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她就是霸王槍?
這杆槍長約一丈三尺餘,至少比她的人要高出一倍多。
這杆槍重七十三斤餘,也遠比她的人重。她真的就是霸王槍?
金槍徐不信,丁喜不信,鄧定侯也不信,無論誰都不會相信。
但是他們又不能不相信。
金槍徐試探著問:“姑娘貴姓?”
“姓王。”
“芳名?”
“王大小姐。”
金槍徐笑了笑,道:“這當然不是你的真名字。”
喝酒的女孩子板著臉道:“你用不著知道我的名字,你只要記住‘霸王槍王大小姐’這七個字就行了。”
金槍徐道:“這七個字倒很容易記得住。”
王大小姐道:“就算你現在還記不住,以後也一定會記住的。”
金槍徐道:“哦?”
王大小姐冷冷道:“你身上多了個傷口後,就一定永遠也忘不了。”
金槍徐大笑,道:“你約戰比槍,莫非就要我記住這七個字?”
王大小姐道:“不但要你記住,也要江湖中人人都知道,霸王槍並沒有絕後。”
金徐槍道:“王老爺子呢?”
王大小姐咬著嘴唇,臉色更蒼白,過了很久,才大聲道:“我爸爸已經死了,他老人家雖然沒有兒子,卻還有個女兒。”
她說話的聲音就像是吶喊。
也許這句話並不是說給屋子裡的人聽的,她吶喊,只是她生怕她遠在天上的父親聽不見。
──女兒並不比兒子差。
這件事她一定要證明給她父親看。× × ×
“一槍擎天”王萬武真的死了?
像那麼樣一個比石頭還硬朗的人,怎麼會忽然就死了?
鄧定侯在心裡嘆息,忍不住道:“令尊一向身體康健,怎麼會忽然仙去?”
王大小姐瞪眼道:“你管不著。”
鄧定侯勉強笑道:“在下鄧定侯,也可算是令尊的老朋友。”
王大小姐道:“我知道你認得他,但你卻不是他的朋友,他死的時候已連一個朋友都沒有。”
她美麗的眼睛裡,忽然湧出了淚光,心裡彷彿隱藏著無數不能對人訴說的委曲和悲傷。這是為什麼?
是不是因為她父親死得並不平靜?
丁喜忽然道:“王老爺子去世後,姑娘想必一定急著要揚名立威,所以才找上徐三爺的?”
王大小姐又咬了咬嘴唇,忍住眼淚,道:“我要找的不止他一個。”
丁喜道:“哦?”
王大小姐道:“從這裡開始,往前面去,每個使槍的人我都要會會。”
丁喜笑了笑道:“若是姑娘在這裡就已敗了呢?”
王大小姐連想都不想,立刻大聲道:“那麼我就死在這裡。”
丁喜淡談道:“為了這一點兒虛名,大小姐就不措用生命來拼,這也未免做得太過份了吧。”
王大小姐瞪起眼睛,怒道:“我高興這麼做,你管不著!”
她忽然扭轉身,抄起了桌上的霸王槍。
她的手指纖纖,柔若無骨。
可是這杆七十三斤重的霸王槍,竟被她一伸手就抄了起來。
她抄槍的動作不但乾淨利落,而且姿勢優美。
金槍徐脫口道:“好!”
王大小姐道:“走!”
她的腰輕輕一扭,一個箭步就竄了出去。
金槍徐看著她竄到外面的院子裡,忽然長長的嘆了口氣。
丁喜道:“你看她的身手如何?”
金槍徐道:“很好。”
丁喜道:“你沒有把握勝他?”
金槍徐又嘆了口氣,道:“我只不過有點兒後悔。”
丁喜道:“後悔什麼?”
金槍徐淡淡道:“我本不該著急料理後事的。” × × ×
院子裡陽光燦爛。
他們走出去,別的人當然也全都跟著出去。屋子裡已只剩下四個人。
小馬還是痴痴地坐在那裡,痴痴地看著。
那喝茶的女孩子垂著頭,紅著臉,竟似也忘了這世上還有別人存在。
鄧定侯在門後拉著丁喜的手,道:“王老頭的脾氣雖壞,人卻不壞。”
丁喜道:“我知道。”
鄧定侯道:“不管怎麼說,他都是我的朋友,老朋友。”
丁喜道:“我知道。”
鄧定侯道:“所以……”
丁喜道:“所以你才不能看著他的女兒死在這裡。”
鄧定侯點點頭,長嘆道:“可惜這位王大小姐卻絕不是金槍徐的對手。”
丁喜道:“哦?”
