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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第三百零三章:蝸婚(303)【12月20號第三更】

    “反正我不喜歡楊之放,他既然連個解釋都不給你就走了,這還算是什麼男人啊,要我説,就是個懦夫,也好,徹底把他忘掉,重新選擇,我告訴你啊,幸好你沒和他結婚,不然你就成離異兩次的女人了,就真的難嫁出去了。”賢芝説。

    看樣子賢芝是不把我勸説放棄之放是不死心的。

    “我也在考慮,晚上程朗來我再和他聊聊,如果他還有意,我再和我媽商量一下,如果全票通過,我就嫁給程朗。”我裝着笑容説。

    是的,不能再耽誤自己了,男人不會一直在那裏等待着我們,何況還是個好男人。

    舉“反正我這一票是投給程朗的!之放啊,花花公子。”賢芝説着,看着窗外,好像有心事似的。

    賢芝是等程朗來醫院的時候才走的,臨走還朝我擠擠眼。兩隻手的大拇指湊在一起碰着比劃,意思是叫我抓緊程朗,必要的時候可以出動出擊,抱得好男歸。

    她是個色女,我傷成這樣了,幾個男人看了我的腿還能被我的美色吸引啊。

    煌程朗手上的傷也沒有癒合,他有些歉意,高大的樣子,臉上卻流露着小孩子一樣不安的神情。

    “坐呀,站在那裏讓我仰望你呀,欺負我腿受傷站不起來,你個壞人,坐過來,讓我瞧瞧你的手。”我指着椅子讓程朗坐到病牀邊來。

    “都是我衝動,連累的你傷成這樣子,我心裏,太難受。”他坐了過來,看着我的腿,心疼了,責怪着自己。

    “怎麼怪你呢,要怪還是怪我,你也是維護我,差點害你吃了官司,來,把手伸過來,讓我看看,都是為了救我才受傷的,要不是你撲向了我,我都要燒成了木炭了,可以拿着去做燒烤了。”我玩笑着伸出手,讓他把手伸出來。

    他的手背上有一些灼傷,傷得不是很深,水泡已經消下去了,我拿着藥膏給他上藥。

    “你真的不怪我嗎?我怕你不理我,怕你生我氣,這幾天我一直自責,我爸為了保釋我出來動用了很多社會關係,不然我現在還被關着。”他説着,成熟的臉龐上還有一絲害怕的樣子。

    其實,該內疚的是我才對,我給他輕輕擦着傷口説:“我倒怪我自己,把你牽累了進來,還連累的叔叔為你擔心,你説,叔叔還能接納我嗎?”我説着,手停了下來,羞澀地低着頭。

    “季素,你的意思是?——你能接受我,是嗎?”程朗不敢相信的抽出手,握住了我的肩膀,激動地説。

    之放離開了我,我不能再辜負一個男人,我微笑着説:“我想,我們可以試着交往,我擔心的是,叔叔能接納我嗎、畢竟我離異還帶着孩子,這次又把你弄傷了還進了公安局。”

    程朗臉上都是幸福的笑容,他説:“不會的不會的,我爸絕對沒問題,他的思想工作我來做,我的婚事一直是他的老大難問題,我想我爸不是那麼不開明的父親,只要你,你和你的家人能接受我,就好。季素,你知道嗎,我等這樣的一天,等了太久太久了。”

    “嗯,程朗,我想,我辜負你的地方太多了,以後,我會慢慢彌補。”我説着,心裏也湧着一絲甜意。

    程朗真的是一個體貼的男人,他比賢芝要管用多了,在病房裏,不是給我講笑話就是問我腿能不能,又跑去問護士小周需要給我補點什麼營養,小周笑着説要補豬蹄,以形補形,他還真去外面買了一份豬蹄湯回來。

    小周底下腰悄悄在我耳邊説:“這是你男朋友吧,真是又成熟穩重又温柔體貼,現在事業有成的男人還這樣能照顧的人不多了,你要好好把握噢。”

    我看着程朗忙碌的身影,我也覺得大概一個女人的幸福應該就是這樣子的吧,嫁給一個愛自己更多的男人,相夫教子,奢望那麼多轟轟烈烈的愛幹嘛呢,轟烈之後,只有獨自的守望。

    我試着要忘掉之放,和程朗在一起。

    也許忘掉之放有些難,可慢慢地,他離我那麼遠,他沒有再回來,我還是將要把他忘掉的,誰能真正記得一個離開自己的人呢,他離開了我,是我不夠好,還是有另一個女人更好,這已不重要,我也不再追究他為什麼沒來找我,我只知道他離開了我,這是個事實。

    不管是何種原因,他都是不要我了。

    “程朗,你別忙了,你的手傷還沒有好呢,你坐下來,陪我一起和豬蹄湯啊。”我招呼着他在我身邊坐下,我喜歡看他靜靜坐在那裏的樣子,很踏實。

    他的肩膀很寬,穿西裝的樣子很挺拔,他和之放不一樣,之放會穿一些夾克或者休閒裝,而程朗總是穿着很正式的西裝,有正經商人的味道。

    “我不喝,你喝吧,護士説要以形補形,你的腳傷就會好得快一點。”他説着,拿過我手中的碗,要餵我喝。

    還真不習慣被人喂着喝湯,我慢慢的小口喝着。

    “你也要喝啊,以形補形,你的手不也是受傷了,所以你也要喝一點,快喝快喝。”我開着玩笑,催促着他也喝一點。

    他多像我的哥哥或者老師,總之,可以和他無話不談,但即使戀愛,我也不好意思和他説一些情話。

    PS:嘿嘿,趁着之放不在,讓我們的程朗感受一下一點點季素的温存吧,讓他們倆好好在一起相處一下,也算是給那個一個解釋都不説的之放一個小小懲戒。之放啊,老婆都要被人搶走了,你還不快點出來!!!

