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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你想問什麼?」

    端來一杯熱茶,招呼他在權充客廳的餐桌前坐下後,貝曉風才慢條斯理地問。

    「-在哪裏出生、長大?」

    這些問題早在一年多前,他們初次見面那天他就問過了,不過當時她的回答全是虛構的謊言,現在他希望她給他真實的答案。

    貝曉風當然不可能再騙他,所以一一照實回答。「我是土生土長的台北人,從未離開過台北。我們貝家在我爺爺那一代,曾經是地方上有頭有臉的大人物,據説家境非常富裕,但我已經沒有印象了。」她淡淡一笑,繼續又説:「我的父親是爺爺唯一的獨子,但卻不是做生意的料,他在二十五歲那年,在我爺爺的做主下娶了同為名門的千金小姐,生下我們三姊妹。」

    「原來你們也曾是富貴人家?」難怪!他總覺得曉風身上有一種難以言喻的特殊氣質,有着傲氣卻沒有嬌氣,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當她説自己是富家千金時,他才會深信不疑。

    「但是好景只到我父親那一代就結束了,富貴榮華,轉眼成雲煙,我爺爺一過世,家裏的生意就一落千丈。秉性善良又太過老實的父親根本不懂經營之道,再加上被惡劣的親戚使計騙去祖產,只好帶着媽媽和我們三姊妹離開大稻埕,開始工作討生活。」

    「剛開始父親帶出來的錢還不少,買了房子安頓好我們之後,他也找到工作,雖然薪資不高,但是靠着剩餘的積蓄貼補,日子倒也還過得下去。沒想到曾經被騙的爸爸根本沒學會教訓,他竟然替一個不熟的人作保,苦日子才真正來臨。」

    「怎麼説呢?」馮君翰緊張地問:「那個人跑了?」

    「沒錯!一夜之間消失無蹤,他幾百萬的債務全部轉移到我父親頭上,為此我們家被查封,所有的財產都被凍結,我母親氣得和我父親離婚,拋下我們離開了。從那天之後,我們搬到一間更小的房子,開始過着三餐不繼的生活,一轉眼竟也過了十年!」回想起那段慘痛的過去,好像是昨天才發生的事,記憶還很鮮明。

    「唉!伯父真是──」馮君翰並不想責怪她父親,但是説真的,如果不是她父親,她們三姊妹或許不需要過這樣的苦日子。

    「雖然是因為爸爸的關係,讓我們沒辦法過安定的生活,但是我們並不怪他!他是個好人,善良、温柔、而且很疼我們。我們挨餓受凍,他比我們更心疼,所以他一直很努力工作賺錢,想供我們穩定的好生活。可是……」

    貝曉風無奈地嘆了口氣。「他實在不適合出外工作,他天生就該當個不必勞動的大少爺,出去工作只會折他的壽。那幾年他做過各式各樣的工作,最長三個月,最短只做了一天,下場幾乎都是帶傷回家。燙傷、割傷、壓傷、夾傷、還有凍傷,甚至中暑……他縱然有心要做,嬌貴的身體也耐不住辛勞,所以屢屢掛彩。」

    「居然有這樣的事?伯父真是一位……傳奇性人物!」馮君翰聽得目瞪口呆,除了説他是傳奇性人物,他實在想不出其它評論。

    「有時我們也覺得他很倒黴!」貝曉風知道自己不該笑,但是想到世上居然有這麼倒黴的人,就忍不住笑了出來。

    「他何止倒黴?我看他根本是惹到瘟神了吧?」

    「唉,或許是!我高三的時候他從工地的鷹架上掉下來,從此再沒有醒過來。他過世了,我很傷心,卻連掉眼淚的時間都沒有,因為我們三姊妹連那間小公寓也租不起,只能搬到這裏。為了還清債務,也為了讓曉雨曉陽能夠繼續唸書,我高職一畢業立刻找工作賺錢,努力還債。一直到去年債務終於還清了,曉雨曉陽也都努力打工貼補家用,所以我終於有能力上大學唸書,我很高興──真的很高興!可以説,不再有任何奢求。」

    望着她恬靜滿足的表情,他看見一種打從心底散發出來的美麗,那不是任何高貴的服飾或是化妝品能夠創造的,那種美,令他心折。

    「-這一生的願望就這麼簡單嗎?」他假裝失望地搖頭。「只要能繼續唸書,-的人生就了無遺憾了嗎?」

    他呢?對於他,她也是如此雲淡風清、無慾無求?

