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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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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是Lewis,那還有誰稱得上是女兒的竹馬青梅呢?

    也許應該問的是:到底什麼樣的人才算得上竹馬青梅?

    李白的《長幹行》裏,那兩個小屁孩可能才四五歲,或者六七歲,因為詩中的男孩還在騎竹馬,而後來他們結婚時,女孩才十四歲,説明那時的人成熟早,或者社會為“成熟”定的年齡比現在早,到了今天這個二十四歲、甚至三十四歲才結婚的年代,也許“竹馬青梅”也得把尺度放寬點?

    尺度一放寬,岑今的嫌疑犯名單上就又冒出一名來。

    小今上七年級的時候,有個八年級的男孩經常來找她玩,那孩子叫Michael,是個白人男孩,長得挺周正的,穿着打扮也比較老派,不像有些新潮小孩,總穿一些大垮垮的T恤,褲腰跨到肚臍以下,褲腳拖在地上掃地。

    剛開始時,岑今沒有干涉,因為亞洲孩子在美國交友本來就不廣,大多跟亞洲孩子在一起玩,如果管太多,孩子就交不到什麼朋友了,尤其交不到其他人種的朋友。

    她內心還真有點兒希望女兒嫁個高鼻子凹眼睛的老外,生個混血兒,要多漂亮,有多漂亮。當然,人品是第一位的,人品不好,鼻子再高,眼睛再凹,都沒有用。

    不是她瞧不起華人男孩子,而是她實在沒發現什麼出色的。像盧家的那個Lewis,就算華人男生裏很出色的了,成績很好,長相也不太醜,還會拉提琴,但不知道為什麼,她總覺得那孩子缺點兒靈氣,配不上自己的女兒。

    而這個Michael就比Lewis看着舒服,突起的額頭,突出的後腦勺,濃密微卷的棕黃頭髮,眼睫毛長長的,很耐看。

    但她不讓女兒上Michael家去玩,只讓Michael上她家來玩,而且要是她在家的時候才行,她可以聽着點,看着點。

    Michael挺規矩的,好像還不太知道男女之事,跟女兒玩也都是小孩子的玩法,看電視啊,打球啊,打遊戲機啊,看書之類。

    她比較樂意培養女兒和Michael之間的友誼,有時她帶女兒去學校體育館游泳,也把Michael帶去,有時上餐館吃飯,也把Michael帶去。

    女兒很高興,Michael也很高興。

    但後來她聽女兒説,Michael的父親是個SexOffender(性罪犯),坐過牢,已經刑滿釋放了,但沒找到工作,成天待在家裏。Michael的媽媽沒正式工作,在家做首飾串珠子賣錢,經濟來源大多靠政府資助。

    她嚇出一身冷汗來,SexOffender!那可不是開玩笑的,那些人都是犯過猥褻兒童罪或者強姦罪的,按美國的規定,這樣的人即便刑滿釋放,都得在居住地報告註冊他們的特殊身份,好讓大家防範他們。

    她心裏那個後怕啊!幸好她平時沒讓女兒到Michael家去玩,不然誰知道會出什麼事?聽説有些性罪犯是基因問題,不受大腦控制的,既然是基因有問題,那不就能遺傳嗎?

    她不敢強行叫女兒不跟Michael在一起玩,怕引起女兒反叛,但她在離Michael家很遠的地方找了個住房,搬到那裏去住,女兒因此轉到了一個新的學校,她不發一槍一彈,毫無刀光血影地斬斷了女兒跟Michael的來往。

    現在想來,岑今覺得自己也夠殘酷的,假設女兒喜歡Michael,那她這麼活生生地拆開他們,豈不就像有人拆開她和衞國一樣嗎?

    她不知道女兒有沒有因為跟Michael分開而難過,女兒在這一點上不像她,她小時候,是比較外向的,有什麼都放在臉上,放在嘴裏,而且是誇張的放法,如果心裏有五分難過,放在臉上就變成了十分,她媽媽一下就察覺了,而那正是她想要的結果。

    但她很少看見小今哭,不知道是因為不難過,還是藏在心裏不表露出來。

    小今這一點,可以説是既不像媽媽,也不像爸爸。小今的爸爸也算比較外向的人,喜怒哀樂也愛掛在臉上,情緒可以大起大落。

    但小今不,小今好像一條平靜的小溪,很少有暴漲暴跌的時候。

    過了幾天,她還是等到吃飯的時候,問女兒:“不知道那個Michael現在在幹什麼?應該高中畢業了吧?”