    第三百零四章:蝸婚(304)【12月21號第一更】

    程朗受寵若驚的樣子,也許他還有些太意外了,他看似靠近,卻又在躲避,我不知道這是為什麼,他和我説着一些新聞消息,兜兜轉轉,我們還是老樣子,即使要牽手,也沒有情人的感覺,他好像是有些顧忌,那種若即若離的感覺。

    如同明明愛着,卻不敢緊密靠近,我隱約感覺程朗也有心事在瞞着我,我把枕頭靠得高一點,和他的目光齊平着,我問他:“你怎麼了今晚,怪怪的,像是話到嘴邊説不出口,是不是有什麼事怕我擔心不告訴我啊,你怎麼和賢芝一樣鬼鬼祟祟的,你有話就告訴我,要是嫌棄我的腿以後有疤有後遺症你就直説。”我激將法使了出來,想聽他的真話。

    “不是,怎麼會,你的腿不會有疤的,再説有疤,我也不會嫌棄。”他笑着看着我説,又問我:“怎麼,賢芝有鬼鬼祟祟的嗎?她做了什麼事還是説錯了什麼話啊讓你有這樣的感受呢。”

    “昨晚啊,她不知道跑到哪裏去了,也不跟我説一聲,今早回來還吞吞吐吐不交代去向,我看她啊,八成是去做了對不起我的事,嘿嘿,我下次遲早要把她給嚴刑拷打出來。”我開着玩笑,氣氛活躍起來。

    炬“她肯定是去哪兒貪玩了又不好意思告訴你。對了,季素,你有之放的消息嗎?”程朗問道。

    望着他,我沒有撒謊的念頭,我想我不可以欺騙他,但我也害怕他會覺得我是因為之放離開了我所以才選擇了他,把他當作婚姻的備用輪胎,其實,不僅僅是因為之放的離開,而是因為程朗對我的付出。

    最重要的是,火燃燒的時候,程朗撲向了我,是他不顧自己救了我,他的手受了傷,在大難來臨那一刻,我在他眼中,不是個被火燃燒的女人,而是他該救該不顧一切的女人。

    霧就憑這一點,我想,我學會了什麼該放手,什麼該把握選擇。

    仍記得之放將麥樂拉過身後保護的那一幕,記得之放對程朗説讓程朗放麥樂走的那些話,那個時候,之放擔心的是另一個女人的安危。不是我絕情,不是我見一個愛一個,而是之放連解釋都不肯給我就離開,而我又怎麼能再辜負一個下去。

    抓哪個?放哪個?誰可以教教我,怎麼選擇,還是一直在原地等待之放找尋回來,這值得嗎?

    他既然走了,不辭而別,還會回來嗎?

    麥樂來羞辱了我一番,那些話雖然可以不信,卻仍有刀子一般犀利的鋒芒劃在我的心上,一下下地划着,心被劃了很多個裂口。那些裂口,像張着嘴一樣找我叫喊着索要着。

    我想,該放手,該重新擁有,這場火,讓我明白誰是對我最好的那一個人。

    所以,程朗問我之放的下落,我如實相告:“之放,他走了,賢芝説他出國回葡萄牙了,我打過電話去他國外父母家,幾次都是自動留言的狀態,他是怕見到我吧,我這個樣子,也許會讓他害怕,其實我自己看我的腿都覺得怕呢,也不知道會不會留下疤痕,説不定啊這輩子都別想穿短裙和絲襪了。”我苦笑着説,也不想流露出太多的傷感,免得程朗難過。

    “相信我,我絕不會讓這雙腿留下一點點的傷痕,我會找最好的醫生用最好的藥,明年這個時候,你一定可以穿短裙帶着孩子踏春。”程朗踏實堅定的樣子,讓我相信我會好起來。

    每次在我最無助的時候,他總是在,一直都沒走開。

    我身邊遇到過的那些男人,雖然沒有賢芝那麼多,但來來去去,總有一些在我最艱難的時候躲開了我,唯有程朗,從相識至今,他都沒有拋下我扔在一邊。

    我是多麼沒有安全感,最害怕,被人中途丟下,之放,終於還是丟下了我,只有程朗,一直都在。

    “多謝你,程朗,如果不是你,也許我都被燒死了,也許我燒得都面目全非了,是你在最後的關頭撲向了我,沒有你,我根本沒有機會還躺在這裏和你説話,所以,我也明瞭,對我最好,最值得我去珍惜的是,是你。”我説完這些話等待着程朗的回答。

    “你這麼説,我倒不安了,季素,不管怎樣,不要把恩情放在第一,你心裏最最在意的是誰你一定要認識到,不要被自己的恩情欺騙了,我在這裏等你,但也給你選擇的權利,如果你選擇的是我,那我會好好待你,如果你選擇的是之放,我也不會怪你。”他説這話的時候,很真誠,是真的在我的考慮,他怕我為難了自己。

    “不會的,請你放心,我有分寸,我們正式交往吧,當然,如果你是真的不嫌棄我的燒烤腿。”我笑着指着我的腿。

    就這樣子,正式和程朗交往了,那晚我睡在病牀上,他趴在一旁,晚上做惡夢的時候,我在夢裏叫着程朗的名字,很害怕,他拍着我的肩膀,給我掖被子,在我額前輕吻一下,我模糊的記得,很踏實,想到程朗就在病牀邊很近的距離,我都不害怕了。

    如果不是他的手背還有傷,我會緊握住他的手的,我對自己進行心理暗示,忘掉那個叫楊之放的人,忘掉,此後我的心裏,只有程朗。

    PS:大家對季素和程朗在一起的看法是什麼呢,也許有的是支持季素和程朗在一起,更多的還是希望季素應該等待之放一個解釋,快結局了,我不需要透露,但是我想説,結局會給一個意料之外但也情理之中的解釋,請等待,結局很快了。

