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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章 王大小姐

    一

    她就是霸王槍? 

    這杆槍長約一丈三尺餘,至少比她的人要高出一倍多。 

    這杆槍重七十三斤餘,也遠比她的人重。她真的就是霸王槍? 

    金槍徐不信,丁喜不信,鄧定侯也不信,無論誰都不會相信。 

    但是他們又不能不相信。 

    金槍徐試探著問:“姑娘貴姓?” 

    “姓王。” 

    “芳名?” 

    “王大小姐。” 

    金槍徐笑了笑,道:“這當然不是你的真名字。” 

    喝酒的女孩子板著臉道:“你用不著知道我的名字,你只要記住‘霸王槍王大小姐’這七個字就行了。”

    金槍徐道:“這七個字倒很容易記得住。” 

    王大小姐道:“就算你現在還記不住,以後也一定會記住的。”

    金槍徐道:“哦?” 

    王大小姐冷冷道:“你身上多了個傷口後,就一定永遠也忘不了。” 

    金槍徐大笑,道:“你約戰比槍,莫非就要我記住這七個字?” 

    王大小姐道:“不但要你記住,也要江湖中人人都知道,霸王槍並沒有絕後。” 

    金徐槍道:“王老爺子呢?” 

    王大小姐咬著嘴唇,臉色更蒼白,過了很久,才大聲道:“我爸爸已經死了,他老人家雖然沒有兒子,卻還有個女兒。” 

    她說話的聲音就像是吶喊。 

    也許這句話並不是說給屋子裡的人聽的,她吶喊,只是她生怕她遠在天上的父親聽不見。 

    ──女兒並不比兒子差。 

    這件事她一定要證明給她父親看。× × ×

    “一槍擎天”王萬武真的死了? 

    像那麼樣一個比石頭還硬朗的人,怎麼會忽然就死了? 

    鄧定侯在心裡嘆息,忍不住道:“令尊一向身體康健,怎麼會忽然仙去?” 

    王大小姐瞪眼道:“你管不著。” 

    鄧定侯勉強笑道:“在下鄧定侯,也可算是令尊的老朋友。” 

    王大小姐道:“我知道你認得他,但你卻不是他的朋友,他死的時候已連一個朋友都沒有。” 

    她美麗的眼睛裡,忽然湧出了淚光,心裡彷彿隱藏著無數不能對人訴說的委曲和悲傷。這是為什麼? 

    是不是因為她父親死得並不平靜? 

    丁喜忽然道:“王老爺子去世後,姑娘想必一定急著要揚名立威,所以才找上徐三爺的?” 

    王大小姐又咬了咬嘴唇,忍住眼淚,道:“我要找的不止他一個。” 

    丁喜道:“哦?” 

    王大小姐道:“從這裡開始,往前面去,每個使槍的人我都要會會。” 

    丁喜笑了笑道:“若是姑娘在這裡就已敗了呢?” 

    王大小姐連想都不想,立刻大聲道:“那麼我就死在這裡。” 

    丁喜淡談道:“為了這一點兒虛名,大小姐就不措用生命來拼,這也未免做得太過份了吧。” 

    王大小姐瞪起眼睛,怒道:“我高興這麼做,你管不著!” 

    她忽然扭轉身,抄起了桌上的霸王槍。 

    她的手指纖纖,柔若無骨。 

    可是這杆七十三斤重的霸王槍,竟被她一伸手就抄了起來。 

    她抄槍的動作不但乾淨利落,而且姿勢優美。 

    金槍徐脫口道:“好!” 

    王大小姐道:“走!” 

    她的腰輕輕一扭,一個箭步就竄了出去。 

    金槍徐看著她竄到外面的院子裡,忽然長長的嘆了口氣。 

    丁喜道:“你看她的身手如何?” 

    金槍徐道:“很好。” 

    丁喜道:“你沒有把握勝他?” 

    金槍徐又嘆了口氣,道:“我只不過有點兒後悔。” 

    丁喜道:“後悔什麼?” 