鄧定侯道:“我知道金槍徐的功夫,的確是經驗豐富,火候老到。”
丁喜道:“王大小姐好象也不弱。”
鄧定侯道:“可惜她太嫩。”
丁喜道:“難道你認為她敗了真的要會死?”
鄧定侯道:“我也很瞭解王老頭的脾氣,這位王大小姐看來也正跟她老子一模一樣。”
丁喜笑了笑道:“我明白了。”
鄧定侯道:“明白了什麼?”
丁喜道:“你是想助她一臂之力,金槍徐再強,當然還是比不上神拳小諸葛。”
鄧定侯苦笑道:“這是正大光明的比武較技,局外人怎麼能插手?何況,看來這位王大小姐的脾氣,一定是寧死也不願別人幫她忙的。”
丁喜道:“那麼你是想在暗中幫她的忙,在暗中給金槍徐吃點苦頭?”
鄧定侯嘆道:“我也不能這麼做,因為……”
丁喜道:“因為一個人有了你這樣的身份和地位,無論做什麼事都得特別謹慎小心,絕不能讓別人說閒話。”
鄧定侯道:“我的確有這意思,因為……”
丁喜又打斷了他的話,道:“因為我只不過是個小強盜,無論多卑鄙下流的事都可以做。”
鄧定侯道:“不管你怎麼說,只要你肯幫我這次忙,我一定也會幫你一次忙。”
丁喜看著他,臉上還是帶著那種獨特的、討人喜歡的徽笑,緩緩道:“我只希望你能夠明白兩件事。”
鄧定侯道:“你說。”
丁喜微笑道:“第一,假如我要去做一件事,我從來也不想別人報答;第二,我雖然是個強盜,卻也有很多事不肯做的,就算砍下我腦袋來,我也絕不去做。”
他微笑著轉過身,大步走了出去,走入燦爛的陽光下。
鄧定侯怔在那裡,怔了很久,彷彿還在回味著丁喜剛才說的那些話。
他忽然發現他那些大英雄、大鏢客的朋友,實在有很多都比不上這小強盜。二
現在屋子裡只剩下兩個人。
喝茶的女孩子抬起頭,四面看了看忽然站起來,很快的走到小馬面前,叫了聲:“小馬。”
她叫得那麼自然,就像在於千萬萬年前就已認得小馬這個人,就好象已將這兩字呼喚過千千萬萬次。
小馬也沒有覺得吃驚。
一位陌生的女孩子忽然走過來,叫他的名字,在他感覺中竟好象也是很自然的事。
在這一瞬間,他們誰也沒有覺得對方是個陌生人。
喝茶的女孩子道:“我聽別人都叫你小馬,所以我也叫你小馬。”
小馬凝視著她,道:“我叫馬真,你呢?”
喝茶的女孩子道:“我叫杜若琳,以前我哥哥總叫我小琳,你也可以叫我小琳。”
她的膽子一向很小,一向很害羞,從來也不敢在男人面前抬起可是現在她居然也在凝視著小馬。
情感本是件奇妙的事,世上本就有許多無法解釋的奇妙感情。
這種感情本就是任何人都無法瞭解的。有時甚至連自己都不能。
“小琳……小琳…小琳……”
小馬輕輕地呼喚著,輕輕地握住了她的手。
她纖弱的指尖在他強壯的手拿裡輕輕顫抖,可是她並沒有抽回她的手,
小馬的人就像是在夢中,聲音也很像是在夢中來的。
“我一直是個很孤獨的人,沒有認得你的時候,我只有一個朋友。”
“我本來也有一個朋友。”
“誰?”
“王盛蘭。”小琳道:“她不但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姐妹,有時我甚至會把她當作我的母親,這些年來,若不是她照顧我,也許我已經……”
小馬沒有讓她說下去,輕輕道:“我明白你的意思。”
他的確明白,沒有人能比他明白。
因為他和丁喜的感情,也正如她們一樣,幾乎完全一樣。
小琳道:“所以我想求你替我做一件事。”
小馬道:“你說。”
小琳道:“我要你替我去救她。”
小馬道:“救你的朋友?”
小琳點點頭,道:“別人都說她絕不是金槍徐的對手,可是她絕不能敗。”
小馬道:“你要我幫她擊敗金槍徐。”
小琳道:“不管你用什麼法子,我只希望你能為我做到這件事。”
她已握緊了小馬的手。
“我知道你一定能做到的。” × × ×
現在他們已走出去。
這裡本是個充滿了歡樂的地方,現在卻忽然變得說不出的空洞寂寞。
人世間本就沒有永恆不變的事,更沒有永恆的歡樂。
紅杏花慢慢地從後面出來,用一雙洞悉人生的眼睛目送著他們走出去,嘆息著喃喃自語:“我就知道你們只要一見面,就會互相糾纏,自尋煩惱的,我早就知道……” × × ×
有些人就僅是釘子和磁鐵,只要一遇見,就會粘在一起。
小馬和小琳是這樣子。
丁喜和王小姐呢?
