叫了一聲:“小寶。”
温寶裕假裝聽不見,仍然向古九非攤着手,古九非後退了一步,笑着,卻向我指了一指。
温寶裕“啊”地一聲:“換柱?”
古九非望着我,白素和温寶裕,也向我望來,我明白古九非的意思,他是説,那小盒子,剛才那一剎那,他已運用了高超的手法,放在我身上了。
我忙張開雙臂,跳了幾下,表示全然不知那東西在我身上什麼地方。那天天氣相當熱,雖然室內有空氣調節,但穿的衣服也不會太多,有沒有藏着什麼,很容易看出來。
古九非仍然笑着:“衞先生,請不要見笑,在你的後褲袋裏。”
我現出十分驚訝的神情——應該驚訝的,因為他和我見面、握手,始終面對面,而他竟然能把東西放進了我的後褲袋中,當然難度極高。
温寶裕一聽,“啊哈”一聲,立時轉到了我的身後,那時,我雙臂仍然張開,平舉着。一般的男裝褲,都有兩個後袋,温寶裕伸手在兩個袋上拍了一下,聲音大是疑惑:“不對吧。”
古九非陡然一怔,向我望來,我避開他的目光,可是,古九非已經知道怎麼一回事了,故作失聲:“不在了?那可不得了,有比我更高的高手在。”
温寶裕自我身後探頭出來:“誰?排名第一和第二的高手到了?”
古九非笑:“只怕是個業餘高手。”
温寶裕自然也明白了,直視着我,我知:“給你十分鐘時間,找得出就找,找不出,就照原來的計劃,把它毀去,別讓它存在。”
古九非訝然:“為什麼?”
我用十分簡單的方法,向他解釋了一下,同時,也提醒他,他在阿加酋長的身上,把那東西弄了來,可能為他自己和温寶裕,惹下了天大的禍事。
那時,温寶裕圍着我團團亂轉,又把我的雙手,扳開來看。
他那那樣做,很有道理,因為古九非一進門,先向白素行禮,再和我握手,自然是在那時,把東西放進了我的後褲袋中。
而我這個“業餘高手”,立時覺察,又把東西取了出來,轉移了地方。我一直站着,沒有走動過,最大的可能是東西還在我的身上。所以温寶裕不但轉着我亂轉,而且還任意在我身上搜索——我既然答應了給他十分鐘時間找,也不能阻止他。
在温寶裕找尋那東西時,我和古九非仍一直在對話,古九非神情也有點擔憂:“我倒不怕,見過我一兩次的人。不會記得我,倒是小寶這孩子……”
温寶裕大聲抗議:“我早已不是孩子了。”
古九非改口:“這小夥子長得俊,誰見過他一次,都會記得他。”
温寶裕這時,至少已花了五分鐘,一無所獲,正在發急,一聽之下,忙道:“那麼,要是我給人家追殺,叫我交出那東西,而我要是交不出,那必然叫人碎屍萬段,你們於心何忍?”
我悶哼一聲:“就算交得出來,也一樣保不住小命,碎屍九千九百九十九段,和萬段也沒什麼分別。”
温寶裕嘆道:“多少總好一點。”
他説着,又用力一頓腳,向着我:“要是不知道那東西是什麼,以為阿加酋長身上來的,一定是重要物件,終日提心吊膽,這往後的日子怎麼過?很有可能,那只是普通東西。”
温寶裕一番話,倒大有道理,那東西可能普通之至,失去就失去,阿加酋長可能根本不在意,我們倒在這裏自己嚇自己,豈非冤枉?