    金槍徐淡淡道:“我本不該著急料理後事的。” × × ×

    院子裡陽光燦爛。 

    他們走出去,別的人當然也全都跟著出去。屋子裡已只剩下四個人。 

    小馬還是痴痴地坐在那裡,痴痴地看著。 

    那喝茶的女孩子垂著頭,紅著臉,竟似也忘了這世上還有別人存在。 

    鄧定侯在門後拉著丁喜的手,道:“王老頭的脾氣雖壞,人卻不壞。” 

    丁喜道:“我知道。” 

    鄧定侯道:“不管怎麼說,他都是我的朋友,老朋友。” 

    丁喜道:“我知道。” 

    鄧定侯道:“所以……” 

    丁喜道:“所以你才不能看著他的女兒死在這裡。” 

    鄧定侯點點頭,長嘆道:“可惜這位王大小姐卻絕不是金槍徐的對手。” 

    丁喜道:“哦?” 

    鄧定侯道:“我知道金槍徐的功夫,的確是經驗豐富,火候老到。” 

    丁喜道:“王大小姐好象也不弱。” 

    鄧定侯道:“可惜她太嫩。” 

    丁喜道:“難道你認為她敗了真的要會死?” 

    鄧定侯道:“我也很瞭解王老頭的脾氣,這位王大小姐看來也正跟她老子一模一樣。” 

    丁喜笑了笑道:“我明白了。” 

    鄧定侯道:“明白了什麼?” 

    丁喜道:“你是想助她一臂之力,金槍徐再強,當然還是比不上神拳小諸葛。” 

    鄧定侯苦笑道:“這是正大光明的比武較技,局外人怎麼能插手?何況,看來這位王大小姐的脾氣,一定是寧死也不願別人幫她忙的。” 

    丁喜道:“那麼你是想在暗中幫她的忙,在暗中給金槍徐吃點苦頭?” 

    鄧定侯嘆道:“我也不能這麼做,因為……” 

    丁喜道:“因為一個人有了你這樣的身份和地位,無論做什麼事都得特別謹慎小心,絕不能讓別人說閒話。” 

    鄧定侯道:“我的確有這意思,因為……” 

    丁喜又打斷了他的話,道:“因為我只不過是個小強盜,無論多卑鄙下流的事都可以做。” 

    鄧定侯道:“不管你怎麼說,只要你肯幫我這次忙,我一定也會幫你一次忙。” 

    丁喜看著他,臉上還是帶著那種獨特的、討人喜歡的徽笑,緩緩道:“我只希望你能夠明白兩件事。” 

    鄧定侯道:“你說。” 

    丁喜微笑道:“第一,假如我要去做一件事,我從來也不想別人報答;第二,我雖然是個強盜,卻也有很多事不肯做的,就算砍下我腦袋來,我也絕不去做。” 

    他微笑著轉過身,大步走了出去,走入燦爛的陽光下。 

    鄧定侯怔在那裡,怔了很久,彷彿還在回味著丁喜剛才說的那些話。 

    他忽然發現他那些大英雄、大鏢客的朋友,實在有很多都比不上這小強盜。二

    現在屋子裡只剩下兩個人。 

    喝茶的女孩子抬起頭,四面看了看忽然站起來,很快的走到小馬面前,叫了聲:“小馬。” 

    她叫得那麼自然,就像在於千萬萬年前就已認得小馬這個人,就好象已將這兩字呼喚過千千萬萬次。 

    小馬也沒有覺得吃驚。 

    一位陌生的女孩子忽然走過來,叫他的名字,在他感覺中竟好象也是很自然的事。 

    在這一瞬間,他們誰也沒有覺得對方是個陌生人。 

    喝茶的女孩子道:“我聽別人都叫你小馬,所以我也叫你小馬。” 

    小馬凝視著她,道:“我叫馬真,你呢?” 