紅杏花嘆息著又道:“小馬這樣子已經夠糟了,可是丁喜以後只怕還要更糟,我實在不應該讓他們見面的,我早就知道……”三
陽光燦爛。
發亮的長槍,在陽光下更亮得耀眼。
藍天白雲,遠山青翠,竹簡下開滿了鮮花,蜜峰和蝴蝶在花叢中飛舞,甚至連風都在傳播著生命的種子。
這本是個生命孕育生命成長的季節,在這種季節裡,沒有人會想到死。
只可借死亡還是無法避免的。 × × ×
金槍徐慢慢地解開了套在金槍上的布袋,眼圈一直在盯著他的對手。他心裡還在想著“死”。
很少有人能比他更瞭解“死”的意義,因為他已有無數次接近過死亡。
──不是我死,就是你死。
這就是他對於“死”的原則。
這原則簡單而殘酷,其間絕沒有容人選擇的餘地。
在江湖中混了二十年之後,無論誰都會被訓練成一個殘酷而自私的人。
金槍徐也不例外,所以才活到現在。
可是現在他面對著這個對手,實在太年輕了,年輕得連他都不忍看著她死。
──不是她死,就是我死!
──她不能敗,我又何嘗能敗?
他在心裡嘆了口氣,從布袋裡抽出了他的槍。
金槍!
金光燦爛,亮得耀眼。二十年來,已不知有多少人死在這耀眼的金光下。
槍的型式削銳,槍尖鋒利,槍桿修長,就算拿在手裡不動,同樣也能給人一種毒蛇般靈活兇狠的感覺。
丁喜遠遠地看著,脫口而贊:“好槍!”
鄧定侯同意:“的確是好槍。”
丁喜道:“霸王槍若是槍中的獅虎,這杆槍就可以算是槍中的毒蛇。”
鄧定侯道:“江湖中本來就有很多人,把這杆槍叫做蛇槍。”
丁喜道:“據說這杆槍本來就是用黃金混合精鐵鑄成的,不但比普通的鐵槍輕巧,而且槍身還可以隨意彎曲。”
鄧定侯道:“所以金槍徐用的槍法,也獨具一格,與眾不同。”
丁喜道:“我也聽說過,他用的槍法就叫蛇刺。”
鄧定侯道:“他們家傳的槍法,本來一百零八式,金槍徐義加了四十一式,才變成現在的蛇槍—百四十九式。”
丁喜道:“霸王槍呢?”
鄧定侯笑了笑,道:“霸王槍的招式,只有十三式。”
丁喜也笑了笑,道:“真正有效的招式,一招就已足夠。”
鄧定侯忽又嘆了口氣,道:“只可惜你沒有看見當年王萬武施展他‘霸王十三式’的威風,霸王槍在他手裡,才真正是霸王槍。”
丁喜再也沒有說什麼,因為這時決鬥已開始。 × × ×
陽光下普照的庭院,彷彿忽然變得充滿了殺氣。
這兩杆槍都是經歷百戰、殺人無數的利器,它們本身就帶著一種殺氣。
金槍徐的人,也正像是他手裡的槍,削銳、鋒利、精悍。
他的眼睛始終在盯著他的對手,雙手合抱,斜握金槍。
這正是槍法中最恭敬有禮的起手式,他已表示出他對霸王槍的尊敬。
王大小姐卻只是隨隨便便的將大槍抱在身上,就憑這一點,也已不如金槍徐。
──高手相爭,尊敬自己的對手,就等於尊敬自己。
金槍徐嘴裡露出冷笑,卻還是禮貌極恭,沉聲道:“當年王老爺子在時,在下無緣求教,如今老成凋謝,槍在人亡,請受我一拜。”
他左腿後曲,真的行了一禮。
王小姐只不過點了點頭,淡淡道:“我是來找你麻煩的,你也不必對我太客氣。”
金槍徐沉下了臉,道:“我拜的是這杆槍,並不是你。”
王大小姐冷笑道:“你最好記住,從今以後,霸王槍就是我,我就是霸王槍。”
金槍徐冷冷道:“在我眼中看來,王老爺子一去,霸王槍也已不在人間了。”
王大小姐怒道:“你看不見我手裡的槍?”