    這次女兒一下就知道她在説誰了:“他早就Dropout(退學,離開)了。”

    “你知道我説的是哪個Michael?”

    “不就是那個他爸爸是SexOffender的Michael嗎?”

    她很驚訝:“你怎麼知道我説的是他?”

    “That’stheonlyMichaelyouknow(你只知道那個Michael嗎)。”

    她啞口無言,覺得女兒比她聰明多了,她提每一個問題,女兒都不僅知道她問的是什麼,還知道她為什麼問。

    她停了片刻,問:“他高中都沒讀完?為什麼?”

    女兒聳聳肩:“他不想讀了。”

    “那他現在在幹什麼?”

    “在麥當勞。”

    “在麥當勞打工?你怎麼知道的?”

    “他告訴我的。”

    “他跟你。打電話?”

    “嗯。”

    她擔憂地説:“他連高中都沒讀完,今後怎麼辦?”

    “打工囉,高中沒讀完的人多得很。”

    “那他就在麥當勞打一輩子工?”

    女兒撇撇嘴:“HowdoIknow(我怎麼知道)?”

    “這樣的男孩子……唉!”

    女兒笑嘻嘻地説:“Mom,I’mnotdatinghim(媽媽,我沒跟他約會)。”

    她又一次覺得女兒比她聰明得多,她絞盡腦汁也猜不透女兒的心思,但女兒不費吹灰之力就能猜出她的心思。她厚着臉皮説:“我還以為你在Date他呢。”

    “Why(為什麼你這麼想)?”

    她索性全部坦白:“我聽你問我‘竹馬青梅’這個詞,就想到你可能是有了一個竹馬青梅的Date,所以我就想到是Lewis或者Michael,因為只有他們……”

    手機鈴響了,女兒拿着手機,跑到樓上去聽電話,她像個呆子一樣坐在那裏發愣。

    過了一會,女兒下樓來,很主動地彙報説:“Papa(爸爸)打來的。”

    “他説什麼?”

    “他要我感恩節去他那裏玩。”

    “你去不去?”

    “你讓不讓我去?”

    “如果你想去,我怎麼會不讓你去呢?你想去嗎?”

    女兒看着她,好像在揣摩她的意思,她馬上主動表態:“去吧,去吧,你已經很久沒見到你爸爸了。”

    “爸爸叫你也去。”

    “我才不去呢。”

    “Why?”

    “我們都離婚了,還去幹什麼?”

    “Buthestilllovesyou!”

    “他説的?”

    “我知道。”

    她搖搖頭,沒答話。

    女兒問:“你要他親自邀請你嗎?”不等她回答,女兒已經撥通了電話,用英語跟爸爸説了幾句,把電話遞給她,“他親自跟你説,你自己聽。”

    她無奈地拿起電話,那頭説:“小乖,感恩節跟小今一起過來玩吧。”

    一個“小乖”,聽得她肉麻麻的,很不客氣地拒絕説:“不了。”

    “感恩節,一個人待在家裏多沒意思啊。”

    “你知道我一個人待家裏沒意思,就不要把小今哄到你那裏去,你又不是沒人陪。”

    那邊沒聲音了,過了一會兒才説:“我是很希望你能來的,不過還是你自己決定。”

    “我已經決定了。”她掛了電話,把手機還給女兒。

    女兒不滿地説:“你們總是吵嘴。”

    “我們沒吵嘴。這叫吵嘴嗎?”

    “為什麼你不想去爸爸那裏?”

    “我跟他都離婚了,還去那裏幹什麼?你去那裏還有個理由,因為你是他的女兒,再怎麼也是一家人,我跑那裏去算什麼?”

    女兒不響了。

    她內心深處真想女兒説一句“你不去,我也不去了”,即便她最後還是會説服女兒去看爸爸,但她心裏會是愉快的。

    女兒沒像她希望的那樣説,只説:“那你記得給我訂票。”

    她望着女兒離去的背影,心裏很傷感。在這個世界上,女兒就是她的一切。她跟丈夫離婚六七年了,一個人帶着女兒過。這些年裏,雖然女兒和爸爸每年都會見幾次面,但畢竟只那麼幾次,而她,每時每刻都陪伴在女兒身邊,全心全意地照顧女兒,為女兒犧牲了愛情,也犧牲了回國發展的機會,但那個每年只跟女兒見幾面的男人卻能分走女兒一半的心,想想就覺得不公平。