    喝茶的女孩子道:“我叫杜若琳,以前我哥哥總叫我小琳,你也可以叫我小琳。” 

    她的膽子一向很小,一向很害羞,從來也不敢在男人面前抬起可是現在她居然也在凝視著小馬。

    情感本是件奇妙的事,世上本就有許多無法解釋的奇妙感情。

    這種感情本就是任何人都無法瞭解的。有時甚至連自己都不能。

    “小琳……小琳…小琳……”

    小馬輕輕地呼喚著,輕輕地握住了她的手。 

    她纖弱的指尖在他強壯的手拿裡輕輕顫抖,可是她並沒有抽回她的手, 

    小馬的人就像是在夢中,聲音也很像是在夢中來的。 

    “我一直是個很孤獨的人,沒有認得你的時候,我只有一個朋友。”

    “我本來也有一個朋友。” 

    “誰?” 

    “王盛蘭。”小琳道:“她不但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姐妹,有時我甚至會把她當作我的母親,這些年來,若不是她照顧我,也許我已經……” 

    小馬沒有讓她說下去,輕輕道:“我明白你的意思。” 

    他的確明白,沒有人能比他明白。 

    因為他和丁喜的感情,也正如她們一樣,幾乎完全一樣。 

    小琳道:“所以我想求你替我做一件事。”

    小馬道:“你說。” 

    小琳道:“我要你替我去救她。” 

    小馬道:“救你的朋友?” 

    小琳點點頭,道:“別人都說她絕不是金槍徐的對手,可是她絕不能敗。” 

    小馬道:“你要我幫她擊敗金槍徐。” 

    小琳道:“不管你用什麼法子,我只希望你能為我做到這件事。” 

    她已握緊了小馬的手。 

    “我知道你一定能做到的。” × × ×

    現在他們已走出去。 

    這裡本是個充滿了歡樂的地方,現在卻忽然變得說不出的空洞寂寞。 

    人世間本就沒有永恆不變的事,更沒有永恆的歡樂。 

    紅杏花慢慢地從後面出來,用一雙洞悉人生的眼睛目送著他們走出去,嘆息著喃喃自語:“我就知道你們只要一見面,就會互相糾纏,自尋煩惱的,我早就知道……” × × ×

    有些人就僅是釘子和磁鐵,只要一遇見,就會粘在一起。 

    小馬和小琳是這樣子。 

    丁喜和王小姐呢? 

    紅杏花嘆息著又道:“小馬這樣子已經夠糟了,可是丁喜以後只怕還要更糟,我實在不應該讓他們見面的,我早就知道……”三

    陽光燦爛。 

    發亮的長槍,在陽光下更亮得耀眼。 

    藍天白雲,遠山青翠,竹簡下開滿了鮮花,蜜峰和蝴蝶在花叢中飛舞,甚至連風都在傳播著生命的種子。 

    這本是個生命孕育生命成長的季節,在這種季節裡,沒有人會想到死。 

    只可借死亡還是無法避免的。 × × ×

    金槍徐慢慢地解開了套在金槍上的布袋,眼圈一直在盯著他的對手。他心裡還在想著“死”。 

    很少有人能比他更瞭解“死”的意義,因為他已有無數次接近過死亡。

    ──不是我死,就是你死。 

    這就是他對於“死”的原則。 

    這原則簡單而殘酷,其間絕沒有容人選擇的餘地。 

    在江湖中混了二十年之後,無論誰都會被訓練成一個殘酷而自私的人。 

    金槍徐也不例外,所以才活到現在。 

    可是現在他面對著這個對手,實在太年輕了,年輕得連他都不忍看著她死。 

    ──不是她死,就是我死! 

    ──她不能敗,我又何嘗能敗? 

    他在心裡嘆了口氣,從布袋裡抽出了他的槍。 

    金槍! 

    金光燦爛,亮得耀眼。二十年來,已不知有多少人死在這耀眼的金光下。 

    槍的型式削銳,槍尖鋒利,槍桿修長,就算拿在手裡不動,同樣也能給人一種毒蛇般靈活兇狠的感覺。 

    丁喜遠遠地看著,脫口而贊:“好槍!” 

