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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正文第一百七十一章:蝸婚(171)

    漸漸融入了這個兩個男人的家庭裏,不過是兩天的時間,我覺得我把這裏儼然是當成了自己的家了,他們不管誰先回家,都會和我説説話,然後就洗手繫上圍裙去廚房做飯,做的菜口味,都是嚴格的按照孕婦來的。

    我笑之放做菜的樣子實在是像個老學究,過於嚴謹,他捧着一本孕婦食譜大全,高高的個子,繫着花圍裙,像個孩子一樣邊炒菜邊解説着哪盤菜對胎兒哪裏發育比較好。

    他説,要生一個極聰明的寶寶,要有音樂細胞。

    他夾着炒好的菜喂到我嘴裏,問我味道怎麼樣,我總是會告訴他超讚的。

    爵我故意刁難他,問他:“那麼,什麼菜可以培養寶寶的音樂細胞呢?”

    他握着勺子,想了想,跑到冰箱裏找着,一會又在廚房忙活開來,他説如果不是我在,這套嶄新的廚具,還不知道什麼時候能派上用場呢。

    我算是沒猜到,他炒出來的菜,竟然還真是有理由來説服我,這是為增強寶寶的音樂細胞的。

    他端上了兩個菜,一盤紅,一盤綠,還真挺好看的。

    “怎麼樣,好不好看?”他驕傲地解着圍裙炫耀説。

    “好看好看,真好看——你這做的是什麼菜啊?”我反問,很認真的樣子反問他。

    他坐下,手託着下巴,説:“你不會真不認識了吧,太打擊我的廚藝了,莫非我真的有把菜做的面目全非嗎?”説着他指着紅色絲狀的那盤菜,説道:“這盤菜呢,我給它取名叫——二胡,因為我用了兩根胡蘿蔔做的。”

    我吐血,竟然説兩根胡蘿蔔做的菜就叫二胡。

    “那這個綠色的呢?”我白痴狀反問。

    “看在你這麼笨蛋的份上,我給要給你個榧子吃!這個是芹菜啊,大芹炒小芹,我給它取名叫——雙琴。你看啊,你吃了二胡,又吃了雙琴,不就是給楊小放補充音樂細胞了嗎?”他專注的盯着我看,非常的認真表情。

    這就是總是有自己的道理的楊之放,我強烈懷疑,以後有天楊小放長大了,楊之放都不會長大,也許創作音樂的人,總是有用不完不會枯竭的想象力,他總能從小事上想到讓我開心的事。

    沒事的時候,若我不和他説話,他就會耐不住寂寞的,找話題説,他只有在創作的時候才會靜下來,否則,他喜歡和我説話,就是為了逗我樂。

    我安靜地靠在沙發上,看子晚將調着五顏六色的雞尾酒,我討要一杯喝,之放三令五申對子晚説,千萬別給她喝酒,她要是喝酒耍起酒瘋,那是什麼事都做的出來的。

    其實,我的酒品,還算不錯的,比賢芝好多了,賢芝一喝酒,就有將衣服一件件脱離身體,然後肆意奔跑的念頭,她説那樣特別的輕鬆舒暢,特別的真實。

    又想到了賢芝了,不知道,她現在過得好不好,她已經好久沒有和我聯繫了。

    我用腳踢踢之放,我説:“以後的一個月,每當楊小放踢我一次,我就要踢你一次。”

    “子債父償嗎?”他抱着我的腳,放在懷裏,很温暖地朝我笑。

    那麼的迷戀他的微笑,中了毒一般,雖然有時我會想,世界上真的會有這般完美的男子嗎,而他恰恰還屬於我和我的孩子,總是會怕,到最後不過是夢一場。

    但在另一個場景裏,看到他温柔地朝我笑,他離我,那麼近,那麼得近,近得我閉上眼,睫毛都能感受到他的呼吸。

    而一睜開眼睛,他就在我身邊,我喚出他的名字,他會很快就來到我身邊。

    這樣的住了幾天後,我提出要回家一趟,還有二十幾天就是預產期了,也許還會提前,我想先回家,有媽媽在身邊,坐月子什麼的,總是要方便和有人照顧些。

    之放堅持要陪着我一個月,我問他音樂怎麼辦,公司新出的專輯MV還沒有製作出來,他的那張原生態大碟,還等着上市,他莫非就不急嗎?