我一想到這一點,立時向白素望去,白素顯然也有同感,點了點頭。
温寶裕十分靈敏,一下子就看出了苗頭,直跳了起來:“手法真快,唉,算我倒黴,和三個扒手打交道。”
白素嗔道:“我可沒做什麼,只不過接贓……”
她説到這裏,自己也不禁笑了起來,伸開手,那小盒子正在她手中——自然是我以極快的手法交給她的。
温寶裕一伸手搶了過來,放在一張小圓桌上,我們都圍着這張小圓桌坐了下來,白素替古九非和我斟了酒,温寶裕居然沉得住氣,將小盒子外的金線,小心解開,又拆開了包小盒子的絲絨。
解開了絲絨之後,露出來的是一隻銀質的小盒子,打開盒蓋——那一剎那間,幾個人都很緊張,因為盒中是什麼,立刻可以知道了。
盒中是和盒子幾乎同樣大小的一方“水晶”(其實是鉛化了的水晶玻璃,不知從什麼時候起,這種玻璃被廣泛地稱為“水晶”)。
温寶裕眨着眼,把那塊玻璃,取了出來,看起來,那像是一個小型的玻璃紙鎮,如果在別的場合之下,見到了這樣的一塊玻璃,雖然它晶瑩透徹,也不會多注意它的,只當是一件小擺設而已。
可是,它卻是從阿加酋長這樣的人物,一個隱秘的口袋中取出來的,那就必然不會只是一塊普通的玻璃。
我們四個人傳觀着,都發現這塊玻璃是空心的——空心部分十分小,大小恰如一粒普通的骰子,那空心部分,要不是方形的話,一定會以為那是製造時留下的氣泡。
發現了這一點,沒有什麼意義,只不過是空心的而已,空心部分什麼也沒有,那是一眼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的。
温寶裕首先問:“這算什麼?”
古九非的回答極幽默:“這是一塊玻璃,小夥子。”
温寶裕瞪了他一眼,白素皺着眉:“會不會是有紀念性的東西?”
我冷笑:“我不認為阿加酋長這樣的人,會那麼有情感。”
白素悶哼一聲:“魔鬼也有感情的。”
我攤了攤手,自然不會在這個問題上爭論下去,我用力叩着那塊玻璃:“一定要弄表楚這有什麼古怪,不在,不知要疑神疑鬼多久。”
温寶裕拍胸口:“放心,包在我身上。”
我自然知道温寶裕這樣説,大有根據,他和胡説以及良辰美景,幾乎已把陳長青的那幢大屋子,變成了世界上最多花樣的研究所了——不是説他們的規模大,儀器多,而是説花樣最多,從研究刺繡品到昆蟲,從古代武器到現代音響,四個人興趣廣,又有足量的錢可供他們用,自然天翻地覆了。
白素仍然皺着眉,古九非喝了一大口酒:“我看事情不會有什麼嚴重,這塊玻璃,也不像有什麼秘密——”
他看到我們有不以為然的神情,就補充道:“玻璃是沒有秘密的,因為它透明,什麼秘密都藏不住。”説了這話,他自以為幽默,所以打了一個哈哈。
我一點也不覺得好笑:“我曾有一塊大玻璃磚,竟然是一部宇宙航志,看來和玻璃一樣。”
古九非對我的經歷,十分熟悉,他點頭,又拍着自己的頭:“對,我倒忘了,是盜墓專家派人送來給人的。”
我心中升起了一股十分奇詭的感覺,指着那玻璃:“要是這裏面,也藴藏着什麼秘密的話,它的主人,一定會用盡方法把它弄回去。”
温寶裕笑:“那大不了還給他好。”
古九非也笑了起來,氣氛相當輕鬆,我想起自己剛才,以為古九非已經出了事的情形,也覺得自己太緊張了。當我想到這一點時,我向白素望了一眼,恰白素也在望我,口角向上翹着,似笑非笑,像是在説我太緊張了。而古九非扒來的東西,要將之毀滅這一點,又是白素先提出來的,所以我瞪了她一眼,她立時眨了眨眼,表示她緊張得有理,而我緊張得過分。
我和白素,在一起那麼麼,完全可以從對方的一個小動作之中,揣知對方的心意,幾乎已經和用語言溝通一樣,兩個人之間,能夠這樣,自然十分難得,她也顯然想到了這一點,是以我們兩人同時心滿意足地微笑。
這一切,都叫古九非看在眼中,他突然在温寶裕的肩頭上拍了一下:“看到沒有,小夥子,眉來眼去,就是那麼一回事,嗯,那天在遊樂場的一對雙生女,有一個是你女朋友?”