    鄧定侯同意:“的確是好槍。” 

    丁喜道:“霸王槍若是槍中的獅虎,這杆槍就可以算是槍中的毒蛇。” 

    鄧定侯道:“江湖中本來就有很多人,把這杆槍叫做蛇槍。” 

    丁喜道:“據說這杆槍本來就是用黃金混合精鐵鑄成的,不但比普通的鐵槍輕巧,而且槍身還可以隨意彎曲。” 

    鄧定侯道:“所以金槍徐用的槍法,也獨具一格,與眾不同。” 

    丁喜道:“我也聽說過,他用的槍法就叫蛇刺。” 

    鄧定侯道:“他們家傳的槍法,本來一百零八式,金槍徐義加了四十一式,才變成現在的蛇槍—百四十九式。” 

    丁喜道:“霸王槍呢?” 

    鄧定侯笑了笑,道:“霸王槍的招式,只有十三式。” 

    丁喜也笑了笑,道:“真正有效的招式,一招就已足夠。” 

    鄧定侯忽又嘆了口氣,道:“只可惜你沒有看見當年王萬武施展他‘霸王十三式’的威風,霸王槍在他手裡,才真正是霸王槍。” 

    丁喜再也沒有說什麼,因為這時決鬥已開始。 × × ×

    陽光下普照的庭院,彷彿忽然變得充滿了殺氣。 

    這兩杆槍都是經歷百戰、殺人無數的利器,它們本身就帶著一種殺氣。 

    金槍徐的人,也正像是他手裡的槍,削銳、鋒利、精悍。 

    他的眼睛始終在盯著他的對手,雙手合抱,斜握金槍。 

    這正是槍法中最恭敬有禮的起手式,他已表示出他對霸王槍的尊敬。 

    王大小姐卻只是隨隨便便的將大槍抱在身上,就憑這一點,也已不如金槍徐。 

    ──高手相爭,尊敬自己的對手,就等於尊敬自己。 

    金槍徐嘴裡露出冷笑,卻還是禮貌極恭,沉聲道:“當年王老爺子在時,在下無緣求教,如今老成凋謝,槍在人亡,請受我一拜。” 

    他左腿後曲,真的行了一禮。 

    王小姐只不過點了點頭,淡淡道:“我是來找你麻煩的,你也不必對我太客氣。” 

    金槍徐沉下了臉,道:“我拜的是這杆槍,並不是你。” 

    王大小姐冷笑道:“你最好記住,從今以後,霸王槍就是我,我就是霸王槍。” 

    金槍徐冷冷道:“在我眼中看來,王老爺子一去,霸王槍也已不在人間了。” 

    王大小姐怒道:“你看不見我手裡的槍?” 

    金槍徐道:“這杆槍在王大小姐手裡,已只不過是杆平平常常的大鐵槍。” 

    王大小姐用力咬住了嘴唇,顯然在極力控制著自己的怒氣。 

    她也知道高手相爭時,若是心情激動,就隨時都可能造成致命的錯誤。 

    金槍徐盯著她,又道:“在下還未到這裡來時,已將所有的後事全都料理清楚。” 

    王大小姐道:“很好。” 

    金槍徐悠然道:“王大小姐,你的後事,是不是也已交待好了?” 

    王大小姐一張臉已氣得通紅,大聲道:“我若死這裡,自然有人替我料理後事。” 

    金槍徐道:“誰?” 

    王大小姐道:“你管不著。” 

    她的手一掄,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長的大鐵槍,就飛舞而起,帶起了一陣凌厲的槍風,壓得竹籬邊的花草全都低下了頭。 

    金槍徐卻沒有低頭,身形一閃,已從鐵槍掄起的圓弧外滑了過去。 

    丁喜嘆了口氣,道:“看來這位王大小姐的確太嫩,竟看不出徐三爺是故意激她的。” 

    鄧定侯卻笑了笑,道:“也許徐三爺這一著反而用錯了。” 

    丁喜道:“為什麼?” 

    鄧定侯道:“霸王槍走的是剛烈威猛一路,本是男子漢用的槍,王大小姐畢竟是個女子,總不免失之柔弱。” 

    丁喜同意。 

    鄧定侯道:“可是她怒氣一發作起來,情況就不同了。” 

    丁喜道:“哦?” 