    他在一旁毫不在意地搖頭,還説這世界上沒有什麼能比當爸爸更重要的事了,然後就站在落地窗旁,不停地翻動手機電話薄裏的號碼,然後一個個地打電話,給公司老總,給歌手的經紀人,給他音樂室的樂手,還有製片人,足足打了將近十個號碼。

    所説的內容都是一樣的話。

    他説他要休產假四十天,他説他要當爸爸了,世界上沒什麼比當爸爸更幸福的事了,他心愛的音樂,也必須要排隊等着他的楊小放出生再説了。

    MV製作的事,他可以附帶着幫製片人出出創意的策劃,他不會去全盤負責的,他説那樣事無鉅細他若都親自策劃,那他除非是有三頭六臂。

    他説,就算是有六臂,也要兩個臂抱季素,兩個臂抱楊小放,剩下的一個臂工作,一個臂來處理瑣事。

    他説,沒有什麼,比老婆孩子熱炕頭更重要,他説你別笑我俗,其實我就想過一個小老百姓的生活,錢我看得不是很重,千金散盡還復來,不會刻意追逐。

    這樣的一個完美時而儒雅時而冷峻的男人,他竟説沒有什麼比老婆孩子熱炕頭更重要,不知道為什麼,就這一句話,要了我的淚。

    正文第一百七十二章:蝸婚(172)

    我總會一剎那的恍惚,我好像第一次結婚的人,就是他,我和他,不是認識了半年,而是很久很久了。也曾想過,半年的相識,難道就可以去託付嗎?

    轉念又一想,這算是閃婚嗎?那我和温安年是談了那麼多年,才結婚的,可後來呢?後來是怎樣的呢,我苦笑着問我自己,也許,我不應該用時間去衡量之放對我的真心。

    而我,是再也經不起一場過錯的婚姻了,同時,也經不起一場錯過了,我害怕會錯過,對的那個人。

    雖然,並不能説,和温安年的那段婚姻,就是一個錯誤,如果是錯的話,那麼定是雙方都有錯。季素,原並非是完美的女人,我想,我是有過錯的,不過温安年是先邁出了這一步。

    和之放的感情裏,我嘗試讓自己從過去的那一段婚姻裏反省,學會怎樣做一個永遠都能保鮮的妻子,少些猜疑刻薄慵懶,多一些信任寬容精緻。

    我想,我應該做一個精緻的女人,精緻的媽媽。

    等楊小放大一點,我也會去工作,繼續我的導遊職業,我喜歡這個職業,把我心裏關於美麗和迷人的景點傳達給遊客,是幸福而美好的職業。

    之放請完假,並安排好了他不在工作室時的具體事宜,他準備關機好好陪着我的時候,電話又響了,他看着電話,對我説:“瞧,是那個歌手打來的,估計是問我MV拍攝的事的。”

    我心裏明白,是那個原生態的女歌手打來的。

    “親愛的,你接電話吧,我把電視聲音弄小點。”我温柔且大度地説。

    我看着電視上的字幕,我沒有刻意去聽他的電話,我相信他,他的職業是這樣的,要求他和那些女歌手打交道,我想,我能理解並支持他的工作的。

    這張原生態的大碟,是他經歷了一年多才寫出來的十幾首歌,跑遍了很多城市,還有一些少數民族的村寨,他將復古與民俗還有搖滾很完美的結合在一起,他所在的傳媒公司簽了一個很原生態嗓音的女歌手,是來自台南的,正好適合之放的新歌。

    他們打電話,我想我應該不需要猜疑什麼,工作上的事,之前的温安年就説是我的不信任毀了婚姻,好吧,那我以後,就要好好的信任。

    之放,是不會辜負我的信任的。

    他掛了電話,便關了機,坐到沙發邊,抱着我,嗅着我髮間的香味,他説:“怎麼辦,一聞到你身上的味道,我就好像找到了歸宿感,我就想睡覺。”

    “那你還不快去睡覺去,早點睡吧,我也要睡了。”我説。

    他抱得更緊了,呼出的氣息就吹在我的脖子邊,癢癢的,暖暖的,他説:“我不,我想抱你一會兒,或者,我晚上跟你睡好不好,你帶我睡覺。”他撒嬌了起來。

    “難道你是楊小放嗎,要是讓楊小放看到你和他媽媽撒嬌,可是會吃醋並笑話你的,這麼大的人了,難道還要我帶着你睡覺嗎?”我捏了一下他高挺的鼻子。

    “楊小放要是笑話我的話,那我就不給他奶喝了。”他手摸着我的腹部,起身趴在我腿間,耳朵貼在我的肚皮上,聽着,我伸手輕撫着他的面龐。

    我心裏,有些隱隱的痛,如果這個孩子,真的是楊之放的,多好,不管是男孩還是女孩,會是楊之放的縮小版,我想象着他們倆都坐在我一左一右沙發上,那麼的可愛,大可愛和小可愛,會都是我的寶貝。

    “小東西,你出世了以後,不可以搶走我的女人哦,她是你媽媽,可也是我的老婆哎,你不能搶光光她對我的愛,否則,嘿嘿,我就不給你喝。”之放説完,馬上又抬起臉,對我説:“素素,不得了,這孩子脾氣比我還大,我就説不給他奶喝,他馬上就一腳踹在我的臉上。”

    我笑了,説:“你活該,不給他奶喝,難道給你喝不成!”我話一説出口,很快就意識到自己説的有些讓人聽了有別的意思了,我低下頭,不説話了。

    他擠坐到我身邊,説:“你給他喝,那我也要喝,不管,你不能偏心。”