金槍徐道:“這杆槍在王大小姐手裡,已只不過是杆平平常常的大鐵槍。”
王大小姐用力咬住了嘴唇,顯然在極力控制著自己的怒氣。
她也知道高手相爭時,若是心情激動,就隨時都可能造成致命的錯誤。
金槍徐盯著她,又道:“在下還未到這裡來時,已將所有的後事全都料理清楚。”
王大小姐道:“很好。”
金槍徐悠然道:“王大小姐,你的後事,是不是也已交待好了?”
王大小姐一張臉已氣得通紅,大聲道:“我若死這裡,自然有人替我料理後事。”
金槍徐道:“誰?”
王大小姐道:“你管不著。”
她的手一掄,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長的大鐵槍,就飛舞而起,帶起了一陣凌厲的槍風,壓得竹籬邊的花草全都低下了頭。
金槍徐卻沒有低頭,身形一閃,已從鐵槍掄起的圓弧外滑了過去。
丁喜嘆了口氣,道:“看來這位王大小姐的確太嫩,竟看不出徐三爺是故意激她的。”
鄧定侯卻笑了笑,道:“也許徐三爺這一著反而用錯了。”
丁喜道:“為什麼?”
鄧定侯道:“霸王槍走的是剛烈威猛一路,本是男子漢用的槍,王大小姐畢竟是個女子,總不免失之柔弱。”
丁喜同意。
鄧定侯道:“可是她怒氣一發作起來,情況就不同了。”
丁喜道:“哦?”
鄧定侯微笑道:“我可以保證,他們家傳的脾氣比他們家傳的槍法還要厲害得多。”
他們只說了七八句話,王大小姐的霸王槍已攻出三十招。
她的槍法雖然只有十三式,可是一施展起來,卻是運用巧妙,變化無方。
她的招式變化間雖不及蛇刺靈巧,可是那一種凌厲的槍風卻足以彌補招式變化間之不足。
無論誰都看不出這麼樣一個柔弱的女孩子,竟真的施展瞭如此剛烈威猛的槍法,竟真的能將這秤大鐵槍揮舞自如。
這種長槍大戈本來只適於兩軍對壘、衝鋒陷陣,若用與武林高手比武較技,就不免顯得太笨重。
可是她用的槍法,又彌補了這一點,無論槍尖、槍柄、槍身,都能致人的死命。而且槍風所及之處,別人根本無法近她的身。
她十三招攻出,金槍徐只還了六招。
丁喜皺眉道:“看樣子徐三爺只伯是想以逸待勞,先耗盡她的力氣再出手。”
鄧定侯又笑了笑,道:“徐三爺若真的這麼想,就又錯了。”
丁喜道:“為什麼?”
鄧定侯道:“霸王槍份量雖沉重,可是招式一施展開,槍的本身,就能帶動起一種力量,她借力使力,自己的力量用得並不多。”
這道理正如推車一樣,車予一開始往前走,本身就能帶起一股力量,推車的人反而像是被車子拉著往前走了。
鄧定侯道:“也因為這杆槍的份量太重,力量太大,要閃避就很不容易,所以採取守勢的一方,用的力氣反面比較多。”
他笑了笑,接著道:“以前有很多人都跟金槍徐有一樣的想法,想以逸待勞,所以才會敗在霸王槍下,這其間的巧妙,若不是老頭子偷偷地告訴我,我也不明白。”
丁喜道:“知道這其間巧妙的人,當然不會多。”
鄧定侯道:“除了百里長青和我之外,王老頭子好象並沒有對別人說過。”
丁喜道:“因為你們是他們的朋友?”
鄧定侯道:“他的朋友本來就不多。”
丁喜道:“他是你的朋友,我卻不是,你為什麼要將這秘密告訴我?”
鄧定侯笑了笑,道:“因為我喜歡告訴你。”
丁喜也笑了,
這解釋並不能算很合理,可是對江湖男兒們說來,這理由已足夠。× × ×
現在王大小姐已攻出七十招,非但已無法遏止,再想近身都已很不容易,只要對方的槍桿一橫,他就被擋了出去。
徐三爺忽然發覺這杆槍最可怕的地方並不是槍鋒,這杆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長的槍,每一分、每一寸都同樣可怕。
無論誰都看得出他已落在下風。
只有一個人看不出。
突聽一聲大喝,竟有個人赤手空拳,衝入他們的槍陣。
這個人竟是小馬。
他真的醉了。
不管他醉的是人,還是酒?他的確已真醉了,否則又怎能會看不出這兩杆槍之間,槍風所及處,就是殺人的地獄。
看來他不但是“憤怒的小馬”,簡直是個“不要命的小馬”。
居然還舉手大呼:“住手,你們全都給我住手!”