    鄧定侯微笑道:“我可以保證,他們家傳的脾氣比他們家傳的槍法還要厲害得多。” 

    他們只說了七八句話,王大小姐的霸王槍已攻出三十招。 

    她的槍法雖然只有十三式,可是一施展起來,卻是運用巧妙,變化無方。 

    她的招式變化間雖不及蛇刺靈巧,可是那一種凌厲的槍風卻足以彌補招式變化間之不足。 

    無論誰都看不出這麼樣一個柔弱的女孩子,竟真的施展瞭如此剛烈威猛的槍法,竟真的能將這秤大鐵槍揮舞自如。 

    這種長槍大戈本來只適於兩軍對壘、衝鋒陷陣,若用與武林高手比武較技,就不免顯得太笨重。 

    可是她用的槍法,又彌補了這一點,無論槍尖、槍柄、槍身,都能致人的死命。而且槍風所及之處,別人根本無法近她的身。 

    她十三招攻出,金槍徐只還了六招。 

    丁喜皺眉道:“看樣子徐三爺只伯是想以逸待勞,先耗盡她的力氣再出手。” 

    鄧定侯又笑了笑,道:“徐三爺若真的這麼想,就又錯了。” 

    丁喜道:“為什麼?” 

    鄧定侯道:“霸王槍份量雖沉重,可是招式一施展開,槍的本身,就能帶動起一種力量,她借力使力,自己的力量用得並不多。” 

    這道理正如推車一樣,車予一開始往前走,本身就能帶起一股力量,推車的人反而像是被車子拉著往前走了。 

    鄧定侯道:“也因為這杆槍的份量太重,力量太大,要閃避就很不容易,所以採取守勢的一方,用的力氣反面比較多。” 

    他笑了笑,接著道:“以前有很多人都跟金槍徐有一樣的想法,想以逸待勞,所以才會敗在霸王槍下,這其間的巧妙,若不是老頭子偷偷地告訴我,我也不明白。” 

    丁喜道:“知道這其間巧妙的人,當然不會多。” 

    鄧定侯道:“除了百里長青和我之外,王老頭子好象並沒有對別人說過。” 

    丁喜道:“因為你們是他們的朋友?” 

    鄧定侯道:“他的朋友本來就不多。” 

    丁喜道:“他是你的朋友,我卻不是,你為什麼要將這秘密告訴我?” 

    鄧定侯笑了笑,道:“因為我喜歡告訴你。” 

    丁喜也笑了, 

    這解釋並不能算很合理,可是對江湖男兒們說來,這理由已足夠。× × ×

    現在王大小姐已攻出七十招,非但已無法遏止,再想近身都已很不容易,只要對方的槍桿一橫,他就被擋了出去。 

    徐三爺忽然發覺這杆槍最可怕的地方並不是槍鋒,這杆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長的槍,每一分、每一寸都同樣可怕。 

    無論誰都看得出他已落在下風。 

    只有一個人看不出。 

    突聽一聲大喝,竟有個人赤手空拳,衝入他們的槍陣。 

    這個人竟是小馬。 

    他真的醉了。 

    不管他醉的是人,還是酒?他的確已真醉了,否則又怎能會看不出這兩杆槍之間,槍風所及處,就是殺人的地獄。 

    看來他不但是“憤怒的小馬”,簡直是個“不要命的小馬”。 

    居然還舉手大呼:“住手,你們全都給我住手!” 

    丁喜的心已沉了下去。 

    他知道王大小姐是絕不會住手的,也不能住手,因為霸王槍本身所起的力量,已絕非她所能控制。 

    在這種力量的壓迫下,金槍徐想必也一定會使出全力。 

    一個人若已將全力使出,一招擊出後,也很難收回來。 

    就在這時,兩杆槍已全部制止在小馬身上。 

    他的人就像是彈丸般忽然彈起,鮮血雨霧般從他身上濺出。 

    兩杆槍居然還沒有停。 

    他們實在已無法停下來,已無法住手。無論誰的槍先停下來,對方都可能給他致命的一擊。 

    誰也不敢冒這個險。 

    “這個人瘋了。” 

    “他為什麼要自己去送死?” 