    我哭笑不得,哪有這樣的臭傢伙,我望望吧枱那邊的子晚,我説:“之放,你説聲音小一點,子晚在客廳吧枱那呢,要是被他聽到,豈不是要在心裏笑話我們。”

    “不管,反正楊小放享受到的待遇,我也一個也不能少,你不能有了小放不要大放。”他將頭貼在我的腿上,看起來,他是那麼的乖。

    他的頭髮,很濃密帶着微微自然捲,上面有着海飛絲的香,他喜歡簡單的海飛絲。

    “那楊小放出生後每天都要穿着一個紙尿褲,你難道也要穿嘛?”我扯着他一根鬍子威脅着問他。

    “穿啊,怎麼不穿,只要你開心,我怎樣都成。”他眯着眼睛笑。

    他有些淘氣,可他冷靜沉着下來的時候,又是那麼的男人味十足,尤其是他認真工作的樣子,他寫歌的專注樣子,真迷人,眉頭會稍稍皺起,眉骨高隆,他的眼睛,總讓我會想到梁朝偉的眼睛,那麼的深邃且深情。

    他是個介於男孩與男人間的樣子,他無論提出什麼樣的要求,都單純的像是一個孩子在向大人索要玩具。

    比如他央求着要我帶他睡覺,他説只有睡在我身邊,他才不做惡夢,我也十分懷疑在我之前這二十年,他是怎麼睡覺的。

    當説説他的房間,你就會更明白,這個男人,是多麼的可愛了。

    正文第一百七十三章:蝸婚(173)

    第一次進之放的房間,我還以為我進入了一個植物園,原來他是那麼喜歡植物的男子,房間裏,到處都是盆栽盆景吊蘭藤蔓,毫不誇張地説,他的房間,簡直空氣都要明顯比別處好,可見他房間裏的植物淨化空氣的能力是多麼得強。

    我摸着一棵我叫不上名字的盆栽葉兒,我問之放:“你怎麼這麼喜歡這些植物,換做是我,我倒寧願養幾隻動物,也比植物好啊。”

    他心愛地擺弄着他的植物,説:“你看它們,總是安安靜靜的在那裏,不吵也不鬧,浮躁的時候,總能在這些植物的身上,找到靜心。”

    這讓我,看到了他的另一面,他不僅僅我看到的那麼酷酷才華橫溢,他有種不張揚的靜,他安靜落寞的樣子,總是會讓人心疼。

    也許,這是每一個作曲人總會有的悲傷小心境,這時,我不吵他,只是看着他,坐在地板上,亞麻的長褲,他抽煙,見我來了,將煙很快的滅掉。

    而我,並不會説他。

    朝夕相處了幾天,對他的感情,更加的深厚,我想,如果孩子出世了,我會和他感情更深的。我們可以一起去某個城市旅遊,住在靠海濱的酒店裏,過屬於我們的日子,當然,也要把孩子帶着,他説的,要和我一起照顧楊小放。

    元宵節的那天早上,是之放準備要和我一起去我老家看望我媽媽的,早上我給季颯打了電話,説了我要回來的事,之放也和我一起回來,我讓他先別和媽説,媽定會忙得準備這準備那,其實,不需要準備什麼,就當是自己家人。

    這次回家,至少是要在家待四十天的,等孩子出世滿月了,我再回南京。之放把我的衣物什麼都準備好了放在車上,還有他事先買好的一些母嬰用品,滿滿地塞了一大箱子。

    之放説他也要和我一起等楊小放滿月了回南京,反正他請好了假。

    我笑他是不是打算這四十多天就住在我家了,住這麼久,多像是上門入贅的女婿。

    他摟着我説入贅也不錯啊,只要季颯不介意,他是願意做上門女婿呢。去

    我在他的下巴上捏了一下,説:“美得你,才不給你上門,便宜了你。”

    子晚略略傷感地説:“我好不容易過了有幾天有嫂子在家的日子,你們卻一起都回徽州,把我孤孤單單落在南京,還一走就是一個多月,不過回來我就可以抱我的小侄兒了,我就只好等了。”

    之放關着車門,對在樓下送我們的子晚眨了一下眼睛説:“趁你老大我不在,你趕緊帶個女朋友回來吧,好好享受你這四十天的幸福生活,二人世界,多好!”

    “嫂子,你也不管管我大哥,總是讓我帶女朋友回家住,教壞了我。”子晚來向我投訴。

    “肯定是你哥他經常這麼做,不然怎麼這樣教你呢,之放你也真是的,子晚還小,你別教壞他。”我笑着對之放説。

    “我哪有做過,你問問子晚,我什麼時候帶過女孩子回家的,不就是帶了你嗎?我向貝多芬起誓,我要是説的假話,就讓我音樂靈感枯竭,再也寫不出一首好歌。”他認真地説。

    子晚説:“對啊,嫂子,我哥可乖了,從未犯過夜不歸宿的錯,更沒有帶女孩子回來留宿過,這點我可以作證。”

    “切,子晚,你唬我吧,你哥在我那裏都住過幾個晚上呢。”我説完就有些不好意思了。

    我相信之放和子晚都是一樣的,看起來是個很後現代的男孩,他們骨子裏流着有葡萄牙的血統,浪漫而特別,但他們都一點也不花裏胡哨地同女孩子輕易搭上。

    為什麼不相信自己的未來丈夫呢?我會相信他,而關於他的過去,就像他對我的過去一樣的大度包容,過去的,是屬於過去的那個人,現在的,才是屬於彼此的。

    何必拘泥於過去的那段感情那個人呢?

