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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相隨千里不覺遠

    人,有時候會對另外一個人,生起了一種“相隨千里不覺遠”的感覺。

    這種感覺,可以是對親人,也可以是對友人,甚至對自己不相識、未謀面卻仰慕、敬重的人,不管是男是女,都會發生。

    ──可有沒令你產生這樣感覺的人?

    ──還是,仍有沒有這種感覺?

    對方恨少而言,卻肯定有。

    男女都有。

    男的,他是對沈虎禪。

    ──世上有一種人,你為他做事、打拚、賣命乃至犧牲,彷彿都是理所當然,也心甘情願的;對方恨少而言,沈虎禪就有這種魅力。

    女的當然就是明珠。

    ──對明珠為何會這樣子,方恨少也説不上所以然來。

    他對温柔也好。

    好得就像對唐寶牛、張炭一樣。他可以為她不惜樹敵,不問是非,都一定幫她。在別人遺棄她的時候,他一定支持她;在她需要朋友的時候,他也一定會在她身邊。

    他待温柔就像……兄弟。

    ──一朝是兄弟,一輩子都是兄弟。

    一旦成了兄弟,那就不問貴賤,不求利害,他做錯了不背棄他,他做對了就全力鼓勵他,並肩作戰,有難同當,那種在他今天得意時你叫他“大哥”,明朝他失意時你倒打一靶,跟他劃清界限的,是豬朋狗友、酒肉之交,跟“兄弟”八輩子扯不上關係。

    只要成了兄弟,你就準備成為他有難時的支點,無助時的支撐,雪中送炭時燒熱的炭,而不只是在他已繁華似錦之際,攀附上去的那一朵可有可無的花。

    可是,伴著明珠,方恨少覺得她才像花,他自己只像瓜。

    傻瓜的瓜。

    方恨少也喜歡玩樂。他以為走在細雨中,迎風吟詩,在月夜裏,把酒淺酌,已經是很愜意的事了。

    明珠也好玩。

    卻不是這般玩法。

    入夜之後,下過一場一場大雷雨,他們就奔在雨中,雨勢頗勁急,明珠在雨中,一面奔走,一面還要跟他比賽:

    誰眨眼多誰便算輸!

    ──問題是,雨那麼大,那麼密,又那麼急,打在眼瞼上,加上奔馳的速度,很痛,有時,直接打在眼睛裏,不霎一下眼是不行的。

    明珠卻硬要比這個。

    明珠有一對明眸,比真正的明珠還明亮些。

    方恨少也有一雙大眼。

    他的眼睛就似童話裏的小公主都擁有的那一種水靈靈的大眼睛,眸子黑而亮,眼白雪而明,可是,一場比賽下來,跑到今忘寺,他一雙眼已給雨水打紅了。

    幾乎還打腫了哩。

    後來,俟今忘寺前蔡般若跟鍾詩情與梁四連戰二番之後,大雨已歇,換作雨細淅瀝下,明珠拖着方恨少就走:

    “我們追四公子去。”

    對這一點,方恨少顯然並不樂意。

    “為甚麼要追他?”

    “我要找機會報仇。”明珠這樣告訴他,帶着她一向樂天知命的性情裏少見的恨意,“我要殺冷不防。‘如是我聞’與‘姑妄聽之’在一道兒,不好對付。趁他今夜落單,掩上去殺了他也好,傷了他也罷,一雪他們當日姦污我們母女之仇。”

    方恨少一聽就火起。

    “該殺。”

    ──況且,他無意間拾獲了鍾詩情的“天網彩傘”,也想物歸原主。

    他聽明珠説過:在她身在“南天門”時,鍾詩情這“女天王”很厚待她,所以,他也對鍾詩情生起好感來。

    剛才,還出語助了鍾詩情一把,把蔡般若氣得吹鬍子、瞪眼睛的。

    不知怎的,蔡般若看來能贏敢輸,堂堂大宗師氣派,武功又高不可測,殺着凌厲,恪守信諾,但方恨少卻總有點不喜歡他,好象覺得這本來是一個有血有肉的歷史人物,卻終於硬把自己變成了一座冷冷硬硬的神祗塑像。

    他也不知這感覺從何而來。

    但他最有興趣的,還是當明珠説出的第二個理由:

    “只要跟四少爺走,就一定可以見得到兩個人。”

    “兩個人?”

    方恨少初時聽得漫不經心,別説兩個人,剛才今忘寺那一役,連兩百個奇人異士全都見着了。

    “兩個熟人。”

    明珠再加補充。

    “誰?”

    “沈虎禪?沈大哥?!”

    方恨少最巴望的是見到他。

    最近,有關沈虎禪的流言也着實太多了,何況,方恨少正遇上的一些棘手問題,難以解決,恐怕非要沈虎禪相幫不可。

    “不是。”明珠賣關子的説,“是翡翠姊姊和唐寶牛。”

    方恨少一聽,興致就來了。

    自從在“金陵樓”一別,方恨少就沒見過唐寶牛了,明珠告訴過他,沈虎禪正在設法透過翡翠,接近將軍、並進行綁架計劃。

    由於翡翠是這計劃的“引子”,她當然知曉這件事的始末。

    她既然知道了,明珠就一定會知道。

    她們是好姐妹,有着共同的身世,共同的親情,以及共同的尷尬與悲慼。

    所以,她們也有着別人所不能共賞的歡悦與知心。

    她們曾私下約訂:假如有其中任何一個發財了、富貴起來了,都一定要記得老友、顧住姊妹,不負此情。

    不過,對於她們怎麼才能富貴騰達得起來一事,翡翠、明珠以及當時還有另一位有着同樣相近遭遇的姊妹水晶,都只能苦笑。

    ──像她們這樣的“淪落人”,有誰會“扶”她們一把?還有甚麼機會能讓她們攫住?

    大概除了嫁人吧。

    ──嫁到個好夫婿,至少,便可以從良了。

    不過,像她們已淪落“青樓”,誰願意要她們?誰還當她們是好女子?誰會要一個壞女子?敬重她們是個好女子?

    她們只當彼此的約定是説笑。

    她們活着,就像好一些人一樣,並沒有抱着甚麼期望,只想讓自己多些歡笑,至少,在還在青春的時候春風得意一些,一生中,能報恩就報恩,最好連仇也報了。

    是以,她們勤於練武。

    ──練武做甚麼?

    也許,必要時,可以防身;或許,在別人欺侮她們的時候,可以反擊;更且,時機來臨的時候,可以報仇雪恨。

    她們一個喜歡跳舞。

    她勤以舞踴。

    她把舞藝練成了絕技。

    她是翡翠。

    另一個愛唱歌。

    因而常放聲歌唱。

    她的歌是她的天浴,是她的洗滌。

    她是明珠。

    還有一個叫水晶的,在一段時期裏飄飄忽忽的出現過,後又因故糊里糊塗的消失了。

    大家也沒刻意去追索她的下落──只知道她活着,活得比她們都好。

    翡翠、明珠只知道她叫水晶。她們都或認為她最漂亮。

    水晶的嗜好是:

    睡眠。

    所以她的拿手絕技也是:

    催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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