    第三百零五章:蝸婚(305)【12月21號第二更】

    在醫院住了十天,我其實都堅持要出院了,可是程朗非要我多住一段時間,還説如果警察知道他沒有履行對受害者最大的關心和療養,他會被再次關進去,我知道他是開玩笑,但是我還是很開心。

    程朗,是知冷知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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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自季素日記。

    炬四月二十日,天氣晴,陽光很明媚。

    我已經試着和程朗交往一段日子了,看到他的笑臉,我就會很踏實。

    傷口基本上癒合了,原來灼傷的肌膚都癒合長出了新的皮膚,我堅持着用藥,淺邊緣的疤痕也越來越淡了。

    霧傷口總是要從受傷淺的地方慢慢癒合,最終還是會好起來,和從前一樣,只要我們細心料理。

    感情也是這樣的,受過傷,總是要讓自己學會癒合起來,學會療傷。

    再也沒有之放的一點點消息了,媽媽和季颯都不想我再提及這個人,孩子的名字也不得不是個問題了,寶寶還能叫楊小放嗎?

    小放,是多麼可愛的名字,我竟不捨得給寶寶換一個名字。

    為什麼換一個爸爸,就要換一個名字,這對孩子,似乎有些不公平,可是隻怪我這個媽媽,太不能爭取。

    我試着忘記,也漸漸能做到了,再提起楊之放這三個字,我也不那麼心痛了,但我想,如果他再出現在我的面前,我仍然會驚慌會忍不住哭泣,太愛了,所以如果重遇,我也會沒辦法面對。

    程朗每天都幸福的樣子,他手背上的傷也癒合了,他也可以牽着我的手握着我的手了,我也可以穿上薄薄的褲子走在地上了,可以自由行走的感覺可真好。

    在醫院的樓下,散步,聽老人聊天,孩子來的時候,我就一遍一遍地教他喊媽媽,想起之放曾在電話裏,叫我要教會兒子喊爸爸,等他回來了,他回來了,他要聽兒子叫他一聲爸爸。

    於是我又一遍一遍想教寶寶喊爸爸。

    想念一個人,也許是自己都不知道了,每遇到那些似曾相識的畫面,就會波及自己的心緒,觸景傷情。

    明明知道那是一塊不可以觸碰的記憶,卻在一幅幅畫面裏冒了出來,不能自抑。

    天空很藍,這麼多天,都沒有下過雨,我總是看着天,想着他過得好不好,他身邊會有什麼樣的人在陪着他。

    只是一剎那的念頭,忙叫自己放下來,別再多想,我已經,不是原來的季素了,那場火,把我和之放燒得一乾二淨。

    了無牽掛了呢。

    在醫院的花園裏,草坪上,我日落之前都會坐在那裏,也不説話,見到有人來,就會微笑問好,都説我長胖了,都誇程朗對我呵護有加。

    又收到了一個最好的消息,馬衞明天就到南京了,賢芝興奮地一直在唸叨,我看着賢芝,真為她開心,她沒有復吸,雖然一直沒給我解釋那晚她去了哪裏,但我相信她。

    在愛情的面前,毒癮又算得了什麼呢,死亡又怎麼樣呢,都敵不過我愛你的方式。

    醫生觀察了我腿上的傷,也給出了好消息,説這些傷疤,會淡掉,最後變得很不容易看出來。

    其實,我並不希望這些傷疤完全都淡化掉,只是不要太明顯嚇人就好,我希望它們留在我的肌膚裏,淺淺地留着,如果記得在那場火裏,我最後一次見到的那個人。

    之放,這麼多天來,你沒有再見我,我也沒再找你,我有了我新的生活,我是為了你,被燒傷了,如果不是為了推開你,我也不會有這些傷疤,但是你因為這些傷疤,離開了我,所以,我也就真的不那麼痛苦了。

    這些傷痕,考驗了你我。

    再過幾天就要出院了,賢芝説馬衞這次回來,就不會再走了,也許他們會很快就結婚,賢芝鬧着非要和我一起舉辦婚禮,還要熱熱鬧鬧的舉辦,我説兩個二婚的女人一起舉行婚禮會不會被人笑話,她説她要把她過去的那些恩客都請來參加婚禮,讓他們瞧瞧她現任的丈夫多麼好。

    我笑話她不知羞,還沒見面,都想着婚禮了,她説連婚後的生活都設想好了。

    我羨慕賢芝,她可以沒心沒肺很快就忘掉鄭兆和以及過去的那些戀情。

    我也要做這樣的女子,懂得淡忘和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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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衞回來的那天早上,賢芝早早的就從酒店過來了,我看着她素顏的樣子,着實是很驚訝,她穿着素淨的白衣,像大一剛入校門的樣子,最最純淨的時候她就是穿白衣白裙的,我想起來了,她穿的衣服還是十年前的舊衣,她竟然保存的這麼好。

    “怎麼不精心打扮一下,穿的這麼素,還是舊衣,不怕你的王子不喜歡嗎?”我放下手中的日記本問她。因為這是這麼多些年來,我第一次見到她再一次回到十年前那樣的素淨和純真,有着葉蓓的那首歌《白衣飄飄的年代》裏的味道了。真的很難把這樣的賢芝和那歡場裏的樣子聯繫在一起。

    PS:賢芝終於要幸福了呢,經歷了那麼多,我知道很多人還是喜歡賢芝多於季素的,雖然賢芝壞,但是她真,她為友情兩肋插刀,而更多的是因為,我們很難做到賢芝那樣肆意妄為生活,所以,這樣的女子,註定最後會幸福的,只因她本真和善良。

    第三百零六章:蝸婚(306)【12月21號第三更】

    “不會的,馬衞是不會的,因為這件衣服,是我第一次遇到他的時候穿的,那天他在電話裏告訴我,他見我第一眼的時候,我穿着白衣白裙很素雅,他喜歡那樣子的我。所以我就穿這套舊衣,去機場接他。”賢芝扯着裙襬,在我的面前轉了一個圈。