    我開始學會去經營一段感情,去小心的呵護,縱使我曾錯過,曾錯得有些不可原諒,重新開始的時候,我依舊要滿懷信心,再婚的女人,最忌諱的就是重蹈覆轍。

    所以,我會對之放一百個信任,一百個放心。

    相信是幸福的,為什麼不信任自己的男人呢。如果現在還有一雙絲襪一撮長髮落在我的衞生間,如果之放説那不是曖昧的產物,那只是一個女同事借用衞生間留下的,我都會相信,然後清理乾淨。

    我望着坐在我左邊的男子,我頭靠在座位上,我微笑着看他,他和子晚説着話,沒有注意到我的注視,我心裏的踏實,是無法形容的。

    從離婚到蝸婚再到即將的再婚,都那麼的不容易,幸福,也許只有來得不容易,才回去珍惜,也只有在錯了一段婚姻後,下一段婚姻,會更好的經營。

    我感謝,之放他給我的安寧和踏實,讓我覺得自己,還是一個可以愛和被愛的女人,讓我對男人的寬容與深愛,又有了一份認識。

    到底,之放做的最讓我感動的事,不是對我怎麼怎麼好,而是,他可以接受我肚子裏的孩子,孩子還沒有出生就為孩子策劃着名字和未來,承擔着一個親身父親都未必能做到的義務。

    我想,單憑他這一點,足夠我的託付。

    正文第一百七十四章:蝸婚(174)

    車在高速上行駛着,我還在想他這樣的一輛悍馬像小坦克一樣開到了我的那個小城裏,會不會有些招搖了,我離過婚,再婚,我並不想太高調,免得人説閒言碎語,自是不會在我面前説讓我聽到,可等我回南京了,媽媽肯定要聽到了。

    “之放,你這車,是不是有點高調了,要不你和你哪位朋友換一輛比亞迪或現代開開吧,我那就是一個小山城,都是認識的人,要是看到這車,真有人會跟在後面看這車是開往哪家的,到時候別弄得被人説我再婚還那麼的高調。”我弱弱地説,又怕之放會錯誤理解我的意思。

    “傻丫頭,我就開我的悍馬,況且我的朋友裏,好像也沒開三十萬以下車的,你放心,我就是要高調,你之前的不幸,統統被洗涮掉。我要讓你們家那兒的十五到五十五歲的女性,都羨慕你。”他伸過右手攬着我,稍用力的在我的肩上拍了一下,他的意思是,不用管什麼流言,有他在,怕什麼。

    是啊,有他在,我的所有擔心,聽起來都是多餘的。

    爵我也許太顧及了,想想也沒什麼,誰下了定義離婚的女人就非得像偷偷摸摸一樣的再婚嗎,誰願意離婚呢,若不是一段感情真的維持不下去了,誰會沒事找事要離婚。我一生未做虧心事,我怕什麼,誰愛説就讓誰誰去説,嘴巴長在人臉上,我也管不到的。

    也在心裏暗暗竊喜,之放的模樣,要是出現在我們那塊地方,準能如他説的,引來很多女孩子的羨慕,他穿着棕色的夾克,大大的翻邊毛領,戴着一頂報童帽,星味十足。

    車裏放着我愛聽的鄧麗君的歌,我哼着歌,之放拿過一個小小的空調被蓋在我的肚子上,他知道我嗜睡最近,總是靠着靠着就會睡着了,他特意在車裏準備了一個小空調被,就怕我會在路上睡着了。

    “之放,什麼時候,你也寫一首像鄧麗君一樣甜美的歌給我,好嗎?就像是那首《甜蜜蜜》一樣。”我哼着歌説。

    “好,沒問題,為你寫的新年歌曲,你可以自選,我為你量身定做,誰叫你是我的老婆大人呢,我的人都是你的,可況我寫的歌。”他一副絕對服從組織命令的樣子説。

    記得上大學的時候,因為愛聽鄧麗君的甜蜜蜜,我就和賢芝倆一起花了四十塊錢去電影院買了門票,看了那部黎明和張曼玉主演的電影《甜蜜蜜》。

    一下子,我和賢芝竟然第一次的喜歡上了同一類的男人。

    本來是我喜歡金城武那樣的男人,她則喜歡梁朝偉那樣的。

    可那部電影《甜蜜蜜》,讓我和賢芝都愛上了裏面的黎明飾演的小軍。

    我喜歡小軍,是因為他外表憨憨的老實的,其實,他內心什麼都明白,他的感情也是很激烈很豐富的,他不説,他看起來的老實,卻不是那種木訥,總之,是説他老實其實他不老實,説他不老實吧其實也是個老實男人。

    我總覺得這樣的男人,是非常討女人喜歡的,看起來很踏實,但絕不是那種像武大郎一般的老實木訥,他心裏和明鏡一般聰明澄澈。

    這便是那種有內涵的男子,很多事情,放在心裏,而不是用面部表情來表現,他也許愛你只是一個很細微的動作就夠了。

    我仍然記得電影裏他們的那一段對白,就是在張曼玉進了一大堆鄧麗君的唱片卻沒有賣完的時候,他們一起坐在那個小小的店鋪裏靠近着喝維他奶。

    張曼玉説:“你佔我便宜啊?”