丁喜的心已沉了下去。
他知道王大小姐是絕不會住手的,也不能住手,因為霸王槍本身所起的力量,已絕非她所能控制。
在這種力量的壓迫下,金槍徐想必也一定會使出全力。
一個人若已將全力使出,一招擊出後,也很難收回來。
就在這時,兩杆槍已全部制止在小馬身上。
他的人就像是彈丸般忽然彈起,鮮血雨霧般從他身上濺出。
兩杆槍居然還沒有停。
他們實在已無法停下來,已無法住手。無論誰的槍先停下來,對方都可能給他致命的一擊。
誰也不敢冒這個險。
“這個人瘋了。”
“他為什麼要自己去送死?”
大家驚呼著,眼睜睜地看著小馬身子飛起,眼睜睜地等著他落下來。
每個人都看得出,等到這個人再落入槍陣中,就一定已是個死人。
就在這一瞬間,竹篙下的花叢前,忽然有一條長繩飛來,套住了小馬的腰。
長繩一抖,小馬的人就跟著它一起飛了回去。
他並沒有跌入那殺人的槍陣。
他跌入丁喜的懷抱裡。四
鮮血還在不停地流,小馬整個人都已因痛苦而痙攣扭曲。
可是他眼睛裡並沒有痛苦,反而像充滿了愉快和滿足。丁喜在跺腳!
“你怎麼會做出這種蠢事來的?”
小馬沒有回答。
他的人雖然在丁喜懷裡,他的眼睛卻始終在看著另一個人。“小琳……小琳……小琳……”
他雖然已痛苦得連聲音都發不出,可是他心裡卻還是在呼喝,不停地呼喝。
小琳在流淚,也不知是悲哀的眼淚,還是感激的眼淚?
丁喜終於看見了她:“你是為了她?是她要你這麼樣做的?”
小馬點點頭,又搖搖頭。
這當然是他自己願意做的,他不願做的事沒有人能勉強他。
這女孩子竟有這麼大的力量,能讓他心甘情願的做出這種蠢事?
現在他的酒意已隨著冷汗和鮮血而流出,清醒使得他的痛苦更劇烈,更難以忍受。
他若是能暈過去,也可以少受些痛苦──暈厥本就是人類自衛的本能之一。
但是他卻在努力掙扎著,不讓自己的眼睛閉起。
因為他要看著她。
小琳也在看著他,看到他的痛苦和柔情,也終於忍不住衝了過去,在幾十雙眼睛的注視下衝了過來,撲在他身上。
她做夢也想不到自己會有這麼大的勇氣,會做出這種事。
在這一瞬間,她幾乎已不顧一切。
丁喜放下他,放在花圃旁的綠草地上,讓他們擁抱在一起。
她的眼淚落在他腦上,這一滴滴淚水中,竟彷彿有種神奇的魔力。
他的痛苦竟已減輕,忽然道:“你是不是也覺得我這件事做得蠢?”
小琳點點頭,又搖搖頭。
小馬勉強笑了笑,道:“可是我只有這麼樣做,因為我想不出別的法子。”
小琳道:“我知道,我……”
她沒有說完這句話,因為她已泣不成聲。
小馬道:“你為什麼還在哭?難道他們還沒有住手?”
小馬又問道:“你的朋友沒有死?”
小琳道:“沒有。”
小馬道:“你要我為你做的事,我是不是已替你做到了?”
小琳道:“是……是的。”
小馬長長吐出口氣,居然真的笑了,微笑道:“那麼你最好告訴我們的朋友,我這件事做的並不太蠢。”
他微笑著閉上了眼睛。
他終於暈了過去。
這年青人有的痛苦和安慰,丁喜幾乎都能同樣感覺得到。
他是他的朋友,是他的兄弟,也是他的父親。
風依舊在吹,陽光依舊燦爛,兩杆槍依舊在飛舞刺擊。
丁喜慢慢地轉過身,慢慢地向著他們那殺人的槍陣走了過去。
鄧定侯失聲道:“你想幹什麼?”
丁喜笑了笑,腳步沒有停。
鄧定侯道:“難道你也想去做他一樣的蠢事?”
丁喜又笑了笑。
沒有人能瞭解他和小馬的感情,甚至連鄧定侯也不能。
他的人忽然飛起,也像小馬剛才一樣,投入他們的槍陣。他竟似也忘了,這兩杆槍之間,槍風所及處,就是殺人的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