    大家驚呼著,眼睜睜地看著小馬身子飛起,眼睜睜地等著他落下來。 

    每個人都看得出,等到這個人再落入槍陣中,就一定已是個死人。 

    就在這一瞬間,竹篙下的花叢前,忽然有一條長繩飛來,套住了小馬的腰。 

    長繩一抖,小馬的人就跟著它一起飛了回去。 

    他並沒有跌入那殺人的槍陣。 

    他跌入丁喜的懷抱裡。四

    鮮血還在不停地流,小馬整個人都已因痛苦而痙攣扭曲。 

    可是他眼睛裡並沒有痛苦,反而像充滿了愉快和滿足。丁喜在跺腳! 

    “你怎麼會做出這種蠢事來的?” 

    小馬沒有回答。 

    他的人雖然在丁喜懷裡,他的眼睛卻始終在看著另一個人。“小琳……小琳……小琳……” 

    他雖然已痛苦得連聲音都發不出,可是他心裡卻還是在呼喝,不停地呼喝。 

    小琳在流淚,也不知是悲哀的眼淚,還是感激的眼淚? 

    丁喜終於看見了她:“你是為了她?是她要你這麼樣做的?” 

    小馬點點頭,又搖搖頭。 

    這當然是他自己願意做的,他不願做的事沒有人能勉強他。 

    這女孩子竟有這麼大的力量,能讓他心甘情願的做出這種蠢事? 

    現在他的酒意已隨著冷汗和鮮血而流出,清醒使得他的痛苦更劇烈,更難以忍受。 

    他若是能暈過去,也可以少受些痛苦──暈厥本就是人類自衛的本能之一。 

    但是他卻在努力掙扎著,不讓自己的眼睛閉起。 

    因為他要看著她。 

    小琳也在看著他,看到他的痛苦和柔情,也終於忍不住衝了過去,在幾十雙眼睛的注視下衝了過來,撲在他身上。 

    她做夢也想不到自己會有這麼大的勇氣,會做出這種事。 

    在這一瞬間,她幾乎已不顧一切。 

    丁喜放下他,放在花圃旁的綠草地上,讓他們擁抱在一起。 

    她的眼淚落在他腦上,這一滴滴淚水中,竟彷彿有種神奇的魔力。 

    他的痛苦竟已減輕,忽然道:“你是不是也覺得我這件事做得蠢?” 

    小琳點點頭,又搖搖頭。 

    小馬勉強笑了笑,道:“可是我只有這麼樣做,因為我想不出別的法子。” 

    小琳道:“我知道,我……” 

    她沒有說完這句話,因為她已泣不成聲。 

    小馬道:“你為什麼還在哭?難道他們還沒有住手?” 

    小馬又問道:“你的朋友沒有死?” 

    小琳道:“沒有。” 

    小馬道:“你要我為你做的事,我是不是已替你做到了?” 

    小琳道:“是……是的。” 

    小馬長長吐出口氣,居然真的笑了,微笑道:“那麼你最好告訴我們的朋友,我這件事做的並不太蠢。” 

    他微笑著閉上了眼睛。 

    他終於暈了過去。 

    這年青人有的痛苦和安慰,丁喜幾乎都能同樣感覺得到。 

    他是他的朋友,是他的兄弟,也是他的父親。 

    風依舊在吹,陽光依舊燦爛,兩杆槍依舊在飛舞刺擊。 

    丁喜慢慢地轉過身,慢慢地向著他們那殺人的槍陣走了過去。

    鄧定侯失聲道:“你想幹什麼?”

    丁喜笑了笑,腳步沒有停。

    鄧定侯道:“難道你也想去做他一樣的蠢事?”

    丁喜又笑了笑。

    沒有人能瞭解他和小馬的感情,甚至連鄧定侯也不能。

    他的人忽然飛起,也像小馬剛才一樣,投入他們的槍陣。他竟似也忘了,這兩杆槍之間,槍風所及處,就是殺人的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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