    黎明説:“你佔我的更多一些。”

    張曼玉説:“你明知道還讓我佔啊?”

    黎明説:“我擔心我不讓你佔我便宜,你就不來找我,那我在香港連唯一的朋友都沒有。”

    他一直都清楚她是在佔他的便宜掙錢,但是他願意,只是為了她能找他,有她這麼個朋友。

    這讓我一下子就喜歡上了這個看似老實其實很壞壞的男人。

    你猜賢芝是為什麼喜歡上這部電影裏的黎明?是看他在電影裏,給她的衣服係扣子的時候,繫到脖子上的那枚釦子,卻怎麼也系不上,到是他們的臉越靠越近。他突然的就抱着她親吻,解開她衣服上剛扣好的衣服。

    他是那麼得瘋狂地要着她的樣子,一下就讓賢芝愛上了。

    賢芝説她喜歡在那方面像洪水猛獸一般的男人,她喜歡朝她撲過來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抱着開戰的男人,她説那樣特別的刺激。

    所以,她不適合結婚,不適合有一個固定的男人,我想一個男人如果和老婆結婚幾年了,每次辦那事都還像猛獸一樣撲過來,而不是細水長流,那麼這男人指定是有毛病。

    同樣喜歡一個男人,我和賢芝的視角卻決然不同,我看的是性格,她看到的則是性。

    我覺得之放就是像黎明飾演的小軍那樣的男人,他看似像個大男孩,其實他內心十分的有擔當,有自己的主見和想法,我喜歡的,就是這樣的男子。

    車一路開着,他的車技很好,車開得很穩,我想着電影裏的畫面,又斜咪着眼看他的側臉,慢慢地我就睡着了。

    我只是和他説了大概的地址,把家裏所在的路和小區名字告訴了他,沒想到,他還真就獨自找到了,車開到了那棟舊居民樓裏,我都還沒有睡醒。

    “寶貝,你醒醒,咱們到家了。”他輕輕在我旁邊説。

    正文第一百七十五章:蝸婚(175)

    他輕柔的聲音把我從夢香里拉醒,到家了,真快,我覺得我好像做了一場夢,晃晃悠悠的,就到家了,很快就要見到媽媽了。我倒是不緊張也不激動,我看着之放有些緊促的樣子,我有點忍俊不禁了,這時的他,才真像是個醜媳婦總是要見公婆的模樣。

    我伸了一個大攬腰,手攬過他的脖子,我説:“哎呀,真快啊,你無師自通啊,竟然沒有我這個活地圖,就被你找到我的家的。”

    “這不是你的家,是你的孃家,你現在啊,是叫回孃家。”他説着打開車門,將我攙扶下車。

    一下車,我就看見了熟悉的街坊鄰居原是在一旁聊天下棋的,都湊了過來,有和我問長問短的,也有的就直接和之放攀談了起來。

    “這麼好的男人,怎麼就被季素撞着了呢。要是離婚的女人都能遇到個這麼好的男人,那我真願意去離一次婚。”

    “季素這孩子有福氣啊,從小我就看她有福相,你瞅瞅,如今過得多體面多風光,坐着大奔,咱這裏嫁出去的姑娘有誰比她風光回來的。”

    “就是,誰説離婚的女人就是燙手的山芋呢,你看季素,不和香餑餑一樣,你看這男人對她多好,真甜蜜啊,我就是説,別看低了離婚的女人,別把我們離過婚的女人都看得不值錢”

    大家都在你一言我一語地議論着。

    “小夥子,你是哪裏的人啊,我怎麼看着你像外國人啊,高高大大的,鼻子這麼挺,我覺得你怎麼那麼像**大片裏的帥哥呢!”從小看着我長大的街道阿姨,本是在鍛鍊身體的,也過來問。

    “阿姨,你好,我是有一點外國血統的,我爺爺是葡萄牙人,所以我也有一點葡萄牙的血統,我現在定居在南京。”之放説着,手摟着我的腰,眯眯笑着説。

    阿姨高興地拉着我的手説:“瞧瞧,真真是個懂禮貌的孩子,看起來是又體面有大方,素素啊,你真是我們這裏離婚女人的榜樣啊,你媽媽前段時間和我聊天還和我説她最不放心的就是你了,要是你媽媽待會看你帶這樣的一個未婚夫回來,是肯定高興地沒話説了。”