    「目前我只有這個最大的心願,至於其它──我現在還沒有想到,暫時也不需要。窮困的日子讓我知道人要知福惜福,太過貪求,必定招來天怒人怨。」

    而她曾經貪求過一次,也已經嚐到從天堂墜入地獄的感覺,今後她會更警惕自己,別再妄想抓住不屬於自己的幸福。

    她的胸口感到一陣酸澀,頭也沒來由地痛了起來,她疲累地閉上眼低語:「很晚了,你該回家了。」

    他知道她每天上班又上課,一定很累了,也不再厚着臉皮繼續叨擾,立刻起身道別:「那我走了,-早點休息。晚安!」

    「我送你下去。」

    她送他到樓下大門口,看他上車後,本來堅持目送他走,但這回他很堅持:「以前總是-在背後目送我離去,現在該倒過來,換我送-了。」

    「有必要計較這些嗎?」她好笑地問。

    「當然!這是公平原則。」還有安全問題!這地方這麼偏僻,他不放心讓她獨自站在門口目送他離開。

    「好好好,那麼這回換我先走,這總行了吧?」她沒再和他爭執,揮揮手和他道別後,便退到門內,關上鐵門。

    不過她沒有立即上樓,而是側耳聆聽門外的動靜,等到汽車行駛的聲音逐漸遠去後,才不舍地轉身回到樓上。

    馮君翰注視門扉一會兒,才發動引擎開車回家。

    他一路傻笑着,因為終於走進她家了,這會兒他心口好甜,就像吃了糖包子。

    到底何謂朋友?

    貝曉風頭疼地揉着額角思忖。

    碰面吃飯的是朋友,打電話聊心事的是朋友,有難時挺身幫忙的是朋友,那麼天天接送的──也是朋友嗎?

    打從第一天起她就清楚地告訴他,請他不必費心接送。可是隨着日子一天天過去,他彷佛聽不懂這句話,依然每天準時出現在餐廳。先接她下班趕上學,九點四十再到學校接她放學,將她平安送抵家門,不忘順道上去喝一杯茶。

    儘管她一再重申不必這樣接送她,他依然每天固執地按時出現,從未遲到。

    她抗議到無力,不知道該怎麼讓這位「朋友」明白,他所做的事,已經大大超越普通朋友的範圍了。

    有時她難免會想,他是真的不知道自己這種做法很曖昧,還是故意這麼做?

    若説他是故意的,那麼目的應該就是想再次追求她,但那偏偏是不可能的事。她的真實身分他已經非常清楚,她那福德坑似的家他也去過,照理説,應該不會再對她這個一級貧户存有任何美好的幻想才對啊?

    可是他的天天接送真的令人懷疑,就連同學和餐廳的同事也以為,她有個開名車接送的「男友」。

    唉!真是冤枉啊。

    如果真的是,她會欣喜地承認,偏偏不是──真的不是!他只是一個殷勤到會讓人誤會的「好朋友」。

    其實她也喜歡和他在一起,能夠天天看到他,她比誰都高興。問題是,他們不再是一對情侶,而是朋友,朋友對她好得像情人,這是一件好事嗎?