    我依稀看到了賢芝當年的模樣,只是十年了,經歷了這麼多風雨,現在的賢芝,更像是當年賢芝的媽媽,她成熟了,也磨練了。

    我為她祝福,她的幸福,比我還來之不易。

    “賢芝,你確定馬衞看到你這樣不會興奮的撲上來嗎?哈哈,我可告訴你噢,男人呢,最喜歡女人的樣子就是最初見到一見傾心的樣子,我估計馬衞見到你這樣清純的打扮,會激動地抱着你狂啃的!”我逗着賢芝,她臉上的一抹紅潤害羞的樣子更讓我開心。

    炬“素丫,你真是越來越壞了你,越來越風趣了。”賢芝不好意思地説。

    “哎喲,你瞧瞧鏡子裏的你,羞成什麼樣子了,你真像回到了十歲啊,不過有個男人可以讓你回到十歲,還真是不錯噢,你現在説話也變得文靜多了,以前的你,肯定説——素丫,你真是越來越風saol了。你都學會有風趣來替代這個詞了。”我不放過一絲捉弄她的機會。

    “你知道人家變熟女了你還這樣子笑話人家,討厭——嘿嘿,這樣説話是不是很噁心,不過我知道,男人喜歡,我這次要拿下馬衞,噢,我的藝術家,我來了。”賢芝又開始回到Yin蕩的深情賣弄着。

    霧真受不了這個善變的女人,馬衞啊,趕快把這個瘋婆娘去回去免得她花痴得失心瘋。

    賢芝美滋滋的走了,她去機場迎接她的王子了,我站在窗户旁,看着她走出醫院大門,她的樣子,真是迫不及待,好久沒看到她走路屁股不扭了,只是跨着大步子,白裙飛了起來。

    回到了過去,賢芝是回到了過去呢,和過去的小王子再度牽手,賢芝説要在機場接到小王子後就去約會,約完會,再帶着馬衞來醫院見我,一起敍敍舊,她説她會偷偷地向我彙報戰果。

    她是要帶馬衞去酒店開房嗎?哈哈,相信賢芝自有謀略。

    午飯和程朗一起吃的,媽媽帶着寶寶和季颯先回家了,我的傷勢好了下來,他們總算是可以放心回家了,我過一個星期出院,也許會回家,也許會回公司暫先上班。

    我決定上班,不再待在家裏,帶着孩子,總是會忍不住胡思亂想,過段時間就可以帶團,到處走一走跑一跑,也會讓自己走出來。

    這樣子的自己,才是正確的。

    所以那些心思敏感多疑的女人,更是不適合在家做家庭主婦的,倒要出去工作,走入社會,有自己的社交圈子,有自己的女性朋友和男性朋友,讓自己開朗明媚起來。

    我對程朗説:以後我要做職業女性,雖然我是你的下屬,但是該漲工資還是得漲,別以為是自己的妻子就可以剋扣獎金。

    程朗的父親來醫院看過我,他對我很親切,是個很開明的父親,説只要兒子喜歡,覺得好,他做爸爸的也會把我當自己的孩子看的。

    這一切現狀,我還有什麼不滿意的呢,如果不出意外,我還真的可以和賢芝一起舉行婚禮了。

    其實我還不想舉辦婚禮的,但是程朗説不然不公平啦,他還沒有體會到婚禮的感覺呢。

    他無辜的樣子,於是我笑着説一切都由他去辦,我聽他的,不然他不給我發工資行了吧。

    這樣的我,越來越乖巧和順從,跟着程朗,覺得他很踏實,很有安全感,不會被拋棄,只要我需要,他都很快出現在我身邊,他沒有太多的女性關係,他的手機裏,除了最簡單與公司有關的女職員,還有生意夥伴,他沒有過多交往的女性朋友,至少程朗的身邊不會有個像麥樂那樣的曖昧夥伴。

    麥樂的新專輯確實是很火,盜版碟賣的到處都是,她越來越閃耀了,也許很快就是一線女歌手了。

    她也是憑藉那首《心湖》,只是我沒有再看到關於她和之放的新聞了,媒體和八卦娛記也漸漸淡忘之放了,娛樂圈就是這個樣子,再火爆的新聞,過一段時間出現一個更火爆的,自然就會掩蓋掉之前的了。

    麥樂的身邊,也有了不同的緋聞男友,她依然大大咧咧地表白,説着自己多愛對方,似乎也忘記了之前只怎麼在鏡頭前大表自己對之放的愛了。

    我猜想,是麥樂拋棄了之放吧,也許是她更紅了,也許是她有了更好的炒作對象。

    我關注麥樂,無非也是為了看到一絲一毫和之放有關的消息,只是,一點也沒有看到,之放就像是消失不見了一樣。

    當然,這都是悄悄的,程朗不知道,我不想傷害他,我只是忍不住想看,那些關於麥樂的報道,我都放在一個很不起眼的袋子裏,扔在牀下。

    麥樂來醫院找我的時候,明明説之放是和她在一起的,為什麼這些報道里,根本都沒有提及之放,是他們後來分手了嗎,因為我對之放的瞭解,如果他們真的談了,之放又怎麼會忍受她和那些男人的緋聞呢。

    他們沒有在一起,我卻不平靜了,那之放,去了哪裏。看着身邊程朗温潤的面龐,我又告誡自己別東想西想,珍惜身邊的人。

    PS:嘿嘿,之放去了哪裏啊,大家猜了很多解釋,不過,都不完全正確,謎底會近日內揭曉,請自帶紙巾和手帕,淚點低的人少喝點水再看,準備好珍視明哈。不過之放沒死,哼,壞人,不許説之放死了。