    “是嗎?真有那麼好嗎,阿姨,你可別被他乖乖的樣子給施了障眼法,他要是犯起倔來,還真是個孩子呢。”我和阿姨説笑着。

    隔壁的大爺也摸着之放的那輛悍馬説:“嘖嘖,這好車就是亮啊,比起那些國產車,鋥亮鋥亮的,我認識這牌子,別看我一輩子沒買過車,可我喜歡沒事就瞅路上的車,這是奔馳悍馬啊,得百吧萬吧。”

    “大爺,您哪,再過些年,都能成專家了。”我説笑間,看到媽媽走了過來。

    媽媽穿着藏青色的外套,剛從家裏出來,手上還沾着白麪,興許是正在搓湯圓呢,我剛想迎上去喊一聲媽,沒想到的是,我媽在看到之放三秒後,竟然扭頭就走了。

    這簡直是出乎我們所有人的意料之外的,當然,包括之放他也是根本沒有想到,第一次見我媽,會是吃這樣的閉門羹,我媽的動作加表情簡直是可以説拂袖而去。

    這讓情況一下就變得難以收拾起來,眾人都開始眾説紛紜,有人説“季素媽是不是糊塗了,這麼好的女婿見着面還不高興,她是要什麼樣的女婿才能,滿意啊。”

    還有人説:“季素媽這樣的態度,準得把人給氣走,誰找不着媳婦啊,來受你這門子氣。”

    我看着媽媽離開的背影,我感覺是那麼的措手不及,我滿心歡喜的把我心愛的男人帶到媽媽的面前,我以為她也會開心會同樣的喜歡之放會祝福我們,可是我沒有想到,她竟然是這麼一臉不悦甚至一點情面都不給的板着臉轉身就走。

    為什麼大家都滿意都覺得優秀的男人,可媽媽卻是這麼的一副態度呢。

    我抬眼看看之放,我其實,在看到他的臉的一剎那,我的眼淚就快要掉出來了,因為他只是很純真的朝我笑笑,他想告訴我,沒事的,他會努力讓媽媽喜歡上他,認可他。

    “之放,這可怎麼好,媽媽,好像不是很高興,要不,我們回南京吧。”我怕回家會和媽媽發生衝突,大過節的,怎麼樣的吵都不好看。

    他站在我身旁,他的手握着我的手掌心,他説:“乖,沒事,你媽媽這是在考驗我呢,我不走,我要去證明給你媽媽看,我是值得她把女兒託付給的人。走,給我帶路,我還真不知道是在哪個單元樓呢。”

    “嗯!好!”我看着他,堅定地説。

    之放一番話給了我信心,也許是媽媽在考驗他呢,如果就這麼的知難而退的走了,豈不也讓人笑話了,我們要一起證明給媽媽看,我的這次選擇,是沒有錯的。

    他牽着我的手,順着小區的道路走着,他攙着我的腰,照顧着我,一路上有人投來目光,不管是羨慕還是懷疑的目光,我都不去理會,我和他一樣邁着同樣堅定地步子,我相信,只要我們堅定了要在一起的信念,媽媽也會支持我們的,沒有人會分開我們了。

    “之放,我們這一路走來,有太多的艱難了,如果前面還有高山險阻,你會退縮你會離開我嗎?”我小聲地問他,手緊緊握着他的手,感受到他給我傳遞來的愛的力量。

    正文第一百七十六章:蝸婚(176)

    這個手心裏的温度,是那麼的熟悉,雖然傳遞過來的不久,卻是在我最刀霜嚴寒冷相逼的時刻,遞過來的一雙有力温暖的大手,給我在這個嚴冬裏,如雪中送炭一般。

    而我,儼然是離不開這雙手了,他在的時候,我總是恢復到本能的安靜和祥和,對未來的生活,能抱着最美好的憧憬,我不想,失去他,我害怕,會失去他。

    越是害怕,就越是患得患失,我真怕,媽媽的反對,有些讓我們原本就來之不易的幸福,會溜走,所以,我問他,會不會因為前方困難種種,而離開我。

    “我不會,我説過了,凡是我選擇的,我就不會再放棄,如果我當初但凡是猶豫過一點點,我也不會和你走到今天。素素,我們的幸福,來得太不容易了,我們一起走過了那麼長長的坎坷,我怎麼會在這最後的關頭,退縮呢?只差一點點,我們就夠着幸福的甜蜜了。”他仍是微笑但堅信地樣子對我説。

    我帶着他,穿過一條條種滿了銀杏樹的路,來到了單元樓下,我沒有帶鑰匙,我按了門徑的門鈴,媽媽沒有給我們開樓道的門。

    失落的我,坐在單元樓下,我大大的肚子,我不知道媽媽這麼堅決的不給一個理由就反對,是不是太不關心孕期的女兒了,就算是看在我懷孕即將分娩的份上,也不該將女兒拒之門外啊。

    之放,到底又是哪裏錯了,惹得媽媽第一眼看了就這麼的不悦。

    我們,到底做錯了什麼,為什麼生活要這樣殘忍地對我們。

    之放拉拉我的手,説:“別傷心,別多想,也許她沒有聽見門鈴呢,302是吧,我再按一遍,肯定會開的。”

    他轉身又按了一遍,兩遍,三遍,門依然都沒有開。

    謝阿姨提着菜籃遠遠地走來,她看看我,又看看站在一旁的之放,趕忙把我攙扶了起來,説:“季素啊,你怎麼不回家啊,坐在這冰涼的地上幹什麼,你媽媽不在家嗎?這位是你的朋友吧?”