    她一邊收拾餐盤,邊納悶地問自己。

    「曉風,我來換班了!另外-男朋友來了喔,就在門外。」晚班同事來換班,順道告訴她這個「好消息」。

    貝曉風聽了,只能無言苦笑。

    和同事換手之後,到更衣室換了衣服準備上學。一出門外,果然看見熟悉的轎車停在門外等着,她嘆了口氣,緩步走上前。

    「下班了?」拉開車門,立刻迎上一張燦爛的笑顏。

    「我不是説過──」

    「不要再來接-!」沒等她説完,他立刻笑嘻嘻地接話。他無辜地道:「可是我人已經來了呀,總不能叫我回去吧?」

    「唉!」貝曉還能説什麼?只有再次投降,乖乖上車。

    在車上,他照例準備了美味的三明治,讓她利用時間填飽肚子,晚上才有精力上課。

    無論收過多少次同樣的晚餐,貝曉風都一樣感動,但這樣反而讓她壓力更大。「朋友」對她這麼好,她該如何回報呢?

    每天請他進屋坐一坐,喝杯熱茶,就算回報了嗎?

    當然不!所以她總有種恩情深似海,怎麼都回報不了的感覺。或許最好的辦法就是中斷這樣的「曖昧」關係,最好讓他主動疏遠她。

    可是──該用什麼方法,他才會主動疏遠她呢?

    她想到一個好主意……

    週末貝曉風不用上課,但他一樣到餐廳來接她下班,直接送她回家。不過這個週末特別不同,她換好衣服走出餐廳,一上車就對他説:「走吧!」

    她從未用這種豪爽的語氣對他説話,他不由得一愣。「去哪裏?」

    「逛夜市啊!你肚子餓了吧?我請你吃小吃。」

    「啊?可是……」他表情遲疑。

    夜市?他這輩子還沒到過那種地方,偶爾開車經過,遠遠看到擠得密密麻麻的人潮,他都頭皮發麻,然後儘速離開那個連交通都亂得可怕的地方。

    她要和他逛夜市?該去嗎?

    笨蛋!當然要去啊!她難得主動約他,為什麼不去?他不願再因為任何隔閡與所謂的層次階級,讓兩人漸行漸遠。

    「好啊!去士林?」

    他爽快地同意,讓貝曉風有點詫異。不過她告訴自己:這才只是開始而已,他很快就會後悔的!

    他馬上就會知道,他們的差異何止天與地的距離?根本就是地球與銀河系的差距,該用光年來計算才對。

    到了人潮最多、最熱鬧的士林夜市,停好車之後,她便領着他往吵雜擁擠的小街道擠去,馮君翰不喜歡和陌生人緊密相貼的感覺,那讓他覺得很不自在,很想打退堂鼓,可是為了她,他還是忍住了。

    走着逛着,慢慢的他也逛出樂趣,而且開始愛上這種擁擠的感覺。因為擁擠,他可以正大光明地靠近她,不怕會挨白眼。因為擁擠,他可以藉口怕走散,拉緊她柔軟纖細的小手。因為擁擠,他甚至可以在莽撞的男人擠過來時,偷偷擁她入懷,讓她避開男人的身體。

    啊!人多真好,他從未這般喜愛擁擠。

    貝曉風很快發現自己估算錯誤,她沒想到他不但沒被整條街道密密麻麻的人嚇跑,反而開始悠閒地逛了起來,而且他的手──他的手幹嘛摟在她的腰上?是怕她跑掉嗎?

    她瞪着自動攬在她腰上的大手,忽然聞到一陣獨特的氣味飄來,她眼睛一亮,當下露出竊笑,心想:這會兒他非跑不可!

    她拉着他來到發出「異味」的攤位前,用撒嬌的語氣對他説:「我肚子餓了,想吃臭豆腐。你要不要吃?這攤的臭豆腐最臭最好吃了,你也點一份嚐嚐吧!」

    馮君翰驚恐地看着鍋裏炸得酥脆的金黃色方塊,那撲鼻而來的濃烈氣味,真是讓人──

    不敢領教!