    第三百零七章:蝸婚(307)【12月22號第一更】

    如果早知道最後麥樂和之放在一起的結果還是無疾而終,我想我會去爭取甚至是直接拉走之放讓他跟我走,我還以為他們真的是有感情,那樣親密依偎在鏡頭前,欺騙了我的眼睛,如果真的相愛,為什麼那麼快就分開。想到這裏,我心裏怨恨麥樂了,在她看來不過是一個緋聞來炒作自己,而對我來説,是整個人生的改變,可之放為什麼喝了湯就偏偏要護着麥樂,這背後究竟是怎麼一回事,隨着麥樂新戀情一波又一波的曝光,我覺得不對勁了。

    只是,我很好,我和程朗正式交往的這幾天,他待我比以前更好,悉心照顧我,醫院裏的護士都誇獎我有這麼體貼人又事業有成的丈夫,孩子還長得那麼可愛,沒事的時候,程朗從旅行社過來,就帶各種美食雜誌上搜羅來的美食給我吃,他説只有吃的白白胖胖的,才是他最欣慰的樣子。

    那你就不怕我長得很胖嗎,肥肥的,走起路來全身的肉肉都甩起來?我站在他面前,扮作大肥婆的樣子給他看。

    程朗微微做出驚嚇的表情,很快就眯着眼笑着説:“不怕啊,怕什麼,我只怕你不夠胖啊,反正不超過三百斤我都可以抱得動。”

    炬這樣一個男人,會滿意的樣子給你做最好吃的食物,不怕你胖,也不會嫌棄你發胖,只怕你吃得不夠飽,吃得不夠好。他對我,真的是無可挑剔,小周每次看到程朗照顧我,就説程朗上輩子一定是個女人,還是個護士,不然這輩子怎麼這麼會照顧人呢,照顧我腿上的傷比護士們還周到。

    小周也若即若離的語氣向我打探着季颯去了哪裏,我好幾次看到季颯和小周在樓下並肩走了聊天似的,我盤問季颯,這小子不好意思撓撓頭説是和小周詢問我的傷口要注意哪些事項,我説那你幹嘛不去問醫生來的更詳細,季颯打着馬虎眼一溜煙出去給我買吃的。

    我看季颯和小周是私底下彼此傾心了,我對小周就更喜歡了,沒事的時候,就和小周聊天,不是聊着程朗,就是聊着季颯,我感覺不是聊我的他,就是聊她的他。看來這妮子是真的對季颯有意思,我得抽空給季颯打電話讓他加把火,爭取把這個漂亮姑娘拿下來。

    希我也猜到之前季颯説他有女朋友是騙我和賢芝的,目的不過就是想讓我這個做姐姐的放心安心,對他和賢芝的事不那麼內疚,我是他姐姐,我怎麼會不懂他呢。小周是個善解人意又温柔的好女孩,季颯要是能和這樣的女孩子走到一起,那也是他的福氣。

    不過想想他們倆好真的是很般配,我想着心裏就很愉快,哼着歌,剝着橙子吃,賢芝這個壞蛋,跑去接馬衞也不打個電話給我,一見男人誤友情的女人。不管怎麼説,好歹我和馬衞也是朋友一場,居然兩個人甜蜜約會都不理我,唉,馬衞啊馬衞,你最後也會和賢芝一樣見色忘義。下飛機都不給我打電話,有種被無視的感覺。

    等着程朗下午五點從旅行社回來,我覺得無聊極了,沒有人和我聊天,我就要忍不住胡思亂想,又想念寶寶,粉嫩的小臉蛋,真想親親,我早就要求出院了,可是程朗就是要我多住院觀察,怕出院會感染,但是我這樣寂寞下去,我會長黴的。

    出去曬曬太陽吧,我穿着病號服,外面還有些春寒,套上了一件毛衣外套,紅色的毛衣,襯得臉色很白淨,我雙手抱在懷裏,毛衣上有厚厚的毛領,春光無限好,這春天來了,似乎意味着寒冬過去了。

    腿上的傷口已經沒有膿水粘在褲腿上了,只是一些嬌嫩的新肉,還需要繼續上藥,我慢慢地走着,一些病人也由家屬攙扶着走在陽光下活動身子,我走在草地上,柔軟的,低着頭,心事會有,只是自我安慰。

    這些日子,學會的最多的就是自我安慰,那些難過的悲傷的,都自己給自己慰藉。

    在這個世界上,最能安慰你的,莫過於你自己,沒有人比你自己更懂得你的傷口,發炎的程度,自己可以對症下藥,自我療傷。不由想起金庸的武俠小説裏,那些受了傷的女俠們,就盤坐在石墩上,閉目深呼吸,雙手合一,用氣功給自己療傷。

    一樣的道理,內心受傷最重的時候,其實救得了我們的也許只有我們自己。

    任何時候,請都不要放棄自我救贖。

    對你自己來説,你最重要,如果你連自己都沒有了,那還能談擁有除你之外的任何東西了嗎?

    在陽光下深呼吸,扭扭腰,活動活動肢體,全身都舒解了很多,扭的姿勢有些難看,我倒覺得我自己扭的挺開心的。

    “媽媽,那個阿姨我見過,她在扭屁股呢——嘻嘻。”一個童稚的聲音傳到我耳裏。

    有個小孩在笑我扭屁股,我回過頭,準備裝扮出惡搞的鬼臉逗逗他,在我一轉身時,我看見的是一張美麗的面孔,這個女人長髮披肩,頭髮是棕褐色,皮膚很白皙,五官小巧而精緻,穿的是米色的對開襟針織衫。

    我有些不好意思,連忙道歉説:“不好意思啊,我以為是小孩開個玩笑。”

