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潔平時沒怎麼留心別人戴不戴結婚戒指,説實話,她有點搞不清哪樣的才是結婚戒指。她以前聽説只要是戴在左手無名指上的就是結婚戒指,所以她嚇得不敢在左手無名指上戴任何東西,怕別人以為她是已婚婦女。
後來她聽姐姐説其實也不盡然,是不是結婚戒指不光是戴哪個指頭決定的,還跟戒指本身有關。有的美國人把他們的畢業戒指戴在左手無名指上,她姐姐還因此鬧過一個笑話,把一個美國同學的畢業戒指當成結婚戒指了,跟那個同學聊天時多次提到“YOURHUSBAND”。後來那個美國同學告訴姐姐,説她還沒有HUSBAND,她戴的只是一個畢業戒指。
在安潔印象裏,以前國內的男人好像不戴戒指,只有那些到內地做生意的廣東、福建男人才愛戴戒指,足金的,一戴好幾個,還在脖子上掛一條沉甸甸的金項鍊,很老土,完全是暴發户的形像。後來戴戒指的男人漸漸多起來了,但她也從來沒把男人指頭上的戒指跟他們的婚姻狀況聯繫起來過,只覺得他們是在顯富。
現在聽説DR.CANG也曾經是戴戒指的,她覺得有點不可思議一樣,她想象了一下DR.CANG戴戒指的樣子,不知怎麼的,總覺得有點娘娘腔。她好奇地問:“DR.CANG也戴戒指?你以前看見他戴戒指的?”
“當然啦,老康、婚戒、可樂,三位一體,看見一樣,就知道其它兩樣離得不遠了。”
“你以前也上過他的課?”
“上過他的DISCRETEMATH。象我們這樣半路出家的,都得先補上幾門課,然後才能被錄取,DISCRETEMATH就是一門,那時是老康教的。每次上課他都是右手一支粉筆,左手一罐可樂,講一會,喝一口,有時還用他那結婚戒指輕輕地敲可樂罐子。”
“喝那麼多可樂,居然還沒長成個大胖子——”
“我覺得可樂公司應該聘他做形像大使什麼的,廣告詞只要一句就行了:COCA-COLAMAKESMEFIT。”
“不過他今天沒拿可樂罐子——”
“所以我今天不習慣,替他口乾舌燥,老等着他到門邊去拿可樂罐子。不過即使他站在門外喝,他左手拿罐子的習慣還是沒改,唯一不同的是那個RING不見了。”木亞華突然一轉話頭,説,“嗨,你説他象不象那個EnriqueIglesias?”
“誰?”
“EnriqueIglesias,就是那個唱歌的LATINO,你不知道?他有一首HERO,唱得真好。”木亞華説着就哼了幾句。
安潔老實説:“好像沒聽過,不過你剛才唱得挺好聽的。”
“我這就算唱得好聽?Enrique那才叫唱得好,聽説他很多女FANS們都説了,如果他在她們耳邊唱那首歌,她們死也瞑目了。”木亞華解釋説,“我覺得老康象Enrique,主要是他們倆的上嘴唇都很薄,出奇地薄,跟下嘴唇不成比例。嗨,你注意到沒有?美國的女人都是血盆大口,但美國的男人大多是小嘴巴,你看那些新聞台的男主播,嘴巴一個比一個小。虧他們那麼小的嘴,居然能説那麼快——”
這個安潔還真沒注意,她的室友崔靈有個電視機放在客廳裏,她這幾天也經常打開看,但她看電視的目的是想練習聽力,所以她都是把CAPTION調出來對着看的,完全沒功夫注意男主播們的嘴。
木亞華的話頭又是一轉:“可能這是個潮流吧,你看好萊塢的那些演員,女的都爭相把嘴巴搞大,如果化妝化不大的話,就整容整大,但是男的相對而言嘴巴就小多了。我訂了STARMAGAZINE的,一星期一本,如果你喜歡看的話,改天我帶些來給你看——”
那天安潔回到家,就打開電視,調到CNN和幾個地方新聞台,發現真的跟木亞華説的那樣,男主播們的嘴都是小小的,也許是男人不抹口紅,所以顯得小,也可能美國男人的嘴真的是偏小。
她又想到DR.CANG的嘴,可能因為上嘴唇薄,所以也顯小,這好像是他身上唯一不夠“男人”的地方。她想起她奶奶以前説過的一句話:“男人嘴大吃四方,女人嘴大吃個精打光”,那意思是説女人嘴大了不好,會把家裏吃窮的,但那句話好像沒説男人嘴小好不好,只説嘴大的男人在哪裏都能討到生活。
她個人感覺男人嘴小了不好,但除了審美的原因,她説不出什麼別的原因來。
上次聽聶宇説DR.CANG有老婆的時候,她還不完全相信。現在木亞華也這樣説,那説明DR.CANG的確是有老婆的了。她對已婚男人沒興趣,自覺還沒淪落到做“第三者”的地步。即便是離了婚的,不用做第三者的,她也沒興趣。她一個未婚女孩,為什麼要嫁一個離婚男人?
她媽媽經常強調女孩千萬不能嫁失婚男人,不管是離婚的,還是死了老婆的,都不能嫁。如果嫁了那樣的人,就等於是嫁給了兩個人,因為你前面的那個女人必然會陰魂不散,時時處處伴隨着你跟你的丈夫,本來應該是二人世界的,就變成三人世界了。如果你丈夫跟前妻有孩子的話,那就更慘,成了多人世界了。
她媽媽強調這一點,是因為她的姨媽嫁的是一個離過婚的男人,那個男人是市裏的大幹部,而她的姨媽是醫院的護士,不知怎麼的就被那個幹部看上了,幹部跟自己原有的老婆離了婚,動用組織的力量把姨媽娶到了手。
姨父對姨媽還算不錯,但他的前妻幾十年如一日,經常帶着孩子來找麻煩,到處告狀,差點把姨父搞下了台。一直到姨父離休,中風癱瘓,躺在牀上動不了了,那個前妻才停止了鬧騰。姨父去世前的那些年,一直都是姨媽精心照顧。但等到姨父去世之後,他的前妻卻帶着兒子爭遺產來了。遺產官司還沒打完,姨媽就被查出得了胃癌,很快就去世了。
媽媽每次講完姨媽的故事,總是斬釘截鐵地用一句話收尾:二手男人不能嫁!