    「不……我不吃,如果-想吃,就自己吃吧。」他的頭搖得像波浪鼓,實在無法説服自己去吃臭掉的豆腐。

    「不行啦!難得來逛夜市,怎麼可以不吃這裏最好吃的臭豆腐呢?就這麼説定了,我們各吃一盤。」説完,她大聲朝老闆道:「老闆,我要兩盤臭豆腐,泡菜要多一點喔!」

    「好,馬上來!」老闆馬上將臭豆腐丟下鍋炸,她則拉着他找了張桌子坐下,等着老闆送臭豆腐來。

    在等待的空檔,馮君翰轉頭悄悄觀察四周,發現坐在桌前的客人,幾乎每個人面前都有一盤臭豆腐,瞧他們一口一個臭豆腐,吃得津津有味的樣子,讓他看得雞皮疙瘩都冒出來了。

    難以想象,等會兒他得將這些臭又噁心的壞豆腐,塞進自己嘴裏?!

    「我……我突然想起有點事,要先走了……」他心虛起身,囁嚅説道。

    他實在無法逼自己吃這麼臭的東西,於是升起「落跑」的念頭。

    「噢!那你慢走,我會自己搭公車回去,你不必擔心。」她沒有半分不捨的樣子,還神情愉快地揮手和他道別。

    這下他該徹底明白,他們不可能成為好朋友的原因了吧?或許他經此一嚇,明天之後再也不會出現在她面前!

    她垂下眼眸盯着桌面,強自擠出笑容,掩飾臉上的哀傷。

    「那我先走了。」馮君翰轉身走出臭豆腐攤,戀戀不捨地轉頭凝視她纖瘦而孤單的背影。

    瞧瞧旁邊那對情侶,男孩體貼地挾起豆腐送進女友等待的嘴裏,兩人分吃一盤臭豆腐,好不甜蜜。

    他忽然想起,當初曉風為了他吃了不少苦,連吃兩個月的白土司和饅頭,這可不是常人忍受得了的。他曾試過三天就覺得痛苦不已,而她卻是一忍就是兩個月,可見曉風為了他犧牲多大?而他──

    居然連一盤臭豆腐都不敢陪她吃!想一想,他實在萬分慚愧。

    思及此,他握緊雙拳,下定決心,大步走回貝曉風身旁,拉開椅子坐下。

    「咦?」貝曉風錯愕地看他折回來,從容不迫地坐下,舉止優雅地從筷筒裏抽出兩雙免洗筷,將其中一雙放到她面前。

    「你怎麼還沒走?」剛才她一直忍着不回頭看他離去的身影,怕自己會感傷,沒想到原本早該走了的人,居然還在這裏!

    「喔!其實那也不是什麼重要的事,所以我決定改天再辦就行了,現在我先陪-吃臭豆腐。」

    「呃……」貝曉風原以為自己已經成功地嚇跑他,沒想到他的膽子還滿大的,這麼禁得起嚇。

    「來!兩盤臭豆腐好了喔。」這時老闆送來剛炸好、又酥又脆的臭豆腐,還附上大半盤又酸又辣的泡菜,看起來可口極了。

    貝曉風食指大動,掰開衞生筷,挾起一塊臭豆腐本欲放入口中,不過想了想,將筷子轉個方向,送到他面前。

    「來,你先嚐嘗!我餵你吃。」她臉上掛着甜美的微笑,眼中卻閃着惡作劇的笑意。

    「我……」即使剛才已做好心理建設,告訴自己一百遍,附和曉風的喜好就是愛她的一種表現,不過此刻臭豆腐就在他面前,等待他張嘴吞下,他還是不免惶恐猶豫。

    那塊臭豆腐離他愈近,那味道愈加濃烈,他胃部一翻攪,差點再次起身落跑,不過他忍住逃跑的衝動,睜大眼,以看待畢生最大敵人的目光瞪着那塊豆腐。

    有人説過,世界上最勇敢的人是第一個吃下海-的人。依他看,第一個吃下臭豆腐的人,也該一同列為世上最勇敢的人才對。

    「剛炸好的很好吃,快吃啊!」貝曉風過分熱情地催促,冀望他在下一秒鐘起身跑掉。

    馮君翰看了她一眼,不忍讓她失望,所以索性閉上眼,以壯士斷腕的決心張嘴咬下那塊臭豆腐,然後閉氣咀嚼。

    唔!真的很臭,可是……也很好吃!