    也許這就是血緣的力量。有血緣關係的人,即使沒在一起生活,他們之間仍有一種神秘的牽掛。

    她想起自己小時候也是這樣,爸爸在她六歲多的時候,就被那個鄉下老婆領走了,但她一直都沒忘記爸爸,老想着去鄉下看爸爸。

    記得那時媽媽已經調到了那個偏遠的紅星中學,雖然名義上仍然是E市的學校,但實際上是一所農村中學,離市中心很遠,有很長一段路還沒通公共汽車,只有每天一班的長途車。

    媽媽下這麼大決心離開三中到紅星中學去,是因為她的“小偷”名聲已經使她在三中待不下去了,連她不夠年齡上學這件事都被説成因為她是“小偷”,學校才不接受她上學的。

    到紅星中學後,她已經不再是“岑今”,變成了“陶紅”。媽媽説“陶紅”這個名字在爸爸媽媽婚姻被註銷的時候,就同時在派出所改好了,但因為三中的人叫她“岑今”已經叫習慣了,就沒去糾正。現在到了一個新地方,正好趁機改名換姓,或者叫隱姓埋名,開始一段新生活。

    事實上,她在紅星中學的日子並不難過,倒不是因為她的“小偷”名聲被大山大河隔住了沒傳進來,而是因為紅星中學那塊好像是另一個世界,那裏的小孩子對“小偷”有着完全不同的看法。

    雖説交通不便,通訊不便,她又改了名字,但俗話説的沒錯,“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她的“小偷”名聲還是像長了翅膀一樣,傳到了“紅星中學”。

    她媽媽大失其悔:早知道調動也不能堵住人們的嘴,還不如不調動,這下可真是“眨巴眼整成了瞎子”。

    但她並不後悔“吊”到這裏來,因為她發現“小偷”在紅星中學的處境比在三中強多了,可以説完全倒了個個。

    她交的一班朋友,也是學校老師的孩子,但紅星中學的老師跟三中的老師大不一樣,三中有一部分老師是“半邊户”,夫妻兩人,一方教書,另一方在農業社勞動。但紅星中學的老師,本來就是農民,讀過幾句書,抽出來當老師,大多是一部分時間教書,另一部分時間在田裏勞動。

    那些老師的孩子呢?主要任務不是讀書,而是打豬草砍柴做家務,像紅姐姐那樣專職玩耍的幾乎沒有。

    岑今跟那些孩子在一起,玩耍的內容也大大改變,不再是跳橡皮筋跳房子,而是跟着她們去打豬草,砍柴草,燒火做飯抱弟弟妹妹。

    嚴格地説起來,那裏的孩子幾乎個個都當得起“小偷”這個稱號,而且不像她一樣是白背個名,她們可都是名符其實的“小偷”,因為她們個個偷東西。

    她們挎着豬草籃子去打豬草,看見生產隊裏黃瓜架子上長的黃瓜,就摘一根來吃,看見鄰居的自留地裏長的番茄,也摘一個來吃。蘿蔔也偷,包菜也偷,蘿蔔偷來洗都不用洗,在衣服上擦幾擦就吃起來。包菜偷了來,老葉子餵豬,嫩葉子喂人,中間的粗莖就當水果,把厚皮剮掉,吃裏面部分,吃得嘎嘣嘎嘣響,煞是美味。

    當她的那幫豬草朋友聽説了她偷香蕉的光輝業績之後,豔羨之情溢於言表:

    “香蕉啊?我沒吃過,好不好吃啊?”

    “我吃過香蕉,又大又紅。”

    “在那裏可以偷到香蕉啊?”

    這下她一點兒也不為自己偷過香蕉而臉紅了,反而感到無比自豪,賣弄説:“香蕉才不是紅的呢,是黃的,長長的,裏面是白的,軟軟的,吃起來像糯米飯一樣。”

    “你偷了幾根?”

    “很多很多根,我吃不完,給衞哥哥吃,衞哥哥吃不完,給我媽吃,我媽也吃不完,給軍代表吃,軍代表也吃不完,給……”

    那幫孩子聽得口水流:“你可不可以帶我們去偷?”

    “我是在市裏偷的,很遠的哦,你們沒錢買車票,去不了的。”

    這段光榮歷史,使她成了那幫孩子的頭頭,再加上她姥爺的問題已經解決了,恢復了工作,她每年都跟媽媽回省城去看姥姥姥爺,可以帶一些水果糖回來,大大鞏固了她的領導地位。她那時基本達到了紅姐姐在三中十歲以下孩子中的那種地位,也可以呼風喚雨,想孤立誰就孤立誰了。

    由於她在紅星中學的名氣是因為“小偷”而打響的,所以她後來無論吃什麼玩什麼,一律説是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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