媽媽説的“二手男人”,是指那些有過老婆的男人,但安潔不知怎麼的,就把這個概念推到了極端,連有過女朋友的男生也劃到“二手男人”裏去了。她姐姐説她這是愛情上的“潔癖”,就是容不得她愛的人在她之前愛過別的人,更容不得她愛的人在跟她相愛期間又同時愛別的人。
她的愛情潔癖使她在大學裏的兩次戀愛都流產了。她第一個男朋友潘峯可以算是她的初戀,因為她在潘峯之前從來沒交過任何男朋友,連暗戀誰都沒有過。
有不少女生説潘峯是她那個系的系草,人長得不錯,而且很聰明,幾次代表學校參加編程大賽都得了名次。潘峯來追她時,她幾乎是不假思索地就答應了。
她那時也曾問過潘峯,問自己是不是他的初戀。潘峯總是説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我的初戀,我就知道在你之前我從來沒愛過任何別的女孩。這種狡猾的回答比海誓山盟還使她開心陶醉,他們的戀愛進程很快,很快就偷食了禁果。
但是好景不長,她無意之中從一個女同學那裏得知潘峯其實是追過另一個女生的,而且追得很熱烈,可以説到了慘烈的地步了。那還是潘峯在讀高中的時候,追的是個高他一屆的女生,聽説年齡比他大,人也長得不怎麼樣,但是潘峯不知道是哪根筋扭住了,硬是風雨無阻地跑到那個女生住的地方等着看她一眼。聽説有一次大冬天的,潘峯等在外面,把人都凍病了。
安潔聽説了這個故事,簡直氣暈了,少不得要興師問罪,責問潘峯為什麼不承認以前愛過別的人。如果潘峯一口咬定那次不算愛,只是發了一次傻,或者就矢口抵賴,也許這事就過去了,因為潘峯跟那女生並沒有成。
但是潘峯的回答一如既往地閃爍,他説每個人心裏都有一些東西不希望跟別人分享,哪怕是戀人甚至夫妻,也應該允許對方擁有自己的秘密。
安潔聽了這話,就再也不能忍受跟潘峯在一起了,覺得他是一個“二手男人”,自己在他心裏完全只是一個替身,一個代用品,他的初戀沒成功,不得已而求其次才來追她的,她毅然決然地跟潘峯分了手。
人們都説女生對自己的初戀會牢記終生,在她看來,還不如説是男生會對自己的初戀牢記終生,因為潘峯把他那初戀對象當個秘密放在心裏,而她跟潘峯分手之後很快就有了另一個男朋友。
那次可以説是從一個極端走向了另一個極端,對方是個很不起眼的男生。可能是因為她剛跟潘峯分手,處在感情斷奶期,也可能是潛意識裏認為這樣不起眼的人應該沒有過女朋友,再加上那個男生勤勤懇懇地扶持左右,幫她度過了失戀後的那段時光,她終於接受了那個男生的追求。
但是結果大大出乎她的意料之外,那個男生比潘峯有過之而無不及,居然在老家有個同居女友!也不知道是誰走漏了風聲,那個同居女友找到學校來了,揚言要到學校去告那個男生,把安潔嚇得趕快逃跑了。雖然她知道那個女人告也告不倒誰,但為這樣一個其貌不揚的人當“第三者”,太不合算了。
這兩次戀愛她都講給她姐姐聽過,有時她有點悔意,覺得對潘峯太嚴格了。
她姐姐安慰她説:“不用為那個姓潘的小子遺憾,愛情的決定是不會有錯的。如果你真的愛他,你絕對不會捨得放棄他。如果你放棄了他,就説明你並不愛他。你現在只不過是因為事過境遷,忘了那時的真實感受,以為那時是愛他的,才後悔。但是你那時不可能是愛他的,如果愛他,無論發生什麼你都不會離開他。等你遇到真正的愛情了,你就知道那不過是賽前熱身罷了。"
她姐姐有句口頭禪:“做過了的事,絕不後悔;做錯了的事,絕不內疚。人生的痛苦,不是因為做過了什麼,不是因為做錯了什麼,而是因為後悔和內疚。”
她曾經問姐姐:“姐夫以前——談沒談過戀愛?有沒有什麼不能忘卻的初戀?”
姐姐説:“我從來沒問過他。但是我認識他的時候,他已經快三十了,要説從來沒談過女朋友,或者從來沒愛過誰,你相信嗎?所以最聰明的辦法就是不問。如果我問了他,他説沒有,我肯定不相信,覺得他在撒謊,如果證明他的確是在撒謊,那我跟他肯定是不歡而散。如果他老實承認他愛過別的人,那我會跟你一樣生氣,還是不歡而散。所以我根本不問。”
她覺得姐姐很聰明,也許就是這份聰明使姐姐贏得了姐夫的愛。但是她做不到,她最受不了好奇心的折磨,從小就這樣,對什麼都要追根求源,有一點疑惑就放不下心。爸爸媽媽都説她是做科學家的料,因為有這麼強的好奇心的人,一定能在科學領域裏做出成果來。
她倒不求在科學領域做出成果來,只要自己的好奇心不影響愛情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