    第三百零八章:蝸婚(308)【12月22號第二更】

    她笑笑説沒事,我見她的笑容像是在哪裏見到過似的,但怎麼也想不起來,可我一定能肯定我和她見過,想想也許是以前在旅行社帶團的時候遇到的遊客,當導遊見過的一面之緣的人實在是太多了。

    “是我兒子調皮,説完話就跑到那邊玩去了。”她説着,指着不遠處在草地上看對面籃球場打球的小男孩,我看着那個小男孩,他長高了,也長壯了,我想起來了,他是童語皓,是之放前女友的兒子,記得他們一起扮超人還和我一起出去玩的,才一年時間,這孩子長得這麼高了,我想也是啊,我自己的孩子都幾個月了。

    “季小姐,你記起來了嗎?你是之放的女朋友吧,我們見過,剛才語皓一眼就認出你來了,還是孩子的記性好。”菲琳也同時認出了我來。

    “菲琳,你是菲琳對吧,小語皓都長這麼高了,真是巧啊,好久沒見了,咦,你們來醫院探望病人嗎?”我想岔開話題,不想提起之放的事,菲琳還認為我是之放的女朋友,但我相信菲琳也一定看到了電視上關於之放和麥樂的報道。

    炬“是巧呢,好久不見。我不是來看病人,我是來做孕婦常規檢查的,我——懷孕了。”菲琳説着,低頭看着微微隆起的肚子,幸福而羞澀地説。

    “那恭喜你了,看來你和你先生感情很甜蜜呀,生二胎又要一個可愛的寶寶,真是幸福。”我恭維着説,不過帶着第一個兒子來醫院做第二胎的檢查,難道計劃生育都沒有超生政策了嗎?

    “謝謝你,不過這一胎不是我第一任先生的,我第一任先生去年——去年六月份出車禍去世了。”菲琳説着,臉上流露出來了傷感,在我看來,她的傷感是真情流露,儘管丈夫去世不到一年,她又懷了別的男人的孩子,我也可以理解她,對一個人的想念,並不是此後的世界只有那個人,而是深藏在心裏,仍繼續好好生活。

    希“對不起,讓你想起你的傷心事了。”我抱歉着説,不想她太難過。

    “沒關係,都過去了,好不容易遇上你,走,我們找個地方聊聊,耽誤你幾分鐘,你不介意吧,你還沒告訴我你怎麼穿上了病號服呢。”菲琳拉着我的手,招呼着看人打籃球看得入迷的童語皓。

    我點點頭,其實我也想找個人聊聊了,我也想問一些,關於之放的過去,希望菲琳能給我一些解釋。

    童語皓乖巧而活潑,走到我面前,像個小大人一樣伸出右手和我握手,很有禮貌地説:“阿姨,你好,我們見過的,我是小超人。超人楊爸爸呢,我好想他啊,我爸爸走了,去了很遠的地方,我都找不到他了,你要是見到楊爸爸,你告訴他我想楊爸爸了。”

    看着這個早熟而懂事的孩子,我心裏心疼,這麼小的年紀親爸爸就去世了,一定會比同齡的孩子早熟和堅強,我點點頭,牽着童語皓的手,去年的時候,是和之放在一起牽着這個孩子的手。

    我們在醫院內部的一個小型餐廳裏坐下,給童語皓點了一個冰激淋,他就拿着冰激淋到餐廳隔壁的小積木城樂園裏玩了,我和菲琳面對面坐着,菲琳一杯檸檬汁,也許是孕婦愛喝酸的,我要了一杯咖啡,我們開始促膝而談。

    “我先生剛去世的時候,是我這一生最悲慘的日子,真的,現在想想,我都不知道我是怎麼挺過來的,車禍現場很慘,去警局認屍的時候我昏倒了兩次,痛不欲生。那時真的很難,每天都哭得不行,孩子還小,他什麼也不懂,總是向我要爸爸,我總説爸爸出差去了,爸爸去歐洲了,有天他哭鬧着問我,我就哭着罵他説他煩不煩,爸爸死了,再也不會回來了。語皓抱着我哭,哭過之後,這個孩子比我還要堅強,他站在沙發上摟着我頭對我説媽媽,爸爸走了,還有語皓來照顧你。”菲琳説着,拿着紙巾擦眼淚,又露出了笑臉。

    我擔心她懷有身孕還重提傷心往事會對身體不好,但是菲琳很堅強,她哭過後,很快就微笑,她比我想象的要堅強許多。

    “菲琳,為什麼出了這麼大的事,你都不告訴我,也不告訴之放。”菲琳先生去世的時間,差不多就是我和之放開始要在一起的時間,那是並沒有聽之放説起這件事。

    菲琳搖搖頭,喝了一口檸檬汁,説:“我不想再打擾之放,何況那個時候,之放的身邊已經有了你,你們很幸福,我不想之放因為這件事同情我們母子而把關心都轉移到我們身上來,我也知道,那個時候也是你最艱難的關頭。”

    聽到菲琳説這番話,我心裏很不是滋味,菲琳其實是怕之放因為同情她們母子而給與她們更多的關心影響之放和我的感情,她這麼的善解人意,為我和之放着想,我眼睛酸酸的,眼淚在眼圈裏打着轉,我説:“菲琳,那個時候,你比我更需要他,而你,是為了成全我們在一起,才獨自承受,你比我更艱難,你犧牲的實在是太多了。”

    被菲林感動了,我擦着眼淚,面前這個看似精緻美麗的女人,卻有着更頑強和獨立的精神。

    PS:相信今晚的更新,慢慢的,有的人會猜出一些端倪,書寫到這裏,變得有些像懸疑了,其實,只是多了一些懸念,多了一點給大家自己猜想的空間,如果你愛一個人,就該相信他,無論如何,你都有理解來説服自己。大家閲讀愉快,也繼續猜結局和真相,感謝閲讀留言送咖啡鮮花的你們。