    他睜開眼,驚奇地望着她。「好吃!」

    「啊?!真、真的假的?」貝曉風原本還祈禱他棄筷而逃,沒想到他不但吃下臭豆腐,還誇説好吃,她反而愣住了。

    呃……不可能吧!

    「對啊!來,-也快吃。要不要我喂-?」他又吃了一口,還開玩笑地問。

    「不──不用了!」貝曉風——地搖頭,趕緊挾起臭豆腐送入自己口中,邊嚼邊在心中咕噥。

    她怎麼會料錯呢?像他這種大少爺應該很厭惡路邊攤的食物,尤其像臭豆腐這種又臭又不衞生的東西,他更該極力唾棄才對啊!

    唉!她突然發現他好難懂。不過她可不會就此放棄,讓他認清他們的差距,是絕對必要的。

    吃完了臭豆腐,接下來她買了兩根烤玉米,要他和她一樣邊走邊啃。

    見馮君翰臉上露出一絲遲疑,貝曉風得意地暗暗偷笑。

    沒錯!這就是窮人的生活,他以為她們都在家圍着餐巾,斯文地在高級瓷盤上切玉米嗎?

    然而馮君翰並沒有遲疑太久,大概考慮不到五秒鐘就伸手接過烤玉米,開始大口啃起來,還直説好吃。

    啊?!這招也失靈?貝曉風錯愕地瞪着他,不過很快又恢復鎮定。

    這招也沒效,沒關係,她還有最後的絕招!

    大致將夜市逛了一圈,她帶着他走進麥當勞,買了兩支蛋卷冰淇淋,然後帶着他來到捷運站的入口處,刻意找個人人都看得見他們的位置坐着,享受地舔起冰淇淋。

    馮君翰手裏拿着冰淇淋甜筒,窘迫地審視來來往往的行人,深怕被熟人或狗仔隊認出來。只要有人瞄他一眼他就渾身緊繃,根本不敢享用手中的冰淇淋。

    「跟我坐在這裏吃冰淇淋,你覺得很丟臉吧?」貝曉風轉頭微微諷刺地問。

    「不……-別誤會!其實並不是-讓我覺得丟臉,而是……」

    「而是什麼呢?」貝曉風追問。

    「唉!應該説是我自己的羞恥心作祟。我從來不曾坐在路邊吃東西,所以會以為人人都在看我。」

    其實仔細觀察,會刻意看他的人並不多,大家都是隻瞄一眼就把視線移開,反而是他到處亂盯着別人,監視別人有沒有偷看他。

    「現在你該知道,我們之間有何不同了吧?」她淡淡地道:「我們身分如此懸殊,就算做朋友恐怕都很難。」

    「不!」馮君翰一聽,怵然心驚。「我和-並沒有什麼不同!-做得到的事我也做得到!-看──」他急忙張嘴咬下一大口冰淇淋。

    吃了第一口之後,再吃第二口就不覺得那麼尷尬了。

    再説仔細一想,他只是坐在路邊吃冰淇淋,既不偷也不搶,更沒嫖妓吸毒,何必怕人看?有了這個體認之後,他徹底放開心懷,也不再對他人的眼光耿耿於懷。

    如果他真心想和曉風廝守終生,那麼「放下身段」就是他第一件該做的功課,否則他和曉風必然會漸行漸遠。

    見他像突然開竅似的,大口吃起冰淇淋,貝曉風的下巴差點沒掉下來。

    這是怎麼回事?剛才他不是還很遲疑嗎?為什麼突然什麼都不在乎了?

    馮君翰優雅吃着冰淇淋,笑嘻嘻地道:「這個夜市真有意思!改天-要再帶我去逛其它夜市嗎?」

    「啊……」貝曉風瞪着他,完全説不出話來。

    她失策了!大大失策!

    原本以為他只要來過一次,就會倉皇逃離夜市,從此也不敢再來找她,哪曉得他不但甘之如飴地陪着她,還問她下次要去哪個夜市?

    他究竟在想什麼?難道他真的打算,一輩子跟她做這樣曖昧不清的「朋友」?

    她無力了!

    真的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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