    “嗯,是的,謝阿姨,我媽媽,她好像看起來挺生氣的,我剛回來,她也不給我開門。”我説。

    “也許是你媽媽出去買菜了呢,這元宵節和過年差不多重要,你又帶着朋友回來,她肯定是張羅着去買菜了。你瞧我,我大女兒和二女兒還有女婿們今天都回來,我不就是剛買了菜回來的,走吧,我來開門,先去我家坐坐,等你媽媽回來了,我去樓上給你叫去。這裏風口上,風大,可別收了涼。”謝阿姨説着,開了樓道的門。

    我和之放跟着謝阿姨進了門,上樓之放就扶着我,我上一個階梯,他才上一個階梯。

    謝阿姨望着説:“這孩子心還真細,會照顧人會疼人,你媽媽保準滿意喜歡,高興地合不攏嘴呢。走,二樓到了,先去我家裏坐坐吧,外面冷。”

    “不了,謝謝你了阿姨,我直接去三樓吧,我有家裏的鑰匙,我回家看我媽怎麼説。”我對謝阿姨説着。

    “那行,你晚上過來玩。”謝阿姨説。

    我其實,沒有家裏的門鑰匙,也是忘記了帶,這些年,還從未有過回家媽媽不給我開門把我關在門外的事情。

    到了家門口,我敲了敲門,輕聲地喊道:“媽,是我,我是季素,我回來了,你把門打開啊。”

    屋內沒有任何動靜,停了幾秒,我又敲門喊,還是沒有任何反應。我知道,我媽其實就在屋子裏面,她不是不在,而是不想開門見我,或者説是見之放。

    “怎麼辦?媽媽不開門,要不我打電話給季颯,他現在肯定是不在家。”我對之放説。

    “我們再等等吧,別打電話給季颯了,他也許在忙,你媽媽這是在考驗我,我可不能向季颯求援,娶老婆是我自己的事,我不靠別人。”之放説。

    他輕輕地敲門,説道:“阿姨,您好,我是來看看您的,您也許對我有些不滿,您説,我都可以改,只要您別生氣,我知道您是不放心季素,我像您保證,我這輩子都不會讓季素受苦受氣的,我會給她幸福的生活,您放心。”

    屋內依然是沒有動靜,安靜的就好像只有我們兩個人在自言自語。

    “媽媽,我知道你在家裏面,到底是怎麼了,本來是説得好好的,元宵節我帶着他回來見你,你怎麼就一言不發的生氣了呢,好歹喜歡不喜歡你都給我句話,你這樣,多傷女兒的心,本來就有很多人不看好我的這段感情,要是你也不支持我,我該怎麼辦,我該何去何從?”我帶着悲傷的腔,抑制不住地難過起來。

    “你不聽我的話,我是怎麼和你説的,你現在還這樣,你想找第二個温安年回來嗎!你想重蹈覆轍嗎?你要是想跟這樣的男人在一起,我就沒你這個女兒,你也別想再進這個家門了,你走吧。”媽媽冰冷的語言傳了出來。

    第二個温安年!媽媽竟然這麼認為之放。

    之放怎麼會是第二個温安年呢,他和温安年不是一種人,如果他是那樣的男人,他又怎麼會不管不顧的就是死心塌地和我在一起廝守呢,我不信,之放也絕不是那樣的負心男人,朝秦暮楚,這樣的詞不會是屬於之放的。

    “媽,你聽我説,誰説之放是第二個温安年了,他們之間完全不同的兩個人,他比温安年有責任心有擔當,他比温安年專一對我好,你這麼説,不僅是傷了女兒的心,你也是傷了他的心。”我摸着門,難過地説.

    正文第一百七十七章:蝸婚(177)

    我親愛的媽媽,女兒經歷了一次失敗的婚姻,當我滿心歡喜的把我重新選擇的愛人帶到你面前時,我以為你會開心,會笑着對女兒説祝福,可是,為什麼你卻這樣的對我。冰冷的一道門,隔着我們各自的心。

    也許,期望過高總是要帶來失望的,天曉得我還以為媽媽會是怎樣的高興,突如其來的閉門羹,一下子就把我打擊的體無完膚。

    “你太讓我失望了,你又帶了這麼個中看的男人回來,難道你吃虧吃了一次還不夠嗎,男人的面貌再好還不是皮囊,我怎麼勸你的,要以温安年為戒,要找個踏實穩重的,你有聽話嗎?我是不會承認你們的關係的!”媽媽很態度堅決不容質疑地説。