    第三百零九章:蝸婚(309)【12月22號第三更】

    “其實,談不上犧牲,真的,之放是愛你的,我看出來了,實不相瞞,和我先生結婚的時候,我心裏還是鍾情於之放的,但是很奇怪,我和他,總是不適合結婚,不適合相守,這就是有緣無份吧,他沒有我先生更適合過日子,他把音樂看得太重要。但是後來,我想,不是他把音樂看得太重要,只是他沒有遇到那個可以讓他把音樂排第二的女人,我相信,你是那個讓他覺得比音樂還重要的女人。”菲琳説着,停頓了一下。

    接着説:“在我先生去世半年後,我認識了我現在的先生,我們幾乎是閃婚,我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迫不及待要結婚,也許是真的害怕失去了,害怕錯過好不容易遇上的人,我不知道我死去的丈夫會不會怪我,但我的心裏,一直都沒忘記他。今年我懷了第二胎,我想生下來,也許,這個就是我亡夫投胎轉世來的呢,他曾給與我那麼多關愛,我欠他太多,都沒有機會彌補。”菲琳温柔地看着自己的腹部,手輕輕撫摸着。

    我相信,她還是念念不忘死去的丈夫的,不管嫁人生子,那個男人的位置,是任何人都取締不了的。

    “他在你心裏,是任何人都取代不了的位置,我看到你這樣,也放心了,你可以重新擁有幸福生活,卻也能平靜地去思念他,這樣的你,是美好而恬靜的。”我抿了一口咖啡,覺得方糖有點少,加了兩塊,攪拌,這樣的時光,安詳了。

    炬“一直説我的故事,説説你,你怎麼在醫院呢,要不是我來這裏做B超,我們還真的遇不上呢。”菲琳話題一轉,問我。

    “我啊,我沒有什麼故事,我前段時間意外被火燒傷了腿,幸好被人救了,不是很嚴重,過幾天也許就能出院了。‘我説着低下了頭,攪動着杯子裏的咖啡,生怕菲琳會問起之放。

    “那之放呢,救你的那個人一定是之放吧,你們應該結婚了吧。”菲琳笑着説,似乎她並沒有聽説之放和麥樂的事。

    希“你最近都不看娛樂新聞和欄目嗎?”我好奇地問。

    “我老公不許我看那些八卦新聞娛樂綜藝欄目,他説那是最假最無聊最愚人的欄目,這可能和他工作性質有關係,他是導演,他眼裏所有的電視欄目都是賺取收視率的工具,連《人間》這樣的欄目,他都説是策劃的,害我每次看經常被裏面的故事感動呢。”菲琳吸吸鼻子笑着説。

    菲琳沒有看那些節目,難怪她不知道之放和麥樂的事。

    “我和之放,分開了,救我的那個人,現在是我的男朋友,不出差錯的話,我腿傷好了以後,我們會結婚。”我説着,喝了一口咖啡,去覺得有些甜膩了。

    人生就像這杯咖啡,方糖放的少了,苦澀,放的多了,甜膩。

    正正好的滋味,不在於咖啡,也不在於方糖的數量,而在於喝咖啡的心情。

    心情好,不放方糖,最苦的黑咖啡,也會甜中有味。心情不好,香美的咖啡,只會膩味。

    我放下杯子,打算放棄這一杯咖啡。

    菲琳聽完我説的話,吃驚地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愣了幾秒,重複問了兩句:“你説什麼,你説什麼?你和之放——分手了,你要,和另一個男人,結婚??”她握着檸檬果汁杯的手,抖了一下,像是震驚的樣子。

    我平靜地點頭肯定説:“是的,這是真的,我和之放,分開了,具體的説,是他離開了,我也不再糾纏,菲琳,都是女人,你應該懂,我們到了快三十的年紀,我們沒有辦法像年輕的時候那樣子敢愛敢恨了,更多的時候,選擇一個婚姻選擇一個人嫁,也不是全為了自己有個家,還有自己的家人,我不想年事漸高的母親還要為我擔心,所以,遇到好的,就決定嫁了。”表面平靜,我內心何嘗不是撕心裂肺。

    “之放,離開了你?——怎麼會這樣子,我很久都沒有和他聯繫,自從知道他有了女朋友和你在一起,我就再也沒有和他聯繫過,沒多久我前任先生就去世了,那個時候我身邊正需要人陪我,我想過之放,但我幾次拿起電話都放了下來,我為什麼,就是希望你和之放在一起幸福,他和你在一起,才是真正放下了光環,甘心為你做一切,可是你們怎麼,會分開呢,你難道,真的甘心嫁給別人嗎?”菲琳惋惜地説,可以理解,她那麼難的時候都沒有找之放,就是為了不破壞我和之放的感情,她一定不想我和之放最後一拍兩散的結局。

    放不下又能怎麼樣呢,不是我選擇分開,是之放離開了我。

    “菲琳,我懂你,我真的懂,你為我惋惜為我和之放分開而不值,我之前的日子,也想過自己怎麼就和之放分開了呢,我們那麼相愛,他卻連一個解釋都不肯給我,就離開了我,我想也許他是有自己的原因和苦衷,他不想對我説,也許是他不想和我在一起了,總之,還是要開展自己新的生活,畢竟活着不能完全為了自己的愛恨情仇,我還有家庭,還有孩子,孩子漸漸長大,再過一些日子,他也許就要開口説話,我希望他有個爸爸,有個健全的家。”説到這裏,我難過地低下了頭,我怕我抬頭會被菲琳看到我滿是淚水的眼睛。

    PS:説一則笑話給大家聽吧。一個女人丈夫深夜未歸,她懷疑自己丈夫出軌了,於是打電話給自己媽媽傾訴説:媽,他還沒有回來,我猜他可能是外面有女人了。女人的媽聽了,説:啊呸,你就不能往好處想啊,也許他路上出了車禍呢。