少年人一被問及這樣的問題,沒有不臉紅的,他忙道:“不,不,那兩個……那兩個……”
支吾了半天,“那兩個”究竟怎麼樣,還是沒能説得上來,惹得我們三人大笑,温寶裕尷尬着。
温寶裕伸手抓起那塊玻璃,也不及將之放回盒中,就那樣握在手裏,一溜煙奔了出去,到門口,才叫了一聲:“我去研究,有結果就告訴你們。”
他打開了門,又叫:“説不定玻璃裏面,有一個隱形的嬌魔,見風就長,見人就吞——”
叫到這裏,他像是忽然想起,一個隱形的魔,若是吞人入肚的話,情狀一定怪異之極,是以“嗖”地吸了一口氣,沒有再説下去,“砰”地一聲,把門關上,走了。
經過了那一曲小事,氣氛自然輕鬆了許多,再加上那塊,真的十分普通,看來只是為了表現玻璃工藝的小玩意,也不值得太引人關心。
所以,在温寶裕走了之後,我們閒談了幾句,我就單刀直入問古九非:“古先生要來見我,是不是有什麼奇特的目的?”
一問到這一問題,古九非的神情,變得嚴肅起來。
他緩緩轉動酒杯,呷了一口酒,才道:“我早已退出扒手的行業,近二十年來,我一直在馬來半島的檳城住,做點小生意,我有點積蓄,日子過得極舒服。”
我“嗯”地一聲:“是,檳城是一個退休人士居住的好地方,在那裏閒閒散散地住着,可以做到真正的與世無爭。”
古九非現出微笑,表示對他過去二十年生活的滿意,可是接着,他又面色陰晴不定,我和白素沒有催他,只是看他的手指,在下意識地不住伸、屈、展動,柔軟靈活得出奇,有時眼一個發花,竟有那不是十隻手指,而是長短不一的十條蛇一樣的感覺。那可能是他幾十年成功扒手的主要條件。
他先現出了一下不好意思的笑容:“我一個人住,有兩個很忠心的僕人,住所又在郊外的海邊上,十分清靜,我的生活也不受人打擾,幾乎不和他人來往,這樣的生活,兩件事最主要,一件是看書——”
他説到這裏,頓了一頓,才又道:“所以我知道了你的許多經歷,也知道尊夫人是白老大的女兒,白老大可還好?大家都老了。”
白素禮貌地回答着。
古九非道:“另一件事,我仍然堅持扒手技巧的訓練,有一間密室,密室中有特製的、懸掛在半空的木頭人,我每天至少要練習四、五個小時,以免手指硬了不靈活……説起來很可笑,或許是由於虛榮心,雖然我決定不再當扒手,但仍然要維持自己的本事。”
我發出了一下如同呻吟似的聲音:“請別分析自己的心理,快説故事吧。”
古九非瞪大了眼:“不是應該用心理描寫來表達故事的文學性嗎?”