    “媽,你把門打開,你只是見了一眼,你沒有和他説話,你怎麼就知道他是和温安年一樣的人呢,為什麼就不肯給我們一次機會,就把門打開,我們坐下來好好説。如果要是你瞭解了,你再不同意,我也就聽你的,這還不行嗎?”我拍着門,央求着説。

    媽媽有了些不忍,也許她又怕我會動了胎氣,猶豫了一會兒,説:“不是做媽媽的狠心,過節把你關在門外,要進門可以,你能進來,他不能進來。你是離過了一次婚,我要是這次讓他進這個門了,你以後還怎麼好嫁人,傳出去了,會説你跟了好幾個男人,連帶着我這個當媽的,也要被人指着脊樑骨罵,你以為隨隨便便我就能讓他進門嗎?”

    我不知道該怎麼對固執的媽媽説了,她比較保守也在意周圍人的閒言碎語,或者,她也怕要是這次我又被辜負傷害了,以後就難再找人嫁了。

    “既然阿姨説讓你進去,你就先進去吧,我就在外面等着,樓道口冷,你別凍着了,本來預產期就到了,萬一感冒了,怎麼辦?”之放勸着我先進家去。

    我不同意,説:“我進去了,你一個人怎麼辦,你又是第一次來這個地方,又不熟悉,也沒個認識的人,我回家了,你怎麼辦,説好了一起回家過節的。事情變成這樣子,我怎麼能扔下你不管,我和你一起。”

    “你別這樣,你不為自己想也為楊小放想,你這樣站這裏,待會有什麼閃失怎麼辦,你媽媽也是心疼你,説讓你先進去,這已經是她在為你着想了……你就別任性了,我又不是小孩,我還能丟了不成,你放心進家門吧,我會好好的。”之放説着寬慰的話。

    “那好吧,我聽你的,我先進去,我再和我媽媽好好説説。之放,你相信我,我一定能讓媽媽接受你喜歡你的。你先回南京吧,別在這守着了,等我勸媽媽幾天後,你再來看我。”我讓之放自己先回南京,看媽媽這樣子,不是一會兒就能做好思想工作的,我至少要花好幾天的時間來把之放的好和媽媽細細地説。

    “嗯,好,你先跟阿姨説吧,我看你進去了,我就走。”之放説完,擁抱了我一下。

    我心裏一陣陣的難過,覺得自己是對不住他了,這麼遠的開車來,連進門坐一下都沒有,還得無果而返的回南京去。

    “傻瓜,別難過別不開心,你得理解做家長的擔心,我也許,看起來太不穩重了,有些顧慮也是很正常的,慢慢來,我可以去證明我會擔負起愛你疼你的職責,你相信我,我不會輕易的退卻的,除非哪天你拿着大鐵棍驅逐我,我才會走。”他説。

    “不行,我拿大鐵棒拿刀拿衝鋒槍驅逐你,你都不可以走!”我犟着説。

    “不走不走,死也不走。”他笑着説。

    我於是又敲門,我説:“媽,我一個人先進來,你不歡迎他,那就讓他先別進咱家門了,你總得讓女兒先進家門吧,外面又冷又風大的,我還拿着許多東西,媽你難道就不疼我嗎?”

    話沒有落音,家門就被拉開了,媽媽的眼裏滿是眼淚,拉開門看着我,哽咽着説:“快進來吧。”

    我只能戀戀不捨地回頭看了之放一眼,進了家門。

    一進家門,媽媽就給我倒了一杯熱牛奶,讓我趕緊先喝了暖暖身子,我捧着杯子,六神無主,心裏想着這會兒之放是不是下樓走了,待會是不是要回車裏,開車回南京了。

    媽媽原本是是很高興地搓着湯圓的,現在湯圓弄了一半,她也不弄了,就坐在我的對面沙發上,織着毛衣,小小的毛衣,看得出來,是給未出生的外孫織的。

    我心裏感動,媽媽到底是疼愛我的,為寶寶準備着小衣服,她不理解也是正常的,我不該生她的氣,也許我心平氣和地好好和媽媽溝通,把之放和我認識到走到一起的過程原原本本地告訴她,她是能理解了。

    “媽,你不想聽我説説什麼嗎,説説我和他走到現在的故事,我想,都是我平時和你説他説得少了,你不理解,不敢輕易把女兒託付給他,也是情理之中的事,那我就和你談談他,好嗎?”我放下牛奶杯,坐到了媽媽的身邊。

    “先不論他的人品如何,單單就他的外表,我就不能接納。素素,我的好女兒,你這是第一次吃虧嗎?你忘記幾年前你把温安年帶回來的時候,他不也是堂堂一表人才,誰見了不説小夥子長得是沒話挑的,可是外表能當飯吃嗎,長得好看的男人都靠不住,何況你還找了一個長得好看還有錢還比你小的男人,你説你是我,你當媽媽,你能放心嗎?”媽媽焦心地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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