    好冷的笑話,哈哈,但是我覺得和這幾天的內容挺像呢。

    第三百一十章:蝸婚(310)【12月23號第一更】

    菲琳和我一同陷入了長久的沉默,我看着在隔壁積木樂園裏玩着正歡的童語皓,如果我的孩子,長大了,如果我沒有給他再找一個爸爸,他會向我要爸爸會有一個父親可以給與他的陽光和陽剛嗎?童語皓還小,他也許對自己親生父親的死去並不懂那意味着什麼含義,孩子究竟是孩子,對大人而言,給孩子一個家,一個有爸爸媽媽完整的家,要比自己的愛情歸屬更重要。我需要給我的孩子,找一個踏實負責任的爸爸,會把孩子視如己出,這個人,也許只能是程朗了。

    孩子沒出生的時候,程朗就一直靜靜地關心着我,孩子的病情,也是他出主意想辦法,礙於我和之放的關係,他只是選擇默默的關切。我大約可以懂得程朗了,看着自己心愛的人結婚生子是怎樣的心酸,這種心酸裏,多少也有一些欣慰。到底看着所愛的人幸福,還是一種莫大的寬慰。

    我至少可以確定的是,如果和程朗在一起,我和孩子,能有一個安定的家,孩子也會有一個健康的成長環境。那些除夕夜情歌,那些環繞在耳邊的曼妙情話,都不及踏踏實實專一的心給我温暖。當初,還是抱着美好的夢想和之放在一起,我以為這樣才是愛情,可是,愛情的最終目的,不是在一起,而是變成了分離。

    最後在一起的,不是愛情,而是不離不棄。

    劇離開的,永遠都成不了愛情,所以,我一次次勸告自己,不管別人怎麼説,我都要清楚,我和之放是不可能了,甚至,連再次相見,也都不會有可能了。

    “季素,你有想過嗎,也許你和之放之間,是哪個環節出了錯,或者,是誤會,我總覺得,他不是那種玩弄感情的人,也不是不負責任拍拍肩膀就走人的男人。他很重情義,輕物質,他不可能離你而去,你這麼過早就下決定和另一個男人開始新的一段戀情,你就不怕,將來的你,會後悔嗎?”菲琳擔憂地問,她想讓我再仔細考慮一下,是等之放一個解釋,還是先冷靜下來。

    “菲琳,你瞭解的之放是過去的他,我和他後來,發生了很多我自己都找不出合理解釋的事情,我説出來你可能都不相信,我自己都不相信,但我是親眼看見了,親耳聽見了,他挽着年輕高高在上的女人,他説——他説他愛她,他要帶她走,是當着我的面。你叫我,還怎麼等他,還怎麼冷靜,我找過他,找不到,幾乎是人間蒸發了,他連一個解釋都不曾給過我,你説,我還有抱着希望再等一等的必要嗎?”我有些激動,腦子裏浮現出那次發佈會上之放屢次維護麥樂的畫面,他如果愛我,又為何對那樣一個女人處處呵護,我都想不出什麼理由來解釋,除非他受人脅迫,可就算是受人脅迫也不會連我都不説吧,更何況之放的性格,怎麼可能會受制於人被人脅迫來做傷害我的事呢。

    航曾經他還説,不管發生什麼事,都不會離開我和小放。

    除非,他真的是變心了。

    男人變心,是什麼也擋不住的,任憑扯出多少年前許下的那些山盟海誓,他會承認,但他會一口咬定,那是他年輕時無知許下的承諾。當然,之放的表情流露裏,還是對我有牽掛的,或許是殘餘的舊情吧。

    即使之前我還幻想過他有所謂的難言之隱,而現在,他故意躲避我消失無影無蹤,我什麼都不需要自我解釋了,不愛了就是不愛了,不過,很可惜,麥樂也沒有執着與他,麥樂還是離開了他,緋聞男友換了一撥又一撥,我都倒為之放不值了。

    這樣子的現狀,也許他永遠都不敢也沒臉面再來見我了,我也不會等待下去,想起他説的那句等他回來,我就覺得我相信是因為我頭腦簡單,那時候的他,可能都和麥樂眉來眼去搭上了吧,拍攝MV時,更是情投意合了。

    “不敢相信,我真的不敢相信之放會做出這種事,我認識他這麼多年,他身邊有那麼多機會接觸漂亮女孩子,他都把工作和感情分得很開,不會犯糊塗的,除非他變了,不是我以前認識的那個之放了。這樣吧,如果我遇見了之放,我會找他談談,把事情問清楚,也許你們還有轉機呢,我看好你們,也許你自己沒感覺到,在我看來,你和之放是很相配的一對,別看他像個大男孩,外表很出類拔萃,情歌也寫的一流,其實他就是一個驕傲的小孩,他比你我還渴望一個家。他小時候就隨着父母工作性質在各個國家輾轉,他很缺乏家庭的温暖,這些,我給不了他,因為我和他是一類人,你給他的,是安定下來的勇氣。所以,我想簡單的一個所謂漂亮年輕的女孩子,是不能把他從你身邊帶走的,憑我對他的瞭解,也憑我對你的信任。”菲琳笑着説,對我充滿了信心,在她看來,並不是漂亮女人就可以讓之放心動的。

    “是的,單純漂亮的女人,當然不會讓他心動,重要的是,那個女人,和他有共有的圈子——音樂,從這件事我就看出,原來我並不懂得之放,他給我寫的除夕夜情歌,他唱給我聽,我只能聽出這首歌很動人,但我的嗓音不能詮釋出來,會有更好的女人,把這首歌用他最理想最完美的方式演繹的轟動一時,所以,菲琳你明白嗎?那個女人和他有共同的地方,而我沒有,我是個局外人。”我自己也分析過,之放身邊不乏漂亮女生,他選擇麥樂,只有可能是麥樂的歌聲,他不止一次在我面前贊麥樂的嗓音極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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