我被他逗得哈哈大笑:“文學性?只怕是催眠性吧。”
古九非也笑:“事情相當怪,長話短説不是不可以,總不免漏去了什麼,還是詳細點説的好,對了,我還養雀鳥,養了很多,養雀鳥十分有趣,聯帶雀籠、養雀的用具,也成了專門學問,相互之間觀摩,交換意見,互相炫耀一下自己親自得到的珍品,也就樂趣無窮。”
我和白素,都點頭表示明白。
古九非的故事,也應該就從這裏開始——要是他不養雀,他必然不會經常到這個地方來,要是他不來,就不會有那樣的事發生。
地方,是一幅大約四百平方公尺的樹林,林木不是很密,稀疏有致,地上的碧綠的青草,樹在栽種時,顯然就曾經過精心的選擇,全是些不但樹形好看,而且都有人伸手可及處的橫枝,以便懸掛鳥籠,而且,大多數樹,都會結一些大小不同的果子,雀籠掛在枝葉繁茂處時,即使雀鳥在龐中,也可以啄食這些果子。
這樹林是一個很大的私人花園的一部分,不遠處是一幢式樣古老的大洋房。大洋房的第一代主人,酷嗜飼養雀鳥,所以栽種了這樣一片林子,供養鳥之用——那自然是多年以前的事,不過後代不管還養不養鳥,祖訓是這一片林子,只要是帶着雀鳥的人,都可以自由進出,不得阻攔,所以,自然而然,成為雀鳥飼養者的聚集處,自早到晚,尤其是早上,託着鳥籠前來的人,少説也有一兩百,十分熱鬧。
那一天早上,古九非託着新到手的一隻名貴雀籠,洋洋得意,以為他那隻全用紫檀木的木心,剖成細條製成的雀籠,一定可以成為所有雀友的話題了。可是他一到,就發現林子間,雀籠懸掛的情形如常,可是人聚集有情形,卻十分反常——所有的人,都集中在一顆樹下,在外層的人,踮起腳向上,向前看着。
古九非也立時發現,眾人目光,聚中在一隻雀上,籠裏面,是一隻八哥。
八哥這種鳥,雖然體毛沒有絢麗的色彩,但是體型俊俏,而且智力相當高,善於模擬各種聲音,甚至人言,所以一直是養鳥界的寵物。
八哥由於體形較大,所以鳥籠,也相應增大,古九非看到那籠裏一隻八哥在跳來跳去,看來並沒有什麼特別,他對這鳥,也沒有什麼特別的印象,不知道何以吸引了那麼多人注意。
當他託着鳥籠,也向人叢中擠進去的時候,他扒手的本能,使他感到,那是扒手的最佳機會,因為每一個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八哥身上。
當然,他沒有出手,只是問身邊一個人:“這八哥怎麼啦?有什麼好看。”
那人並不轉過頭來,仍然盯着那八哥,聲音激動得有點發顫:“它説話,説話。”
古九非“嘿”地一聲:“八哥自然會説話,啞八哥誰會養。”
古九非説話的聲音大了一點,很引起了全神貫注的人的注意,有幾個回頭向他看來,神情很是不滿,古九非本來很受人尊敬,忽然之間,吸引力居然及不上一隻八哥,那自然令他十分惱怒,他正想再發作幾句,籠中的那隻八哥忽然説起話來。
八哥或鸚鵡,能訓練到會説話的例子很多,甚至有可以説得十分清楚,也可以説上很多句的,那是這些鳥類,有着模仿各種聲音的能力之故。
可是最近,也有鳥類學家,證明能“説話”的鳥,對於它自己在“説”些什麼的內容,是知道的。例如,訓練一隻八哥,給它了一種它愛吃的“麥片蟲”,再叫它説:“我要麥片蟲。”
不需多久,它就會説:“我要麥片蟲。”而當它學會了這句話之後,它説了,而結果餵它的不是麥片蟲,它會拒絕進食,發怒。
這證明字在説:“我要麥片蟲”這句話時,完全知道這句話的含義——那和人類學可以應用人類的語言——理論上來説,是這樣的,雖然事實上,並沒有什麼人成功地訓練出一隻能熟練地使用人類語言的鳥只來。
在能“説話”的鳥類中,鸚鵡類發聲比較低沉,八哥的聲音,高亢嘹亮。
對了,説了許多,事接上文——古九非正待發作幾句時,籠中的那隻八哥,忽然用八哥慣常發出的高亢的聲音(聽來像在大聲叫)説起話來,説的是:“古翁,你來遲了,好一隻檀木籠子。”
剎那這間,古九非簡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八哥,可以訓練到了一見到他就叫“古翁”,那十分容易,也可以訓練到説“你來遲了”,可是他手上所託的那隻檀木鳥籠,不是真正識貨的人,養了幾十年鳥,也未必認得出來,若説是一隻八哥,一看就可以認出來,那簡直絕無可能。不但古九非發怔,其他人也一起發怔,所有人發怔間,那八哥又道:“過來點,走近點。”
在古九非前面的人,自然而然,讓開一條路來,古九非也自然而然向前走去,直來到了那八哥之前,這時,檀木寵的一隻黃鶯,顯得十分不安,跳來竄去,發出不應該是黃鶯所有的難聽的叫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